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業健康知識培訓有哪些
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內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認識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
1)思想認識教育主要是通過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正確理解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嚴肅認真地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2)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員和職工懂得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保障安全生產。
(2)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生產技術知識、基本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和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
1)生產技術知識是指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方法或工藝流程、產品的結構性能,所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和知識,以及裝配、包裝、運輸、檢驗等知識。
2)基本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是指企業內特別危險的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有毒、有害的作業防護;一般消防規則;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的報告辦法等。
3)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是指某一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具備的專業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焊接、起重機械、防爆、防塵、防毒、瓦斯檢驗、機動車輛駕駛等專業的安全技術及工業衛生技術知識。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結合本企業或外企業的事故教訓進行教育,通過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級領導和職工看到違章行為、違章指揮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的損失,提高安全意識,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Ⅱ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用人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培訓人員包括: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准;2.
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3. 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4.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內容。
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主要包括: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操作規程。
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要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衛生培訓方式包括參加職業衛生監督部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辦的職業衛生培訓班,也可委託職業衛生監督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或邀請專業人員或示範企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授課等。
通常負責人側重於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而勞動者重點在於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培訓。作為培訓內容的法律法規包括《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法規;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包括識別本單位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掌握其危害作用及防護措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
Ⅲ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時間規定多少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第四條的規定:
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的時間不少於總學時的30%,繼續教育時職業衛生培訓不少於20%。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要培訓內容: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職業病危害防治基礎知識,結合行業特點的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經考核合格後,在合格證中註明職業衛生培訓內容和培訓學時,不再單獨進行職業衛生培訓。其他行業領域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內容和學時開展職業衛生培訓。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標准,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職業衛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繼續教育不得少於8學時。職業病危害監測人員的培訓,可以參照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
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基本知識,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所從事崗位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勞動者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與義務等。煤礦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Ⅳ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訓內容
一、全體人員職業健康基本知識培訓的主要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
4.本公司和本車間(裝置)生產特點、無聊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6.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二、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本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專業技術知識及本車間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本車間生產概況,本崗位(裝置)生產流程及職業健康注意事項,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職業健康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三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核。
三、各級管理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專業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內容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該統一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職業健康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取得相應的資質。
各級管理人員培訓的內容包括: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2.職業衛生管理知識;
3.職業危害防護基本知識;
4.職業危害事故等。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培訓內容
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五、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2.本公司和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單位(裝置、部位)的生產特徵、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易發生泄漏、跑冒、著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範措施;生產裝置消防報警設施和防護、救護設施的擺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針對施工區域特性和施工特點提出的施工安全衛生要求;
4.施工中必須遵守的職業健康規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六、違章違紀人員、嚴重違章人員
應培訓的內容應重新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並加強職業危害事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重新取得上崗資質。
拓展資料: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於2010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鏈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Ⅳ 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1)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制度。為了提高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的職業衛生知識水平、職業病防護意識和能力、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自覺性,大力實施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隨著用人制度的改革,勞動力需求增大,出現了大量的流動職業人群,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入用人單位從事生產活動。這些勞動力大部分來自相對貧困的農村,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對職業危害缺乏必要的了解,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由於流動職業人群多處於婚育年齡,他們的身體健康遭受職業病危害後,還可能會危害到子代或者喪失生殖能力。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建立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教育制度,沒有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教育,職業衛生知識得不到普及,也會致使勞動者因無知而遭受職業病危害。
如果用人單位負責人和管理者自身對職業衛生知識也知之甚少,從而導致其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視不足,缺乏對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採取保護措施的意識和自覺性,同樣是造成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原因之一。
所以說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是很有必要的。同時這也是勞動者實現職業衛生知情權的一項保障措施。
以下幾個方面是對勞動者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及要求:
①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首先是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知識。我國的法律法規中有許多關於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多年來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的總結,是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對這些內容務必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有關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生產經營活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設計、生產、運輸、儲存、經營許多環節,無論哪一處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從業人員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具體作業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如此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才能得到保障,從業人員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才能得到保證。
還有就是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的知識。從業人員在生命受到威脅的緊急情況下,應能夠運用所學的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盡量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二次傷害。
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衛生操作技能。一個單位是由一個個崗位組成的。如果每個崗位安全了,整個生產經營單位也就安全了。所以,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是整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基礎,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狠抓作業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個生產崗位的事故發生率。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認真、安全操作技能差、考核不合格的崗位人員,堅決不允許上崗。同時還應制定措施,鼓勵生產崗位的職工開展各種安全知識技能競賽,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只有抓住了每個工作崗位的安全,才能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
勞動者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提高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行為的基礎,是勞動者健康權益得以實現的措施之一。因此,用人單位對錄用的新的勞動者、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的勞動者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未經培訓的一律不得安排其上崗。勞動者上崗後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不得疏於管理、督促和指導。
③接受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既是勞動者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有義務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有義務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一旦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立即向有關部分報告。
如果勞動者不履行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批評、教育。這就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督促勞動者履行義務。如果勞動者拒不履行義務,用人單位可以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必要的處理。
(2)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形式。安全衛生教育的重要性第一是要提高組織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第二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組織安全衛生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職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①管理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主要應進行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教育;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章制度、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的教育;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的教育。
技術幹部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內容主要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本行業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本職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統安全工程知識等。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衛生教育的主要內容是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知識以及其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教育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安全文件;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內容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安全技術、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因素、技能及本企業、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按照國家標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有十二類:金屬焊接切割作業;電工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登高架設;製冷作業;壓力容器操作;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爆破作業;礦山排水作業(尾礦壩作業)和其他符合特種作業基本定義的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教育,這種培訓教育要實行理論教學與操作技術訓練相結合的原則,重點應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術和預防事故的實際能力上。
③一般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組織員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教育。
三級教育是指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三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的安全衛生教育,是指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衛生教育;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調離崗位作業的安全衛生教育是指當組織內部職工從一個崗位調到另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組織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衛生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衛生特點和要求。
④經常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不管什麼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也是這樣,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態度、安全思想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態度、安全思想教育,要通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和班後會上說明安全衛生的注意事項;安全衛生會議;事故現場會;安全衛生活動日;張貼安全衛生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志等。
Ⅵ 通過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學習在今後的工作中應該怎樣注意自己的個人防護
針對不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同的個人防護措施,你要知道你工作中接觸的職業病危害版因素都權有哪些,然後就知道戴什麼個人防護用品。如粉塵,戴防塵口罩;油漆,戴防毒面具、乳膠手套;雜訊,戴防護耳塞;電焊,戴防護眼鏡、防塵口罩及電焊面罩等。
Ⅶ 為什麼要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職業衛生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主要起到預防的作用,讓工人了解到所從事的作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如何預防,防護,以此來保護職工安全。
Ⅷ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三點內容:
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培訓,必須培訓職業病防治的法規、預防措施等知識。
2、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3、危險化學品使用與貯存崗位、生產性粉塵、噪音等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員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女職工的職業健康:
用人單位應當自覺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法律責任,尤其是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業企業,要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職業安全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企業在組織生產勞動過程中,應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勞動。同時,應當採取措施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應將本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並依法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監測,確實保護女職工的職業健康與生殖健康。
Ⅸ 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什麼啊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知識、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製定本制度。
2、依據
以下文件是制定和執行本制度的主要依據,其他現行的相關文件也適用。
1)《職業病防治法》
2)《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第170號國際公約)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3、職責
1)公司總經理是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賦有主要責任,辦公室、安全辦賦有專業管理職責;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辦);
(1)主管部門對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宣傳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預防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2)主管部門應根據法律規范等的要求、企業實際情況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3)主管部門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其他各部門、車間對本部門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1)實行各部門(車間)行政負責人負責制,分別對本部門(車間)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2)安全員、技術員對分管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工作負責。
4)如果因培訓不符合,導致用人崗位發生職業危害事件(事故),除了企業負責外,同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健康宣傳
(1)企業利用公示欄、黑板報(牆報)、廠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定期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2)部門(車間、班組)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2)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1)培訓內容
① 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與標准;
② 職業健康基本知識;
③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④ 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⑤ 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⑥ 職業危害事故案例。
(2)培訓的對象及方式
①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參加經安監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並持證上崗,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②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3)「三級教育培訓」劃分
(1)企業教育培訓由主管部門負責,教育內容:
① 黨和政府關於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法令,《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
② 企業安全生產奮斗目標、管理組織、實施措施及生產工藝基本情況。
③ 綜合安全知識,企業主要危險區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範措施。
④ 企業的各種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總則。
⑤ 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防治知識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培訓,教育內容:
① 本車間安全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車間的安全技術規程、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安全制度與規定;
③ 本車間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防範措施。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培訓,主要內容:
① 本班組生產組織及生產工藝流程;
② 本班組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急防範措施;
③ 本班組崗位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使用規定;
④ 本班組主要設備性能及安全規程以及主要環節的危害防範注意事項;
⑤ 本班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規定;
⑥ 制訂實施師徒合同,包學、包會、保安全。
4)調換新崗位和採用新工藝人員的教育培訓
(1)凡調換新崗位人員和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要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2)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按「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執行;
(3)採用新設備、新工藝的崗位人員,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技術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告知崗位工人,新設備、新設備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範措施。
5)一般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1)由企業每年對基層領導幹部、班組長、專職安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知識安全教育培訓,並考試存檔。要求必須有簽到表、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冊。
(2)為了不斷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防治職業危害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感。企業每年必須對在員工人進行不少於二十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有計劃、簽到表、培訓教案、考試卷紙及考分花名表。
(3)培訓方式:定期教育與不定期教育相結合,採用課堂教學、觀看錄像、現場教育、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邀請專家等形式;
5、培訓時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執行;
6、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檔案資料:
①三級安全教育卡;
②員工的安全試卷;
③相關培訓證書的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資料。
7、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財務部門應保證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費用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