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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職業培訓機構設置標准

發布時間:2022-02-05 10:01:02

㈠ 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1)成都市職業培訓機構設置標准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㈡ 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開辦營利性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專需要的辦學資質是《屬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具體流程

辦完兩證才算擁有辦學資質,後續還需要確認辦學指標、場地、備案、……。

在這之後,才能夠正式開辦培訓業務,如果教育機構也需要進行線上教學的話,目前的流程比較簡單,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學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書的微信教學平台,教育機構通過線上線下的結合的方式,可以優化招生教學的成本,幫助機構完成更多。

㈢ 教育培訓的資質怎麼辦理

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的。這是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新法出台後,各地工商、教委都開始大力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無證辦學不僅會被會勒令整改關閉,還會對公司舉辦者處於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嚴重的還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怎麼才能申請辦理辦學資格證?
一、為什麼要申請辦學資質
二、申請辦學許可證的十大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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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申請辦學資質
什麼是辦學資質呢?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的培訓機構?根據最新發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通常在培訓行業,我們都會選擇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
因此,對營利性民辦學校(培訓公司)來講,不僅要去找教育局或人保局申請《辦學許可證》。還要找工商局來注冊《營業執照》,申請的經營范圍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而非營利性的在教育局或人保局拿到《辦學許可證》之後則是找民政局拿《民非登記證》。這些就是最核心的辦學資質文件。
為什麼培訓公司也一定要獲得合法辦學資質呢?
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的。這是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新法出台後,各地工商、教委都開始大力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無證辦學不僅會被會勒令整改關閉,還會對公司舉辦者處於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嚴重的還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現在學生和家長也越來越重視培訓機構是否擁有合法資質。一方面沒有合法辦學資質,招生和運營肯定受影響。不論是你做線上廣告,還是線下推廣,甚至租賃場地的時候,都是需要給對方提供資質證明的,就拿大家都熟知的線上推廣來舉例,網路公司就是要求必須出具營業執照和辦學資質的,沒有辦學資質,你的推廣當中就不能涉及到教育培訓。另一方面,一旦發生糾紛,由於舉辦者非法辦學在先,不僅無法主張合法權益,而且還可能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對沒有辦學資質的教培機構,不管對方的要求多麼無理,你也只能吃這個虧,畢竟對簿公堂的時候,你無證辦學都是最致命的錯誤。
如何申請辦學資質?
在申請辦學資質前,你要先確定自己是要辦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的,確定好了之後就要去相關的行政部門提交手續。拿營利性培訓公司的注冊來舉個例子,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請報告及一系列的相關證明,比如:課程設計、內部管理制度、培養目標等等材料。得到教育局審批通過獲得辦學許可證之後再到工商局去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工商這邊,法人資質,場地面積,場地消防和辦學資金等都要符合相應的規定,所有材料遞交後還要等著工作人員的審查和實地考察。這兩個行政部門全部手續辦齊拿到執照,才算是真正擁有了辦學資質。
通常情況下,辦證需要走審批流程,通常要三個月才能辦下來。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暫停辦證。
但在當前各地規范辦學整改的情況下,機構還是需要用盡渾身解數、盡可能找到辦證的窗口期,走正規的辦證程序來規范辦學,給未來以最小的風險。
2F
申請辦學許可證十大攻略
辦《辦學許可證》的過程瑣碎復雜,在這個過程中,有這樣一些需要注意的點,能幫助你提升辦證效率。
攻略一:公司資質可以找黃牛代辦,好處是快,缺點是要錢。
攻略二:辦學許可證是目前"最官方"的合法資質,為了更長久的發展,還是要多留意相關政策,有機會是要拿到的。沒有這個,在涉及到"大聯查",惡意投訴舉報時,你就會發現現在的辛苦是值得的。
攻略三:如果批培訓學校資質,記得先問當地指標,然後找場地,注意場地原本消防結構和場地使用性質,邀請教育局相關人員初檢同意後再簽場地租賃合同,辦學消防和場地裝修可以同步,消防驗收建議外包,最後的提交給教育局的備案大部分資料可以外借。
攻略四:消防不等於場地原本消防許可證,是專門的辦學消防許可證;籌設申請同意書不等於辦學資質,這時候辦學被舉報違法辦學會很麻煩,街道辦,街道派出所,本地消防大隊,教育局會輪流找談話,且一定程度會影響審批進度。
攻略五:各地教育局對於場地硬性要求不統一,具體要事先咨詢教育局及相關部門。涉及:樓層要求,場地面積,消防相關規定,場地使用性質及使用期限等
攻略六:上面表述的文件,資料大部分都會下發模版,我們直接收集信息填寫即可,部分不會的可以咨詢對應辦事窗口就好。只是涉及到簽字蓋章的事情,如果沒有一定社會關系資源,要跑的勤一些。總的來說,耐心些就好。
攻略七:場地租賃時請注意土地使用性質,一般分辦公,綜合,民居,工業。辦公和綜合可以申請改變性質為教育培訓,其中綜合用地有些地方需要到國土資源部補交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費,按每平方按年收;居民和工業原則上不可以變更(工業用地變更代價最大)具體資料可以翻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公示。注意啦,房屋本身構造,臨近場地使用情況等都會對審核有影響,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審場地再簽租賃合同。
攻略八:無證被舉報,一般情況下會由街道辦,本地派出所,消防大隊,教育局約談處理。其中涉及消防不過關的,消防大隊會派人過來拍照取證,並要求限期內報道錄口供接受處罰;涉及到沒有辦學許可的,一般會要求遣散學員補辦整改,如果再次復查或被舉報,視情況可能要拘起來的(我們本地是按獲利金額處罰+拘留);涉及超范圍經營的,小問題限期整改,大問題關門整改。
攻略九:被舉報要求報道接受處罰時,請立馬先咨詢相關律師。涉及到相關單位錄音,簽字接受處罰時,注意溝通態度,同時話術需要謹慎,對於學校開辦多久,多少學生,多少學費等敏感問題可以避重就輕,一般他們不會核查;不要直接回答他們問題是或不是,他們的問題自己可以重復一遍,然後再完整答復;最後簽字時注意筆記和自己的表述是否相符。這些都是應付之策,不是長久之計。先辦證,後辦學。
攻略十:培訓學校主管單位是教育局,同時因性質屬於民辦非企業,所以也接受民政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監管(部門地區,每年還能評獎,還有補貼性獎金)。每年校區年檢是由這兩個單位完成。
關於流程,再強調一下:
培訓學校去教育局窗口申請審批,先去街道辦合教育局報備看下是否還有指標,如果沒問題就先打變更房租使用性質(變更為教育培訓)去街道辦蓋章,然後和教育局相關人員溝通現場看場地,注意這個很關鍵,如果場地初審不通過後續所有工作都無法進行。
場地OK後,然後去名稱預核准,然後遞交相關文件正式教育局籌備備案;場地初審過後同時進行的是辦學消防事項(這個按照相關文件執行即可,建議外包,好處一通過幾率很大,很多小問題說說就過去了;二是時間快,我們自己辦理,除了花很多時間到處蓋章,還有買材料沒有上限的整改也是比較頭痛的,所以建議外包)
辦學消防許可拿到後,然後到教育局報備再次提交規定文件,包括了校長任職許可證,教師許可證,驗資(我們本地100萬)等,最後就是等正式辦學許可下發了。
最後,關於學校還有2個小補充:
一、第二步完成後下發的「籌辦申請同意書」並不是辦學的法律依據,這個時候開課運營還是存在法律風險(如果被同行惡意舉報,教育局有可能會延緩或暫停正式審批)
二、最後遞交的「校長證」「教師證」都是可以外借掛靠的,並不影響後期學校正常運營。第1個是比較難找,第2個是數量比較多。

㈣ 開一個培訓教育機構怎麼辦理辦學資質許可證

在申請辦學資質前,你要先確定自己是要辦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的,確定好了之後就要去回相關的答行政部門提交手續。

拿營利性培訓公司的注冊來舉個例子,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請報告及一系列的相關證明,比如:

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

課程設計、內部管理制度、培養目標等等材料。得到教育局審批通過獲得辦學許可證之後再到工商局去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工商這邊,法人資質,場地面積,場地消防和辦學資金等都要符合相應的規定,所有材料遞交後還要等著工作人員的審查和實地考察。

這兩個行政部門全部手續辦齊拿到執照,才算是真正擁有了辦學資質。

通常情況下,辦證需要走審批流程,通常要三個月才能辦下來。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暫停辦證。 但在當前各地規范辦學整改的情況下,機構還是需要用盡渾身解數、盡可能找到辦證的窗口期,走正規的辦證程序來規范辦學,給未來以最小的風險。

㈤ 成都怎麼申請辦學許可證呢

根據新《民辦教育促進法》中的規定,教輔機構(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持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自打新法出台後,各地工商、教委也都開始大力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無證辦學不僅會被會勒令整改關閉,還會對公司舉辦者處於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嚴重的還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到底怎麼才能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

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概述
1. 去工商局核名,拿到《預核准通知書》
2. 去教育局/人社局辦理《辦學許可證》
3. 拿著《辦學許可證》來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關於辦理流程,有這樣一些細節需要注意:
培訓學校去教育局窗口申請審批,先去街道辦合教育局報備看下是否還有指標,如果沒問題就先打變更房租使用性質(變更為教育培訓)去街道辦蓋章,然後和教育局相關人員溝通現場看場地,注意這個很關鍵,如果場地初審不通過後續所有工作都無法進行。
場地OK後,然後去名稱預核准,然後遞交相關文件正式教育局籌備備案;場地初審過後同時進行的是辦學消防事項。
辦學消防許可拿到後,然後到教育局報備再次提交規定文件,包括了校長任職許可證,教師許可證等等,最後就是等正式辦學許可下發了。
溫馨提示
通常情況下,辦證需要走審批流程,通常要三個月才能辦下來。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暫停辦證。 但在當前各地規范辦學整改的情況下,機構還是需要用盡渾身解數、盡可能找到辦證的窗口期,走正規的辦證程序來規范辦學,給未來以最小的風險。

辦學許可證申辦所需材料
1. 工商局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2. 《××市教育培訓機構設立審批表》(原件,一式3份)
3. 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培養目標、地址、舉辦者情況、開辦資金金額及出資者、招生對象、辦學內容、法定代表人情況、場地情況、校長情況、專任教師情況、內部管理體制等(原件1份)
4. 舉辦者為單位的,提供單位法人證書或執照;舉辦者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5. 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1份)
6. 教育培訓機構章程(原件1份)
7. 首屆教育培訓機構理事會或董事會組成人員名單(各成員簽字,原件1份)
8. 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10. 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須附產權證明或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11. 校長身份證、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工作簡歷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12. 教師資格證、身份證、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
13. 財會人員資格證明、身份證、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

申請辦學許可證攻略
辦理《辦學許可證》的過程比較瑣碎復雜,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總結了幾個攻略,能夠幫助減少不需要的時間浪費,幫助我們提升辦證效率。
1. 公司資質可以找黃牛代辦,優點是迅速,缺點就是需要一定的資金付出。
2. 辦學許可證是目前"最官方"的合法資質,為了更長久的發展,還是要多留意相關政策。一些比較「小作坊」形式的機構也要早點考慮進行轉型改造,爭取拿到辦學許可證。沒有這個,在涉及到"大聯查",惡意投訴舉報時,就必須接受相應的懲罰。
3. 在辦校尋找場地的時候,首先必須問清當地指標,然後找場地,注意場地原本消防結構和場地使用性質,邀請教育局相關人員初檢同意後再簽場地租賃合同,辦學消防和場地裝修可以同步,消防驗收建議外包,最後的提交給教育局的備案大部分資料可以外借。
4. 消防不等於場地原本消防許可證,是專門的辦學消防許可證;籌設申請同意書不等於辦學資質,這時候辦學被舉報違法辦學會很麻煩,街道辦,街道派出所,本地消防大隊,教育局會輪流找談話,且一定程度會影響審批進度。
5. 各地教育局對於場地硬性要求不統一,具體要事先咨詢教育局及相關部門。涉及:樓層要求,場地面積,消防相關規定,場地使用性質及使用期限等。
6. 上面表述的文件,資料大部分有填寫模版,我們直接收集信息填寫即可,部分不清楚該怎麼填的,可以咨詢對應辦事窗口。只是涉及到簽字蓋章的事情,如果沒有一定社會關系資源,要跑的勤一些。總的來說,耐心一點。
7. 被舉報要求報道接受處罰時,請立馬先咨詢相關律師。涉及到相關單位錄音,簽字接受處罰時,注意溝通態度,同時話術需要謹慎,對於學校開辦多久,多少學生,多少學費等敏感問題可以避重就輕,一般他們不會核查;不要直接回答他們問題是或不是,他們的問題自己可以重復一遍,然後再完整答復;最後簽字時注意筆記和自己的表述是否相符。這些都是應付之策,不是長久之計。先辦證,後辦學。
8. 教輔機構的主管單位是教育局,同時因性質屬於民辦非企業,所以也接受民政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監管(部門地區,每年還能評獎,還有補貼性獎金)。每年校區年檢是由這兩個單位完成。
溫馨提示
1.第二步完成後下發的「籌辦申請同意書」並不是辦學的法律依據,這個時候開課運營還是存在法律風險(如果被同行惡意舉報,教育局有可能會延緩或暫停正式審批)
2.最後遞交的「校長證」「教師證」都是可以外借掛靠的,並不影響後期學校正常運營。「校長證」會比較難找,「教師證」雖然相對比較容易找到,但需要的數量會比較多。

㈥ 在成都市如何申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流程怎麼樣

1、《辦學許抄可證》是民辦培襲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2、處罰規定
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㈦ 成都作品集培訓機構選擇標准

哈嘍題主 我覺得這兩個都是咱們本地的大機構 規模差不多啦~

㈧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設2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擬訂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二)法規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培訓和咨詢工作。
(三)行政審批處。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規劃財務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及專項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相關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及科研成果推廣運用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企業人工成本信息及發展預測報告;負責婦女兒童兩綱規劃相關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准體系建設。
(五)城鄉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擬訂全市統籌城鄉就業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負責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蓉就業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全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促進城鄉充分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就業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擬訂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牽頭協調全市涉及農民工重大事項;指導、協調農民工信息建設;承擔市勞務開發暨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軍官轉業安置處(掛成都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辦公室、成都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解困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轉業幹部隨調家屬的安置工作;負責全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工作,協助做好維穩工作;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處。負責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工作;負責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工作;指導和規范全市技師學院、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建設;完善全市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九)公務員職位管理處。擬訂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工作;實施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分類標准和管理辦法;承擔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審批工作;建立行政機關公務員職務任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制度;承辦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相關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十)公務員錄用與培訓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工作;擬訂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擬訂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及公務員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公務員培訓登記、考核、結果使用制度。
(十一)公務員考核獎懲處。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工作;實施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制度、申訴控告制度、懲戒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承擔有關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專家管理、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工作;擬訂人才資源開發政策,牽頭組織城鄉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統計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各項人才開發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全市人才信息的綜合管理。
(十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招聘、考核、聘任、培訓、獎懲、辭職辭聘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擬訂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考核、獎懲、流動等政策;負責全市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指導區(市)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十四)勞動關系處。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規則,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配套政策;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擬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配套政策;負責在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企業的經濟性裁員備案工作;擬訂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擬訂完善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工資正常增長、支付保障機制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五)工資福利處。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補貼、福利、工齡計算、退休、退職及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劃;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提高退休費待遇的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統計工作。
(十六)城鄉養老保險處。擬訂全市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被征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城鄉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政策;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指導全市城鄉養老保險工作。
(十七)城鄉醫療與工傷保險處。擬訂全市城鄉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政策和規劃、標准以及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並監督實施;擬訂工傷保險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定點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民工醫療、生育保障並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工作;承擔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聯合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內部審計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配合各級審計部門開展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常規審計和專項審計;建立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和監督舉報系統,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受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訴舉報,查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違規違紀案件;負責內部審計檢查證的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勞動監察處。負責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規劃和監察計劃;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查處違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禁止使用童工、非法使用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規定的行為;負責勞動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和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的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員的有關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二十一)信訪處。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研究分析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情況;督查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相關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局機關信訪工作,指導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信訪工作。
(二十二)宣傳調研處。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政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創新實踐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輿情監控、引導、處理工作。
(二十三)信息化建設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市社會保險等各項應用數據的集中、共享、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等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工作和電話咨詢服務工作。
(二十四)督察處。負責督察全市推進城鄉充分就業、社會養老、醫療保險等工作情況;牽頭考核全市實施充分就業工作情況;負責督察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推進統籌城鄉勞動保障四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情況;負責督察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工作。
(二十五)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評選表彰工作。
(二十六)紀檢監察處。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二十七)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㈨ 成都辦學許可證如何辦理

成都夏拓教育是成都唯一一家只做辦學許可證辦理的公司。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 自2018年開始,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通知。此次整治重點包括培訓機構的安全隱患、營業執照及辦學許可證,學科類培訓及競賽、中小學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授課等。

辦學許可證申請條件

一、成都辦學許可申請條件

1、經營場所面積達到《成都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指導標准》中的要求

2、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備案和環保備案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學歷或者職稱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另附企業人員花名冊;

4、人員要求

(1)董事會成員5人,監事1人,校長1人,法定代表1人,教師3人,財務人員2人,黨員3人(除錦江區外,其餘區域沒有黨員的可以不用組織)

5、人員資質

(1)校長:70歲以下,須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驗,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教師資格證。

(2)董事會成員其中兩人須五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驗(社保或工資流水證明),大專及以上畢業證。

(3)每一個科目至少對應一位專職老師,專職老師人數不少於3人,須持教師資格證,大專以上畢業證。

(4)財務人員須大專以上畢業證及會計資格證。

(5)黨員須黨組織關系證明文件(目前只有錦江區需要提供)。

辦學許可證提供資料

成都辦學許可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辦者為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申辦者為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2、申辦條件中要求的人員證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學歷或者職稱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另附企業人員花名冊;

3、經營場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備注

夏拓教育業務合作流程

01咨詢業務簽訂協議

02協助客戶准備材料

03提交材料等待審核

04通過審核完成辦理

㈩ 成都市技能補貼政策2021標准

成都市技能補貼政策2021標准如下:
1、如果申請人取得了初級,包括五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職工,可以補貼1000元;
2、如果申請人取得了中級,包括四級在內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職工,補貼1500元;
3、取得高級的職業資格證的申請人,補貼2000元;
4、此外對於工種緊缺或者急需的職業,會在一般的標准之上提高20%。最後技能提升補貼只能享受一次。
申領對象依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職業資格證書的職工,均可申領崗位技能提升補貼以下簡稱技能提升補貼,具體如下:
1、對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滿1年」。並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職工的技能提升補貼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或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以下簡稱「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
2、其他依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工的技能提升補貼資金從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對於企業出資組織培訓的,補貼直補企業。
符合條件的職工或企業持相關材料到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辦部門申請補貼,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審核通過並公示,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將補貼人員名單、補貼金額、企業或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等相關材料報財政部門復核後,按規定撥付補貼。

法律依據
《關於2020年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的通知》
第一條 (一)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1000元;(二)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1500元;(三)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准一般不超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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