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制定機關學習計劃
『A』如何撰寫學習計畫書:
[1]、架構層次一目瞭然
一、前言
二、動機
三、學習目內的
四、學術容背景
五、短期、中期、長期學習目標
六、結論
七、附錄參考學習資料的項目.來源
[2]、書寫方式一律電腦打字排版
[3]、請相關人員幫忙校閱
[4]、內容宜經由相關人員會議決議
『B』學員學習心得報告撰寫流程圖:
自我分析
研究興趣
學習動機
學習方向
學習步驟
生涯規劃
B. 如何寫開展憲法和公共法律知識學習培訓方案
各行政機關要在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把憲法和專公共法律知識學習作屬為推動領導幹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模範的重要抓手,通過一系列學習培訓,熟悉掌握有關法律知識,對根本性、基礎性的行政法律法規做到「懂」,對與所擔負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到「通」,對履行職責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做到「精」。
C. 公安機關公務員學法用法範文
學法用法的幾點體會
侯慧萍
通過參加襄垣縣人大法律培訓班學習,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繫到執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幹部來說,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著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各級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覺性不斷提高,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聯系自身工作經歷,我認為,法律知識的匱乏,法律運用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極大程度地阻礙著經濟發展,引發著各種矛盾。無論在工作方式上,還是在決策領域上,總是習慣於運用行政手段去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而不善於運用法律手段。雖然認識到學法的重要性,但知識准備不足;雖然對法的公正價值有了認識,但樹立信心不足;雖然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依法辦事的能力低下。隨著公民法制觀念的普遍增強,領導幹部的思想、言行,毫無掩飾地接受著群眾的裁判。所以說,作為基層的一把手、大當家,不僅要自己學好、用好法律知識,還必須引導群眾學好法律知識,運用法律去溝通思想、交融感情、理順工作、維護正義、實現和諧、謀求發展。尤其是在飛速發展的經濟社會,窮富懸殊的差異,急功近利的貪欲打破了心態平衡,盲目的發展,使土地、水資源、森林、能源等出現了嚴重的生態赤字,私慾的膨脹占據了法律的位置。當我面對愚昧的做法,面對貪婪的糾纏,面對苛刻的質疑,面對辦一件事得不到理解,面對辦一個企業是如此艱難時,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著發展。因此,這一個多月的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獲。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獲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說,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領導,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當人大代表要學好《代表法》;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抓生產要學好《農業法》、《土地法》;植樹造林要學好《森林法》;項目引進要學好《環保法》;優生優育要學好《計生法》;調解糾紛、維護穩定要學好《民法》和《刑法》,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與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去用法?我認為:
一是思想上綳緊「一根弦」。計劃辦什麼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問號,符合法律的就去預謀、策劃;計劃說什麼話,先想想群眾願不願聽,聽了是什麼反映,會有什麼效果和後果,用換位思路反復去想,自己先和自己過不去,直到說出來公平、公正、依法為止。
二是工作中穿好「二根線」。作為書記、鎮長一肩挑,又是一名人大代表,必須撲下身子,深入基層,從群眾的角度去審視問題,以發自內心的真情與群眾溝通交流。在今年「七一」煤礦60萬噸甲醇項目征地補償的問題上,群眾一時不能理解,我就堅持「換位思考」,除親自接待來訪群眾外,多次走田間、進農戶、坐坑頭,講《土地法》,講國家征地補償政策,一次講不通多次講,口頭講不清用書本,一條條列印出來,發到群眾手中,經過反復宣傳、講解,群眾解除了疑慮,最終達成了合法、合情、合理的佔地補償協議。通過這件事,我深深感到自己有法律知識還不夠,還必須讓群眾有法律意識。群眾和國家這二根線,針眼再小也得穿過去,並成一根線。
三是決策上把好「三道關」。我始終認為為民辦事、辦民謀利,必須依法執政、依法決策。面對虒亭「地大、物稀、財薄、民困」的現狀,也曾想放「三把火」燒個通紅,砍「三板斧」來個痛快,強建基礎,調產增收,招商引資,開發旅遊一步到位。想法是好的,但做起來不易。在不斷的強化法律意識上,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符合實際,體現民意,只要是依法決策,再硬的石頭也去啃。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大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即:
——法律關。法律是准繩,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群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
——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近年來,國家補償政策多,農民實惠大,但要把握不好,就會造成不穩定因素和違法事件發生,把各項補償政策、標准公布於眾,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才能保一方穩定。
——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幹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作為領導、班子,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系著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D. 國家安全法培訓一周學習計劃怎麼落實
澳門特區立法會昨午僅以兩個多小時的時間,就對《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十五個條文內容逐項討論表決完成。其中大部份條文獲全票通過,餘下的條文也以絕對多數票獲得通過。由此,原本是看來十分「艱難」的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就在「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之下順利完成了。連同此前的四十天公開諮詢期,及《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後的兩個月的正式進行立法程序,前後只不過用了四個來月的時間。雖然期間出現過一些噪音,但的是支持的呼聲。由此可見,事在人為。如果前怕狼後怕虎,那就甚麼事情也將不成,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也不知要拖延到何時,亦即國家安全網在澳門出現漏洞的隱患不知要留存到何時。但只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並緊密依靠各界社團及市民,下定決心,排除萬難,就是「人心齊,泰山移」,能夠戰勝任何艱難險阻。因此,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實踐,將可為特區今後完成各種「難點」工作,提供極佳的經驗。實際上,澳門特區的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是曾經遇到不少「難點」,實質上卻是「盲點」的經歷的。其一是受到香港「七一」大遊行導致香港的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被迫擱置的影響,誤以為澳門的同一項工作也將是困難重重;其二是自甘於「大香港小澳門」的思想束縛,認為既然香港回歸在前,澳門與香港相同的工作也應以香港為先,澳門隨後;其三是擔心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會「沖擊」特區正在推動進行的其他的難度較大的各項工作。因此,多次錯過了立法的最佳時機--即使是以香港的經驗教訓來作比照標准,也是屬於較易推動的時機,而致國家安全網在澳門特區出現的漏洞隱患,未能及時得到堵塞修補。但一旦下定決心將之推動之後,才發現原來所想中的種種「困難」,其實只是主觀想像而已,客觀存在卻並不是那麼一回事。畢竟,澳門的實際情況與香港並不一樣,澳門愛國愛澳傳統比較深厚,受國愛澳力量比較強大,只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甚麼困難險阻,包括實際存在的困難和主觀想像的困難,就將都不在話下。當然,我們說不應妄自菲薄,並不等於是不重視困難。關鍵是在於必須樹立「在戰略上藐視困難,在戰術上重視困難」的態度和工作方法。在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中,無論是具體負責推動工作的政府部門尤其是法律改革公室,還是各民間團體尤其是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都是認真對待的,對立法時機是否已經成熟,為何澳門特區成立在後卻可比香港先行立法,及在受到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影響下是否適宜立法等「活思想」問題,作了誠懇而又極具說服力的解釋,消除了部分市民的疑慮,也駁斥了某些異議反對人士的似是而非詭論。在今後特區的法制建設和政治建設的漫長歲月中,仍將會有類似的情況出現,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成功經驗,就可被借鏡參考。因此可以說,今次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經驗,將是今後特區各項工作的「參照樣板」。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並由特首何厚鏵簽署公布後,下一步,就是如何宣推廣及貫徹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問題了。對此,部分人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種是,可參照國家立法的《反分裂國家法》「備而不用」,亦即政治宣示多於實質效用的方式,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發揮「阻嚇」預防作用,而不一定需要「實牙實齒」地援引實施,以進一步消除部份人士的疑慮,及減少區內外異議反對人士的噪音。另一種看法就是,既然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及其居民應盡的義務,也既然澳門地區的國家安全形勢十分嚴峻,更是出於有法必行的法制要求,是必須如同實施《澳門刑法典》及系列配套單行刑事法律那樣,也應嚴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不管怎樣,《維護國家安全法》作為「澳門基本法」的配套法律,而且它本身就是具有憲制性質的刑事法律,就應如同澳門特區官民認真熱情宣傳推介「澳門基本法」那樣,認真熱情地宣傳推廣《維護國家安全法》。特區政府法務局和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宜採用各種靈活有效的方式,積極宣傳推廣《維護國家安全法》,包括編制小冊子及進行巡迴展覽等,使之做到家喻戶曉,從而自覺地做到凡是不利於國家安全的事情,都不要做,並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從而在澳門特區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E. 人民警察忠誠教育月學習計劃內容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忠實踐行為民宗旨,根據縣公安局的安排,在 11 月份開展了 講忠誠、鑄警魂 教育活動。這次教育活動的開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 導,以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為宗旨,進一步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覺悟,增強抵禦各種錯誤思 想侵蝕的能力,永葆人民警察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為完成 新時期、新階段的各項公安工作任務打牢思想基礎,提供信念支撐。下面談談我自己的學習 教育體會。
一、進一步牢固樹立宗旨意識。
這次教育活動,不應該是我們講空話、講大話的活動,我們要利用這次機會,重新認識 自己的身分,切實轉變執法觀念,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執法為民的思想, 擺正自己公僕的位置。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來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因此,我們必須全心全 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勤政為民、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要增強事業心和責任心,兢兢業 業地做好工作。 杜絕公安機關中存在著的對群眾 冷、 硬、 橫、 推 甚至侵犯人民群眾的利益, 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說 的四難現象。
二、嚴格自律,清正廉潔。
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直接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執政 地位的鞏固。必須圍繞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這個根本問題,堅持標 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我們只有認識到,自己的權力是人民給 的,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決不能用來謀取私利。要自覺抵制和克服拜金主義、亨樂主義、 極端主義的腐蝕影響, 抵制住燈紅酒綠、 金錢美女的誘惑, 自覺地做到艱苦奮斗、 清正廉潔。 要牢記"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要求,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規章制度,嚴格遵守 人民警察廉潔自律的規定,做一清正廉潔的人民公僕。
三、愛崗敬業、樂於奉獻。
這次講忠誠、鑄警魂教育活動的主要目標就是要求民警做到 四個忠於 ,增強民警 五 種意識 ,校正民警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取向,做到敬業勤業、樂業精業,進一步踐行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理念,切實履行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責任。因此,我們每位民 警應該立足崗位實際,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業績,這是對這次教 育活動的最好詮釋,要以公安隊伍中李坤陽、鮮大清等先進典型為榜樣,弘揚正氣、鼓舞斗 志,盡職盡責,為打造平安營山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四、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學習業務知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
在行政執法中,如何管理、如何服務,在刑事執法中,打擊什麼、保護什麼,這些都需 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和業務知識,不學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就無法把握事物的本質,就會混 淆是非,工作處於無所適從的狀況,從而就談不上如何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就拿我們實際工 作中經常出現的,對於群眾的報案、求助等問題的推讓、部門間互相 踢皮球 的現象來說, 一部分就是因為我們的民警對法律、 業務不熟的原因造成的。 教育的過程, 就是學習的過程, 是檢討我們過去工作的過程, 也是探討我們以後怎樣工作的過程。 我們要正視過去工作中不 足的地方, 正視人民群眾對我們工作中不滿意的地方, 認真分析群眾對我們的不滿意是因為
我們的失職、執法不公、服務態度不端正,還是我們的工作思路陳舊等等因素。要從思想認 識的深處剖析自己。通過學習有關文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章制度,我們要結合實際對照 三個代表 的重要思想,解放思想,用新的思路,新的服務態度,新的精神面貌做好我們的 本職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職責。
五、規范工作、生活紀律,做好表率。
我們要想把我們的集體建設成一支有凝聚力、 有戰鬥力的隊伍, 就必須做好對警隊中每 一位成員的約束和管理。 這種約束和管理不僅僅在於八小時之內的紀律要求, 更要延伸到大 家的生活之中。盡管我們在有關條例、規定中明確規定了人民警察的行為舉止、生活作風等 要求,但是其具體的實施卻遠遠沒有落到實處。出入營業性酒吧、歌舞廳,參與黃賭毒等諸 如此類的違紀在公安機關內部決不是極少數。 如何落實制度彌補我們現有的不足; 怎樣才能 做到既不妨礙同志們健康、正常的業餘生活,又有效監督大家的生活紀律;用什麼方式引導 民警們追求高尚的情操和品位成為我們必須關注的、同時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們要帶著對人民的深厚感情去工作。 有了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 才可能實現執法觀 念的轉變和執法目的的純正, 才能夠不斷提高我們的執法質量和工作水平, 才能做到權為民 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真正做到永懷愛民之心,常辦利民之事,恪 守為民之責,事事為群眾著想,處處維護群眾利益,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 以實際行動樹立人民公僕的良好形象,鑄就警察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