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補證/補種通知單在哪辦理
預防接種證可以到原居住地所屬預防接種門診補辦。根據目前衛生部規定,並沒有要求入學時出示計劃免疫保償證。
㈡ 入學入托查驗接種證的補種原則包括哪些
在辦理新生入托入園手續時?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出示預防接種證。各托幼機構在辦理兒童入托入園手續時?必須按規定嚴格查驗預防接種證?根據《國家免疫程序》核對兒童預防接種完成情況?並由專人負責將接種信息記錄在《入學、入托兒童免疫狀況登記一覽表》中。對沒有預防接種證或未完成第一類疫苗接種的兒童?應督促其在入托入園前到居住地接種單位補證或補接種?兒童補證或補接種後憑預防接種證記錄由專幹人員在《入學、入托兒童免疫狀況登記一覽表》中登記。《入學、入托兒童免疫狀況登記一覽表》由幼托機構保存?預防接種證由兒童家長或監護人保存。
㈢ 《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有哪些內容
按照《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8〕114號)、省衛生計生委 省葯監局《關於做好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於印發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技術方案的通知》(中疾控免疫發〔2018〕39號)要求,我中心制定了《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補種目的
科學、規范、穩妥、有序地開展百白破疫苗的補種工作,降低百日咳和破傷風的發病風險,切實保護兒童身體健康。
二、補種對象
接種過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百白破疫苗的兒童。
三、補種原則
(一)依法依規,科學規范。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和《補種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學、規范地開展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
(二)知情自願,免費補種。按照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對應補種兒童有序開展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
(三)屬地管理,原接種單位補種。補種工作原則上由兒童原接種單位負責。
四、補種劑次和時間間隔
原則上,兒童接種過幾劑次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應相應地補種幾劑次合格的百白破疫苗。
統籌考慮補種疫苗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和不補種疫苗可能發生疾病(百日咳)的風險,≤5歲兒童接種百白破疫苗累計劑次(包括不合格劑次)應≤5劑。具體如下:
(一)基礎免疫(第1、2、3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1.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加強免疫劑次推遲至與補種劑次間隔≥12個月。
2.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3.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2劑,補種的第1劑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補種的第2劑與補種第1劑間隔≥12個月,原加強免疫劑次不再接種。
4.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二)加強免疫(第4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加強免疫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三)與其他疫苗接種的時間間隔
為避免發生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後調查和處理復雜,補種的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補種的疫苗與其他疫苗之間間隔≥14天。
(四)白破疫苗的加強免疫
按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兒童6歲時需使用白破疫苗加強免疫1劑。
五、補種使用的疫苗
補種使用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統一調配。各市、縣疾控中心及接種單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要求,做好疫苗儲存運輸和供應管理。
六、補種工作實施
(一)成立專家組並做好聯系協調
省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相關人員以及各市疾控主管主任、計免科長人員組成的,積極做好疫苗補種工作技術指導。同時,在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指定專人與企業對接,以保障補種所需相關經費、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資,確保補種工作順利實施。
(二)開展補種工作培訓
省級直接對市、縣級培訓,縣級對各接種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補種工作實施方案、補種對象登記內容、知情同意書等。
(三)補種對象核實和登記
接種單位通過查驗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簿)或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核對並登記接種了效價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預防接種信息,確定補種對象、補種劑次和補種時間。
(四)補種對象通知
接種單位按照百白破疫苗補種兒童摸底和補種登記表,採用常規免疫服務工作方式(如預約單、電話、手機簡訊、微信等),通知兒童監護人,通知內容包括補種疫苗名稱、作用、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做好補種告知和補種登記表的記錄。
對於通知後沒有回復和聯系後仍未能接種等情況,需對告知補種對象情況進行記錄。
(五)疫苗補種
補種前,接種人員應再次核實應補種兒童詳細信息,復核既往百白破疫苗接種記錄。同時,應詢問兒童健康狀況,進行補種知情告知工作。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屬於接種禁忌的受種者,不再補種百白破疫苗,也不再接種後續劑次的百白破疫苗。
2.因罹患其他疾病而緩種的受種者,待受種者身體康復且體溫正常後,視情況予以補種。
3.屬於慎種的受種者以及對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有懷疑時,應建議其到醫院進行檢查後,決定是否接種。
4.嚴格規范接種操作。接種後要留觀30分鍾。
5.合理安排接種人員和補種時間,做到補種現場管理有序,防止發生接種差錯。
(六)接種記錄
接種單位應及時將補種對象的接種信息在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卡(簿)/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系統進行記錄/錄入。
七、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置
要根據工作進度,對基層補種工作適時開展工作督導、現場指導和評估,促進補種工作有序開展。
十、時間安排
7月下旬開始現場接種階段,市級要及時匯總本轄區補種數據,在補種工作實施後3個月內,按月將報告補種信息報送至免疫規劃管理所;3個月後按季度報告補種信息。
補種工作完成後,請市疾控中心將補種工作總結報告報送至省疾控中心和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文來源:河北日報責
㈣ 大學新生入學必須攜帶計劃免疫接種證沒有怎麼辦
如果學校沒有要求就不用,有要求就需要攜帶。沒有證需要去醫院進行免疫接種。
一般情況下,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作好記錄。
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每個兒童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證並接受預防接種:
兒童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及時向醫療保健機構申請辦理預防接種證,托幼機構、學校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應當及時安排補種。兒童家長或監護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種證並按規定的免疫程序、時間到指定的接種點接受疫苗接種。
如兒童未完成規定的預防接種,因故遷移、外出、寄居外地,可憑接種證在遷移後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點)繼續完成規定的疫苗接種。當兒童的基礎免疫與加強免疫全部完成後,家長應妥善保管好接種證,它是兒童身體健康的身份證,以備孩子入托、入學、入伍或將來出入境的查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預防接種證制度
㈤ 入托入園查驗接種證督導記錄怎樣書寫
要看你對那一級的督導,是對學校還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說來,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督導內容,包括:看督導單位有無制定查驗計劃或實施方案,有無展開宣傳,有無查驗前對查驗人員的培訓,有無新生免疫狀況登記表,有無匯總數據,補種登記,並對對各個數據核實,有無查驗總結 !第二部分:存在的問題。 缺哪項,你就給他寫上。第三部分:督導意見,寫上如何改進就可以了。 最後,叫他們單位領導簽字,蓋上單位公章;你們也要簽字蓋章,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完了,呵呵!
㈥ 疫苗本丟失怎麼補辦
疫苗接種證補辦需要攜帶孩子戶口本、家長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補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
預防接種證是兒童預防接種的記錄憑證,每個兒童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證並接受預防接種。
兒童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及時向醫療保健機構申請辦理預防接種證,托幼機構、學校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應當及時安排補種。
兒童家長或監護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種證並按規定的免疫程序、時間到指定的接種點接受疫苗接種。
如兒童未完成規定的預防接種,因故遷移、外出、寄居外地,可憑接種證在遷移後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點)繼續完成規定的疫苗接種。
當兒童的基礎免疫與加強免疫全部完成後,家長應妥善保管好接種證,它是兒童身體健康的身份證,以備孩子入托、入學、入伍或將來出入境的查驗。」
2、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作好記錄。
3、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
並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後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
(6)查驗補種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禁忌症
我國習慣將疫苗禁忌分為一般禁忌和絕對禁忌,國外書刊稱禁忌證和慎用證。
一般禁忌指在某種情況下可緩期接種,如發熱、疾病恢復期(相當於慎用證)。
絕對禁忌證是指接種疫苗後,有可能造成發生接種不良反應的概率增加和不良反應加重或免疫損傷。
如免疫功能不全(缺陷)者,不能接種減毒活疫苗,但可接種滅活疫苗。
對雞蛋過敏者,不宜接種麻疹、流感等以雞胚細胞培養的疫苗。
參考美國2003年ACIP推薦的方案,在成年人中某些有健康條件的可選擇接種某些疫苗。
有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慢性肝病(包括酒精肝)、心臟病患者,可接種流感疫苗、肺炎多糖疫苗(PCV)、乙型肝炎疫苗。
腎功能不良者,可接種肺炎多糖疫苗、乙型肝炎疫苗;免疫缺陷者,可接種肺炎多糖疫苗、水痘疫苗;HI V感染者,可接種肺炎多糖疫苗、水痘疫苗。
偶合症
預防接種的偶合症嚴格地說可分為偶合、誘發和加重原有疾病3種情況。
偶合是指受種者在接種時正處於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者前驅期,接種後偶合發病,它與預防接種無因果關系,純屬巧合,即不論接種與否,這種疾病都必將發生。
誘發是指受種者有疫苗說明書規定的接種禁忌,在接種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未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接種後受種者原有疾病急性復發或影響生理過程。
㈦ 關於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對學校而言,應該如何實施,國家或省級有沒有統一的規定和要求
這個跟各個地區的實施力度有關,並沒有統一規定。只是要求在入學時查驗接種證,對沒有接種完成的幼兒,發出補種通知。
㈧ 誰能告訴我牡丹江兒童免疫計劃是怎麼樣的或者黑龍江省的兒童計劃免疫計劃
黑龍江省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下稱《規范》),確保我省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的落實,切實提高全省免疫規劃工作科學管理水平,促進免疫規劃工作可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促進疾病控制事業發展為根本,以規范管理為內容,以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為保障,切實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全省免疫規劃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二、活動范圍
全省13個市(地)及所轄的縣(區)、所轄鄉(鎮、街道)村級。
三、活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鞏固和提高常規免疫接種率,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控制麻疹、流腦等免疫規劃針對傳染病,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加強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管理,加速推進預防接種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強化免疫規劃人員培訓和督導檢查,不斷提高免疫規劃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1、適齡兒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新生兒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以縣為單位達到85%以上;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在實施地區)等擴大免疫規劃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85%以上。
2、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AFP病例監測各項指標達到並超過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要求。
3、加強麻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乙型肝炎、百日咳、新生兒破傷風、風疹等疫苗可預防疾病的報告、監測和防控工作,疑似病例及時報告率100%。
4、所有預防接種單位均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單位資質認定率達到100%;在接種場所公示一類疫苗種類、免疫程序、接種方法、注意事項、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價格及相應內容等,預防接種告知率達到100%。
5、在2009年底,爭取全省90%以上縣、60%以上的鄉(鎮)完成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預防接種信息的個案管理。
6、從事免疫規劃工作的人員得到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與技能培訓率達到100%,鄉村級預防接種人員持《預防接種技術合格證》上崗率達到100%。
7、以縣為單位,新入托、入學兒童接種證查驗率≥95%,應補種兒童完成補種率≥90%。
8、嚴格實施疫苗的冷鏈運轉,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和使用等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全省現有冷鏈設備建檔率達到100%。
9、加強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宣傳,使群眾對免疫規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四、工作內容
(一)突出重點,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
各地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要嚴格按照《條例》和《方案》要求,加強免疫規劃相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合理規劃和設置接種單位,建立健全免疫規劃組織網路。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將與國家免疫規劃有關的預防接種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證免疫規劃工作經費、冷鏈裝備經費、預防接種補助經費等投入,要落實好基層預防接種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充分調動基層免疫規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常規免疫接種工作,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種率
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常規免疫接種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得到及時、有效、安全的預防接種服務。不斷提高免疫接種率水平,保證全省適齡兒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新生兒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以縣為單位達到85%以上;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在實施地區)等擴大免疫規劃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85%以上。
(三)加強管理,推進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建設
全省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接種單位的管理,按照《條例》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服務人群和服務半徑合理設置接種門診,指定預防接種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廠礦、農場、林場等企事業單位的預防接種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要加強對轄區內預防接種單位的規范化建設,逐步實現城鎮內預防接種單位按旬、周、日,農村鄉級預防接種單位根據當地條件按月、旬、周接種制度,為適齡兒童提供及時的免疫服務,保證接種安全,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目標要求。
(四)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各地要不斷加強AFP監測系統工作,鞏固和提高監測工作水平,保持高水平的流行病學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工作質量,各項指標以地市為單位達到或超過WHO規定的標准。進一步完善麻疹監測系統,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及時性。加強麻疹網路實驗室建設,建立省、市、縣三級麻疹實驗室監測網路,全省13個市級麻疹血清學實驗室每年必須以滿分成績通過職能考核。做好麻疹、流腦、新生兒破傷風、百日咳、白喉、風疹等相關疾病的監測與控制工作,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病例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做好疫區處理工作,控制疾病的傳播和蔓延,進一步降低發病率。
(五)加速推進我省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各地要高度重視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開發領導層,提高各級領導對免疫規劃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合理配置系統運轉所需設備、人員和維持經費。要按照穩步推進的原則,力爭於2009年底前,13個市(地區)在現有基礎上,全省90%以上縣、60%以上的鄉(鎮)完成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預防接種信息的個案管理。
(六)加強免疫規劃疫苗管理,維護全省冷鏈系統的正常運轉,
按照《規范》要求,認真做好免疫規劃疫苗需求計劃、分發與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及注射器材物流帳目和領發登記,做到「使用管理有計劃,出庫入庫有登記,登記內容要全面,帳物數量相符合,疫苗儲存按要求」。加強全省免疫規劃冷鏈系統建設與管理,做好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使用等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保證疫苗質量。
(七)嚴格執行兒童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制度
各地要切實做好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進一步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加強對托幼機構、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和漏種兒童補種工作的指導,衛生監督機構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常規工作計劃,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八)加強預防接種人員培訓,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免疫規劃隊伍建設,對所有從事免疫規劃工作人員開展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與技能培訓,重點加強對鄉、村級接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培訓要有計劃、有方案、有資料、有考核、有總結。要不斷強化以人為本的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切實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教育,增強服務意識,規范預防接種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嚴格執行預防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全省所有承擔預防接種任務的醫務人員,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級接種門診、村級衛生所、接生醫院等負責接種任務的人員,必須持全省統一的《黑龍江省預防接種技術合格證書》上崗。
五、促進年活動管理措施
(一)實施「1124工程」,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加大免疫規劃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兒童家長對免疫規劃知識的知曉率,加強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的督導檢查,在全省實施「1124工程」。
「1」——每個預防接種單位必須有明顯的「預防接種指定單位」標識牌。通過加強預防接種單位管理,進一步明確預防接種單位責任,同時便於人民群眾監督。
「1」——每個預防接種單位至少有1塊宣傳免疫規劃知識的宣傳板,根據不同時期重點工作內容進行編寫,建立宣傳工作的長效機制。
「2」——市級、縣級疾病控制機構和鄉級防保機構每年逐級對轄區內所有下級單位開展2次全面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整改,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4」——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單位,結合「4.25」宣傳日、強化免疫活動日等,通過街頭宣傳,在電視台、報刊或廣播電台播報免疫規劃知識等形式,每年進行不少於4次的宣傳活動。通過宣傳,廣泛普及預防接種等免疫規劃相關知識,提高全社會參與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免疫規劃工作氛圍。
(二)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針對免疫規劃相關疾病監測與疫情處理、預防接種實施管理、冷鏈與疫苗管理等各項工作內容,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免疫規劃工作更加科學、規范、有序。
(三)考核與評價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1124工程」要求,開展宣傳和督導檢查,每次活動結束後要形成工作總結。
省衛生廳將於2010年1月組織對各地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的各項具體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在促進年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落後,弄虛作假者,予以通報批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免疫規劃是國家為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控制和消除疫苗針對傳染病的重要措施。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提高對「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的認識,統一思想,明確責任目標;要成立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領導小組,加強領導,以確保活動的各項措施和目標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促進年活動的順利開展
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圍繞全省工作目標,制訂本地區的具體策略與措施。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面開展促進年活動。要針對活動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整改,以促進免疫規劃工作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三)實行「分片包干」制度
各市(地)、縣(區)要對責任區域內的免疫規劃工作實行層層「分片包干」明確責任人,全面負責 「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各項任務落實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要實行績效考核制和問責制。
(四)加強學習與交流,推廣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
各地要對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和省內有關工作要求,積極發現免疫規劃工作開展好的縣(區)、鄉鎮和村級預防接種單位。要根據當地免疫規劃工作特點,如城鎮社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農場、礦山、林區衛生所、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等,選出不同管理模式的先進示範單位,組織現場會,開展交流與學習,將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在全市、縣(區)加以推廣。
提倡和鼓勵各地市間開展學習交流,互相借鑒,取長補短,汲取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在本地區推廣,促進本地區免疫規劃工作。
各市(地)、縣(區)要根據工作運轉情況,定期通過免疫規劃工作簡報或階段性總結等形式進行信息交流和反饋,並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及時評價。
㈨ 新生入托入學接種證查驗工作怎麼登陸
衛計委《關於組織做好2015年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補種暨入托入學接種證查專驗工作的通知屬》規定,今年8至10月,合肥市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8月齡至6歲的散居兒童及新入托入學兒童麻疹疫苗查漏補種和入托入學接種證查驗工作。
據了解,此次查驗內容包括兒童有無預防接種證,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通知單的開具情況,兒童國家一類疫苗完成情況,需補種的疫苗種類及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