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村「兩委」負責人如何做好村級治理工作
一)鄉村依法治理工作應合理搶抓時間,內容貼近農村實際,以適應農村生產生活需要為出發點。一是依法治理工作在時間安排上,利用農閑、春節,組織在家的農民普法學習,利用農民工返鄉和外出時段,集中組織農民工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二是普法在內容安排上,力求農民兄弟反映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聯系實際宣講法律法規知識,以《民法通則》為主的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如何受法律的保護和造成侵權要承擔哪些責任。以《婚姻法》為主的婚姻自主,婚姻自由,家庭成員關系,家庭成員間享有的權利、義務及責任, 促進家庭和睦。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為主的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應盡哪些義務,出現侵權行為如何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其合法的權益等,同時加大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等與農民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促使農民主動參與普法,通過學法,自覺守法;三是普法在形式上,不但的創新方法,打破常規的宣傳形式,盡量採用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事,以案講法,現身說法,真正做到辦結一案,教育一片,調解一件,說服一片的目的。
(二)鄉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應講究實效,以化解糾紛,維護穩定為出發點。鄉村普法教育應實現「兩個轉變」:一是從偏重法律知識向重視農民法律素質轉變。把普法的重點放在增強農民群眾的權利義務觀念上,從注重農民權利的角度進行普法,增強其法律意識,使其把學法看成生存的需要、生活的必要和護身法寶。二是從階段性普法教育向經常性普法教育轉變。避免上級安排一下,去抓一下,做做形式,走走過場,要將農民被動的學法變為農民主動的學法,同時,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常抓不懈工作機制,發揮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的職能作用,利用解決民間糾紛,廣泛宣傳法律,有效地維護社會秩序。三是認真處理好「三個關系」。第一、處理好抓宣傳與抓落實的關系。落實鄉、村兩級幹部工作責任制。鄉村幹部經常與群眾聯系,在學法、用法、守法上應當做表率、當模範,做到依法行政、公道正派,這是做好鄉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關鍵因素,鄉村的每一項行政規劃措施,都要用法律來衡量是否正確,是否合法,有無損害大多數群眾的利益。這樣,才能使群眾信服,自覺地學法、用法和守法,達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第二,處理好一般教育與重點教育的關系,成千的法律法規知識,數萬的鄉村群眾,在普法的內容和對象上,應當區分一般教育和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開展普法工作。特別是涉及到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法律知識普及,使人民群眾通過普法教育,學到方便實用的法律知識,滿足其生產、生活的需要。第三,處理好專門抓與綜合抓的關系。健全法律宣傳教育的工作制度,組建鄉村普法業余宣傳隊,常年在村、組、院、戶開展普法宣傳,結合日常生活把普法教育融入到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加強協調配合,納入工作日程,把普法視為開展各項工作的一把金鑰匙,實現依法行政和法制宣傳的協調統一,從而在全社會真正形成以「學法律、講權力、講責任、講義務的良好氛圍。
(三)鄉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求講究實用性,以有效推進經濟建設,促進地方發展為目標。由於廣大農村群眾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學習法律的時間難的保證,對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標准難以衡量,對其學法的多少、學與不學又不能追究其什麼責任,又沒有什麼性指標要求,鄉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感到手無抓頭,要贏得人民群眾廣泛的參與,積極學法,就要求我們在人民群眾中的普法教育就要力求實效性,按需送法,通俗易懂,避免逐條逐款。盡量聯系實際,聯系生活。通過學法,解決群眾最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使普法的形式多樣化、喜聞樂見、有聲有色,使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學法的重要性,把廣大人民群眾的言行統一到法律上來,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服務。
② 如何加強農村兩委幹部的管理教育
1、盡可能組織村兩委幹部參加一些專門的學習培訓,提高他們的按章辦事意識和回綜合能力素質。
2、建答立諸如會議制度、聯系制度等相關制度,細化責任分工,明確工作程序和各自職能。
3、經常與村幹部進行面對面的溝通交流,誠心誠意與村兩委的幹部交流各自思想。
③ 村兩委幹部應重點掌握哪些法律知識
涉及農村的法律法規都應該學習。重點有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刑法、交通管理法規等,村兩委黨員幹部還需要學習黨章和黨紀處分條例等。
④ 如何實現對農村的法制宣傳,確保依法治村
一是鎮街法治宣傳服務站建設常態化。該市各鎮街區建立了法治宣傳服務站,主要負責法治宣傳、法律培訓、法律咨詢及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等工作。法治宣傳服務站設在司法所,司法所所長兼任站長,服務站成員由鎮街站室所負責人組成。肥城市司法局專門下發了文件,對法治宣傳服務站的人員組成、場所建設、工作職能作了明確規定。目前,該市14個鎮街全部建立了法治宣傳服務站,各項工作順利推進,依法治村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二是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該市各村(社區)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村「兩委」幹部、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集中學法每年不少於3次,每年開展不少於2次的群眾性普法活動,並建立了普法教育檔案。肥城市司法局、市普法辦組織各級執法單位和部門,充分利用元旦春節期間送法下鄉、4月份法治集中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等關鍵時段,到農村集貿市場、休閑廣場等人員流動多的場所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和法律咨詢服務。在依法治村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掀起農村普法新高潮。春節前後,已經在該市鎮街開展了送法下鄉活動16場,現場發放了法治宣傳冊、法治日歷掛圖、法治圖書、發放明白紙8萬余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500餘人次,受教育群眾達到15萬餘人。四月份法治宣傳月活動期間,該市司法局在依託桃花節開幕期間遊客眾多的有利時機,在劉台風景區組織開展了法律進桃花源活動,市直60多個行政執法單位參加了現場普法宣傳活動,重點突出了對涉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各鎮街也結合當地實際,相繼開展了集中法制宣傳活動。
三是農村普法陣地宣傳常態化。該市大部分村(社區)按照要求建立了法治宣傳欄、法治文化圖書角,明確了專人負責。宣傳欄每季度更新一次內容,法律文化圖書角每年都要補充法律書籍。通過及時更新宣傳內容,及時補充法治宣傳資料、書籍,使群眾不斷獲取法律知識,接受法治教育,樹立法治理念。有的村設立了電子屏幕,定期滾動播出法律知識;有的村建立了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牆;有的村與法庭結合,法官定期到村開庭辦案,使廣大村民潛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教育。
四是農村法治宣傳員、法律明白人培訓常態化。肥城市「六五」普法宣講團定期到鎮街區,以村「兩委」幹部為重點,開展對基層司法人員、村法治宣傳員、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訓。今年以來,已舉辦過各類法律知識講座36場,培養了一大批農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宣傳員。
各鎮街區法治宣傳服務站也通過以會代訓、舉辦法治講座、以案釋法等形式,每月對農村法治宣傳員進行一次法律培訓。大部分村利用農閑時節,組織開展對「法律明白人」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引領村民學法用法。
五是農村法律服務常態化。為提升農村依法治理能力,該市推廣實施了「一村一名法律顧問」工程。截至目前,全市80%以上的村(社區)配備了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們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每月至少兩次到村(社區)開展工作,為基層群眾、村(社區)組織提供法律咨詢、開展法律知識講座、起草修改村規民約、審查合同等法律服務。
⑤ 對辦好村(社區)女黨員培訓班有哪些意見建議2021年
摘要 加強村(社區)女性黨員幹部的學習培訓
⑥ 村兩委換屆選舉結束後,要對新當選的村兩委成員進行培訓,求相關培訓講話和主持詞。
今天這次大會是村級換屆選舉後召開的第一次村「兩委」成員會議,既是一次見面會,也是一次培訓會和部署會,主要是總結街道前段時間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進一步動員全增強向心力,街道上下,特別是新一屆村(居)「兩委」班子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搶抓機遇,團結實干,為**街道的大發展、大突破創造良好開局。
一、換屆後的基本情況
二、二、關於黨支部和村委會的職責關系
團結協作是班子建設的生命線。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是村莊的「當家人」和「掌舵者」,一個村的發展既與村幹部的能力和素質密切相關,更與村兩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息息相關。
首先,要澄清黨支部和村委會之間的幾種模糊錯誤認識。①極端民主觀。有的同志認為,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並以此為借口,排斥村黨支部的領導。這種認識把基層民主極端化,是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②爭權奪利觀。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許可權都屬於村委會。持這種觀點的同志,雖然在原則上承認了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不僅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而且與黨支部爭權。這種觀點和做法也是錯誤的,必須糾正和克服。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作用決不僅僅局限在抓黨建、管黨務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必須從各個方面體現出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這條原則在我們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中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過分重視手中權力的人必然會失去權力。③權力無限觀。還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村裡的一切事務。這種觀點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作用,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黨代政,把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理解成村裡的事情不論大小都由黨支部說了算,進而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這種觀點和認識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也是錯誤的,同樣需要糾正和克服。
其次,要理清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統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順利開展。因此,黨支部與村委會是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主要體現在:首先,村黨支部具有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落實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進行把關定向,對本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規劃部署,對村裡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意見,以及對村委會幹部進行管理、教育和監督等重要職能,並具有對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的職責。但黨支部核心領導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以嚴格的民主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的基礎。其次,村委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依法開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好職能范圍內的日常村務外,對重要事項的處理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活動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三、明確任務重點
四、提高自身建設
⑦ 村黨支部書記需要培訓什麼知識
黨的基本知識,如何發展黨員,如果召開黨內各種會議(掌握要求)。如何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如何帶領群眾發展經濟(含集體經濟),如何與外界交流等
⑧ 怎樣加強農村法制教育力度
參考: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始終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們黨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全局出發做出的重大決策。胡錦濤同志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擴大農村基層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建立村務公開制度,開展普法教育,確保廣大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這為我們開展農村的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為此,我們必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審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探索新方法、新途徑,增強工作的科學性、實效性,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一、科學的審視和認識我市農村普法工作
經過20多年的普法教育,特別是「五五」普法規劃首次把農民作為重點普法對象以來,全市各地不斷深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基本形成;教育形式、工作載體不斷豐富;重點人員法律培訓、民主法治村創建進一步規范,農村普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主要表現在:農民法律意識和素質總體得到提高,維權靠法的風氣逐步形成;農村幹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開始確立,管理農村事務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得到加強,農民參政議政和民主權利逐步落實;基層依法治理不斷深入,農村法制環境逐步改善,有力地促進了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夯實了基礎。但我們也應看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工作發展不平衡
從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局來看,存在城鄉之間的不平衡,城市的普法工作比農村的普法工作開展得要好。從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來說,存在地區之間的不平衡,經濟較發達地區好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如賓縣農村普法工作,投入力度大,年平均專項經費5萬元;活動形式多樣,幾年來相繼開展了「法律大蓬車」、「小手拉大手」、「法制電影下鄉」等活動,促進了全縣農村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普法針對性不強
農村普法形式比較單一,採用的方法主要停留在年初定規劃,年內組織幾次大型宣傳活動,辦幾期培訓班,年終搞總結。不少地方存在著「為宣傳而宣傳」,就法律條文而宣傳,不重視農民實際需求和法律精神培育,學用脫節。
(三)機構設置不適應需要
多少年來,區、縣(市)法制宣傳工作名義上是由各依法治區、縣(市)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實際上工作職責落實在司法行政部門(我們市也一樣)。各依法治區、縣(市)領導小組是一個虛設機構,他的辦公室與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制宣傳教育科(股)實行的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這種機構設置無論在領導許可權、領導力度還是領導威信上都顯得欠缺。到鄉鎮一級一般只有一個主管政法工作的領導分管,具體工作由司法所負責。行政村僅有一名身兼多項工作的村委會主任或治保主任組織。對於如此龐大的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顯然這種機構設置和組織形式極不科學,難以勝任面廣量大,任重道遠的農村普法工作。
(四)工作機制不健全
近年來,各級普法部門為避免走過場,達到預期效果,先後採取平時抽查、年終檢查、問卷調查和考核考試等形式,來檢驗和督促普法工作。這僅是一個定性考核,表面文章多、形式內容多,很難定量考核,缺乏一部強調性、權威性的法制宣傳法律法規。
(五)經費投入偏少
全市10縣(市)專項普法經費共計18.259萬元,按目前10縣農村人口278萬人計算,人均普法經費才0.07元,遠遠不能滿足工作開展的需要。就是這些有限的經費,有的地方也不能做到專款專用,影響了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淺析當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存在問題的原因
當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存在的上述種種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既有傳統文化、傳統觀念的制約,也有新形勢下經濟、政治、法律、社會等多方面新情況新問題的挑戰和影響。
(一)經濟條件的制約
現代法治的基礎是市場經濟,農村的法治基礎就是農村經濟。目前,我國農業正處在由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和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過程中,農村經濟相對薄弱,遠遠落後於市場經濟的需要。薄弱和落後的經濟基礎決定了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處於先天需求的不足和後天發展的障礙,法制宣傳隊伍力量不強、裝備差、宣傳手段滯後,導致宣傳活動難以取得明顯效果。在一些「老少邊窮」等偏遠地區,農民居住分散、消息閉塞,過著較為封閉的自給自足的生活,對法律的需求不多,運用法律調節社會生活和各種關系的願望不迫切,學法的積極性不高,從而造成了法制宣傳教育難以有效開展。
(二)傳統觀念的制約
中國傳統文化以儒家學說為思想根基,強調人治而輕視法治,漠視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把治理國家的好壞寄希望於「清官」、「聖君」、「賢達」身上,視法律為統治工具。我國農村深深受到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長期以來,大量的法律在農村被「宗法」、「土政策」所規避,輕視法律的觀念盛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一中國人的傳統通病,在農村表現得尤為明顯。
(三)農民整體素質的制約
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結構,使農民難以享受和城裡人一樣的教育、文化等公共資源,農民總體上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素質不高、法制教育匱乏,客觀上制約了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增強與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也沒有形成合理的正比關系。一些地區農民法律意識沒有隨經濟的增長和我國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顯增強,表現於農民對權力的崇拜、權利義務的模糊、主體意識的淡漠和法律知識的缺乏等。
(四)基層幹部觀念的制約
由於受到地緣、空間的限制,傳統觀念影響和自身素質的束縛,農村幹部對國家頒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數,有「實用主義」的思維和做法。個別村幹部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認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後,反倒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難度。甚至有的人還非常留戀過去依靠「人治」、依靠行政手段、甚至以簡單粗暴的方式管理農村事務的做法。一些基層領導借口經濟工作,對普法採取消極應付的態度,給普法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五)普法隊伍的制約
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程,投入大,見效慢,這就需要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具有默默奉獻的精神和強烈的責任意識。我們感到,經濟條件的發達與否,固然對一個地方的普法工作有影響,但還不是決定性的因素。實踐證明,在經濟欠發達的地方,只要普法機構的領導和幹部能夠振奮精神,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圍繞工作大局,積極開展普法工作,以「有為」促「有位」,農村普法工作照樣能夠收到實實在在效果。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
加強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突破原有的慣性思維模式,針對實際情況,創新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機制,實現法制宣傳教育的良性循環。
(一)在理念上,要堅持以人為本
要始終把提高農民法律素質、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高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作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針對農民人口眾多,文化層次參差不齊,法律素質高低不一的實際,採取重點突破,分類施教的方式。當前,最關鍵的是要抓好村「兩委」幹部、黨員和村民代表的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和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內容上,要貼近實際
要針對新農村建設和「法治哈爾濱」建設的迫切需要和廣大農民群眾的現實需求,選擇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聯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規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一要圍繞促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以憲法為核心,開展公民基本權利義務方面法律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依法履行義務相統一的觀念,提高依法參與民主管理意識和水平。二要圍繞發展農村經濟的要求,開展農業生產和市場經濟方面法律的宣傳教育,培養農民契約自由、辦事合法、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等意識和習慣,滿足發展農村經濟的要求。三要圍繞實現農村社會和諧的要求,開展維護穩定和化解矛盾糾紛、保障合法權益方面法律的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依法表達正當的利益訴求,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三)在方式上,要強化針對性
由於農民群眾居住比較分散,人員流動較大,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整體素質不高,使得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員難集中、時間難安排、活動難組織。因此,我們必須要針對農村的這些特點,創新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上下功夫。當前就是要大力推進「法律進鄉村」工程和「法律大集」活動,盡可能運用貼近農民生產生活的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寓法制於新聞事件,寓法制於典型案例,寓法制於百姓生活,寓法制於文藝娛樂,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導向性,真正使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在潛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使廣大農民群眾自覺主動地參與到法制宣傳教育中來。要善於把法制宣傳教育與創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使普法教育和創建活動相得益彰。要充分發揮報刊、電視、廣播和網路等現代大眾傳媒的作用,暢通大眾傳媒在農村的宣傳渠道。
(四)在力量上,要整合資源
要注意整合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充分發揮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了解農村、熟悉農村、深入農村的優勢,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要注意整合城市人才資源。動員組織廣大法律志願者和有關社會力量到農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以城帶鄉,城鄉統籌發展的良好法制宣傳教育局面;要注意整合農村法制教育陣地資源,不斷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投入,在鄉鎮設立法制輔導站,法律圖書室等;充分利用板牆報、標語、橫幅、小報、夜校等農村傳統法制宣傳教育中的積極作用;要注意整合網路資源,將網路法制教育向農村延伸,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法制宣傳教育網站、遠程教育、法律服務熱線等手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多形式、立體化、全覆蓋的法制教育網路體系。
(五)在機制上,要加強領導
要努力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各部門齊抓共管,農村幹部群眾廣泛參與的良好格局。要發揮各涉農部門和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引導社會力量支持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事業的參與機制;要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制度建設,落實包括領導機制、保障機制、考核機制和監督機制在內的各項措施;要著力開拓新渠道,解決村級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問題。在新的形勢下,農村法制教育要徹底改變「等米下鍋」的保守觀念,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尋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與經濟工作的同步發展。一是要抓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利時機,提高黨委、政府領導對該項工作的認識,增加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財政投入。二是尋求企業贊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學會運用市場經濟規律來籌集農村法制教育經費,如利用普法宣傳網路對企業產品、企業形象進行宣傳,收取一定的廣告費用,達到法制教育工作與企業「雙贏」的效果。三是走有償收費的道路。對一部分產業化經營程度相對較高,生活相對富裕,對法制需求相對迫切的村、鎮,法制教育應實行適當的有償收費,如收取法制宣傳資料費、法制教育活動成本費等。
總之,今後我們在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同建設新農村這一重大歷史任務緊密結合起來,按照貼近農業生產實際,貼近農民生活實際,貼近農民切身利益的要求,針對不同對象,把握不同特點,不斷創新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教育形式,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全方位、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