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訓機構退費,法律的規定都有哪些
國家對於目前的培訓機構正在嚴厲的打擊當中,甚至直接出台了相應的規定,用來對他們進行約束。如果在日常生活當中,跟培訓機構有一定矛盾的話,可以參照這一次的法律規定。在這一次的規定當中,就直接提出了應該如何向培訓機構提出退費的申請,以及如果他們不退費,應該如何投訴,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第三,如何看待這一次的規定?
從垂直的規定當中就可以看出,對於培訓機構現在約束正在逐漸的加強當中,這主要是因為再前幾年的市場環境下,很多培訓機構是屬於良莠不齊的。這導致了當時的培訓機構一片混亂,而這一次對他們約束可以規范現在的市場,同時提高他們的培訓力量。特別是對於一些家長而言,可以讓他們購買到更放心的服務。
2. 培訓機構退費時間規定
法律分析:一般培訓機構退費時間與培訓機構有關,一般需要7-15個工作日。培訓機構,以提升能力、培養技能、學歷教育、認證培訓等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3. 教育培訓機構退費規定
法律分析: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2、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3、簽訂協議前務必看清協議內容 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中有相關退費的約定,一般情況下以消費者和商家訂立的協議為准(無效格式條款除外)。4、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5、學校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收費,並使用相關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該票據作為學校收費和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4. 培訓機構退費要交20%違約金嗎
這個稅費的事情,具體要根據相關稅務部門的規定來,但是對於這個20%的違約金,我認為收不得,因為這個雙減是國家政策,不屬於違約的情況,因為國家政策,課上不起來了,那麼任何一方都不存在違約行為,也就不好收這個違約金。
雙減是國家大政策,一下頭執行下來,我們也曉得不少培訓機構都面臨著很大的壓力,但壓力再大,也要依法辦事,該退則退,希望機構這邊盡快把退費條款理清爽了,給廣大家長一個交代啊!
10月9日,華商報新聞熱線收到家長投訴,稱鳳城十一路文景廣場育想家藝趣中心突然閉店,在其平台營業的美華少兒英語、小國王演說俱樂部兩家培訓機構也一同「失聯」,家長退費無門。
有家長說:「今年5月底,培訓機構仍在讓續費,沒想到國慶後,機構關門、負責人不接電話,不少家長把2022年的學費都交了,一節課沒上就……」
10月12日,華商報記者在育想家藝趣中心看到,其內部培訓機構大門緊鎖,已無工作人員。
5. 培訓機構退學費的規定
法律分析: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第二,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餘的費用。第三,簽訂協議前務必看清協議內容 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第四,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6. 培訓機構不退學費,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首先可以向機構的負責人進行投訴;再者可以向警察進行報案處理;再者可以通過當地的社區居委會進行處理。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的解決方法。
一、可以向機構的負責人進行投訴處理
首先培訓機構的學員在發現了相應的不良情況後,應該及時與培訓機構的負責人進行聯系,通過彼此之間的聯系溝通,可以藉助一些友好協商的形式來對此問題進行相應的解決,通過這種形式可以讓後續的事情處理得到更好的落實,並且負責人也會在得到了相關的反饋之後,選擇積極配合處理解決問題。
注意事項:對於培訓機構的負責人而言,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對的,在得知了相關的受害者的舉報後,應該及時收手進行相應的賠償,並且對受害進行合理的道歉,才可以平息眾怒。
7. 如何讓教育機構退學費
一、協商
協商,即主動與教育機構溝通退費事宜。一般啟動較難,效果欠佳,而且教育機構經常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拖延。
二、投訴
投訴,主要是針對培訓機構的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的主管行政機關報告並要求處理。
投訴的效果,因地方、因人而異。很多機關可能會往外推,要求你或者建議你去別的機關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因此,對投訴不要期望太高。如果相關的工作人員願意替你向該教育機構打一個電話,這已經算是很好的效果了。
三、訴訟
訴訟,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一方式最有效,最可行,但是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高。
實踐中,由於教育培訓合同一般標的額較小,律師不好收費,當事人委託律師進行訴訟維權的概率較低。而一般的消費者,又可能因為起訴有時間成本,嫌麻煩,也不願意啟動訴訟程序。
注意要點:
1、直接與機構的負責人協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校校長,不要總是和下面的銷售人員或者教務人員協商,效果不好,也浪費時間。
2、協商的過程中,需要言之有物,持之有理,據理力爭。
3、協商的過程中需要抓住痛點和重點,比如虛假宣傳、無資質辦學、私賬收款,不開發票,K12校外培訓老師無教師資格證,等等。
5、協商與投訴並用,協商與訴訟並用,有時主管機關的一個電話比什麼都管用,有的時候收到法院的傳票立馬就退錢了。
6、拒絕所謂的在走程序,需要審批,需要等領導回來,一般這些皆為托詞。
8. 培訓機構無證辦學能退學費嗎
培訓機構無證辦學能退學費。
部分校外培訓機構由於培訓場地租金、教師員工工資等開支壓力,出現了經營困難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市教育局高度重視,及時要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妥善化解校外培訓機構退費糾紛。
關於培訓機構退費問題,目前主要的政策依據是《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文件中對此類學校在處理退費時的規定是:學期在一個月以下,開課二日內(含二日)退費的,退還全部費用,超過二日的不予退費。
培訓班交了學費介紹如下:
學期在一個月以上,開課三日內(含三日)退費的,退還全部費用;超過三日不足半期的退還一半,超過半期,不予退費。培訓機構的收費標准已經放開,根據市場需求和成本核算自行核定收費價格。
並且要在校內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即為合理收費。公示內容包括收費項目、課時總數、收費標准等。藉此,大連市教育部門提醒市民在報名時認真閱讀了解相關內容。
9. 培訓機構退費條件
那一般培訓機構是不會退費的,他們是那種私立的機構,並不受其他東西的關系。
10. 培訓機構不退學費,這一行為是否違法
這個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培訓機構並沒有為學生提供服務,所以是不能夠收這些錢的,提前收了學費之後也必須要把這些錢退還給家長的。
我們國家對課外培訓機構已經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導致了很多培訓機構倒閉,即使在倒閉了之後也必須要為學生退款的。我們必須要明白的是,交易產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服務,既然沒有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那麼退款也是理所應當的。
對於很多培訓機構來說,其實並沒有為消費者提供必要的服務,這些培訓機構竟然沒有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那麼就必須要為消費者退費了。我們國家在這方面其實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所以家長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必須要懂得維護權益。
其實很多家長都面臨著這樣的問題,我認為對於每一個家長來說,在以後報課的過程當中一定要了解清楚,而且不要提前繳納太多的費用。如果一次性繳納太多的費用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面臨著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