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師與培訓機構出現糾紛如何處理
老師你好,來我也是培訓源機構的,不過我們沒有你說的這種情況。
一、勞動用工合同是應該一份兩式的吧,
二、老闆也不可能這樣的,員工是機構的根本呀,也許你第二個月業績實在是太差,扣工資應該是在合同上有約定的,也是給員工壓力的表現吧。
三、應該和老闆好好溝通,畢竟現在人手也不是那麼好招的,
四、你去的是合法的機構,那麼你可以到他的主管部門投訴他,告訴你具體真實的情況。
五、如果你的機構是不合法的,一方面可以找市場監管部門(以前的工商所),另一方面,他如果是不合格的機構,現在要被查處的,何況是非法用工。
六、還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他,這個是最厲害的!
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希望能幫到你!
⑵ 在職教師可以在培訓機構上課嗎
在職教師不可以在培訓機構上課。
教育部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版中小學教師有償補權課的規定》。規定對有償補課劃出六條「紅線」: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⑶ 如何切斷培訓機構與名校之間的優生輸送關系
最近,一直信奉「放養」的彎彎媽被小升初嚇住了。她通過「在行」約了一個小升初「專家」,對方用兩個小時給她普及「坑班」「點招」「上岸」等詞彙,她做了2000多字的干貨筆記。在朋友圈裡播出這份「教育焦慮指南」後,彎彎媽也加入了陪孩子上奧數、占坑班的大軍。
雖然社會上還有質疑,認為「十大嚴禁」說了多少年,也沒有剎住「坑班」「點招」等,呂玉剛認為這次是動了真格。
⑷ 在編教師和培訓機構老師哪個好
在一般人看還是在編教師比較好,培訓機構的老師也不錯,這個就看自己需要什麼了。
⑸ 培訓機構違規讓部分全日制學生上線下課,被抓到老師會有影響嗎
如果教育機構的老師讓學生們線下上課,那麼被抓到了老師是會有一定影響的。
⑹ 培訓老師和培訓機構怎麼樣的分成
他們六,你四。目前是這樣
⑺ 嚴查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兼職,為何老師兼職行為不能被接受
教育局再次下達命令,要求各校嚴禁教師在外有償補課行為,禁止在職教師一各種形式在課外輔導機構任職,這一決策引起了很大的社會反響,對教師行業的管束也越來越嚴格。
1、教師兼職的興起
其實教師兼職是各種因素綜合的產物,應試教育下家長追求學生的成績和分數,市場中各種輔導機構開花,在職教師收入待遇問題都導致了教師把中心放在了兼職上。出現了各種教師自發的補習班或者和校外機構合作的模式。
教師兼職行為帶來的危害是非常深遠而且廣泛的,應該加強社會監督力度和學校管束,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⑻ 在職教師與培訓機構間為何應有道防火牆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為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誠然,按照《教師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但不少教師的待遇沒有依法得到保障,教師的地位也沒有公務員高。因此,一些中小學教師由此對禁止有償補課的禁令不理解,既然沒有享受公務員待遇,為何卻要履行公務員的責任,自己憑勞動掙錢貼補家用有何不妥。而且,《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對教師利用休息時間有償補課亦未作明確規定。
因此,在今年年初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規定,「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也就順理成章地被理解為「我國將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度」。從某種程度而言,探索建立國家教育公務員制是治理我國諸多教育問題,包括教師有償兼職補課的最重要措施。若實施這一制度,對教師和校外培訓機構的禁令將能更好地落實到位。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