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衛生法規。知識培訓。
一章 衛生法概論
第一節 衛生法概述
一、衛生法的概念
二、衛生法的調整對象
第二節 衛生法的基本原則
一、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益原則
二、預防為主原則
三、依靠科技進步原則
四、中西醫協調發展原則
五、動員全社會參與原則
六、國家衛生監督原則
七、患者權利自主原則
第三節 衛生法的淵源
一、衛生法淵源的概念
二、我國衛生法淵源的主要形式
三、衛生法的效力等級
第四節 衛生法律關系
一、衛生法律關系的概念和特徵
二、衛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三、衛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第五節 衛生法的作用
一、衛生法作用的概念
二、衛生法的規范作用
三、衛生法的社會作用
第二章 衛生法中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衛生法律責任的概念與種類
一、衛生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衛生法律責任的種類
第二節 衛生法中的行政責任
一、行政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二、行政責任的構成
三、行政責任的形式
第三節 衛生法中的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二、民事責任的構成
三、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四節 衛生法中的刑事責任
一、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二、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三、衛生法中的相關刑事責任
第三章 臨床醫務人員執業法規
第一節 執業醫師法律規定
一、執業醫師法概述
二、執業醫師資格取得與注冊
三、執業醫師的權利、義務及執業規則
四、醫師的考核與培訓
五、法律責任
第二節 護士執業條例
一、護士的執業注冊
二、護士的權利和義務
三、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
四、法律責任
第三節 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衛生行業作風建設
一、醫務人員的醫德規范
二、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
第四章 葯品管理法
第一節 概述
一、葯品管理法的概念及立法目的
二、葯品的含義
三、葯品管理的指導原則
第二節 葯品的生產和經營
一、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
二、醫療機構的葯劑管理
第三節 葯品管理
一、葯品標准
二、禁止生產和銷售假葯、劣葯
三、處方葯和非處方葯的分類管理
四、特殊葯品管理
第四節 與葯品相關的其他管理制度
一、葯品價格管理
二、葯品廣告管理
第五節 葯品監督
一、葯品監督管理機構及職責
二、葯品檢驗機構及職責
三、葯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第六節 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
二、民事責任
三、刑事責任
第五章 傳染病防治法
第一節 概述
一、傳染病及傳染病防治法
二、法定傳染病的分類
三、傳染病防治方針及管理原則
四、傳染病防治的管理體系和保障措施
第二節 傳染病的預防和疫情報告
一、傳染病預防
二、傳染病疫情的報告和公布
第三節 傳染病疫情的控制和監督
一、醫療機構應採取的措施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採取的措施
三、各級政府部門應採取的措施
四、醫療救治
第四節 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
二、刑事責任
三、民事責任
第五節 艾滋病防治的法律規定
一、概述
二、艾滋病的預防和控制
三、艾滋病的治療、救助和保障
四、艾滋病預防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概念與應急條例制定的目的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方針與原則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第二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中的主要制度
一、預防與應急准備
二、報告與信息發布
三、應急處理
第三節 法律責任
一、各級政府組織違反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
二、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
三、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職責的法律責任
四、擾亂社會和市場秩序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醫療事故處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一、醫療事故的概念和特徵
二、醫療事故的處理原則和分級
第二節 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一、醫療事故的預防
二、醫療事故預防與處置中患方的權利
三、醫療事故報告制度
第三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一、鑒定組織
二、鑒定程序、方法及所需材料
三、鑒定結論及內容
第四節 醫療事故的處理
一、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
二、醫療事故的監督
三、法律責任
第五節 醫療事故的賠償
一、醫療事故賠償的原則
二、醫療事故賠償的范圍
第八章 中醫葯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一、中醫葯的概念
二、中醫葯立法
三、中醫葯立法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
第九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 母嬰保健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醫學發展與法律
Ⅱ 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不少於20小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相關員工教育和培訓內容。如:從業人員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對本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並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
「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從業人員對個體防護用品的要求、配備規定、佩戴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培訓。
班前班後會記錄、設備運行、維護、檢修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監測記錄、檢驗記錄、會議記錄、隱患上報規定、事故上報規定等內容進行培訓。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司爐工上崗操作證》、《電工進網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等證件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培訓。
特種設備監測檢驗規定進行培訓。
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調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規問題。
國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員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規。
三、培訓准備
根據培訓主要內容收集整理資料編寫講議。
制定「培訓計劃安排表」。(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教師、組織單位、培訓參加人數。)
制定培訓管理制度。
根據培訓內容製作《法律法規試卷》。
四、考核
培訓結束後要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
對試卷要進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於60分的重新組織培訓考試。
五、培訓管理,所有培訓的簽到表、分數登記表、培訓計劃安排表、培訓講義等資料和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存檔,妥善保存。
員工獲取相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徑:
公司為各單位定有「中國安全生產報」、「長治日報」、「山西日報」等報刊,通過閱讀獲取。
公司每旬下發內部報刊「食品安全」報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發到各車間、班組,便於員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分公司的宣傳欄、板報及各種會議來獲取。
員工參加單位內部或外部舉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培訓班來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通過網路查詢下載、看電視等媒體可以獲取相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Ⅲ 跪求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答案
2016年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答案
一、單回項選擇題
1.B。答2.A。3.D。4.A。5.B。6A。7.D。8.C。9.D。10.D。11.D。12.D。13.B。14.C。15.C。16.A。17.B。18.D。19.B。20.D。21.A。22.A。23.B。24.A。25.C。26.C。27.D。28.C。29.B。30.C。
二、判斷題
1.對。2錯。3.對。4.錯。5.錯。6.對。7.對。8.錯。9.對。10.錯。11.對。12.錯。13.錯。14.對。15.錯。16.錯。17.對。18.對。19.錯。20.錯。
三、填空題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
2.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一年、從業健康證
4.衛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檔案
- [ ] 5.病毒性肝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
Ⅳ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准,並建立什麼
培訓檔案。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9、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法規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等級劃分,應當結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特點,從生產經營食品類別、經營規模、消費對象等靜態風險因素和生產經營條件保持、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管理制度建立及運行等動態風險因素。
確定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等級,並根據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檢查、監督抽檢、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產品召回等監督管理記錄實施動態調整。
Ⅳ 節能環保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主,對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有如下規定: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2、《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檔備查。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二條 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另外,還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行業標准管理規定》 、《 安全生產監督罰款管理暫行辦法》及《勞動法》中都是有涉及。
Ⅵ 法律培訓記錄怎麼寫
1.目的:
通過適當的培訓、教育,確保公司全體員工能夠勝任自己的崗位。
2.范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的培訓、教育,及人力資源的調整補充和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力資源的管理,提出培訓申請,人力資源部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3.3總裁負責人力資源的配置和培訓計劃的批准。
4.程序:
4.1人員安排
4.1.1由人力資源部編制各部門負責人任職要求,辦公室協助各部門負責人編制本部門崗位工作人員任職要求,報總裁審批。
4.1.2《崗位工作人員任職要求》作為人力資源部選擇、招聘、提拔幹部和工作人員的主要依據。
4.2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是隨著企業發展質量目標的要求,新產品的開發而定的,如新工人的增加,管理要上一個台階,滿足顧客新的期望等等迫切要求。新知識、新理論、新思想的教育和培訓,人力資源部每年應根據質量目標要求,提出培訓需求。
4.3培訓計劃
4.3.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和各部門提出的培訓申請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報總裁批准。
4.3.2培訓計劃應考慮滿足顧客要求和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重要性的教育。
4.3.3各種類型人員應分批進行,如中層以上幹部的管理水平,新員工的應知應會,特殊工種的資格培訓,老員工的業務提高等等,都應進行不同層次的培訓。
4.4培訓實施
4.4.1新職員培訓考核
4.4.1.1新職員入廠,無論是普通員工,還是管理人員,試用期內的頭三天由辦公室組織進行職前的基本知識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表》(QRl803)。
4.4.1.2新職員的基本知識培訓內容:
a)公司簡介;
b)公司的管理方針目標、程序文件、技術文件;
c)公司的組織結構及主要負責人;
d)公司的管理制度(各種管理規定、管理辦法);
e)熟悉日常工作、生活環境;
f)本崗位的任職要求;
g)有關法律法規教育。
4.4.1.3新職員的基本知識培訓由人力資源部面授,技術由各車間主任面授。
4.4.1.4新職員的基本知識培訓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組織、事後要驗證培訓效果,對於技能操作、口頭問答不合格者或筆試不滿80分者責被淘汰。
4.4.2崗位培訓考核
4.4.2.1公司職員的崗位培訓內容:
a)全員的質量意識培訓及IS09001、ISO14001、OHSAS18001標準的培訓。
b)對技術員、技術工人進行崗位技術、技能操作培訓。
c)對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技能培訓。
d)對使用統計技術的人員進行統計技術培訓。
e)對特殊工種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f)對升職、調職人員進行新崗位的培訓。
4.4.2.2對公司職員的培訓可採用面授、示範兩方式。
4.4.2.3各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本部門《培訓計劃》(QRl802)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交總裁審批。其中計劃詳述中要表明:
a)培訓對象;
b)培訓內容、方式;
c)使用教材、授課人;
d)培訓課時、培訓實施日期;
e)是否考試發證;
f)驗證措施及驗證結果。
4.4.2.4臨時培訓由申請部門填寫培訓申請單,經總裁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4.4.2.5所有培訓都要由培訓的組織者做《培訓記錄表》,受訓人簽名。
4.4.2.6培訓後的考核由各組織者和授課人負責,考核方式可為面試、開卷考試、閉卷考試、抽檢等多種多樣的方式,每次考核的情況可附在《培訓記錄表》(QRl803)後面或另行歸檔保存。
4.4.3特殊培訓考核
4.4.3.1本公司的特殊關鍵培訓工種包括電工、電梯工、鍋爐工、真空機操作員、檢驗員、校檢員、內審員。
4.4.3.2特殊培訓程序
a)特殊關鍵工種員工由車國家授權機構進行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的人員才能應聘此崗位,如電工、電梯工、鍋爐工等,經人力資源部和有關部門實際操作合格後頒發上崗證,持證上崗。不合格者繼續培訓直至合格或辭退。
b)檢驗員由質管部培訓、考核,合格者由總裁授權,人力資源部頒證上崗。
c)內審員由公司委派往國家法定機構進行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d)校驗員由質管部培訓、考核,辦公室頒發上崗證。
4.5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全體員工培訓檔案,記錄員工每次受訓情況。
5.相關文件:
SYPF01 《文件控製程序》
SYPF02 《記錄控製程序》
6.質量記錄:
QRl801 《培訓申請單》
QRl802 《培訓計劃》
QRl803 《培訓記錄表》
QRl804 《培訓登記卡》
附錄 上崗證:
Ⅶ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的答案是新版的...
其實不用做的,送證件來的那快遞員不會收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