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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教育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2-07 15:36:46

A.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的計劃規劃

2012年,在國家稅務總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國稅系統認真學習貫徹宣傳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稅收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抓好各項工作,夯基礎,謀發展,求實效,繼續鞏固了良好的稅收發展態勢。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稅收收入實現平穩增長。去年以來,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全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主體稅源增長乏力,組織收入形勢十分嚴峻。在此情況下,全區國稅系統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稅收潛力,實現了組織收入的平穩增長。全年累計完成稅收收入1109.5億元,同比增加43.42億元,增長4.07%。完成總局計劃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計劃的100%。呼包鄂三市所佔比例有所下降,但總量仍占絕對優勢,東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顯加快。雖然2011年的收入增長比例沒有往年那樣高,但我們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艱辛更大,成績來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進。2012年,我們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部署,大力加強稅收法治建設,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規劃》。積極貫徹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嚴格執行重大案件審理辦法等各項審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審理重大稅務案件116起,涉案金額4.37億元。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過錯追究,共查出執法過錯行為5798項次,追究金額超過13萬元。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執法狀況調查評估,全力推進稅收執法風險管理。不斷加大稅務稽查和納稅評估力度,嚴肅查處稅收違法行為,全年共查補入庫稅款22.44億元,繳獲各類假發票42.3萬份,有力地維護了稅收秩序。
(三)稅收調控職能得到有效發揮。2012年,盡管稅源嚴重不足,組織收入壓力較大,但我們仍然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認真落實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西部大開發、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等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和結構性減稅政策,全年累計減免稅收94.64億元;辦理出口退(免)稅20.6億元,同比增長6.32%。此外,我們還提出了服務和促進自治區「雙百億」工程、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擬定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意見的稅收工作措施,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給予了充分肯定。
(四)納稅服務得到不斷優化。2012年,我們不斷加強實體辦稅服務廳建設,在納稅人相對集中地區投放了69台自助辦稅終端。繼續探索國地稅聯合辦稅,全區旗縣級以上實行聯合辦稅的單位已經超過30%,形成了進駐政府服務大廳、國地稅聯合共建、互設窗口互派人員等三種聯合辦稅模式。在穩步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廣免填單服務系統,得到了納稅人的普遍好評。不斷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建設和管理,熱線受話量月均超過14000條,同時有效提升了回復准確率。開通了網上12366在線答疑,開放了12366知識庫。改版升級了區局門戶網站。
(五)稅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較大提高。2012年,我們重點推行稅源專業化管理和稅收風險管理,確定「3+2」試點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層的稅收征管水平。開通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減輕實體辦稅服務廳壓力,進一步方便了廣大納稅人。上線普通發票網路查驗系統,為社會各界查詢普通發票提供了一個平台。以重要風險指標分析為重點,按季組織開展稅源與征管狀況監控分析,取得了明顯成效。切實做好金稅三期試點上線准備,開展了自行開發軟體與金稅三期應用系統對接需求分析工作。陸續出台各種稅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強對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出口退稅的風險預警和日常管理。上線運行了出口退稅網上預審系統,提高了出口退稅信息化建設水平。
(六)基層建設得到不斷推進。2012年,通過開展大規模的調查研究,區局黨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統的基本情況,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層的基本訴求,更直接地聽取了職工的意見建議。形成了一批有見地的調研文章,解決了一些關乎職工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新招錄的公務員絕大部分安排到基層一線。經過深入研究,制定下發了《區局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國稅系統基層建設的指導意見》。這是2011年乃至今後若干年我們抓基層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視,都結合工作實際出台了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通過新建、置換、維修等各種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層稅務機關的辦公條件和生活環境。堅持中央和地方兩條腿走路,積極爭取經費支持,初步解決了困擾我們多年的幹部津補貼待遇偏低問題。加大培訓力度,全年組織針對基層幹部的各類培訓300多期,培訓4000餘人次。
(七)隊伍建設得到持續加強。2012年,我們大力加強領導幹部能力培訓,在清華大學舉辦了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在內蒙古黨校舉辦了旗縣級國稅局長培訓班。加強稅收專業化人才培養,與湖南大學、天津財經大學聯合舉辦了在職研究生班。給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決了一些歷史遺留的人事問題,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所提高。深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機關建設,組織開展「我身邊的好稅官」、「建功立業模範」評選和「文明杯」規范化服務競賽活動,10個窗口服務單位被自治區文明委命名為全區「百佳文明服務單位」,10名職工被命名為全區「百佳文明服務標兵」。
(八)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的進展。2012年,我們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點工作一起列為督辦項目,逐部門逐崗位地進行分解,實現了廉政風險監控的全覆蓋。結合實際編寫《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評價工作手冊》,制定考核評價工作方案,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評價工作。繼續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整理,不斷完善監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期間,自主組織活動1037次,與地方聯合組織活動38次,有9個項目受到表彰。組織開展了懲防體系建設重點部門主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自查,繼續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設。切實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我局在自治區組織的政風行風評議活動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績。強化了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完成了對盟市局第二輪巡視檢查工作。
雖然全區國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幹部隊伍年齡普遍偏大,整體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強、作風不硬的現象依然存在;個別地區執法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執法行為需要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風險依然存在,基層征管力量需要進一步加強,納稅服務滿意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國稅系統經費供應保障性不強,人均佔有水平偏低,影響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牽扯了基層局領導的工作精力;歷史形成的一些涉稅糾紛、勞務糾紛、協稅員身份認定等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化解,維穩工作形勢不容樂觀。這些問題都是制約和影響國稅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二、2013年重點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的重要一年,做好稅收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我們要按照黨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以及全區財稅工作座談會議精神的要求,結合國稅實際,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穩中求進,開拓創新,扎實開局,確保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認真學習貫徹宣傳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全區國稅系統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活動,盡快使學習教育覆蓋所有系統黨員幹部,讓幹部職工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加深對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國稅部門貫徹落實的著力點和落腳點。按照黨的十八大要求,圍繞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小康社會和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扎扎實實地落實好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對稅收工作的具體部署,發揮好國稅部門的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各種宣傳活動,認真策劃、集中報道,廣泛宣傳國稅系統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營造學習貫徹宣傳的濃厚氛圍。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計劃,堅持依法征稅,規范稅收秩序,確保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增長5%的必成目標,奮力完成地方財政總收入增長14%的期成目標。堅持組織收入原則。開展組織收入原則落實情況檢查,嚴厲查處寅吃卯糧和有稅不收等違法行為,堅決制止空轉虛收現象,確保收入增長的貨真價實。加強重點稅源監控。深化重點稅源行業專題分析,建立完善稅源景氣指數、行業發展指標特徵庫,反映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預測稅收變動趨勢。研究開發行業和地區風險預警和評價模型,定期對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進行評價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確度。根據經濟發展、政策調整、內外環境等因素變化,抓好收入形勢分析,預測稅源增減情況,制定組織收入預案,強化收入質量考核。探索開展稅收流失估算工作,促進收入增長質量不斷提高。加強與統計、銀行、地稅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對重點稅源的情況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組織收入主動權。
----切實強化依法行政。落實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不斷提高依法治稅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強稅收法治教育,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展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積極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裁量權,建立稅務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完善稅收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嚴格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和個案批復制度,提升執法質量和水平,防範稅收執法風險。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審批許可權,規范和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後續監管。強化稅收執法監督。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充分發揮巡視檢查、督察內審和執法監察等綜合監督作用,提高監督效能。高度重視納稅人的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審計和新聞媒體的監督。深化政務公開,凈化執法環境。依法化解涉稅矛盾。做好稅務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充分發揮復議、應訴在解決涉稅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暢通復議申請渠道,及時辦理復議案件。
----認真落實稅收政策。根據我區的產業特點和民族特色,有針對性地開展推進稅制改革調研,從稅收角度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意見。認真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根據國家的統一要求,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保質保量地落實到位,更加有效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做好營改增准備工作。與先期試點地區加強聯系溝通,圍繞試點行業做好調研測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儲備培訓師資,提前部署風險防控,確保營改增工作在我區的順利實施。強化各稅種管理。加強稅收政策執行與各稅種管理的跟蹤問效,修訂完善各稅種管理的制度辦法。開展貨物和勞務稅評估核查,抓好所得稅專業化管理,嚴防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發生。建立健全反避稅工作機制,穩步推進國際稅收管理。
----繼續深化征管改革。圍繞「兩提高、兩降低」的目標,堅持穩中求進,注重基礎,務求實效。確保金稅三期按時上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協調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雙軌運行機制,做好數據准備和遷移方案,提前開展業務技術培訓,確保金稅三期於2012年5月在我區順利上線。完善3+2試點模式。將稅源專業化管理作為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認真總結基層實踐經驗,大力構建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稅源專業化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建立信息化、專業化、一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強化大企業稅收管理。以重點行業稅收管理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區實際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方法和途徑。建立國地稅信息共享和協作管理機制,明確大企業管理許可權,積極籌建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強化對企業稅收風險的綜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稅訴求處理機制。繼續優化納稅服務。鞏固和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提高一站式服務水平,加強網上辦稅廳建設,因地制宜辦好納稅人學校,著力打造好納稅服務四大品牌。持續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拓展納稅服務資源。針對納稅人滿意度調查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加以整改,切實抓好機制創新和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積極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
----穩步推進基層建設。按照區局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指導意見,鼓勵引導基層單位探索實踐新思路新舉措,務求取得新突破。統籌規劃,上下聯動,協調推進基層建設工作。在群眾比較關心的制度化建設和隊伍管理方面有新動作,在改善基層稅務幹部經濟待遇方面有新進展。開展「我為國稅獻計策、做貢獻、樹形象」系列活動,聽取基層的聲音,實實在在為幹部職工做事。認真落實上級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意見,領導幹部首先帶頭,為幹部群眾當好榜樣。適時召開基層建設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解決實際問題,明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和方向。
----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圍繞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不斷提高幹部隊伍建設水平。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做好領導班子選拔配備和交流調整工作,優化領導班子結構,鼓勵各級領導幹部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履職能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幹部晉升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領導班子考核評價辦法,逐步建立起區局對盟市局、盟市局對旗縣局、旗縣局對具體崗位的全覆蓋績效考評體系。推進幹部教育培訓。以一線稅務幹部為重點,以提升崗位勝任能力為目標,以專業化培訓為主線,不斷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加快稅務幹部學校建設進程,突出高素質專業骨幹培訓和稅收急需緊缺人才培訓,鼓勵幹部職工參加提升學歷教育,完善幹部教育培訓的激勵機制。大力實施人才戰略。積極向總局人才庫推薦各類人才,建立起覆蓋省市兩級、結構合理、科學實用的系統專業人才庫。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試行公開遴選制度。改進思想政治工作。著力加強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大力推進稅務文化和稅務職業道德建設,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實,增強幹部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工作氛圍。繼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認真梳理前五年規劃的貫徹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汲取教訓,同時抓好後五年工作的謀劃和實施。以建立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為載體,以深入貫徹落實《稅收違法違紀處分規定》為重點,積極構建「大預防」工作格局,不斷增強稅務幹部遵紀守法和拒腐防變的意識。結合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創新廉政教育方式,辦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確保廉政教育常態化。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學決策,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加大對「兩權」運行的監督力度,強化監督合力,努力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對盟市局開展第三輪巡視檢查工作,有針對性地對部分盟市和旗縣局開展專項巡視檢查。做好案件查辦工作。保持案件查辦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綜合效應。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深入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權益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嚴防「吃、拿、卡、要、報」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基層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持與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等工作相結合,積極參加政風行風評議,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社會形象。

B. 各位大大;國稅局分為哪幾個科室啊

國稅局分為13個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職能如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牽頭落實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扎口管理稅收征管、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收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的解讀、貫徹落實和指導工作;負責市局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擬定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初審意見;

負責本級管轄的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應訴等各類法律救濟工作;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務工作,全系統法務工作的指導;負責稅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管理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

承擔上級交辦的反補貼調查、政策調研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法治建設等政府法制工作,市直相關部門需要配合完成的依法行政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種基礎管理,以及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稅、個體和委託代征等征管基礎管理;負責各類發票使用計劃的編制與日常使用管理,通用普通發票的印製管理;

負責與稅收基礎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及業務運維工作,負責征管數據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涉及稅制改革相關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對金稅工程系統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統籌市局機關以及市區各單位、各縣(區)局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稅收執法行為實施檢查和處理,負責重點工作督查及領導交辦的重大業務工作的過程督查;

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工作,督促落實各類審計結論;負責與綜合監督考評、內部審計、組織績效考評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5、收入核算處

負責全市稅收計會統核算,監督管理稅收會統核算數據質量;負責落實電子化繳、退庫工作,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處理繳、退庫異常信息;負責稅收收入預測,開展稅收收入能力估算;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綜合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牽頭實施稅收業務流程再造工作;扎口管理全市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咨詢輔導、辦稅服務、涉稅提醒、權益維護、信用評定等納稅服務工作任務;負責本地區實體辦稅、網路辦稅、12366、簡訊平台、自助辦稅、移動辦稅等納稅服務資源的運行與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發票總倉的各類發票印製計劃採集、調撥等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納稅人涉稅事項的受理、調查、核批工作,委託代征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市區納稅人重點稅源、稅收調查、減免稅調查、重大項目稅源調查等報表數據的採集、審核、分析、上報工作以及實地政策調研、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負責全市稅收票證管理、市區計會統核算工作。

7、徵收管理處

研究構建稅收管理機制;牽頭編制全系統工作標准規劃並組織制定工作標准;扎口管理全系統納稅評估、各類稽查案源、欠稅追征等風險應對任務;開展風險應對質量控制,分析個案的應對過程、質效等,進行跟蹤質疑;負責與稅收風險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工作;規範本系統政府采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采購風險。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另設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10、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

11、監察室

負責對全市組織和個人行使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全市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受理對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擔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擬訂年度巡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的客戶服務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個性化服務工作;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風險應對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風險應對工作;

開展跨國公司利潤監控、非居民稅收、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等跨國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口退稅風險分析、應對工作;負責全市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落實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工作;

負責出口退(免)稅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與業務運維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海關等其他政府部門開展反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2)國稅教育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一、市局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1、稽查局:負責全市稅務稽查、協查工作的管理;負責編制全市稽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檢查、專案檢查、專項檢查、案件協查的具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二、市局事業單位3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

1、信息中心:開展數據情報的採集、加工、分析、存儲、轉化、發布、交換、知識管理等工作,負責數據情報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情報應用的績效評估工作;

組織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工作,開展稅收缺口估算;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及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

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培訓中心: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C. 南通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南通市國家稅務局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本地區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四)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項地方稅、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
(七)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監督檢查本地區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情況。
(九)管理本地區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縣(市)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全市各級國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十)負責本地區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十一)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十二)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十三)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咨詢。圍繞本地區經濟工作,發揮稅收調控和監督職能,為發展市場經濟和社會事業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置

D. 如何寫國稅部門辦稅服務廳工作計劃

你是哪裡的,辦稅服務廳已經成立了?我們這里還沒有,估計得明年。專

你也太爛屬了,自己不會寫,求別人又不給懸賞分,想幫你都難啊!

我也是管辦稅服務廳的,同病相憐,你到總局網站上和中國稅務報的網站上找找,有關納稅服務的文章有的是,湊湊算了。

辦稅服務廳,就是稅務局最爛的幾個部門合並成一個更爛的部門!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E. 泰州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負責本地區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3、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4、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項地方稅、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
5、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6、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
7、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8、監督檢查本地區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情況。
9、管理本地區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縣(市)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全市各級國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10、負責本地區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11、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12、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審計工作。
13、負責本地區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14、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咨詢。圍繞本地區經濟工作,發揮稅收調控和監督職能,為發展市場經濟和社會事業服務。
15、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F. 金華市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金華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其內設行政處室13個、直屬機構2個、所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2個 市局統一設置13個內設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范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掛靠人事教育處,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 (1)婺城稅務分局
婺城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
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2)金東稅務分局
金東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3)開發區稅務分局
開發區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G. 北京市海淀區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北京市海淀區國家稅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2個直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9個派出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以及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本單位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本單位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和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調研;承辦機關稅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機關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等重大稅收執法事項集體審理和稅務行政處罰工作;承辦稅務行政復議、行政應訟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泉庄22號
郵編:100089
(三)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政策效應分析、稅源管理,制定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辦法等;組織實施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推廣和應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四)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五)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六)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納稅服務工作要求和辦稅服務廳管理等屬地化納稅服務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考評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統籌調配本地納稅服務資源;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流程;組織協調、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等工作;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負責受理納稅服務的投訴和舉報,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等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12366納稅服務熱線遠程座席、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內容維護及運行管理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七)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八)財務管理科
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分析稅收成本,編制年終財務決算報表;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編制用款計劃,辦理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建立與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承擔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九)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十)教育科
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幹部的全員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培訓質量的考核與評估。
地址: 海淀區萬泉庄22號
郵編:100089
(十一)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單位科級領導幹部貫徹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及選拔任用幹部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十二)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開展非居民稅收徵收和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開展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外事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十三)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各項進出口稅收政策,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與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泉庄22號
郵編:100089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
(一)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級稅收違法案件的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本級稽查案件的聽證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1.綜合科
負責稅務稽查工作計劃的制定;監督、檢查、考核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並對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負責稅務稽查工作綜合制度建設、稽查經費的管理、各科稅務稽查工作成效的考核、綜合工作會議的組織、稅務稽查業務培訓、稅務檢查證的管理、執法文書的管理、稅務稽查信息系統的管理、公文的收發、印章的管理、辦公用品的管理、公文檔案的管理、政治理論的學習、信息、年鑒、大事記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各項協調工作。
2.綜合選案科
負責稅務稽查選案、「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以及外部案源的管理;負責接受上級和同級其他部門轉來的稅務稽查案源,下達稅務稽查工作任務。
3.案件審理科
負責稅務稽查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案件的聽證,負責達到大要案審理標准案件的報送工作;參與稅務違法案件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4.案件執行科
負責稅務稽查案件復查、涉稅案件移送、案件執行、重大案件報備、案例公告、案件綜合分析、案卷歸檔工作;負責稅務稽查各類報表的統計、報送;各類稅務稽查材料和典型案例的編制和上報;向有關部門反饋稽查信息和專題報告;負責查處的稅收違法案件執法文書的送達;監督被查納稅人應補稅款、應交滯納金、罰款及時足額入庫和帳務的調整;負責稅收違法案件的分析。
5.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信訪舉報以及信訪舉報獎勵和反饋、回復;信訪舉報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6. 檢查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按電子查賬技能分類設立了檢查一科、二科、三科、四科。負責對本級案件實施檢查;細化案件查辦方案報批後實施;提出案件定性、處理及政策依據的建議,以及市局稽查局案源管理部門及選案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泉庄22號
郵編:100089
(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使用車輛購置稅票證;保管使用車輛購置稅檔案。
地址: 海淀區阜外亮甲店1號恩濟西園10號樓(玲瓏路西,距西四環路400米,路南側)
郵編:100036 (一)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本單位信息化專業知識技術培訓。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二)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本單位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本單位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單位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本單位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三)票證中心
負責落實發票管理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承擔發票庫房的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管理工作。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一)第一稅務所(徵收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處理工作;承辦扣繳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徵收工作;承辦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和納稅申報的「一窗式」比對、處理等工作;承辦各種申報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征解;負責承辦稅收繳款書的開具、上解工作;承辦催報催繳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承辦「不予加收滯納金申請」審批工作;承辦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工作;承辦審核、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北太平庄街道、學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園路街道、萬柳地區(含海淀鄉)。
地址: 海淀區萬柳中路8號
郵編:100089
(二)第二稅務所(徵收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處理工作;承辦扣繳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徵收工作;承辦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和納稅申報的「一窗式」比對、處理等工作;承辦各種申報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征解;負責承辦稅收繳款書的開具、上解工作;承辦催報催繳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承辦「不予加收滯納金申請」審批工作;承辦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工作;承辦審核、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萬壽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區阜外亮甲店1號恩濟西園10號樓(玲瓏路西,距西四環路400米,路南側)
郵編:100036
(三)第三稅務所(徵收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處理工作;承辦扣繳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徵收工作;承辦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和納稅申報的「一窗式」比對、處理等工作;承辦各種申報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征解;負責承辦稅收繳款書的開具、上解工作;承辦催報催繳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承辦「不予加收滯納金申請」審批工作;承辦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工作;承辦審核、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北下關街道、青龍橋街道、香山街道、田村路街道、曙光街道、四季青鎮。
地址: 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
郵編:100089
(四)第四稅務所(個體集貿所)
主要職責: 負責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和稅款徵收等徵收工作;負責辦理催報催繳;負責辦理稅務登記、發票管理、涉稅文書審批等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稅務稽查。
管轄地域范圍: 海淀區全區
地址:海淀區萬泉庄22號
郵編:100089
(五)第五稅務所(徵收所)
主要職責:負責承辦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處理工作;承辦扣繳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徵收工作;承辦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和納稅申報的「一窗式」比對、處理等工作;承辦各種申報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征解;負責承辦稅收繳款書的開具、上解工作;承辦催報催繳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承辦「不予加收滯納金申請」審批工作;承辦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工作;承辦審核、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中關村街道、清華園街道、燕園街道、清河街道、馬連窪街道、西三旗街道、上地街道、溫泉鎮、西北旺鎮、蘇家坨鎮、上庄鎮、東升鄉。
地址: 海淀區上地電子信息產業基地10號樓(矽谷亮城)
郵編:100085
(六)第六稅務所(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稅務登記的接洽手續和稅種登記的核定、變更工作;承辦納稅人的遷移、變更(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的變更手續)、非正常戶處理、注銷手續;承辦稅務登記驗證、換證手續;承辦發票驗舊、發票繳銷手續;承辦稅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和開具證明的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等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工作;承辦實地勘察工作;承辦納稅核定、納稅方式和繳款方式核定工作;承辦催繳和清理欠繳稅款的工作;承辦呆帳稅金確認、類型調整帳及核銷等待批事項的申請審批手續;承辦納稅評估、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等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核查工作;承辦重點稅源企業和重點監控企業的管理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萬壽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區阜外亮甲店1號恩濟西園10號樓(玲瓏路西,距西四環路400米,路南側)
郵編:100036
(七)第七稅務所(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稅務登記的接洽手續和稅種登記的核定、變更工作;承辦納稅人的遷移、變更(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的變更手續)、非正常戶處理、注銷手續;承辦稅務登記驗證、換證手續;承辦發票驗舊、發票繳銷手續;承辦稅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和開具證明的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等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工作;承辦實地勘察工作;承辦納稅核定、納稅方式和繳款方式核定工作;承辦催繳和清理欠繳稅款的工作;承辦呆帳稅金確認、類型調整帳及核銷等待批事項的申請審批手續;承辦納稅評估、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等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核查工作;承辦重點稅源企業和重點監控企業的管理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北太平庄街道、學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園路街道、萬柳地區(含海淀鄉)。
郵編:100089
(八)第八稅務所(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稅務登記的接洽手續和稅種登記的核定、變更工作;承辦納稅人的遷移、變更(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的變更手續)、非正常戶處理、注銷手續;承辦稅務登記驗證、換證手續;承辦發票驗舊、發票繳銷手續;承辦稅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和開具證明的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等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工作;承辦實地勘察工作;承辦納稅核定、納稅方式和繳款方式核定工作;承辦催繳和清理欠繳稅款的工作;承辦呆帳稅金確認、類型調整帳及核銷等待批事項的申請審批手續;承辦納稅評估、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等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核查工作;承辦重點稅源企業和重點監控企業的管理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北下關街道、青龍橋街道、香山街道、田村路街道、曙光街道、四季青鎮。
地址: 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
郵編:100089
(九)第九稅務所(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承辦稅務登記的接洽手續和稅種登記的核定、變更工作;承辦納稅人的遷移、變更(不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的變更手續)、非正常戶處理、注銷手續;承辦稅務登記驗證、換證手續;承辦發票驗舊、發票繳銷手續;承辦稅務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和開具證明的工作;承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等涉稅事項的調查核實工作;承辦實地勘察工作;承辦納稅核定、納稅方式和繳款方式核定工作;承辦催繳和清理欠繳稅款的工作;承辦呆帳稅金確認、類型調整帳及核銷等待批事項的申請審批手續;承辦納稅評估、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等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核查工作;承辦重點稅源企業和重點監控企業的管理工作;承辦稅務違法違章處理工作及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咨詢工作。
管轄地域范圍: 中關村街道、清華園街道、燕園街道、清河街道、馬連窪街道、西三旗街道、上地街道、溫泉鎮、西北旺鎮、蘇家坨鎮、上庄鎮、東升鄉。
地址: 海淀區上地電子信息產業基地10號樓(矽谷亮城)
郵編:100089

H. 國稅分哪些部門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范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

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

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

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

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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