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法辦培訓班 罰款多少
這是青島地區的處罰依據:《青島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對回違答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一)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注冊辦學的,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學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的,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原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的或管理混亂,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四)濫發學歷證書的,責令收回,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未按規定繳納社會力量辦學基金款的,責令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至於你所在地區,請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下屬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貳』 無證辦輔導班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辦輔導班會被查處,會受到教育行政處罰,包括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違法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撤銷教師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二條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教育法律執行。
『叄』 怎麼舉報培訓機構無證辦學
法律分析:舉報方式如下:
1、至當地教育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教育局將按照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結業 。
2、至當地工商局舉報該機構為非法辦學單位,工商局將根據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勒令歇業 。
3、至當地媒體曝光,將該機構的非法辦學事實向社會予以公示,並要求其退還非法所得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肆』 無證開培訓班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開輔導班需沒收違法所得,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伍』 無證辦培訓班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辦輔導班會被查處,會受到教育行政處罰,包括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違法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撤銷教師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 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關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的有關規定,形成了實際意義上的無照經營。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辦理下列行政案件時,對專門用於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的場所、設施、物品,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對與違法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公民個人及其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一)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二)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可以由公安機關採取取締措施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適用查封的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場所、設施、物品已被其他國家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復查封。
『陸』 無證培訓機構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無證辦培訓機構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辦教育機構應該:1.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2.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3.是辦理稅務登記。而最後還要注冊資金,一般都是十萬左右。
法律依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二條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教育機構成立後抽逃出資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兩倍以下、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柒』 無證辦培訓班罰款多少
法律分析:通常須視具體情況而定,無證辦輔導班的後果是撤銷並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十五條 在做出處罰決定前,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發出《教育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其他權利。當事人在收到《教育行政處罰告知書》後七日內,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以書面方式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以及相應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採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