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傳銷組織有沒有以培訓公務員為名的機構傳銷組織
6月5日凌晨,南京江北新區公安分局集結300餘名警力開展打擊傳銷集中收網行動,一舉搗毀非法傳銷窩點45個,抓獲涉傳人員164人,涉案金額約1000餘萬元,有力凈化了當地轄區的治安環境。
江蘇傳銷組織有以培訓公務員為名的機構傳銷組織
令人意外的是,記者從此次抓捕過程中了解到,除警方成立專業打擊傳銷隊伍,動用黑科技抓捕傳銷人員外,被抓獲的傳銷人員還呈向年輕化及高學歷發展趨勢。而在這些傳銷人員中,不乏本科、碩士生以及公務員人員,甚至還有多個「全家出動」的罕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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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隊伍打擊傳銷,黑科技助力抓捕164人
6月5日凌晨4時40分,隨著指揮部一聲令下,江北新區警方11個抓捕小組300餘名警力同步出擊,對10個小區的45個非法傳銷窩點實施全面收網,1個小時之內精準抓獲傳銷成員164人,其中骨幹成員47人。
本次打傳行動各抓捕小組不僅統一使用頭套、馬甲等抓捕器具,還首次全程使用4G執法記錄儀,精準打擊程度堪比熱播劇《破冰行動》。「4G執法記錄儀可以將現場抓捕情況同步傳輸至指揮部,方便指揮部第一時間掌握現場動態,指揮現場警力實施抓捕和搜查取證。」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雪松介紹。
不僅如此,針對轄區傳銷窩點較多的局面,該局早在2018年7月9日成立了一支50餘人的打擊傳銷專業偵查隊,聯合綜治局、市場監管局、街道和社區等相關部門,持續在重點小區開展傳銷人員清繳行動。截至目前,該打傳專業隊先後組織相關力量開展小型清查行動100餘次,清查傳銷窩點300餘個,帶回審查傳銷人員1230餘人,教育遣返250餘人,為打傳專項行動提供重要有價值案件線索30餘條。
算上這次的收網行動,自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組建以來已組織了四次大規模集中打傳行動了。經過前三次大規模打擊傳銷集中行動,江北新區警方已抓獲傳銷人員近千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37人,涉案資金達億元。「其中『2017.11.28』案件法院已經判決,26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68人被判處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打處質量和打處效果明顯提升。」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畢翔龍告訴記者。
通過多頻次集中行動重拳出擊、最大限度地擠壓傳銷生存空間,江北新區2018年全年傳銷警情較2017年同期下降24.6%,打處人員同比上升26%;2019年1-5月,江北新區傳銷警情同比下降10.6%,有力護航江北經濟建設高質量發展。
為求暴富,碩士公務員深陷傳銷陷阱
記者從此次抓捕中了解到,江北新區警方抓獲的傳銷人員中不乏本科及碩士學歷者,有的甚至辭掉了原本相當不錯的公務員或者銀行工作,懷揣一夜暴富夢想,一心搞傳銷。
如30歲的周某,是某大學的研究生,因畢業後一直未能找到心儀的工作,去年年初被大學同學以「從事連鎖經營行業能掙錢」為由介紹加入傳銷組織。當同學離開後,周某不僅沒有醒悟,還接手了他負責的總管職位,開始不斷發展下線。被警方抓獲後,他如釋重負般交代了所在經理室的組織結構和人員分工。
本次打傳行動中落網的31歲的汪某,其經歷更是令人唏噓。她畢業於知名高校,曾就職於一家銀行,丈夫原是一名公務員,夫妻家庭和睦,工作穩定,是一個令人稱羨家庭,但這一切在丈夫辭掉公職加入傳銷組織後戛然而止。2015年,其丈夫以外出旅遊為名將汪某帶到南京,進入了傳銷組織,經過傳銷組織人員的洗腦,汪某辭掉銀行工作,一心加入傳銷組織。
B. 一個培訓機構,被培訓的人通過不斷拉人來參加培訓,然後降低自己的費用,這種培訓機構屬於傳銷嗎
這得看培訓內容,例如一個人學裁剪,介紹別人參加,培訓機構給點獎勵不屬於傳銷。
如果沒有培訓內容發展下線就是傳銷。
C. 上海啟源培訓機構騙局 是傳銷嗎
千萬別相信這種傳銷,拉不到人就把你踢掉,還要打著做公益活動,全部自費,為啟源戴一頂漂亮的帽子。洗腦把人洗得乖乖的,根本改變不了自己,同學之間爾虞我詐,互相利用極具功利!千萬別上當!
D. 教育培訓機構是傳銷嗎
培訓機構不是傳銷。
培訓機構是一種扁平狀的組織結構,而所謂傳銷是一種多層次的組織結構。
培訓機構有公益性和收費性的,有異議的應該是收費性的吧,一般是一期一收,培訓結束,組織也就宣告解散,僅存在機構存在。
所謂傳銷也要根據情況分的,如果是非法的,情況比較復雜,如果是合法的,即店面式的店面式的每月一般都要求消費一定金額的產品;介於二者之間都是以非店面式形式存在的,分為連鎖銷售和人際網路,都是一次性投資
E. 發現了一家虛假傳銷的教育機構,請問該向什麼部門舉報呢
傳銷涉嫌非法經營,工商局可以取締,公安局可以立案偵查。
F. 教育培訓機構是不是傳銷,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有一定的區別,教育機構是讓你去報補習班不造成違法行為和危及人生自由,而傳銷屬於違法的
G. 廣州一絕培訓機構是傳銷嗎
判斷是否屬復於傳銷,要根據其具體制的操作、運營模式來分析。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H. 企業培訓機構是否精神傳銷
不是,培訓有很多種。有專業的一流培訓機構也有隻為賺錢不辦實事的培訓機構。也有的培訓公司特別能洗腦,也就是你說的精神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