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有何規定
關於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的規定:
(1)教育培訓對計劃分配軍轉幹部主要是按專照「先培訓後上屬崗」、「學用結合、按需施教、注重實效」和「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的原則,進行適應性培訓和專業培訓,崗前適應性培訓不少於5天;專業培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部門或者專業編班集中組織實施,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3個月。幹部參加培訓期間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在職人員的各項待遇。
(2)選送計劃分配軍轉幹部進高等學校,進行為期一年融入式的帶薪脫產教育培訓,培訓中有意願取得所學專業學歷的,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可申請相應學歷。培訓費用由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實際參加人數按每人1萬元標准核撥,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根據當地情況予以補助。
㈡ 學生幹部培訓計劃書
刷分的又來了
㈢ 年輕幹部"131"培養計劃是什麼
詳細請看
關於做好省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杭州「131」中青年人才培養計劃人選回選拔工作的通答知
http://www.fyrc.net/shownews.aspx?id=2873
請採納
㈣ 請問中組部關於幹部教育培訓的"182"計劃是什麼意思,1、8、2各指什麼
1、幹部在學習培訓中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回析和解決實際問答題的能力,把學習的收獲體現到為實現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而奮斗的實踐上,體現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上,體現到關鍵時刻、危難關頭豁得出來、沖得上去的行動上,努力做到理論與實際、學習與運用、言論與行動相統一。反對照抄照搬、本本主義,力戒學用脫節、言行不一。
8、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要認真遵守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不準發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對違反規定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2、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要緊緊圍繞為科學發展和幹部健康成長服務,深化教學改革,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科學設置培訓班次和學制,完善學科結構和課程設計,防止和克服脫離實際開展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