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教育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
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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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於2人。
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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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准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
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
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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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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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
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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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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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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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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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表。
(到教育行政部門可領取)?
(2)籌設情況報告。
寫明籌建基本情況,投資數額及目前達到的基本辦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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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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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事項:①學校的名稱、地址;?
②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③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④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⑤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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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擬任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5)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聘任教師和職員應有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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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擬聘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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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使用權、校舍產權及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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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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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辦學場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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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學儀器、設備清單。
舉辦者自有的並作為辦學投入的,應辦理好產權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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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辦學條件的可不經籌設,直接申請正式成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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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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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批機關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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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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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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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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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具體看教育部門的辦事效率,如果你打好關系,很快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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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收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 校外培訓班內容
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中小學校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就當前校外培訓發展中面臨的難點、痛點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明確設置標准,規定場所、師資、管理條件
一間小小的半地下室擠著20來個學生——這樣的培訓環境將無法獲得辦學資質。
為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和學習質量,意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必須達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等。
意見還明確提出,未經教育部門批准,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規范培訓行為,遏制升學焦慮蔓延
近年來,升學焦慮向低齡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在其中推波助瀾。
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予以嚴格規范,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根據意見精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把遵循教育規律擺在首位,這應當成為培訓機構今後辦學的『紅線』。」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吳遵民表示,對培訓行為的一系列細致約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沉重的超綱教、超前學、應試搶跑等亂象,有助於校外培訓回歸學校教育「有益補充者」的定位。
意見還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等。
推行黑白名單制度,公布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
意見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對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楊東平介紹,這一規定借鑒了各地監管校外培訓市場的經驗。「通過信息公開加強行業監管,懲戒一些不誠信機構,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楊東平說。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張華認為,「黑白名單」相當於誠信名單,客觀上提高了培訓准入標准,也加強了市場秩序的規范。
破解「三點半難題」,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點半放學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訓機構,那麼誰去接?誰來管?
意見提出,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上海市長寧區天山第一小學校長呂華瓊表示,通過整合校內外資源,開展書法、美術、閱讀、體育鍛煉等活動,孩子們在放學後不僅能得到有安全保障的看護,更能發展興趣愛好。長寧區有學校調研發現,原來30%的孩子放學後直奔社會機構,開設晚托服務後已有一半「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