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目的和作用是什麼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目的和作用:
(一)是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的需要。消防工作是一個復雜系統工程,僅僅靠公安消防部門唱「獨角戲」是難以實現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必須按照消防法要求,建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 消防工作格局,通過單位內部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與培訓,讓每名領導職工群眾了解掌握消防法律法規,推動每一個成員依法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二)是確保單位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經濟效益和各項工作完成的基礎。沒有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就沒有經濟的發展。一個單位發展得再快,經濟再好,如果只顧效益,不重安全,一把火就可能燒得傾家盪產,這在火災史上已是屢見不鮮。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單位要想在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必須保證兩點:一是效益上有創收;二是安全要有保障。為此,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作為是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一項重要工作尤為重要。
(三)是領導職工的消防安全素質離不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據調查結果顯示,全國有近三分之一的單位職工、近一半的學生缺乏消防常識和自救逃生知識,有80%的居民和學生不經常關注超市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出口和消防設施情況,還有不少人認為消防隊滅火要收錢。盡管調查抽取的樣本較少,但整體反映出國民消防安全素質較差,導致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頻發。近幾年來,全國火災起數歷創新高,從起火原因看,絕大多數火災是人為因素引起,其中用火不慎、違反電氣安裝使用規定、違章操作、吸煙、玩火和放火造成的火災佔90%以上。因此,要通過單位內部的消防宣傳工作,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科學知識送到每個人的手裡,切實提高國民消防安全素質,使每一個人都能既做好本職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又自覺維護好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秩序。
(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是適應新形勢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近幾來,我國、我省為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對一些重點工程、重點崗位的人員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尤其是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管理人及值班室操作人員等崗位和工種必須經過消防執業資格培訓,獲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後才能上崗。這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新形勢下的必由之路。
Ⅱ 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什麼意義
一、是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實現消防工作社會化的需要。消防工作是一個復雜系統工程,僅僅靠公安消防部門唱「獨角戲」是難以實現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必須按照消防法要求,建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格局,通過單位內部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與培訓,讓每名領導職工群眾了解掌握消防法律法規,推動每一個成員依法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二、是確保單位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實現經濟效益和各項工作完成的基礎。沒有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就沒有經濟的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單位要想在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必須保證兩點:一是效益上有創收;二是安全要有保障。為此,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作為是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一項重要工作尤為重要。
三、是領導職工的消防安全素質離不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據調查結果顯示,全國有近三分之一的單位職工、近一半的學生缺乏消防常識和自救逃生知識,有80%的居民和學生不經常關注超市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出口和消防設施情況,還有不少人認為消防隊滅火要收錢。因此,要通過單位內部的消防宣傳工作,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科學知識送到每個人的手裡,切實提高國民消防安全素質,使每一個人都能既做好本職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又自覺維護好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秩序。
四、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是適應新形勢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近幾來,我國、我省為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對一些重點工程、重點崗位的人員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尤其是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管理人及值班室操作人員等崗位和工種必須經過消防執業資格培訓,獲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後才能上崗。這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新形勢下的必由之路。
(2)開展全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工作既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可缺少的保障條件。當前,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關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密切,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輕視消防作用,是不珍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所取得的成果;是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表現
Ⅲ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版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權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
Ⅳ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多長時間進行一次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回安部第61號令第三十答六條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開展全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其他消防培訓:
一、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二、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於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三、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Ⅳ 怎麼做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版警電話及報警方法、火場逃權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