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判斷一個培訓機構是騙人的
1:《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培訓公司,必須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申請的經營范圍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2: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3: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4:具有教學需要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其中教學面積不少於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5: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成人數應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6: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7:有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1)就業培訓機構騙局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是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2)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3)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4)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❷ 面對培訓班的騙局,如何處理
面對培訓班的騙局可和解、調解、投訴、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解決,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就業培訓機構騙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製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❸ 現在的培訓機構說的先就業後交錢時騙人的嗎
騙人的可能性很大,有些培訓機構和企業間存在貓膩,他們可以讓你工作後很短一段時間就不要你了,因此看他們在什麼時間讓你交錢,如果一進公司就交錢那就是騙人的,可以在你發一個月工資時扣錢,這樣還有些保障!
❹ 網上很多人說it學校和培訓機構都是騙局,基本上所有的學校都有這么說的
確實是抄的。
我畢業時學校有招聘會,其中就有培訓機構來招人。
據他介紹,只要經過短暫的培訓就可以教人了,我當時就驚呆了。
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實力,還要到事業單位實習、學習,他竟然敢用。
你自己想像一下,這坑有多深。他們機構介紹的名師、名學生,多數是騙人的。
❺ 培訓機構先就業後付款是真是假
北京海驢網校來是騙人的,自我今年8月5號經他們的報務老師多次搔擾說給我報名,確保今年11月9號10號考試通過拿證,結果臨考試了,報務老師消失了,給我辦理的分期付款催交錢,名沒報上,考試都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考試,教務老師愛理不理的,奉勸朋友,千萬別上當,騙局,他賺黑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