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自辦輔導班如何處罰
有可能被教育主管部門罰款,最主要的處罰是依法取締輔導班。
B. 私自開辦培訓班查處的後果
辦培訓班是需要取得民政部門辦法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還要經有關部門進行資質審批,培訓的目的是以考試過級、職稱評定等學習為目的的,由當地縣、區教育局成職教科審批;以提高技能、就業培訓為目的的。由當地勞動局職工科(也可能是專門科室)審批。取得資質證明後,攜帶租用場地證明、擔保協議、驗資報告、章程、制度、合夥協議、師資證明、申請書等到民政部門進行注冊登記,領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之後還要進行稅務登記,取得地稅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這是你就可以開始辦班了,培訓班主要涉及營業稅和所得稅,辦培訓班類型較多,稅收優惠政策也不少,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地稅,向稅務提出納稅優惠申請。
不可不辦任何手續就私自辦班,那樣屬於非法經營,查出後會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的,並不是象你說的按勞務報酬所得按次交納個稅的問題。
C. 老師私自辦輔導班怎麼投訴,犯了什麼法律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
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3)擅自開展培訓機構的查處擴展閱讀:
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D. 非法辦培訓班 罰款多少
這是青島地區的處罰依據:《青島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對回違答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一)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注冊辦學的,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學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的,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原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的或管理混亂,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四)濫發學歷證書的,責令收回,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未按規定繳納社會力量辦學基金款的,責令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至於你所在地區,請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下屬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E. 如何舉報非法的「教育培訓機構」
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的機構,非法辦學的,可以到當地教育部門舉報或者工商管理部門。
辦學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學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執照。如果是涉及職業技能培訓,還需具有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資格證)。沒有齊備的證照,即可認定為非法辦學。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禁止在職公辦教師舉辦各類補習班培訓班的通知》規定:
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指從事非學歷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訓學校、中心、自考輔導站、包括假期辦班)的開辦必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為非法機構,應立即停止一切辦學行為。嚴禁在職教師在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或非法辦學機構任教;嚴禁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用無教師資格證者執教,對於違反規定者,嚴格查處。
任何學校不得向舉辦補習班、培訓班、特長班的教師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提供辦學場所,如有此行為的,必須立即整改,否則追究該校校長責任。
本通知下發前,凡私自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特長班、培訓班,以及非法辦學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教師,應一律停止並退還所收費用。
本通知下發後,私自舉辦或參與舉辦收費補習班、培訓班、特長班的,一經查實,除責令立即停止辦班,退還所收費用外,對於參與辦班的在職公辦教師學年度內取消一切評優秀、職稱評定資格並通報批評,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對進行有償家教的教師特別是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等,給予撤銷榮譽稱號、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
F. 在職老師私自組織補習,按照法律有什麼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准、注冊或者備案手續。也就是說,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補習班、特長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機構,都必須獲得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批准,否則就是非法辦學。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擅自開展培訓機構的查處擴展閱讀:
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第五條「為人師表」中明確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有償家教的惡果很明顯:一是導致教師「拜金主義」,二是影響正常教學進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修訂的條款清晰簡潔地提出這點要求,在具體內容上也充實了這個問題。「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責之便牟取私利」、「不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惟一標准」,也被重點首次列入。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網路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網路
G. 未經工商局批准,私自辦培訓班,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
開辦培訓機構是需要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
一、舉辦條件:
1、以社會組織專名義屬舉辦學校,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以個人名義舉辦學校,舉辦者擬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學經費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不少於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請示》一份;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法定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和證明一份;
5、辦學場所所有權證書復印件(屬租賃的,應出具出租主所有權證書,並提供租賃合同),職業培訓場所面積應達到300㎡以上
6、提供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相應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7、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8、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剛和教材;
9、校長、教學管理人員、職業指導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學歷證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聘用協議書。
10、教學人員名冊;提供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學歷證、教師上崗資格證復印件,聘用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