Ⅰ 無證辦輔導班有什麼後果會被查嗎
無證辦輔導班會被查處,會受到教育行政處罰,包括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違法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撤銷教師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
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根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的嚴重,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1)非法辦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開辦正規的課外培訓學校,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
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准,應當按標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並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不僅要有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此外還要有稅務登記,課程的收費標准,要在物價部門進行備案。未經教育部門批准,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Ⅱ 非法培訓機構怎麼舉報
法律分析: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的機構,非法辦學的,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辦學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學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如果是涉及職業技能培訓,還需具有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資格證)。沒有齊備的證照,即可認定為非法辦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Ⅲ 如何舉報非法的「教育培訓機構」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的專機構,非法辦學的屬,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
辦學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學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如果是涉及職業技能培訓,還需具有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資格證)。沒有齊備的證照,即可認定為非法辦學。
Ⅳ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復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制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非法辦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Ⅳ 私開培訓班有犯法嗎
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機構的批准設立程序
設立條件:
1、申辦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辦個人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3、具有與培養目標、培訓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教師。
4、具有與培養目標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設施和設備。
5、具有相應的辦學經費。
審批程序:開辦社會培訓機構的單位和個人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由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按管理許可權報省、設區市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考察、審批,對符合辦學條件的社會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頒發國家統一的「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
Ⅵ 非法辦培訓班 罰款多少
這是青島地區的處罰依據:《青島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對回違答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一)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注冊辦學的,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學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的,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原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的或管理混亂,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四)濫發學歷證書的,責令收回,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未按規定繳納社會力量辦學基金款的,責令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至於你所在地區,請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下屬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Ⅶ 非法培訓機構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民辦學校條件的,可以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六條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Ⅷ 私自開辦培訓班查處的後果
辦培訓班是需要取得民政部門辦法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還要經有關部門進行資質審批,培訓的目的是以考試過級、職稱評定等學習為目的的,由當地縣、區教育局成職教科審批;以提高技能、就業培訓為目的的。由當地勞動局職工科(也可能是專門科室)審批。取得資質證明後,攜帶租用場地證明、擔保協議、驗資報告、章程、制度、合夥協議、師資證明、申請書等到民政部門進行注冊登記,領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之後還要進行稅務登記,取得地稅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這是你就可以開始辦班了,培訓班主要涉及營業稅和所得稅,辦培訓班類型較多,稅收優惠政策也不少,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地稅,向稅務提出納稅優惠申請。
不可不辦任何手續就私自辦班,那樣屬於非法經營,查出後會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的,並不是象你說的按勞務報酬所得按次交納個稅的問題。
Ⅸ 如何舉報非法的「教育培訓機構」
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