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貴陽海關的管理職責
海關 (Customs)
依據本國(或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行使進出口監督管理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英語Customs一詞,最早是指商人販運商途中繳納的一種地方稅捐,帶有「買路錢」或港口、市場「通過費」、「使用費」的性質。這種地方稅捐取消後,Customs一詞則專指政府徵收的進出口稅,the Customs是徵收進出口稅的政府機構,即海關。
海關是對出入國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進行監督、檢查並照章徵收關稅的國家機關。
貴陽海關關區管轄范圍為貴州全境。監管業務門類有空運、陸運等業務。監管的運輸工具包括航空器、火車、汽車等;監管的貿易方式包括一般貿易、加工貿易等。目前貴陽海關轄區內有鐵路二類口岸一個、空港一類口岸一個。目前貴陽海關轄區內有鐵路二類口岸一個、空港一類口岸一個。貴陽海關機構設置:內設機構7個,隸屬海關2個:分別為遵義海關(正處級)、六盤水海關(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2個,派駐機構3個。
貴陽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全面貫徹落實「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貨運監管、稅費徵收、查緝走私、海關統計等職責。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推動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的轉型升級,不斷創新通關作業制度,全面推進各項業務改革,實現有效監管和高效服務相統一,努力營造良好的外貿進出口秩序和外商投資環境。
各部門辦公時間、地點
貴陽海關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貴陽海關各個部門辦公地點
辦公室: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3樓
綜合業務處: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2樓
審單技術處: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2樓
現場業務處:貴陽市東站路158號商業儲運公司駕駛員城內
緝私局: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4樓
稽查處:貴陽市觀山湖區
緝私局: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4樓
人教處: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10樓
財務和關務保障處: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8樓
機關服務中心: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11樓
駐機場辦事處: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國際機場3號路
駐高新區辦事處:貴陽市貴陽綜合保稅區
督察內審室: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7樓
機關黨委: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10號海關大樓4樓
緝私局機構設置及職責
組織協調反走私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主管緝私警察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按照許可權管理緝私系統有關幹部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
主管緝私系統的警務督察、紀檢監察等工作;
協助關財務處管理緝私局的經費使用、物資裝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駐機場辦事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業務管理上與綜合業務處對口。下設旅檢科、物流監控科。
1.監管進出境空運航班及旅客行李物品;
2.辦理空運進出口轉關和空運進出境貨物的報關單現場接單手續及稅費徵收手續;
3.辦理報關單刪改撤銷審批及轉報手續;
4.辦理空運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手續和轉關核銷手續;
5.負責對關區空運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
6.對免稅品開展實際監管,並定期將情況反饋綜合業務處;
7.辦理機場范圍內各類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涉及行政許可的申請事項;
8.辦理報關單放行和結關、退單、理單手續;協調與機場聯檢單位的聯系配合;向綜合職能管理部門提供統計數據。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場業務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業務管理上與綜合業務處對口。下設通關科、貿易物品監控科、加工貿易監管科。
1.現場辦理關區鐵路和公路運輸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手續;
2.辦理報關單刪改撤銷審批及轉報手續;辦理鐵路、監管汽車運輸的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手續和轉關核銷手續; 3.負責對現場業務處管轄范圍(目前為貴州省全境的鐵路、公路)內轉關運輸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
4.負責現場業務處管轄范圍內各類承運海關監管貨物運輸企業、運輸工具及駕駛員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申請的審核、轉報以及日常管理;
5.負責現場業務處管轄范圍內海關監管場所設立申請的審核和轉報;
6.辦理報關單放行和結關、退單、理單手續;
7.辦理加工貿易前期、中期、後續監管業務,對加工貿易備案、變更、核銷等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批手續,合同金額超出500萬美元的,由現場業務處審核後報分管關長予以審批;
8.向綜合業務職能部門報送現場統計數據;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與海關總署稽查司對口管理,下設稽查科、風險管理科、企業管理科。
(一)稽查業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海關稽查操作規程及管理辦法要求開展工作;
2.分析稽查工作形勢,制定稽查工作計劃;
3.組織一般貿易貨物、加工貿易貨物和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稽查工作,必要時可以對企業開展徑行稽查;
4.組織對企業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內控制度、財務賬冊單證等的稽查,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促進企業守法自律;
5.組織貿易調查、市場調查工作;
6.組織研究和推廣稽查技能和技術;
7.組織實施總署布置的專項稽查工作;
8.承擔JC2005系統的系統管理、數據監控、匯總上報和發布工作;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風險管理業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照風險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要求開展工作;
2.承擔貴陽海關風險監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風險信息的採集、整理、分析、評估和發布工作;
4.有針對性地圍繞重點監管企業和商品組織開展綜合性風險分析,提出風險防控項目,並組織實施;
5.實施企業和商品的風險測量,組織制定業務風險的指標參數;
6.指導、監督和評估風險布控工作,承擔H2000系統的通道維護工作;
7.研究推廣風險管理技術及應用系統,對風險管理平台的業務應用實施管理;
8.承擔風險管理辦公室決定事項的督辦及日常事務;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企業管理業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推動企業信用管理;負責實施重點企業海關聯絡員制度;
3.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審核、報送「紅、黑名單」企業;
4.辦理報關企業、報關員注冊登記行政許可審批,按照報關員記分考核管理規定要求,對報關員實施職能管理和考核工作;對報關單位注冊、備案、變更、注銷等實施職能監控和管理;
5.監控管理企業資料庫;
6.組織實施對報關企業、報關員的「資格罰」;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單技術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審單技術處是審單業務、科技發展與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下設審單科、技術科、減免稅科;技術業務與科技發展司對口,審單、減免稅業務與綜合業務處對口。
(一)審單業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有關報關單填制、審核等業務制度及操作規范;
2.組織開展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分類集中復核,管理和指導業務現場接單審核及稅費徵收作業;
3.集中受理、分析、處置和回復業務現場審單問題,並對業務現場的處置情況進行管理;如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業認定的,負責轉報,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結果進行處置;
4.開展審單風險分析及審單作業流程、報關單數據的監控分析,並提出處置意見;
5.負責對滯報金和滯納金減免、擔保事務、報關單撤銷/修改、直接退運、暫時進出口、非政策性退補稅等特殊審單申請事項的審批、咨詢、轉報及相關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處理;
6.對審單業務的疑難、突發問題實施應急處理;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技術業務
1.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關科技發展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關區技術工作;
2.負責申請計算機設備、通訊設備、網路設備及科技專項經費,協助財務部門制定計算機設備、通訊設備、網路設備分配方案和監督經費使用;
3.承擔科技應用項目的立項、技術設計、程序開發、協助移植與推廣等項目管理工作;
4.承擔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和網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管理工作;
5.承擔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安全管理及海關作業單證的防偽鑒定管理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減免稅業務
1.負責辦理減免稅審批工作;對項目備案金額500萬美元以上及無需項目備案、合同金額超過500萬美元的減免稅申請,由審單技術處審核後報分管關長審批;
2.負責進口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管理及銷案工作;
3.定期向綜合業務處報送減免稅統計數據;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業務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與總署關稅司、加工貿易監管司、監管司、統計司對口管理,下設綜合科、關稅科、統計科。
(一)關稅職能管理
1.履行全關區稅收征管的職能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業務現場及隸屬機構稅收征管工作;
3.組織實施年度稅收計劃,開展稅源分析和稅收監控;
4.實施估價職能管理,發布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和風險參數,答復價格咨詢,對估價技術疑難問題進行專業認定,實施價格監控;
5.實施商品歸類職能管理,做出約束性預歸類決定,對歸類疑難問題進行專業認定,實施歸類監控;
6.實施原產地職能管理,辦理原產地預確定,實施原產地監控;
7.實施取樣送檢職能管理;
8.實施減免稅職能管理,指導和監督減免稅政策的執行,對減免稅審批進行監控,組織實施減免稅後續管理(後續稽查除外);
9.實施退補稅、滯納金職能管理;
10.組織估價、歸類、減免稅技術小組運作,開展關稅技術研究;
11.指導和監督走私案件偷逃稅款及非案補稅的計核;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通關監管職能管理
1.履行全關區通關監管的職能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評估業務現場及隸屬機構的通關監管工作;
3.組織協調監管、通關作業改革項目的研發推廣等工作;
4.對H2000通關管理系統相關崗位進行授權,審核報批監管方式、關區代碼;負責計算機電子審單的參數設置;
5.對選擇查驗和實施查驗實施職能管理;
6.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其艙單實施職能管理;
7.對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運輸企業車輛及駕駛員實施職能管理;
8.負責申請監管技術設備及監管經費,協助財務部門制定監管技術設備分配方案和監督經費使用;
9.對便捷通關措施企業實施審核報批管理;
10.其他與監管、通關管理職能相關的工作;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加工貿易職能管理
1.履行全關區加工貿易的職能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評估現場業務處及隸屬機構的加工貿易工作;
3.推動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改革;
4.對加工貿易貨物備案及內銷征稅環節歸類審價實行監控分析;
5.組織制定單耗標准和單耗參數,指導、監督單耗標準的實施以及單耗資料庫的應用;
6.牽頭對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安全隔離設施、海關監管設施的建設進行指導,組織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監管模式;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業務實施職能管理;
7.對保稅倉庫等海關特殊監管場所實施職能管理;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統計職能管理
1.履行全關區統計工作的職能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指導業務現場及隸屬機構的統計工作;
3.對海關統計數據質量實施管理,匯總、審核、上報貿易統計、業務統計、報關單結關數據;
4.規范、指導、監控報關單數據的安全使用;
5.編制海關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管理和發布貿易統計數據;編輯海關統計刊物;
6.開展統計分析工作,承擔進出口預警監測任務;
7.開展執法評估和統計監督工作;
8.開展統計處罰工作;
9.開展統計咨詢工作;
10.維護、上報經營單位編碼資料庫;
11.實施報關單及隨附單證檔案的職能管理;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職責
貴陽海關機關黨委與總署政工辦、中共貴州省直機關工委對口管理。
職責:
1、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關黨組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負責組織本關黨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市場經濟科技、法律和業務管理知識。
3、負責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負責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斗爭。
5、負責協助關黨組組織實施中心組學習。
6、負責組織開展本關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了解、反映群眾的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7、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8、協助關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群眾組織,配合人事部門對本關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本關幹部任免、調動、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9、指導機關工會、青年團開展工作。
10、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
11、負責檢查本關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12、負責檢查、處理本關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案件中黨員的處分。
13、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14、負責加強與地方黨群部門的工作聯系。
機關服務中心機構設置及職責
機關服務中心下設:行政科、生活科、接待科
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關黨組的指示,提出貫徹落實意見,監督、檢查、指導本關的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本關業務工作後勤保障和職工生活的服務性、事務性管理工作。
3、負責辦公用品、勞保物品申領、購置及供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設備(技術設備除外)、物資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管理工作。
4、負責機關車輛派遣調度、維護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
5、負責本關招待所和食堂的管理;負責來訪客人的生活接待工作,保障來訪客人的食宿、用車安排和返程購票。
6、負責物業管理、安全保衛、環境維護、防震救災、愛國衛生、消防及水、電、氣、房租收費等行政事務工作。
7、負責制定本關辦公、生活用房、監管場所等各類附屬設備的修繕計劃,以及修繕項目的合同簽訂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8、負責管理財務處授權出租的房屋。
9、負責本關與機關、宿舍轄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地方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負責與地方水、電、氣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系。
10、負責本關對外經營開發及管理工作。
11、負責本關機場會議中心的管理工作。
12、負責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保安、保潔及海關辦公區域用花卉植物租賃等合同。
13、負責落實全關各種接待工作任務。
財務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財務處與總署財務裝備司對口管理。
下設:財務科、綜合科。
職責:
1、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財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規定和辦法,結合本關實際,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本關財務、基建和關產管理工作綜合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3、負責編報本關各項經費年度支出執行預算、決算和財務報告;負責申領、管理各項經費和會計核算工作。
4、負責本關緝私警察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向總署財務裝備司申領經費並編報預、決算。
5、負責本關各項稅費、保證金以及罰沒收入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稅收記賬、對賬、繳庫核銷,編報各項稅費會計月、季、年度報表。
6、負責本關固定資產、車輛、服裝裝備、業務單證的管理工作,進行固定資產賬冊的登記,各類資產報表的編制和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7、負責本關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
8、負責本關銀行賬戶的申報、備案等管理工作。
9、負責本關工會、住房基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報有關預、決算和會計報表。
10、負責對罰沒財物、放棄物品的保管、變賣、處置等工作,並按時編報罰沒財物統計報表。
11、負責管理、監督、指導本關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研究制定本關事業單位(包括機關服務中心、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貴陽分中心、貴州海關學會)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12、負責本關財務人員任職資格和會計證的管理工作,制定財務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13、負責海關工作人員、工勤人員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等銀行繳納工作。
14、負責本關各類票據的申領、發放、核銷等管理和監督工作。
15、負責本關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6、負責解釋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
辦公室機構設置及職責
辦公室與總署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國際合作司對口管理。
下設:法規室(副處級)、文秘科、綜合科、機要科。
職責:
1、對國家及海關總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業務規定提出貫徹執行意見。
2、綜合協調、檢查指導本關各部門及派駐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海關總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各項業務規定的情況。
3、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本關跨部門工作事項。
4、負責本關重要工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督辦。
5、負責本關目標管理工作。
6、負責本關保密、國家安全、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本關政務公開、對外宣傳、信訪和信息管理工作。
8、負責本關會議室、關史陳列室,值班、電話總機、報刊訂閱管理及音像資料收集工作。
9、負責草擬本關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綜合性材料及相關文件;負責編寫《貴陽海關大事記》;辦理文電的收發、運轉、歸檔,負責全關各類印章管理工作。
10、組織開展本關政策理論研究和工作對策研究,組織推動重大業務改革的調研。
11、協助關領導組織召開全關重要會議和舉辦重大活動,負責關級會議(關務會、關長辦公會、全關大會等)會務工作,協調管理各種接待事務工作。
12、管理本關辦公信息自動化工程,組織、推動本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本關互聯網站、內部網站、紅機網的管理工作。
13、負責與總署口岸規劃辦、省口岸辦、口岸單位的聯系、協調等事務工作,負責本關新開口岸的審批與轉報工作。
14、負責本關外事聯絡和外事接待工作。
15、負責規范性文件的法律審查、備案及定期清理工作。
16、負責復議、訴訟、賠償及所屬申訴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貴陽海關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處理納稅爭議。
17、負責重大行政行為的預審、跟蹤,就重大事項決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詢,參與走私違規大要案的審理。
18、組織本關執法監督檢查。
19、指導監督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受理保護措施申請,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涉嫌侵權案件。
20、負責本關行政許可歸口管理工作,受理行政許可的申訴、舉報及咨詢。
21、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2、負責本關貿易管制職能管理工作。
23、負責本關參數維護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
24、負責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處機構設置及職責
人事教育處與總署人教司,政工辦,全國海關教育培訓中心,駐署紀檢組、監察局,國際合作司,教育培訓廣州協作區、職稱評審廣州協作區及地方有關部門對口管理。
下設:人事科、工資科、綜合科。
職責:
1、負責本關人事管理工作,開發和優化配置人力資源,研究、綜合人事工作情況,重點了解和掌握各級領導幹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人事政策、法規和規定,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監督、檢查、組織實施人事工作。
3、負責貫徹實施海關總署關於海關系統國家公務員和其它工作人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考試、獎懲、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退休、工資福利、勞動保護等管理辦法,提出相應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選拔、考察、任用本關各級領導幹部、領導班子、非行政領導幹部,選拔、培養後備幹部。
5、負責海關關銜評定、晉升的審批、申報工作。
6、負責管理本關機構設置、核定科級行政領導幹部職數及人員編制工作;負責編制本關年度公務員招錄和海關院校招生計劃,組織、實施公務員考錄工作;組織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本關工勤人員和臨時工的錄用、管理、辭退等工作。
7、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本關幹部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提出調整、審核意見,並辦理有關手續。
8、負責本關關員休假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負責本關關員、工勤人員的考勤、請假、休假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本關關員、工勤人員的離休、退休、退職等審批手續,負責上述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9、負責本關關員、工勤人員的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計算、申報工作。
10、負責本關關員派往國外工作、留學、培訓、考察和出國探親的政審、報批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絡等管理工作。
11、負責本關人事檔案的管理、各項人事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等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接待和處理人事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
12、負責辦理本關公務員考核、升降、處分、辭退和勞動爭議的復議、復核事項。
13、負責組織實施本關公務員任職資格、報關員執業資格等各類資格考試。
14、負責本關學歷資格審核、成人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指導、檢查、協調、組織開展各類教育培訓;負責協助海關院校招生,接待組織海關院校學生實習、教師現場實踐。
15、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有關反腐倡廉的規定,擬定本關廉政建設方案,提出貫徹意見,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統計、匯總上報本關紀檢監察工作情況。
16、負責根據《行政監察條例》及有關規定,對監察對象貫徹國家法令、政令、海關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保障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17、負責依法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調查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復審和復核。
18、負責對本關管理許可權范圍內的幹部提出任免、獎懲的監察意見。
❷ 重慶海關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行政級別:正處級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關區文電資料處理工作;
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撰寫工作;
牽頭組織開展政策理論研究和綜合調研;
負責關級行政會議管理工作;
負責全關文檔和印章、印油的管理工作;
負責全關機要保密和國家安全工作;
負責信訪工作的職能管理;
牽頭開展關區目標管理工作及落實市目標辦的相關工作;
負責關區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負責牽頭組織開展關務公開工作;
負責關區政務督辦工作;
負責對內、對外聯系協調工作;
負責關區重大業務改革和綜合業務協調工作和組織開展關區業務形勢分析;
負責來關重要客人的接待安排工作;
負責關區口岸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關區外事接待工作;
負責關區值班安排及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負責關志修訂工作;
負責關區新聞及對外宣傳工作;
負責關區信息工作;
負責業務咨詢和投訴的協調處理;
協助辦理海關學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承辦總署和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內設科室:文秘科、信息宣傳科 、政策研究室、政務信息化管理科、關史辦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關區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負責人員招錄、考核、獎懲、交流、調整、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關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工資福利管理工作;負責關區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關區關銜管理等工作;負責關區公費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幹部職工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報關員資格證書頒發前的相關工作;負責關區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關區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合同制工人職能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為關區重大行政事項決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詢;負責關區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審定;負責關區行政復議、訴訟、賠償以及聽證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及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協調處理行政執法爭議;參與大要案的審理工作;負責案件的再審工作;負責關區法制宣傳及法律咨詢工作;負責關區法制工作的對外聯系溝通;負責關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相關事務;負責關區貿易管制工作;負責關區通關系統參數維護工作;負責《貨物進口證明書》的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貿易管制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關區黨建工作;負責關區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關區精神文明建設和海關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關區基層建設工作;負責關區准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海關工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共青團和婦委會等群體組織開展工作。
內設機構:政工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關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關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關區執法督察工作;組織開展關區內部審計工作;承辦總署督察內審司和駐署監察局等交辦的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督審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關區監管、通關職能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關區監管、通關操作規程,監管場所及其設施建;設標准和監管現場人員言行舉止規范;負責關區設立各類監管場所(不含特殊監管區域)的審批、驗收及備案登記事項;負責組織開展關區監管、通關業務的監控和分析評估工作;負責牽頭開展轉關聯系協調工作;負責關區通道決策職能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本關區暫扣印刷品、音像製品等的復審工作及辦理提請上級或有關部門的審定報批手續;負責實施便捷通關措施企業的審核報批管理,組織實施敏感物項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及監管、通關突發事件的處理等工作;負責關區非貿物品職能管理。內設科室:監管通關科、保稅監管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電子審單、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的分類集中復核工作以及審單作業流程、報關單數據的監控分析和有關規章制度的實施;負責管理和指導本關區各業務現場接單審核及稅費徵收工作;負責關區通道管理的具體執行及日常維護,及時提出調整建議;負責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過程中疑難問題的專業認定以及職能部門監控聯系事項的集中提交、分發處理與反饋管理,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進行處置;負責審單作業中刪改單、滯報金減免、非政策性退稅、補稅及擔保等特殊事務的管理和咨詢;負責參與涉及H2000審單作業系統的修改、測試和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本關區暫時進出境物品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除分關管轄范圍以外的減免稅項目的備案、審批手續;負責辦理除分關管轄范圍以外的加工貿易合同前期備案、中期核查和後續核銷工作;負責加工貿易貨物內銷補稅環節的歸類和審價工作;負責協調跨關區加工貿易監管業務,管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資料的異地傳輸;負責關區通道決策參數的維護、布控,及時提出調整建議。
內設科室:加工貿易科、審單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牽頭組織、協調、推進關區綜合治稅工作;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關區年度稅收計劃;負責關區商品歸類、審價、原產地認證和商品化驗等涉及稅收征管方面的職能管理工作;負責關區減免稅和加工貿易職能管理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納稅復議、後續管理和稅款入庫等工作;負責關區構成整車特徵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的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關稅科、減免稅科、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制定關區統計工作管理制度;負責關區報關單數據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報關單證管理工作;負責關區貿易統計數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統計監督工作;負責關區業務統計工作;歸口管理關區統計對外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關區統計分析和預警監測工作;牽頭開展關區統計執法評估工作;負責編制關區統計資料;組織開展關區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重慶市統計學會海關統計分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科室:綜合分析科、數據管理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制定關區科技工作管理制度;承辦關區科技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關區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和科技應用技術標准;組織實施關區科技應用項目和技術工程項目建設;負責關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關區科技設備管理工作;負責關區科技應用項目運行管理工作;負責關區科技設備運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關區技術培訓工作。
內設科室:計算機管理科、綜合技術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和報送本關年度財務預算,報告預算執行情況;負責關區稅費管理工作;負責關區罰沒物品的處理工作;負責關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關區海關裝備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本關各經濟實體及下屬單位等的財務工作。
內設科室:稅費管理科、經費管理科、綜合管理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副局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協調總關職能部門,做好本局辦公、人事、政工、紀檢、監察、財務、技術等工作;負責重慶市打私辦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關區走私形勢分析調研,制定並組織實施關區打私工作規劃和計劃;依法對關區涉嫌走私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開展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等工作;負責關區走私犯罪案件的刑事技術鑒定工作;依法辦理與偵辦案件相關的復議、應訴、復核和刑事損害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緝私情報工作;依法對關區走私行為、違規案件開展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關區走私、違規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本局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緝私警察的警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後勤裝備、科技設備等的管理工作。牽頭協調關區「掃黃打非」工作。
內設:辦公室、政治處、法制處、情報技術處、偵查處、刑事技術處、查私處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本關區常規稽查、專項稽查和徑行稽查工作;負責開展關區貿易調查、市場調查和協查工作;負責報關單位、報關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和企業信譽評定工作;負責關區企業分類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科室:企業管理科、稽查科、綜合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正處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牽頭制定關區風險管理工作制度;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關區風險分析監控工作,承辦綜合或專項風險分析評估工作;負責制定關區業務風險評估與績效考核的標准和方法;組織開展關區風險分析考核評估工作;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平台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關區通關系統用戶授權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風險管理一科、風險管理二科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行政級別:正處級派駐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重慶空港進出口貨物現場通關的轉關、接單、征稅、查驗、放行、結關、理單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負責重慶空港進出境行李物品及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重慶空港海關監管倉庫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機場及市內免稅店、航油保稅倉庫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辦理使領館外交郵袋及公私用物品的審批手續;負責常駐機構、常住人進出境公私用物品的審批工作;負責簽發重慶空港進出口貨物海關證明聯;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處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負責重慶空港的海關統計工作。
內設科室:綜合業務科、旅檢科、貨運監管科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江北國際機場航空口岸大樓 正處級派駐機構主要職責:負責本處所轄監管場所進出口貨物現場通關的轉關、接單、征稅、查驗、放行、結關、理單、統計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負責本處所轄監管場所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進出本處監管場所海關監管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簽發本處進出口貨物海關證明聯;負責重慶港務集團公共保稅倉庫的海關監管工作;負責本處海關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處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
內設科室:審單征稅科、查驗放行科
地 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灘子口227號 副處級派駐機構主要職責:負責本處進出口貨物現場通關的轉關、接單、征稅、查驗放行、結關、理單、統計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負責本處所轄監管場所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進出本處監管場所海關監管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簽發本處進出口貨物海關證明聯;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處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
內設機構:監管科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張家灣鐵路東站聯檢樓 副處級派駐機構主要職責:負責關區郵遞進出境物品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郵寄進出口貨物現場通關的轉關、接單、征稅、查驗、放行、結關、理單、統計及保金保函等工作;負責本處海關監管場所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關區郵遞渠道進出境物品、貨物的海關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處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
內設機構:快件監管科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重慶海關駐郵局辦事處 正處級隸屬,機構2009年10月27日正式掛牌。涪陵辦事處轄區:涪陵區及周邊的南川、墊江、豐都、武隆、黔江、彭水、酉陽、秀山、石柱等10區(縣)
負責進出轄區海關監管運輸工具的監管工作;簽發轄區進出口貨物海關證明聯;負責轄區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核查、核銷,減免稅業務的審批及後續監管工作;負責轄區稽查工作以及報關企業、報關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業務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負責轄區安全保衛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制定轄區的隊伍管理、政務公開、紀檢監察等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總關交辦的有關工作
地址:重慶市涪陵區長江段濱江路188號。 正處級隸屬機構主要職責:協調總關職能部門,做好本關辦公、人事、政工、紀檢、監察、財務、技術等工作;負責辦理巴南區、南岸區、經開區(除出口加工區外的南北區)企業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中期管理及後期核銷手續;負責巴南區、南岸區、經開區(除加工區外的南北區)企業的進出口貨物海關減免稅審批及後續管理工作;負責進出重慶出口加工區的企業、貨物及運輸工具的實際監管工作;負責回國留學生購車證明的審批工作;負責監管運輸工具的備案審批工作。負責本關區的海關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關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負責本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關基層建設、「三個文明」建設和准軍事化建設等工作。
內設科室:辦公室、綜合業務科、出口加工區辦事處
地 址:重慶市北部新區經開園金渝大道100號 正處級隸屬機構主要職責:協調總關職能部門,做好本關辦公、人事、政工、紀檢、監察、財務、技術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本關區進出口貨物的接單、審核、征稅和查驗放行等監管工作;負責本關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核查、核銷工作;負責本關減免稅業務的審批及後續監管工作;負責本關報關企業、報關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關的稽查工作;負責本關的海關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關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負責本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關基層建設、「三個文明」建設和准軍事化建設工作。
內設科室: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
地 址: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海關路225號 正處級隸屬機構,業務管轄范圍包括重慶保稅港區和重慶市渝中區、渝北區、江北區和北碚區。主要職責:協調總關職能部門,做好本關辦公、人事、政工、紀檢、監察、財務、技術等方面工作;負責辦理本關區進出口貨物的接單、審核、征稅和查驗放行等監管工作;負責本關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核查、核銷工作;負責本關減免稅業務的審批及後續監管工作;負責本關報關企業、報關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關的稽查工作;負責本關的海關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本關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工作;負責本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關基層建設、「三個文明」建設和准軍事化建設工作。
內設科室: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
地 址:重慶市寸灘保稅港區 主要職責:負責總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經營項目的創收工作;負責海關辦公場所、宿舍樓和門面等的修繕、管理工作;負責食堂、招待所、理發室、洗衣房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總關對外接待人員的食、宿、車輛及票務等服務工作;負責總關水、電、氣及配電室的管理工作;負責總關辦公區、宿舍區的綠化、環境衛生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大宗辦公設備、物資用品的集中采購工作;負責關區車輛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本中心工勤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總關授權的其它資產的經營和管理工作。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主要職責:負責重慶地區中國電子口岸政務卡、企業卡的錄入、製作等工作;負責重慶地區中國電子口岸應用項目的推廣與實施工作;負責重慶地區中國電子口岸應用項目的對外咨詢服務工作;負責本地區用戶集中託管伺服器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重慶地區中國電子口岸系統的服務業務;承辦重慶地方電子口岸建設的具體工作任務;承辦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一路1號
❸ 一個完善的培訓計劃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呢
培訓的目的:要達到什麼樣的效果
培訓的時間、地點
培訓的參與人員
授課老師
❹ 高分跪求一份外貿新人的培訓計劃!
你說得不清楚喲,你這個部門是公司新成立的一個專門作外貿的部門還是外貿公司新成立了一個部門?
如果是公司想作外貿了專門成立一個專門作外貿的部門那就恭喜你了,你是該部門的創建元老,以後無論怎麼艱難都要堅持下去,因為外貿還是大有可為的,你又年輕,奮斗幾年一定能上個大台階。如果你們公司有工廠的話,以後你的外貿部門會獨立出來成立個專門的公司,因為相對來說外貿與內貿是完全兩個機制,它更專業,更制度化,也更好做些---相對的哈。
培訓計劃是什麼意思,你的經理也是新手嗎?如果是的話,你們部門還不能開張喲。培訓計劃按道理是公司來做的,既然經理說要培訓那說明你們才剛剛草創,是吧?
培訓要看你們拿得出時間嗎?資源可動用多少? 培訓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聯營單位干一年,你們有嗎? 當年安徽,江西等內地的外貿人才全是上海培訓的,整個南方干外貿的人差不多都去過上海的外貿公司,在人家那干3月到12個月不等,以後回來成骨幹。你們現在有這樣的資源嗎?恐怕即使有人家也未必肯教了。
剩下的方法就是在崗培訓。干外貿有幾本最基礎的書要看也就是外貿大學的課本, 國際貿易,
國際貿易實務,
外貿函電(不知現在有進步嗎?以前有電傳縮寫的培訓,現在發email了,但基本的格式寫法沒變,很簡單的東西)
國際商法
現代物流,貨運與倉儲(大致是這么個意思,就是有關物流,倉儲,海關監管之類的東東,可能是幾本書,大致看看就可以了)
對外經濟技術與合作
國際金融
微觀經濟學(以前叫西方經濟學)
ucp 500(不知道現在有600嗎?因為現在有個電子單證了,不知是否普遍流行,這東西要問銀行)
外貿實務是要爛熟於胸的,其它稍稍了解一下即可,不要求太熟悉。
外貿英語,你過了六級的,這東西就是小case 了,翻一翻就行了,以後在實踐中應用,很快就熟了,就那麼兩句顛三倒四地用。
國際會計(不要求,專業性太強,好學的話以後可以慢慢學)
如果能脫產培訓當然好了,還是要看你公司給你們多少時間,有什麼安排?是否同意脫產? 同意脫產最好的方法去外經貿大學(或是外經貿管理學院)學幾年,呵呵。要不看看本地有啥培訓班,培訓幾個月也行。
我估計你公司不能讓你們脫產,一定是在崗培訓,其實就是報銷幾本書的費用,呵呵。
總結一下:按優先順序排列
1) 有聯營單位,兄弟單位願意教你們。市場經濟時代不可能了。
2)大學里培訓兩年。估計時間耽誤不起,把你們訓好了單位不放心了,再說要那樣的話不如直接招經貿大學的來做,這筆培訓費還省了呢。
3)當地脫產上培訓班幾個月。可能,但機會不大,理由同上。
4)在崗培訓。就是上面說的買一堆書回來啃,邊干邊學,邊學邊干。
另問一句,既然要干外貿,你們那些必要的資格都有嗎? 商檢,海關,銀行,貿促會,外匯管理局等等你們都備案了嗎?以前是要資格審核的,現在放開了,但備案總是要的,人家要知道有你們這么個單位在做外貿。 銀行要授信,你們要有個外匯帳戶等等,繁瑣的很。這些地方先跑跑,體會一下看人臉色的滋味。 就你們兩人忙都要忙死,但對人也是個大的鍛煉,路路全通了以後自己開公司,呵呵。
干外貿其實不難,基本上是事務性的工作,作一兩單就基本上會了,關鍵是你以後要有客戶,要能『一肩挑』。在工作中注意積累資源,人脈,業務工作最好是從上游做到下游,從聯系客戶,與客戶談判開始,簽合同,找工廠(商品開發),跟單,發貨,租船定倉,海關商檢,投保,到最後貨款收妥,單證這塊同時還有審證,改證,制單,交單到銀行議付等等,復雜一些的還要做押匯,保付,出口保險,出口信貸之類的融資手續,一條線做下來,務必親力親為。你們部門剛創立,人少事雜,你有機會從頭做到尾。人會很累,事情非常多,但這樣很有好處,全過程你都能把握,每個環節你都是行家,以後別人唬不住你。到以後規模大了,正規了,公司一定會要求橫向切分業務,大家各管一段,相互制約,這樣作就是為了防止有人跳槽,規避風險,這風險就是公司的業務人員,做熟了他還不跑了自己干呀?出名要趁早,做事也要趁年輕。
❺ 上海海關學院的辦學條件
截至2015年11月,學院有專任教師1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46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的比例為41%。具有博士學位教師48人,碩士77人,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的比例為86%。 學校有上海市「曙光計劃」學者1名,財政部產業經濟學跨世紀學科帶頭人1名。
上海市「曙光計劃」學者:干春暉
財政部產業經濟學跨世紀學科帶頭人:干春暉 質量工程 截至2015年6月,學院有國家控制布點特設專業1個 ,國家特色專業1個 ,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上海市級重點課程16門,上海市級精品課程3門 。
國家控制布點特設專業:海關管理
國家特色專業:稅務
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學(海關法方向) 、稅務(關稅方向)
上海市級精品課程:關稅制度、會計學、物流管理
上海市級重點課程: 上海市級重點課程海關法 關稅理論與中國關稅制度 比較海關法 國際物流電子通關報關模擬實訓 會計學 財務管理 海關緝私 國際經濟法 國際貨運 海關估價 物流管理 海關專業英語 原產地規則 進出口業務案例分析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資料來源: 教學成果 2013年,學院《探索行業辦學機制,創新海關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項目獲上海市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截至2015年6月,學院有國家特需人才培養項目學位教育點1個。
國家特需人才培養項目學位教育點:稅務碩士專業學位教育點 國際交流 據2015年9月學院官網顯示,學校與越南、蒙古國、哈薩克、美國、荷蘭、委內瑞拉、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中亞區域國家、非洲國家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世界海關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上海合作組織、香港、澳門等地區或國際等組織進行學術交流。
2005年,學院成為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地區培訓中心,學院加入了INCU(國際海關院校網路)、PICARD(國際海關學術研究與發展夥伴計劃),與俄羅斯海關學院、烏克蘭海關學院、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日本海關關稅研修所、荷蘭海關等多個國際知名高校或機構實施合作項目。 國內合作 2013年,學院與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等高校簽訂合作協議,藉助各高校的優質資源和相關專業建設發展的最新成果,推動海關及專業的發展,探索人才培養路徑,與14個直屬海關建立「上海海關學院實習基地」,與大中型知名企業合作共建18個校外實習基地。
❻ 海關政工是干什麼的
政工全稱是思想政治工作,應該很好理解吧,
在直屬海關的好些,隸屬關就是雜七雜八的部門啦。
具體都抄一個下來:
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海關隊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負責關區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組織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時事政策教育,開展具有海關特色的職業精神教育、廉政教育。組織開展關區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基層單位搞好全面建設。
負責關區幹部管理和監督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搞好乾部的考察、考核、調配、任免、獎懲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管理關區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工資、福利、公務員錄用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基層海關搞好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做好關區安全保衛工作,檢查、指導、監督全關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關區幹部培訓工作。制定幹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幹部崗前、崗位、任職以及政治、業務、法規、科技等培訓,提高幹部政治業務素質。
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學先進、趕先進活動,發現、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做好表彰先進工作。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文娛體育活動。
指導各級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做好共青團工作和青
❼ 蘭州海關的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是蘭州海關的綜合協調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秘書科、機要科、宣傳科、政研科和法規室。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協助關領導協調本關各部門之間、本關與其他單位之間的工作。
二、負責草擬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綜合性請示、報告及領導講話稿;負責審核以蘭州海關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文稿。
三、負責指導、協調政務信息化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網、紅機網、門戶網站的管理與應用。
四、負責推動重大業務改革的調研,提出貫徹海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具體意見、措施,及時向領導提供決策方案和意見。
五、負責關務會、關長辦公會和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檢查、督促會議事項的貫徹執行。
六、負責本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各部門不斷提高公文質量和檔案管理水平。
七、管理蘭州海關行政印章,統一審核刻制有蘭州海關字樣的業務印章。
八、負責編發信息,指導全關信息工作。
九、負責本關新聞報道,指導全關新聞宣傳工作。
十、督促、檢查各部門對會議精神、決議、領導批示、指示、文電要求等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本關口岸建設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幹部值班及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並組織對值班工作的檢查落實。
十三、負責緊急突發事件的安排及處置工作。
十四、負責本關的業務整合工作。
十五、組織海關政策理論研究,指導全關開展政研工作。
十六、負責海關法規、報紙書刊的統計征訂和分發工作。
十七、負責處理、接待人民來信來訪,檢查、督促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十八、負責因公來訪人員的接待協調工作。
十九、負責統一安排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參加社會公務活動,管理上繳的禮品。
二十、負責本關關務公開工作,指導全關關務公開工作。
二十一、檢查海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負責關區法制工作。
二十二、負責開具蘭州海關介紹信和對外聯絡工作。
二十三、負責本關外事工作。
二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單技術處是蘭州海關審單業務和計算機信息技術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審單中心、技術科。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電子審單、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的分類集中復核工作,管理和指導本關區各業務現場接單審核及稅費徵收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與申報管理、審單作業、接單審核、出證管理等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實施,組織研究或制定具體操作規程。
三、負責審單作業的通道管理及維護,組織開展對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工作的績效分析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四、負責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過程中疑難問題專業認定以及職能部門監控聯系事項的集中提交、分發處理與反饋管理,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決定進行處置。
五、負責開展審單作業過程中的風險分析及審單作業流程、報關單數據的監控分析,並按照規定要求提出處置意見。
六、負責審單作業中刪改單、滯報金減免、非政策性退稅、補稅及擔保等特殊事務的管理和咨詢。
七、負責參與涉及H2000審單作業系統的修改、測試、運行維護及崗位授權維護、審單參數、全局變數表的維護和應急處理。
八、負責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九、研究制定並實施本關區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十、負責總署配發的信息化管理系統、跨部門聯網項目的運行管理、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關區計算機系統及內、外部網路和通信系統建設及日常運行管理。
十二、負責關區內科技開發項目的立項、論證、開發和應用管理工作,並負責技術工程的論證和實施。
十三、負責關區科技經費的申請及使用管理。
十四、組織關區技術交流和培訓等工作。
十五、承擔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蘭州分中心的工作。
十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業務處是蘭州海關綜合業務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監管科、關稅科、統計科。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通關、監管、關稅、統計的職能管理工作,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業務的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作業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二、負責通關、監管、關稅、統計職能工作的對外協調,計劃、組織和實施相關業務范圍內的業務、統計、稅政調研。
三、負責與口岸、政府相關部門和總署相關司局的業務協調工作;負責關區內各有關業務部門、業務環節之間的業務協調工作。
四、負責職能管理業務改革項目的計劃、推廣、系統更新、教育培訓、參數設置、授權維護、運行測試、問題處置、評估總結等各項工作。
五、處理通關、監管、關稅、統計各環節提出的業務疑難問題。
六、負責H2000和相關業務職能管理系統的授權、維護、運行管理和評估工作。
七、負責對外提供業務咨詢服務,負責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蘭州海關綜合治稅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關區年度稅收計劃,對本關區稅收征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和稅源分析。
九、負責特定減免稅備案、審批、後續管理工作。
十、開展進出口貿易統計分析和海關業務統計分析,對本關和區海關業務管理運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
十一、負責關區統計數據質量的職能管理,研究提出統計數據質量檢控參數,監督執行統計數據審核、查詢、更正的操作規范,監督、檢查和考核本關區各有關業務部門和業務環節的統計數據質量。
十二、辦理各類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海關監管場所審批、年審等工作。
十三、負責關區內加工貿易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十四、組織非口岸地設立海關監管點的前期調研、審核和驗收工作;組織對各類海關監管場所進行前期審核和驗收。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十六、做好有關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處是蘭州海關政治思想工作、人事、教培、黨、工、團、婦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政工科、人事教育科。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總署和地方人事、工資政策,制定本關區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幹部管理,工作人員的錄用、考核、獎懲、任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退休、工資、關銜、休假、考勤、勞動保護、出國審批、人事爭議的復議以及遺屬、離退休的管理。
三、負責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指導、協調、組織開展關區的教育培訓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總署幹部隊伍政治思想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關區政治思想工作規劃。
五、負責准軍事化建設、基層建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六、根據關黨組的部署,草擬關內機構改革、設置,人員配置、交流等初步方案。
七、根據關黨組的部署,提出幹部競爭上崗、任免、晉升、調整的初步意見,組織實施對後備幹部的選拔和培養。
八、負責新入關人員的錄用、培訓、考核並提出分配意見,協助海關院校招生和安排實習。
九、負責基層建設和目標管理工作。
十、負責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女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黨組中心組的學習安排和組織管理。
十二、負責與地方黨委及相關部門的聯系。
十三、依照職責許可權,負責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報關員資格考試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裝備處是蘭州海關財務、經費、固定資產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總署和地方財會政策和法規,制定本關區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審核、編報全關各項經費年度預算、追加預算和用款計劃,向上級申領各項資金。
三、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做好報帳、算帳、記帳、對帳、結帳、清帳等會計核算工作,並及時准確編報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
四、負責調配資金,保障全關正常資金供給,對本關財務收支重大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按有關制度規定,辦理資金結算和管理銀行帳戶、現金及各種有價證券。
六、負責建立財務單證收據和帳、表、憑證、資料等各種會計檔案。
七、定期檢查、分析各項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各種應繳款項收繳情況,考核、檢查資金使用效益,並進行反饋和通報。
八、按總署會計制度規定,以及《海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管理資產,對全關的財產物資的審核、調撥、報核、報廢、變賣等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確保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
九、維護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稽查復核全關各項財務收支,組織開展年度財稅大檢查工作。
十、負責關區財會業務的培訓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審計室是我關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在關黨組、黨組紀檢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紀檢、監察的法律法規,擬定廉政建設工作方案和督察審計工作計劃。
二、研究制定關區審計工作計劃,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監督、指導關區審計工作。負責對本關行政執法和財務收支活動的內部審計和專項內部審計。
三、對監察對象貫徹國家法令、政令、海關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四、保障和維護關區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復審和復核。
五、負責將監察對象的違法案件移交地方司法部門。
六、依法受理對監察對象的來信、來訪、檢舉、控告,調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七、組織開展關區廉政、執紀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向關黨組提出意見、建議。
八、組織開展關區黨風廉政教育。
九、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管理幹部的任免、獎懲提出監察建議。
十、負責海關經費、預算外資金、查私辦案費、稅費征管、罰沒收入、基建經費、各類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
十一、負責建立健全本關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進行監督檢查及作出評估。
十二、依照職責許可權,負責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聯系、組織、協調接受外部審計事宜,向上級督察審計部門報告外部審計情況,組織本關落實執行審計署的審計決定。
十四、負責與地方紀檢、監察和公、檢、法等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工作。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處是蘭州海關稽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稽查科、風險管理科、企業管理科。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海關總署的要求,制定關區稽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等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關稽查綜合職能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協調、本關及隸屬海關稽查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析風險信息與數據,組織、實施本關常規稽查、專項稽查和驗證式稽查。
四、組織、管理、協調、實施關區貿易調查工作。
五、組織實施關區報關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對關區報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注冊登記、變更、注銷等管理工作,並負責頒發注冊證書、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及日常監督管理等項工作,以及關區臨時進出口貨物單位的臨時注冊登記工作。
六、負責關區報關員注冊、變更、注銷、吊銷等管理工作,制發報關員證件、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報關員記分管理、檔案管理、業務培訓。
七、承擔蘭州海關企業分類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關區企業的分類管理,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負責建立、維護關區企管資料庫,對企業實行分類信用管理,受理企業分類工作中的申訴。
八、承擔蘭州海關風險分析監控中心的組織運作和管理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風險信息的採集、分析、評估和發布工作,研究推廣風險管理技術及應用系統,對風險管理平台的業務培訓及應用推介實施管理。
九、圍繞關區的重點企業和重點商品組織開展綜合性風險分析,提出風險防控項目,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監督和評估本部門和業務現場、隸屬海關風險布控工作。
十一、負責關區JC2005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稽查、企業管理業務報表、數據和信息。
十二、負責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場業務處是蘭州海關通關管理、物流監控、稅費徵收、加工貿易監管、旅檢等工作的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通關科、加工貿易科、查驗科及下屬的空港物流中心監管組、天水監管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接受申報、征稅、查驗、放行、加工貿易監管等業務。
二、負責關區通關管理、區域通關、轉關運輸、稅收征管、加工貿易監管、旅檢、物流監控等項工作,並組織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三、負責關稅和其他稅費徵收、稅費核注工作。
四、負責出口退稅和進出口收付匯等進出口報關單的簽發工作。
五、負責本關區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和其他物品及進出境人員的監管和驗放。
六、負責對海關監管場所、監管車輛進行實際監控。
七、負責非貿易物品監管工作及對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審批驗放工作。
八、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核查、核銷等監管工作。
九、報送月度統計報表。
十、負責有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十一、提供有關業務咨詢服務。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服務中心是蘭州海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在主管關長領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綜合服務科、物業管理科、車隊。其工作范圍一般包括服裝管理、車輛管理、物品采購、倉庫管理、綜合服務、機關食堂、招待所管理、辦公用品管理、物業管理和聘用工管理等,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聘用工各種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勞動用品的購買和各種制服的發放工作。
三、負責職工住宿安排、膳食供應及生活區防疫工作。
四、負責車輛管理、調配、調度,確保各部門用車需要和行車安全。
五、負責辦公樓、家屬院的清潔,水、電、暖的保障等物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關區接待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關緝私警察隊伍實行海關、公安雙重垂直領導,以海關為主的管理體制,緝私警察編制統一納入公安編制序列。蘭州海關緝私局列入甘肅省公安廳機構序列,機構名稱為:甘肅省公安廳走私犯罪偵查局。下設辦公室、法制處、政治處、偵查處、查私處五個處級機構和情報技術科一個科級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在蘭州海關所轄區域內,依法查緝涉稅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處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
二、負責查處發生在海關監管區內的走私武器、彈葯、核材料、毒品、制毒物品、偽造的貨幣、淫穢物品、文物、珍稀動植物及製品、廢物等非涉稅走私犯罪案件。
三、對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工作,對偵查終結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對不構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為,構成走私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走私行為,以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審理和行政處罰。
五、在地方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負責制止在查辦走私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生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和危害緝私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抗拒、阻礙緝私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依法給予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機關處理。
六、開展打擊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的執法合作,接受和辦理海關其它業務部門、地方公安機關(包括公安邊防部門)、工商、煙草等行政執法部門查獲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
七、開展緝私情報工作,負責受理走私、違規案件線索的舉報和查處工作。
八、依法受理、查辦與走私犯罪案件有關的申訴,辦理國家賠償和治安處罰案件的行政應訴。
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查辦走私違法違規行政案件時,可行使檢查權、查問調查權、扣留權、查詢存款匯款權、連續追緝權、行政處罰權、責令改正權;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十、負責反走私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勢分析。
十一、負責關區走私、違規案件的統計、綜合分析。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項。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❽ 海關總署青島培訓基地在青島大學哪個方向
海關總署青島培訓基地大約在青島大學的正東方向。
1、青島海關總署青島教育培訓基地引位於青島市政治金融中心東部市區寧夏路。臨近大海,毗鄰嶗山、極地海洋世界等旅遊景點,交通十分便捷。寬闊院落綠樹成蔭,掩映著別墅式的樓座,鳥飛蟬鳴,花紅草碧,是當今都市罕見的幽靜花園。
2、青島大學(Qing University),簡稱青大(QDU)是山東省與青島市共同建設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909年開辦的青島特別高等專門學堂。1993年,原青島大學、青島醫學院、山東紡織工學院、青島師范專科學校四所具有光輝歷史的高校合並組成了新的青島大學。青大是教育部首批 「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卓越工程師計劃」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山東省首批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性特色名校」、山東省與青島市共建高校,是國家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
❾ > 采購培訓計劃
《采購供應師》培訓計劃(二級)
一、說明
本計劃根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采購供應師》職業標准(二級)及對采購供應師的需求所制訂。
本計劃始終貫徹職業培訓的指導思想---能力本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在培訓內容上力求與國際接軌。注重理論知識的全面性、先進性,技能操作的實用性、針對性。本計劃培訓內容的編排組合,採用理論知識與實務演練密切結合的模塊結構,根據內容的類別及相互關聯程度,組合成理論知識學習和實務操作演練一體化的若干個培訓模塊。每一模塊視需要設置若干個單元。
二、培訓目標
通過專業理論知識學習和實習演練,使學員懂得VA/VE價值分析工程, 國內外合同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按供應鏈和物流的預測進行控制,戰略采購及供應商審核,績效管理等原理。。學會產品功能和供應結構的優化來降低產品成本,物料需求計劃的管理和全球采購實務,能夠有效地管理合同的執行,評估和優化采購供應結構和流程熟練運用電子數據系統進行供應計劃的控制;正確評估和選擇供應商。具備采購供應師(二級)應具有的獨立工作能力。
三、模塊設置和培訓要求
本培訓計劃根據國際標準的培訓要求和現行的實際,對采購供應師的要求分為三個培訓模塊:
模塊一采購原理
使學員懂得VA/VE,價值工程分析原理,規范合同行為,評估和優化采購流程和供應結構,能有效降低采購成本,進行跨國采購;掌握電子商務知識,進行網路采購;掌握各種采購方法和策略,在制訂目標和實施方案中取得主動。
模塊二供應計劃控制
使學員懂得運輸計劃和供應原理,安全庫存的工具和技術,掌握采購流程的制訂、控制和評價,並能解決 和 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懂得國際貿易有關的基礎知識,掌握海關報關事務和保險業務,並能協調處理操作中的問題。
模塊三 供應商開發和質量管理
使學員懂得戰略采購目標和評估方法,懂得新供應商選擇原理,學會進行新供應商開發流程的管理及選擇。並對供應基地的流程進行分析和改善;掌握全面質量管理提升原理、項目與績效管理;學會對供應商的質量控制和工藝過程、實驗室進行審核,學會對供應商進行績效評估和反饋。
四、模塊課時分配表
序號 模塊 課時
合計 理論 實訓
1 采購原理 120 50 70
2 供應計劃控制 88 40 48
3 供應商開發和質量管理 92 40 52
4 復習與機動 20 10 10
總課時 320 140 180
五、設施條件與師資條件
1. 設施設備條件
多媒體教學培訓設施(投影儀,白板,DVD等),有操作演練的系統軟體和計算機房能開展小組討論及授課的教室。
2. 師資條件
需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相關專業五年以上並有培訓教學經驗的高級行政經理;咨詢培訓機構的知名師資,具有實踐背景學術研究的教師。
六、培訓方式方法建議
以學員為主採用情景模擬,主題發言,案例討論,論文答辯和工作實例參與,鼓勵帶項目進培訓班實訓。
七、選用教材
選用本編寫小組所撰寫的培訓講義;
參考教材:《采購與供應管理》,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哈羅德
❿ 合肥海關的合關職能
正處級,下設法規室(副處級)、文秘科、辦公自動化管理科,履行綜合行政、政策法規、政務信息化等管理職能。
1.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關內各部門工作;
2. 負責信訪綜合管理工作和重要接待事務的協調管理;
3. 總關機關值班工作及關區保密、安全、保衛的職能管理;
4. 歸口管理關區的外事工作,負責外事聯絡和外事接待工作,並負責辦理本關組團出國任務立項手續;
5. 負責關區政務信息工作及對外宣傳工作;
6.研究省內口岸開放、規劃管理工作,承辦省內非口岸區域臨時開放審批工作和口岸單位的聯系協調事務;
7. 監督、檢查和指導關區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業務規定的情況;
8. 負責重大行政行為的預審、備案、跟蹤與管理,就關區重大事項決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詢,協調處理對外法律事務和宣傳咨詢;
9. 負責行政申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10. 指導監督本關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承辦涉嫌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以及侵權貨物的處置;
11. 組織貿易管制政策的執行及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貿易管制措施執行方面的風險分析工作;負責關區軍品出口的管理工作 正處級,下設關稅科、加工貿易管理科,履行關區稅收征管、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的管理職能。
(一)稅收征管
1.審價管理職能
制定和調整關區二級價格風險參數;辦理和上報價格專業認定;指導和服務各業務現場審價;實施對本關區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後續跟蹤核查。
2.歸類管理職能
組織實施總署歸類工作規章制度和歸類決定,就商品歸類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監督,研究處理商品歸類疑難問題,必要時實施專業認定;受理預歸類申請並作出預歸類決定。
3.原產地管理職能
研究組織協調關區內原產地標準的實施和專業認定。
4.減免稅管理職能
組織管理關區特定減免稅審批,承擔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管理審批工作。
5.其他稅收征管職能
辦理滯納金減免申請的審批或轉報手續,辦理政策性退稅的復核和轉報手續;
負責本關區商品化驗送檢、鑒定執行情況的監督、反饋;
負責關區涉案走私、違規貨物偷漏稅款計核管理;
組織配合國務院整車特徵核定辦公室開展關區整車特徵核定;
負責關區稅款網上支付推廣實施工作;
負責進口軍品的審批管理工作。
(二)保稅監管部分
1. 組織對關區內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業務實施海關監管,並對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2. 協調跨關區保稅監管業務;
3. 按規定核定和適時調整本關區內保稅加工企業料件單耗、損耗標准;
4. 負責指導保稅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區等特殊保稅監管區域或場所的設立、審核、變更及運行工作。 正處級,下設物流監控科、選擇查驗科,履行物流監控、查驗管理、通關管理和行郵物品監管的職能。
1.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有關進出口貨物監管查驗、通關管理、物流監控和行李郵遞物品監管等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工作,研究制定關區相關業務的具體操作規范;
2.負責關區口岸及監管場所的職能管理工作,組織對設立各類海關監管場所或在非口岸地點設立海關臨時監管點進行審核和驗收;參與口岸開放驗收;
3.負責關區進出口貨物查驗職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監管場所、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實際查控和查驗工作;
4.開展關區通關監管風險分析預測;負責關區查驗查獲工作分析評估;
5.負責關區進出口貨物通關工作的職能管理;
6.負責關區實施便捷通關措施企業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敏感物項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及通關突發事件的處置;
7.負責關區轉關運輸及艙單的職能管理;
8.負責關區超期未報貨物、直接退運貨物和暫時進出口貨物的審核報批及職能管理工作;
9.負責關區監管設備的職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監管技術設備需求的審核上報和總署下撥監管技術設備的使用管理;
10.負責關區進出境行李郵遞物品監管的職能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協調和監督指導關區行郵監管業務的開展;
11.負責關區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人員、外國駐華常駐商務機構和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車輛和公私用物品,中國駐外外交、商務機構及其人員和其他長期出國人員進出境車輛及公私用物品的審批及備案登記事項;
12.負責關區涉外展覽、演示、會議及文化、體育、科技交流等活動暫時進出境物品的審核報批管理;
13.負責關區進出口貨物監管通關和行郵物品監管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組織開展對有關作業的監控、審核和績效分析評估;
14.負責監管通關和行郵物品監管作業改革項目業務和技術方案、通關方式、作業流程等的研究論證、組織協調、研發推廣等工作;
15.負責辦理其它與進出口貨物監管通關和行郵物品監管職能相關的工作。 正處級,履行審單作業與審單職能管理職能。
1.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有關進出口貨物申報、審單作業、審單職能和單證管理等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政許可項目在本關區的實施工作,研究制定本關區相關業務的具體操作規范;
2.負責審單作業的通道管理,對關區電子審單、相關輔助決策參數進行維護;
3. 負責進出口報關單申報職能管理,協助對報關員進行申報考核;組織實施報關單填制規范管理;
4. 負責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專業認定以及職能部門監控聯系事項的集中提交、分發處理與反饋管理,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決定進行處理;
5. 負責關區滯報金、保證金、保函的職能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辦理滯報金減免和保證金、保函申請審核、審批和轉報手續;負責受理、辦理關區非政策性退補稅的申請審核、審批和轉報手續;
6.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關區報關單證明聯等的出證管理;
7. 負責辦理其它與審單作業職責和管理相關的工作。 正處級,下設統計科,履行貿易統計、業務統計和統計分析監督職能。
1.執行海關統計制度和海關業務統計制度,編制本關區進出口貿易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
2.負責關區統計資料庫數據審核、上報和維護、管理;
3. 匯總、審核、編制進出口貿易統計,開展海關業務統計分析,對本地區進出口運行狀況、重點敏感商品進出口動態、加工貿易和保稅倉庫進出口貨物流動情況及國家有關貿易管制措施的執行情況等進行動態監測及預警分析;
4. 實施統計監督,開展業務數據監控分析、宏觀風險分析和執法評估分析;
5. 管理和發布本地區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管理和提供海關統計咨詢服務;
6. 監測本省進出口貿易運行狀況,撰寫進出口統計分析報告和海關業務統計分析報告;
7.開展統計業務培訓。 正處級,下設一科、二科,履行稽查、企業管理職能。
(一)稽查工作
1.行使行政執法權,負責制定關區年度稽查工作重點和工作計劃,監督、檢查、指導關區稽查工作;
2.開展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後稽查、加工貿易貨物的核銷後稽查、減免稅貨物的審批後稽查工作;
3.開展以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為目的的常規稽查,引導企業守法自律;
4.負責組織和實施總署下達的專項和常規稽查任務;
5.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全關區的專項稽查工作及聯合行動;
(二)企業管理
1.負責對報關單位的登記注冊、異地備案、變更、注銷等工作的職能管理;
2.負責對報關員注冊、備案、變更、注銷、吊銷等日常工作的職能管理;
3.負責實施對報關員從業資格處罰的規章制度並檢查落實;
4.負責建立、維護關區信用企業檔案資料庫,對企業實行信用管理;
5.負責關區企業分類管理工作,承擔企業分類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6.負責實施對報關單位和報關員的風險布控;
7.負責「信用安徽」建設海關有關工作。 正處級,下設風險管理科、風險分析科,履行風險分析、風險管理職能。
1.根據總署制訂的風險管理工作制度,制訂相關工作規范、細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關區風險管理工作開展;
2.承擔總關風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研究制訂關區風險管理的工作規劃、管理辦法、工作制度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指導、檢查和協調關區風險信息工作,管理風險信息的發布;
4.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平台管理、維護工作;
5.組織和協調開展風險分析監控與研究,提出階段性風險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
6.研究和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測量、商品風險測量,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針對特定企業的守法評估工作; 副廳級,下設辦公室(正處級)、政治處(正處級)、偵查處(正處級,下設偵查一科、偵查二科、查私科)、法制處(正處級,下設審理科)、情報技術處(正處級)、督察處(正處級)、蕪湖海關緝私分局(正處級,下設辦公室、偵查科、法制科),負責關區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和涉嫌走私犯罪案件、行政違法案件的辦理。 1.研究提出關區打擊走私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關區反走私形勢分析工作;
2.管理和指導關區刑事執法工作,查辦管轄范圍內的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導關區行政案件查處工作,查辦管轄范圍內的行政案件;辦理對緝私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訴案件;
4.受理管轄范圍內的刑事賠償案件、刑事申訴案件;管理、指導和辦理緝私部門治安處罰及其復議、應訴工作;
5.負責開展和歸口管理關區緝私情報工作;
6.負責關區緝私警察隊伍管理、裝備管理、警務督察、紀檢監察等工作;
7.承擔安徽省打私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關區反走私綜合治理日常工作;承擔對各地、各部門及海關系統反走私綜合治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推動與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簽訂反走私綜合治理合作諒解備忘錄工作;
8.負責關區禁毒、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知識產權除外)、掃黃打非、反假幣工作。 正處級,下設通關運行科、網路通信科,履行關區科技工作的管理職能。
1.負責通關作業及海關其他業務信息化管理系統、跨部門(關區)聯網項目的運行管理、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2.保障網路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並實施安全管理;
3.負責關區科技項目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4. 負責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5.編制關區科技設備、科技經費需求計劃,制定設備采購及分配方案。 正處級,下設綜合科、經費管理科、稅費管理科,履行財務管理職能。
1.負責擬訂本關區經費(含緝私局經費)收支、稅費上繳、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以及罰沒物品管理的綜合規劃、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審核、編報和匯總關區各項經費預算、決算和會計報告;負責申報、分配、調度和管理各項經費預算;
3.負責各項稅費、罰沒收入以及未結案變價款、保證金、抵押金、風險保證金的財務管理、繳庫核銷和會計核算;負責關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票據管理;
4.負責關區固定資產的計劃申報、分配和處置工作,並進行本級固定資產核算和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5.負責關區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6.負責本級緝私警察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7. 負責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8. 負責本關罰沒財物的保管和關區罰沒財物的變賣、處置工作; 正處級,下設人事科、工資教育科,履行幹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管理職能。
(一)幹部人事管理職能
1. 負責貫徹實施海關系統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提出相應措施並組織實施;
2. 負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選拔、考察、考核、任用各級領導幹部和非行政領導幹部事項;
3. 負責關區海關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
4. 負責編制年度公務員招錄和海關院校招生計劃,組織、實施公務員考錄工作;
5. 負責辦理各類人事調動、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及院校畢業生派遣手續;
6. 負責落實海關總署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辦法,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推薦工作;
7.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海關總署有關工資福利政策;
8. 負責辦理海關公務員和工勤人員的離休、退休、退職等審批手續,負責合肥海關機關離退休幹部和職工的日常管理;
9. 負責海關工作人員因公、因私出國的政審、報批工作以及國家安全教育的相關工作;
10. 負責研究解釋有關幹部人事管理政策問題,接待和處理人事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
11. 負責受理公務員考核、升降、處分、辭退和勞動爭議的復議、復核事項;
12. 負責按照《海關關銜條例》,組織實施海關公務員關銜評定、報批、調整和授予工作;
13.負責與省及合肥市組織、人事部門的聯系溝通,負責合肥海關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二)教育培訓管理職能
1.負責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2.負責組織關區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以及報關員考前培訓工作,承擔報關員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正處級,履行政治思想教育管理職能。 正處級,履行關區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的管理職能,與駐署紀檢組、監察局、總署督察內審司對口。
(一)行政監察職責
1. 協助關黨組組織協調本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檢查、指導下級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2. 監督、檢查本關各單位、黨員和工作人員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情況;
3. 監督、檢查本關各單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關(警)務公開情況,以及黨員和工作人員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4. 負責受理、初核涉及本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政紀的舉報、投訴,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
5. 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和廉政教育工作;
6. 負責糾正本關帶有海關行業特點的不正之風的工作;
7. 開展行政監察;
(二)督察(審計)職責
1. 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本關及隸屬海關經濟活動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2. 對本關各部門及隸屬海關行政執法和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常規督察和專項督察並做出督察報告;
3. 對海關經費、預算外資金、查私辦案費、稅費征管、罰沒收入、基建、專項經費、外匯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並做出審計報告;
4. 組織開展隸屬海關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5. 聯系、組織、協調接受外部審計事宜,向上級督察部門報告外部審計情況,組織本關及隸屬海關落實執行審計署的《審計決定》。 正處級,下設綜合科、通關科、監管科、核銷科,負責辦理轄區(合肥、六安、淮南、巢湖、滁州)內進出口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轉關貨物的申報、驗放和實際監管手續,辦理加工貿易備案、核查、核銷業務,開展進出口減免稅備案、審批和後續管理,可開展屬地調查、稽查業務,辦理業務范圍和許可權與各隸屬海關基本一致。
1.負責對類海關監管場所進行實際監管;辦理轉關貨物報關、接單審核/徵收稅費、放行及核銷手續;
2.辦理企業加工貿易合同備案、中期核查、保稅貨物異地加工、結轉(調撥)審批手續、後期核銷等業務;
3. 辦理各類駐華機構和港澳台機構及其人員進出境公私物品、暫准進出境物品、友好往來贈送物品進出境審核、驗放手續;
4. 辦理進出境行李、郵遞物品和相關海關監管業務;受理免稅外匯商品經營單位進貨申請,並辦理物品入出庫監管和核銷手續;辦理出入境旅客在免稅商店購買物品的征、免稅驗放手續;
5. 受理轄區內企業、報關員海關注冊申請和審核;受理轄區內運輸企業承運海關監管貨物業務的申請和設立海關監管場所的申請,並辦理有關手續,負責日常管理;
6. 受理轄區內企業(單位)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申請,並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7. 可開展屬地業務的調查和稽查;負責轄區內走私違規案件的稅款計核工作;
駐駱崗機場辦事處
正處級,負責合肥市駱崗機場的客、貨運海關監管業務。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合肥分中心、合肥海關機關服務中心、合肥海關黃山教育培訓中心等合肥海關下屬事業單位的職責分工另行規定(見《合肥海關下屬事業單位職責分工規定》)。
安徽海關學會、安徽報關協會籌備組等合肥海關主管的社會團體的職責按照海關總署有關規定,並參照中國海關學會、中國報關協會的章程和相關規定,通過制定本會章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