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大學時是入黨積極分子,到單位後可以直接申請預備黨員嗎
不可以,預備黨員不是申請的。
預備黨員需要考察,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對預備黨員地教育和考察,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介紹人幫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支部書面匯報思想和工作一次。 預備期滿後,黨支部要進行全面考察,並寫出書面報告。
各基層黨委和市直機關工委的預備黨員轉正材料(轉正申請、個人思想工作匯報、黨小組意見、黨內外群眾意見、黨支部考察報告及發展材料)必須報市委組織部審查同意後,方可討論審批。
對預備期滿後不完全具備條件或犯有一定的錯誤,但還沒有完全喪失預備黨員條件,並且本人決心努力改正錯誤的,可延長預備期。
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最短不能少於半年。延長預備期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上級黨委。延長預備期期滿後,由黨支部根據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作出轉為正式黨員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並報上級黨委審批。
(1)黨員幹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黨員的八項基本義務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四)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七)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八)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