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9年運城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條件是什麼
2019運城特崗全科醫生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中專以上學歷,65周歲以下都可報
1.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自願長期紮根基層為基層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做貢獻;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特崗全科醫生崗位工作;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不含執業助理醫師)
同時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
2.經過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並考核合格。
3.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從事臨床診療工作2年及以上。
由縣級醫療集團派駐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在職全科醫生,不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的特崗全科醫生范疇。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在編人員聘用到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後,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關系。
② 想請問下全科醫生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主要為那些謝謝
一、全科醫生的工作職責:
1、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有關負責人員領導下和上級醫師指導下,開展門診、 巡診、出診、家庭病床、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等工作。
2、經常深入社區居民住戶,及時了解掌握社區人口動態、居民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多種形式衛生服務,滿足群眾基本衛生需求。
3、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對病人進行體格檢查和相應輔助檢查,並提出診斷和制定治療、康復方案,負責病人的治療,指導、幫助其康復。
4、進行急、重、危病人的現場搶救,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確定病人的轉診,應 按要求書寫病歷摘要,記錄處理,協助轉診。
5、認真、及時完成有關醫療文件書寫。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相應的檢查和治療,嚴防差錯事故。
6、開展流行病、傳染病的預防、監測與處理。開展社區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與老年 保健。開展健康教育與心理衛生咨詢。
7、建立家庭衛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動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8、參加在職全科醫學學習和社區專項技術服務培訓,不斷拓寬知識面,提高社區衛 生服務技能。
9、做好社區衛生服務各項登記、統計、分析總結工作,完善社區衛生服務。
二、全科醫生工作內容:
1、建立並使用家庭、個人健康檔案(病歷)。
2、社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及適宜的會診/轉診。
3、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與轉診。
4、社區健康人群與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預防篩查與咨詢。
5、社區慢性病人的系統管理。
6、根據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及其他家庭服務。
(2)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特點
1、強調持續性、綜合性、個體化的照顧。
2、強調早期發現並處理疾患;強調預防疾病和維持健康。
3、強調在社區場所對病人進行不間斷的管理和服務,並在必要時協調利用社區內外其他資源。
范疇
1、可及性服務。
2、人格化照顧。
3、綜合性照顧。
4、持續性服務。
5、協調性服務。
6、以家庭為照顧單位。
7、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
8、以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為診斷程序。
9、以預防為導向的照顧。
10、團隊合作的工作方式。
全科醫生和其他醫生的區別和聯系
1、服務宗旨與責任不同
2、服務內容與方式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科醫生 (醫務工作者)
③ 您好,我在縣級二甲醫院工作,想增加一個執業范圍,現在可以嗎
可以的。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文件中提到,臨床執業醫師最多可申請同一類別的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同時,根據國家規定,二級及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在原注冊執業范圍基礎上增加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允許其在培訓基地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
國發〔2018〕35號文件:關於醫師執業注冊內容:
1.推廣網上業務辦理。
2.壓縮審批時限,將法定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
3.精簡審批材料,在線獲取核驗醫師資格證書等材料。
4.對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執業的臨床執業醫師最多可申請同一類別的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在三級醫院積極探索專科醫師注冊制度。
5.公示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准,公開辦理進度。
6.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關於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
擴大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范圍,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在原注冊執業范圍基礎上增加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允許其在培訓基地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實行鄉村醫生全員全科基本知識技能培訓,並有計劃地安排鄉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縣醫院等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鼓勵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
④ 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工作安排
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 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為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改革,現提出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繼續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統籌推進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確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確保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基層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全面推開,新的運行機制基本建立;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服務能力明顯增強;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不斷深化,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廣。中醫葯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得到進一步控制。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三年重點任務基本完成,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1.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基本實現全民醫保。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達到4.4億,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問題。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積極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職工醫保。促進失業人員參保。落實靈活就業人員、未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等人員選擇性參保的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資委、財政部負責)
(2)進一步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面,參合率繼續穩定在90%以上。(衛生部負責)
2.全面提升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增強保障能力。
(1)進一步提高籌資標准,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准。(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擴大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普遍開展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門診統籌,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醫保目錄內葯品和收取的一般診療費按規定納入支付范圍;積極探索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明顯提高保障水平。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所有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當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於5萬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積極開展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以省(區、市)為單位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保障水平的試點,並在總結評估基礎上增加試點病種,擴大試點地區范圍。抓緊研究從醫保、救助等方面對艾滋病病人機會性感染治療給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5)全面提高醫療救助水平。資助困難人群參保,資助范圍從低保對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開展門診救助。逐步降低、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探索開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試點。鼓勵社會力量向醫療救助慈善捐贈,拓寬籌資渠道。(民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水平,方便群眾就醫結算。
(1)繼續推廣就醫「一卡通」等辦法,基本實現參保人員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即時結算(或結報,下同)。加強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建設,開展省(區、市)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探索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為重點的就地就醫、就地即時結算。做好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研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相關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加強醫療保障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建立基金運行分析和風險預警制度,控制基金結余,提高使用效率。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結余過多的地區要把結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地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基金平穩運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分別負責)
(3)發揮醫療保障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對醫葯費用的制約作用。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的,在醫保支付比例上給予傾斜。改革醫療保險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4)加強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動態管理,建立完善醫療保險誠信等級評價制度,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服務行為。研究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依法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處罰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5)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基本實現市(地)級統籌,鼓勵地方探索省級統籌。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提高新農合統籌層次。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城鄉統籌,穩步推進經辦管理資源整合。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銜接,實現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參保。積極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保監會分別負責)
(6)支持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保監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0〕62號),按照全覆蓋、建機制的要求,建立規范基本葯物采購機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現新舊機制平穩轉換。
4.擴大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實現基層全覆蓋。
(1)擴大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在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實行葯品零差率銷售。(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研究完善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基層使用部分),規范各省(區、市)葯品增補,兼顧成人和兒童用葯需要,更好地適應基層基本用葯需求。同步落實基本葯物醫保支付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5.建立規范基本葯物采購機制,重塑基層葯品供應保障體系。
(1)對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葯物(包括各省區市增補品種)實行以省(區、市)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確保基本葯物安全有效、品質良好、價格合理、供應及時。(衛生部負責)
(2)編制基本葯物集中采購計劃,確定基本葯物采購的具體劑型、規格、質量要求,明確采購數量,並實行量價掛鉤。暫無法確定采購數量的省(區、市)通過單一貨源承諾的方式進行采購。(衛生部負責)
(3)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鼓勵各地採用「雙信封」的招標制度,只有經濟技術標書評審合格的企業才能進入商務標書評審,商務標書評審由價格最低者中標。(衛生部負責)
(4)實行招標采購結合,簽訂購銷合同。采購機構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授權或委託與葯品供貨企業簽訂購銷合同並負責合同執行,對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貨款進行統一支付,原則上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日。(衛生部負責)
(5)建立完善基本葯物指導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對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進行分類管理,對基本葯物中的獨家品種和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供應充足的品種探索實行國家統一定價。(發展改革委負責)
(6)制定完善基本葯物基層配備使用政策,確保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葯物。(衛生部負責)
(7)保障基本葯物生產供應。由供貨企業自主選擇經營企業進行配送或自行配送。鼓勵發展現代物流等多種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動葯品生產流通企業優化結構,實現規模經營。(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負責)
(8)全面推行國家基本葯物質量新標准。加強基本葯物監管,加快信息化體系建設,對基本葯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提升對基本葯物從生產到流通全過程追溯的能力。(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6.全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新的運行機制。
(1)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費項目和醫保支付政策,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以及葯事服務成本合並為一般診療費。合理制定調整一般診療費收費標准,並在不增加群眾現有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比例。(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的補助,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部、衛生部負責)
(3)完善編制管理。加快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的制定工作。創新機構編制管理方式,以縣(市、區)為單位實行人員編制總量控制、統籌安排、動態調整。(中央編辦、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各地實行定編定崗,全面建立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績效考核、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完成基層醫務人員競聘上崗,各地結合實際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員,確保社會穩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5)健全績效考核機制,根據工作數量、質量和服務對象滿意度、居民健康狀況改善等指標,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助和醫務人員收入水平掛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全面落實績效工資,保障基層醫務人員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部負責)
(7)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合理補償。落實對村醫的補助和扶持政策。(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8)中央財政繼續通過以獎代補的辦法對各地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給予獎勵補助。(財政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7.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1)完成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路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任務,在前兩年支持建設的基礎上再支持300所以上縣級醫院(含中醫院,下同)、1000所以上中心鄉鎮衛生院和13000個以上村衛生室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二級甲等水平、有1-3所達標的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室,每個街道都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中西部邊遠地區、山區配置流動巡迴醫療服務車。(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在整合資源的基礎上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以省(區、市)為單位建立涵蓋基本葯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績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管理信息系統,並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銜接,提高基層規范化服務水平。(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8.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大力培養適宜人才。
(1)出台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文件,開展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完善和落實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的政策,努力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基層醫療衛生人才不足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為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和基層部隊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費醫學生,累計招收超過1萬名。(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總後勤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安排1.5萬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累計培訓人員達到3萬名。(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4)鼓勵和引導醫療衛生人才到基層服務,加大鄉鎮衛生院執業醫師招聘力度,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培訓醫療衛生人員12萬人次和46萬人次,繼續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衛生人員培訓。(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5)制定並實施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建設方案,重點支持100個左右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負責)
9.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1)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主動服務、上門服務和巡迴醫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建立全科醫生團隊,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為轄區居民提供方便、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葯等適宜技術和服務。(衛生部負責)
(2)大力推行院長(主任)負責制,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效率。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推行規范化、精細化管理,運用基本葯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規范基層用葯和醫療行為,控制基層門診輸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衛生部負責)
(3)明顯提高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量占醫療衛生機構門診總量的比例。(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10.全面開展9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居民健康素質。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擴大服務人群,提高服務質量,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准提高到25元。(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完善並嚴格執行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服務標准、操作規范和考核辦法,提高服務水平。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50%左右。進一步提高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質量。做好農民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體格檢查。高血壓、糖尿病管理人數分別提高到4500萬人、1500萬人以上。發現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納入管理。(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完善基層健康宣傳網路。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渠道開展健康宣傳教育,普及健康知識,積極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全民健康素質的提高。(衛生部負責)
11.完成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實預防為主方針。
(1)繼續對15歲以下的人群補種乙肝疫苗,2011年再補種626萬人左右,全面完成補種任務。(衛生部負責)
(2)在前兩年工作基礎上,再完成適齡婦女宮頸癌檢查400萬人,乳腺癌檢查40萬人。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5%以上;繼續開展農村生育婦女免費補服葉酸。(衛生部負責)
(3)為45萬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累計完成100萬例。(衛生部負責)
(4)在前兩年工作基礎上,累計完成163萬戶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區改爐改灶任務。(衛生部負責)
(5)在前兩年工作基礎上,累計完成1128萬戶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任務。(衛生部負責)
(6)繼續實施艾滋病母嬰傳播阻斷項目。(衛生部負責)
12.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服務可及性。
(1)啟動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支持中西部地區2100所以上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全面實施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國家重點支持430所左右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設(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民政部負責)。
(3)依託縣級醫院建立縣域內農村院前急救體系,重點支持800個左右的縣配置必要的救護車和指揮系統,同步建立體現公益性的運行機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4)落實傳染病醫院、鼠防機構、血防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五)積極穩妥地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則,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廣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公立醫院的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
13.不斷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形成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驗。
加大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醫院)改革試點力度,力爭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在16個國家聯系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和省級試點城市加快推進綜合改革,鼓勵在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和非營利分開等重點難點問題上大膽探索。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形成規范化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完善以服務質量和效率為核心、能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的績效考核和分配激勵機制。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落實政府投入政策,完善醫葯價格機制。(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央編辦、國資委負責)
14.深化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提高醫療體系整體效率。
(1)著力提高縣級醫院服務能力,使縣級醫院成為縣域內醫療衛生中心,帶動鄉村共同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積極推進縣級醫院綜合改革,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的高效運行機制。(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進一步鞏固和深化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長期合作幫扶機制。重點幫助縣級醫院加強人才培養和能力建設,全國安排6000名縣級醫院醫務骨幹人員到三級醫院進修學習。三級醫院與對口的縣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系統。(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鼓勵各地採取多種方式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縣級及其以上醫療機構合作的激勵機制,引導有資歷的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執業活動。探索建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協作機制,逐步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服務模式。組建醫療小分隊,為邊遠地區提供巡迴醫療服務。(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15.以病人為中心完善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方便群眾就醫。
(1)完善預約診療制度,所有三級醫院實行預約診療服務。優化門診診療流程,實行錯峰、分時段診療,全面推廣叫號服務,合並掛號、收費、取葯等服務窗口,簡化就醫手續,縮短群眾候診時間。推行雙休日和節假日門診。廣泛開展優質護理服務。(衛生部負責)
(2)制定並落實控制醫葯費用過快增長的政策措施。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葯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對醫療、用葯行為全過程跟蹤監管,鼓勵公立醫院優先使用基本葯物和適宜技術。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管理、采購和價格等政策,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後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降低檢查費用;以省(區、市)為單位逐步推開植(介)入類醫用耗材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加大對開「大處方」行為的查處力度。合理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開展按病種等收費方式改革試點。研究對新進入醫保目錄葯品制定統一價格,作為醫療保險的報銷計費依據,超過部分由個人支付。(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3)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為重點開展臨床路徑管理,研究制定適應基本醫療需求的臨床路徑,累計達到300種,覆蓋絕大多數常見病、多發病。推行電子病歷,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醫療行為管理。(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4)加強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機制。發揮衛生行政部門全行業監管職能,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強化行業自律和醫德醫風建設,堅決治理醫療領域的商業賄賂,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健全多方參與的社會監督機制。(衛生部負責)
16.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1)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制度框架、培訓模式和政策體系,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支持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對公立和非公立醫院一視同仁。(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負責)
(2)制定執業醫師多點執業的規范性文件,放寬執業醫師多點執業試點條件,增加執業地點數量,將試點范圍擴大到所有有條件的城市。鼓勵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間合理流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保障醫療衛生人員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執業環境的長效機制。(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17.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1)出台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完善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新增或調整醫療衛生資源在符合準入標準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社會資本。指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地區開展公立醫院布局與結構調整工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研究制定公立醫院改制的范圍和辦法,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制。(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抓緊清理和修訂相關規章和辦法,制定和完善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政策,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鼓勵社會資本舉辦普通醫療機構,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高端醫療機構,控制公立醫院開展特需服務的比例。(衛生部、商務部負責)
三、保障措施
2011年度醫改工作的實施時間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將醫改實施情況納入政績考核,確保如期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一)建立目標責任制。
國務院醫改辦公室將繼續與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簽訂責任狀。牽頭部門對牽頭任務全國范圍內的完成情況負總責,要及時將任務分解到各地,制定進度計劃,加強督促指導。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醫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醫改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負責、親自抓。各有關部門、各省(區、市)要層層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2011年2月底前完成各項任務分解,作出具體安排。要督促縣級政府實行包干負責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確定幹部包干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二)強化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要將2011年醫改任務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重點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政策,確保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綜合改革順利推進,按確定的任務和進度盡早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撥付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政府投入長效機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情況)和績效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安排掛鉤。
(三)嚴格績效考核。
國務院醫改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各地醫改進展情況和效果的監測評估,建立嚴格的績效考核機制,每月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匯總通報,每季度進行進度考核,年終對醫改三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要建立定期督導機制,每季度開展一次全國范圍內的集中督導檢查。
(四)加強宣傳引導。
要繼續加強對醫改政策的培訓,增強各有關方面的政策執行力。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調動各方參與和推進醫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及時公布醫改工作進展,主動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解答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要加強正面引導,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為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⑤ 上海全科醫生培訓前途如何
上海萬元招聘社區全科醫生 三年培訓可獲補貼
日前,上海首個《全科醫師規范化培養試行辦法(2006-2010年)》文件正式下發,透露至2010年,將面向全國招生,培養1000名全科醫師。據了解,外地醫學院畢業生,如果願意到上海來從事社區全科醫生的工作,不僅能獲得上萬元的獎勵,參加培訓還可獲生活補貼。為全科醫生培養提供這么全面規范的培訓計劃和優厚條件,此舉在全國還是先例
本次面向全國的招生將提供相當優厚的條件。在滬接受全科醫生的三年培訓期間,學生將享受生活補貼,第一年每人每月1600元(含稅、不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後每年按12%幅度遞增。學生培訓結束,凡到中心城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並簽訂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滿3年並經考核合格者,給予1.2萬元獎勵;工作滿5年並經考核合格者,再予獎勵1萬元。凡到寶山、閔行、浦東偏遠地區及崇明、奉賢等郊區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並簽訂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滿3年並經考核合格者,給予獎勵1.8萬元;工作滿5年並經考核合格,再予獎勵2萬元。
此次招生,將面向全國任何地區,只要願意在上海從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高等醫學院校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兩年內的臨床醫師或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都可以報名。
⑥ 「369人才工程」是什麼
河南省特招醫學院畢業生(簡稱「369」人才工程),是河南省衛生人才發展建設的重大舉措,現已經納入健康扶貧脫貧計劃,特招醫學生試用期為1年,服役期為6年,本科及研究生確定錄用後即可辦理入編手續,用人單位有空編的,要優先解決特招生入編制問題,不受服役期限制。
用人單位沒有空編的可在市縣事業編制總量內按照「特需特辦、人編對號、人留編留、人去編銷」的原則,將取得醫學本科的特招專科生納入人才編制管理,對於福利待遇,對於服務期間暫未入編的特招生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辦理社會保險,享受單位同等條件下正式職工待遇。
(6)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369人才工程」的建立背景:
為深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河南省自2015年8月正式啟動「369人才工程」,即通過引進、培養、培訓3種途徑,用6年時間,實施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基層骨幹醫師培訓計劃。
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基層衛生人才在職學歷提升計劃、住院(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計劃、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幫扶計劃、「紅會送醫」計劃等9項行動計劃,著力破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短缺困境。
⑦ 取得國考執業助理醫師又取得了全科醫師專崗培訓合格證是否可以注冊為全科執業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1-10
⑧ 作為一個全科醫學生,我想知道全科醫生真的有未來嗎
從長遠來看的話肯定是有未來的,因為在發達國家這是趨勢。雖然目前全科醫生在中國的發展還不太完善,存在著許多飽受詬病之處。但是從近幾年國家針對全科醫生的相關政策來看,是蠻有發展前途的。另外,人口老齡化、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這些種種的因素都會成為全科行業發展的催化劑。但是這個前景也是需要時間去實現的,沒有人能確切地給出具體時間。所以想做全科醫生,仍然要慎重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