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與一家教育機構簽了協議,違約金為30%,是否合理
違約金以雙方約定確認,不存在30%是否合理的問題。
㈡ 在一家教育培訓機構交了學費,一節課都沒去上過,現在不想學了,退款要扣百分之三十違約金,合理嗎
如果交款時條款上寫得有,或者預先有告知,就是合理。反之就是不合理,若理賠不成,可以起訴。
㈢ 可以不給培訓機構違約金嗎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你上當了,現在有的公司利用培訓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與員工約定培訓協議,你的這個應當是單位需要提供培訓協議,根本不是什麼增長技能的培新,金阿姨你不要支付,你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個機構採用的方式是違法的
㈣ 如果培訓機構倒閉了,會不會給學生違約金。學費到時候人不在了,想誰要。教育局現在會管這些事嗎
要看你們之前的合同
沒有違約金這項基本拿不到
教育局肯定會管
那是政府職能
㈤ 培訓違約金這么規定合法嗎
當然不合理。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版用,對其進行權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你看你的情況,違約金的數額也就是進修費用+住宿費這么多,那個3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而且,違約金的演算法是總數除以約定服務年數乘以未服務年數(舉例,比如A的違約金是30000約定服務3年,但A已經服務了1年,所以A的違約金是30000除以3乘以2)。
用人單位扣你檔案沒理由,實在不行建議你仲裁。
08年1月1日我國的《勞動合同法》開始施行,所以才有08前後的說法,你這個案子不用考慮什麼08前後的問題。具體的我建議你找律師幫你操作,只有在綜合了所有案情資料以後才能分析處理方式,協商、仲裁、還是訴訟,哪種對你最有利。建議你找個專業點的律所解決。
㈥ 培訓協議違約金問題
沒有單位要求的這么多
培訓費按單位培訓實際支出
違約金以支出限制
服務期內違約,扣除工作年限後,剩餘服務期按比例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㈦ 緊急提問: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屬商業培訓機構),有沒有權利對其學員進行罰款有何法律依據
規章制度違法無效 參見 行政處罰法 對處罰機關的規定
㈧ 教育機構退費是否需付違約金
要看退費是哪方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因教育機構的原因遲遲不能開課,違反合約定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你要求解除合同退費無需支付違約金。
㈨ 教育機構培訓費定金違約金比例,我在一家培訓機構被忽悠的情況下交了10000的定金,當時我就說得很清
你有沒有叫他開收據?然後還需要培訓點的蓋章,有證據的話可以找到人,如果什麼都沒有的話連報警都沒有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