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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發布時間:2021-06-28 05:04:55

① 在哪能弄到商場消防知識的書

第三章 商場的火災預防
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的深入,許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一批體量大、功能多樣、裝飾豪華、商品高檔的商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顧客,為繁榮我國市場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商場迅速發展的同時,由於防火措施沒有得到及時落實,導致商場火災不斷發生。如 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火災、鄭州天然商廈火災、北京隆福大廈火災、沈陽商業城火災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有的還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因此,加強商場的消防工作,強化商場的防火意識顯得十分重要。

第一節 商場的火災危險性
一、營業廳面積大,且每層空間上下連通,防火分隔困難,容易造成火災蔓延擴大
商場營業廳的建築面積一般比較大,小的數千平方米,大的數萬平方米;多層的商場,大多安裝有自動扶梯,層層相通;有的 還設有中庭,使商場的防火分隔問題相當突出。
二、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商場經營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雖屬不燃材料製成,但其包裝箱、盒卻都是可燃的。還有 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絲、發膠和小包裝的汽油、酒精等有機溶劑以及丁烷氣(打火機用)、火柴、賽璐珞製品等,均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商場的商品,大多採用自選式貨架、櫃台,有些商品如服裝鞋帽、各類紡織品、工藝美術品、箱包帶夾等,還懸掛展示在商場的空間,琳 琅滿目。商場的這一特點,使商品高度集中,開架售貨又 使可燃物的表面積大於其它任何場所,一旦失火,就會迅速蔓延。
商場的商品周轉很快,除了大量陳設在櫃台內、貨架 上供顧客選購外,往往在每個櫃台的後面還設有各自的小倉庫,形成了「前櫃後庫」,甚至「以店代庫」,在過道上也堆滿商品的局面。尤其是租賃給個人的櫃台更是如此,致使商場內又儲存了大量的商品。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嚴重損失。此外,商場內的櫃台、貨架不少也是可燃材料製作,這些櫃台、貨架雖然分組布置,但距離一般都比較小,基本上毗連成片。
三、商場人員聚集、流動量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商場的另一特點是顧客雲集,男女老少 挨肩接踵,在我國已成為公共場所人員密度最高、流動量最大的場所,在營業時間,萬一發生火災,就會引起混亂,疏散就更加困難,難免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對地下商場來講,問題就更為嚴重。地下商場可供顧客佔用的面積往往比地上商場要小,在顧客流量同樣大的情況下,人員密度大大地高於地上商場;而地下商場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數量和寬度由於受人防工程的局限,又小於地上商場。地下商場缺少自然採光和通風條件,一旦發生火災,人們必然驚惶失措,難免有擠死人和踩死人的事故發生;由於建築空間封閉,有毒煙氣會充滿整個商場,易致人員中毒窒息而亡。
四、電氣照明設備多,導致火災的因素多
商場內電氣照明設備的火災危險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點:
1.安裝在商場頂、柱、牆上的照明、裝飾燈,多採用帶狀方式或分組安裝的熒光燈具,有些商場採用滿天星式深罩燈。這些燈具都採用埋入式安裝在吊頂裡面,數量比較大,且熒光燈的鎮流器易發熱起火,深罩燈如採用功率較大的白 熾燈,也易烤著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裝在商品櫥窗和櫃台內的照明燈具,除了熒光燈外,還有各種射燈。射燈除採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燈,表面溫度都較高,足以將可燃物烤著。
3.商場內和商品櫥窗里除了大量安裝廣告霓虹燈和燈箱外,有的還安裝了操作活動廣告的電動機,霓虹燈的變壓器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
4.在節假日,商場內外還要臨時安裝各種彩燈,增添節日氣氛。
5.商場經營照明器材和家用電器的櫃台,為了測試的需要,還裝設有臨時電源插座,沒有空調系統的商場,在夏季還大量使用電風扇降溫等。
以上各種電氣照明設備,品種數量之多和線路錯綜復雜的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築難以比擬的,加上每天營業時間長,如若設計、安裝、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
6、其他致災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場為了方便用戶,還附設有服裝加工部,家用電器維修部,鍾表、眼鏡、照相機等修理部,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加熱器具。
五、撲救難度極大
商場發生火災,可燃物多,空間大,蔓延快;顧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員逆方向進入撲救,搶救和疏散人員,撲滅火災都相當困難;加之發生火災後,由於濃煙和高溫,使消防人員偵察火情困難,難以迅速撲滅火災。

第二節 商場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建築耐火等級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規定,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一般應不低於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其他裝飾材料,不準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的建築中可燃的木構件和耐火極限較低的鋼架結構,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級。商場內的貨架和櫃台,應採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製成。
二、商場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1.保證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商場營業廳作為公共場所,顧客人流所需的面積應予充分考慮。貨架同人流所佔的公共面積的比例: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一般不小於1: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小於1:1。人流所佔公共面積,按高峰時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佔用面積不小於0.4m2。櫃台分組布置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不小 於3m。
2.商場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劃分防火分區。多層商場地上按2500m2為一個分區,地下按500m2為一個防火分區;如商場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防火分區面積可增加一倍;高層商場如果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4000m2,地下商場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2000m2。
3.對於電梯間、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的孔洞,應安裝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進行分隔,對於管道井,電纜井等,其每層檢查口應安裝丙級防火門,且每隔2~3層樓板處用相當於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材料進行分隔。
4.商場的小型中轉倉庫、服裝加工及家用電器、鍾表、眼鏡維修部等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
5.油浸電力變壓器,不宜設在地下商場內,如果必須設置時,應避開人員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應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的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變壓器下面應設有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
6.空調機房進入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的水平支管上,均應按規定設置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門。空調風管上所使用的保溫材料、吸音材料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三、安全疏散
1.商場是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之一,安全疏散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商場要有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並多方位地均勻設置;不應設置影響顧客人流安全疏散的旋轉門、側拉門等。
2.商場樓梯、走道、疏散外門等的疏散寬度,應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安全出口、疏散用門、樓梯等通道,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四、消防設施
商場的消防設施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系統的聯動控制,以及滅火器材等。
1.火災報警系統應能准確報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要熟悉消防設備的操作,熟練掌握消防控制設備的功能。消防控制設備的功能應符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
2.室內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主備泵能自動互投,動力配電櫃的主備電源能自動切換。室內消火栓泵應能在消火栓箱處和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動;噴淋泵能夠按系統功能要求在消防控制室遠程啟動和自動啟動。自動噴淋系統應有穩壓(增壓)設施,如屋頂水箱;系統 未端應設放水閥和壓力表;自動噴水系統的濕式報警閥及水力警鈴要保持正常的報警功能。消火栓系統要滿足充實水柱的要求。
3.防排煙系統。採用自然排煙時,開窗、開口面積應符合要求,以滿足排煙的需要。採用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應保證樓梯間壓力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30~25Pa。採用機械排煙系統,其排煙口平時應處於關閉狀態,排煙口應有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當任一排煙口開啟時,排煙風機自行啟動;在排煙支管上、排煙風機入口處應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動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4.常閉式防火門應能保持關閉狀態;常開防火門處不應有阻礙防火門關閉的障礙物,在火災時應能自動關閉。防火卷簾門應能自動啟動和手動啟動,防火卷簾下部不能擺設櫃台、堆放貨物影響卷簾門的降落。設在疏散通道的防火卷簾,應具有在降落時有短時間停滯以及能從兩側自動、手動和機械控制的功能。樓梯間及其前室不應用卷簾門代替疏散門。
五、消防安全管理
(一)日常防火管理
商場應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商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負責人應當負責商場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場的防火負責人;商場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抓好落實;商場應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尤其是對出租櫃台、商店,其防火安全工作都必須分清責任,納入商場的統一管理之中;商場應配備必要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具體抓好本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對本商場的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制定滅火預案及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商場要建立定期檢查測試、維修保養制度,並加強消防控制操作人員的培訓和值班檢查;要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檔案,對商場的防火工作情況認真記載。
(二)明火管理
商場的顧客流量大,其中不乏吸煙者,隨意亂扔煙頭往往造成火災。因此在商場中應禁止吸煙,並設置禁止吸煙標志牌。商場在設備安裝、檢修、櫃台改造過程中,營業區與裝修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動用電氣焊割作業時,應在動火作業前,履行用火審批手續。現場必須有人監護,備有消防器材,做好滅火准備。
(三)易燃品管理
商場內經營指甲油、摩絲、打字紙、丁烷氣等易燃危險商品時,應控制在兩日的銷售量以內,同時要防止日光直射,與其他高溫電熱器具隔開,妥善進行保管。地下商場嚴禁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發令槍紙、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易燃商品。鍾表、照相機修理等作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液體清洗零件時,現場禁止明火。對日用少量易燃液體,要放至封閉容器內,隨用隨開,未用完的送回專用庫房,現場不得儲存。

參考資料
http://www.anyang.gov.cn/gaxf/shi06-03.htm

② 商場的商戶應該知道的消防知識和規定非

商場、市場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導手冊
引 言
商場、市場泛指為人們日常購物行為提供商業活動的各種場所空間,包括銷售多種類、多花色品種(以工業製品為主)的百貨商場;銷售民用商品的商場;銷售菜肉、禽蛋、水產和副食品的市場;向顧客開放,可直接挑選商品,按標價付款的(超級市場)營業場所;集中各種店鋪、攤位在一起、也可以與百貨營業廳並存或附帶餐飲、修理等服務業的聯營商場。商場、市場屬於公眾聚集場所,具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空間構成復雜,用電設備多,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等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做好此類場所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手冊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潮州市商場、市場行業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簡要介紹了商場、市場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使用和參考。
註: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是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第一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商場、市場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在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商場、市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市場區域與區域之間是否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設置攤位或堆放貨物;室外市場是否在高壓線兩側5米內擺設攤點;是否存在其它影響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使用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2、商場、市場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商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商場、市場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真實;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市場內是否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8、市場是否按規定建立健全志願消防隊並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攤位經營人員是否接受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是否將營業照明用電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是否由正式電工安裝、檢查和維護;是否未經市場主管部門批准,擅自進行電焊或切割;是否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10、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11、是否在市場內攤位、堆場吸煙和使用明火;是否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未切實採取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擅自在市場內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爐火;
12、商場的周轉倉等倉儲區內的倉儲物是否放置在高於室內地面10cm以上的地腳板或貨架上;所有燈管是否加裝防爆燈罩;倉儲物與房頂消防設備設施距離是否不少於0.5米,與燈距是否不少於1米,是否設置禁止吸煙等防火警示標識。
13、商場賣場內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4、商場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營業結束後,火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的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商場、市場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場所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名員工都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等分組,一旦發生火災,各分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各就各位。不足50人的商場、市場可成立一個梯隊;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人員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商場、市場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若對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員工疏散人員時,要最大限度地保證場所內無人後再撤離。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並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並在第一時間告知消防隊被困人員所在方位;
8、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9、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單位領導及每一名員工都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商場、市場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可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火災方法,懂得逃生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商場、市場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商場、市場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檢查制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制度
施工動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專賣店、銷售櫃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篇:
商場、市場的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危險性:
一、中庭等共享空間容易造成火災蔓延,形成大面積立體火災。
二、容易出現佔用疏散通道,「蠶食」防火間距現象。
三、可燃物貨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四、營業期間人員高度密集,疏散難度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五、用火用電設備多,致災風險大。
六、撲救難度極大。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發電機房、倉庫、高、低壓配電房、用電設備、水泵房、疏散通道、賣場、餐廚區所及廚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應設置為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第六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宣傳
1.單位在電梯口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每個樓層設置提示「火災危險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設施、器材所在位置需設置使用方法的標識類宣傳提示;
2.員工經常活動區域應張貼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相關的圖畫,以增強員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等常識性認識;通過消防刊物、視頻、網路以及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3. 通過製作、購置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資料,採用張貼消防宣傳園地展板、消防安全三提示,錄制消防安全廣播、以標語、專欄等形式開展日常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4.商場、市場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和圖示:1)滅火器箱內應貼一張火災疏散路線圖;
2)滅火器箱上應張貼使用方法標識;
3)每樓層應張貼「消防安全三提示」圖示;
4)每個安全出口應設一個安全出口標志;
5)疏散走道每20 m應設一個疏散指示標志;
6)室內消火栓箱應設操作使用方法的標識;
7)常閉式防火門應設「常閉式防火門請保持常閉」等標識。
5.火災疏散路線圖標識要求:
要清晰標註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電梯所在位置(明確哪台為消防電梯),同時,疏散路線要按不同位置發生火災情況考慮,用不同顏色的標線表示疏散路線方向及當前區域在圖中所在位置等。

③ 賣場消防應注意哪幾點

賣場的日常防火須做到如下幾個方面:
1、商場內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防火要求,嚴禁亂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商場內自動扶梯的一切帶電器件都必須封閉,其構架、活動運轉部件和機座底部的垃圾積塵和油污應經常清除,商場最好採用乾式變壓器。
2、商場內的貨架和櫃台,應採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製成。櫃台外側與地面之間應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燒材料封堵。供顧客上、下的樓梯,不宜採用木質結構。
3、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的櫃台、貨架與顧客所佔的公共面積應有適當的比例,一般應不小於1: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應小於1:1。櫃台分組布局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3米。顧客人均所佔的公共面積應不小於0、4平方米。對超過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場,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商場的小型中轉倉庫,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無條件分隔時,應用防火牆分隔。對於原有的電梯間及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之間的孔洞可安裝水幕或多個自動噴水裝置。
4、商場內的加工、修理部,最好與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或用防火牆分隔,各種電機應安裝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並設護欄,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各種機械要經常檢修,加註潤滑油。使用電熨斗、電烙鐵應備有不燃材料製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將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後即切斷電源;加工棉織、紙張等可燃物品時,不宜在電氣開關下部進行,並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體進行清洗加工或粘接商品時,應遠離明火,隨用隨開,用後旋緊瓶蓋。
5、商場在營業時的容納人員不得超過額定人數,每層額定人數=營業廳建築面積×面積折算值×疏散人數換算系數(地上商店面積折算值為0、5~0、7,疏散人數換算系數:地下一層,地上一,二層為0、85,地上三層為0、77)。在人流高峰期,商場有義務控制
6、商場嚴禁違規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商場存貨要控制在一定的數量,數量多的要放在單獨的倉庫內,同時要做好各種防範措施。
7、商場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商品、貨櫃和廣告條幅的設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防火卷簾周圍正下方不得設置貨架、堆放物品等影響其正常使用的物品或裝置;商場在營業期間,須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暢,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和遮擋安全出口、遮擋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8、商場、市場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必須及時進行巡查,消除遺留火種,清離留宿人員,切斷營業、照明等無關電源。
9、顧客也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要積極向公安消防機構舉報。
10、在商場應內禁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在櫃台內的營業人員,應禁止吸煙,商場內也應設置「禁止吸煙」標志。櫃台內須保持整潔,廢棄的包裝紙、盒等易燃物,不可隨手丟在地上,應集中處理。易燃危險商品在櫃台的存放量要加以限制。存放時間不宜超過兩天。經營傢具、沙發等大件易燃商品的地方,應用繩索圍欄,防止顧客帶入火種。
11、商場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設備檢修以及安裝廣告裝置等需要用電、動火時,必須經嚴格的審批,落實防火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12、商場需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員工須熟練掌握離自己所在位置最近的滅火器以及安全出口、
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要訣
商場內一旦發生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有引導顧客疏散的義務,而不能只顧自己逃生。逃生時還要注意以下逃生方法:
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每個商場都按規定設有室內樓梯、室外樓梯,有的還設有自動扶梯、消防電梯等,發生火災後,尤其是在火災初期階段,這都是逃生的良好通道。在下樓梯時應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電梯逃生,因為發生火災時,停電將無法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
2、自製器材逃生:百貨商場是物資高度集中的場所,商品種類多,發生火災後,可就近利用逃生的物資或工具。如將毛巾、口罩浸濕後捂住口、鼻,可製成防煙工具;利用繩索、布匹、床單、地毯、窗簾來開辟逃生通道;如果還經營五金等商品,還可以利用各種機用皮帶、消防水帶、電纜線來開辟逃生通道;商場如果經營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摩托車頭盔、工作服等,可就地使用以避免燒傷和墜落物資的砸傷。
3、利用建築物逃生:發生火災時,如上述二種方法都無法逃生,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內外的突出部位、各種門窗以及建築物的避雷網(線)進行逃生或轉移到安全區域再尋找機會逃生。這種逃生方法使用時,要大膽還要細心,特別是老、弱、病、殘、婦、幼等人員,切不可盲目行事,否則容易出現傷亡,三樓以上絕對禁止跳樓的不理智行為。
4、尋找避難處所逃生: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應積極尋找避難處所。如到室外陽台、樓層屋頂、洗手間等待救援;選擇火勢、煙霧難以蔓延的房間,關好門窗,堵塞間隙,房間如有水源,要立刻將門、窗和各種可燃物澆濕,以阻止或減緩火勢和煙霧的蔓延時間。無論白天或夜晚被困者都應大聲呼救,不斷發出各種呼救信號,以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幫助自己脫離困境。

④ 企業消防安全知識

1、單位應當嚴厲恪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避免為主、防消聯系」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消防安全。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許非法人單位的首要擔任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部擔任。

單位應當執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清晰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斷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要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許斷定消防工作的歸口辦理職能部分,並斷定專職或許兼職的消防辦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斷定專職或許兼職消防辦理人員,能夠斷定消防工作的歸口辦理職能部分。歸口辦理職能部分和專兼職消防辦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許消防安全辦理人的領導下展開消防安全辦理工作。

3、單位應當樹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准則,包含消防安全教育、訓練;防火巡查、查看;安全分散設備辦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備、器件保護辦理;火災風險整改;用火、用電安全辦理;易燃易爆風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內容。

4、火災風險性較大的大中型公司、專用庫房以及被列為國家要點文物保護的古建築群辦理單位等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樹立專職消防隊,並定時安排展開消防演練。

5、安排擬定契合本單位實踐的救活和應急分散預案,至少每半年要安排職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補救前期火災的演練。

6、定時對本單位的消防設備、救活器件和消防安全象徵進行保護養護,確保其無缺有用。要時刻堅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分散指示象徵、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播送等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況。

7、確保分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用分散通道或許在分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分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經營、出產、工作時刻關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分散指示象徵。

8、制止在具有火災、爆破風險的場所運用明火;因特殊狀況需求進行電、氣焊等明火工作的,動火部分和人員應當嚴厲依照單位的用火辦理准則辦理批閱手續,落完成場監護人,裝備滿足的消防器件,並鏟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

9、恪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風險物品的出產、運用、貯存、出售、運送或許毀掉實行嚴厲的消防安全辦理。制止攜帶火種進入出產、貯存易燃易爆風險物品的場所。

10、消防安全要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斷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能夠依據需求安排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當即向有關部分陳述。

11、消防值班人員、巡查人員有必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12、新職工上崗前有必要進行消防安全訓練,具有火災風險性的特殊工種、要點崗位職工有必要進行消防安全專業訓練,訓練率要達100%,並持證上崗。

13、不要在宿舍、出產車間、廠房等場所亂接亂拉暫時電線和私自運用電氣設備,制止超負荷用電。禁止在庫房、車間內設置職工宿舍。

14、公司的熱處置工件應堆積在安全的當地,禁止堆積在有油污的地上和木材、紙張等易燃物品鄰近。

15、褐煤、濕稻草、麥草、棉花、油菜籽、豆餅和粘有動、植物油的棉紗、手套、衣裳、木屑以及擦洗過設備的油布等,假如長期堆積在一起,很簡單自燃而發作火災,應勤加處置。

16、植物堆垛應存放在枯燥的當地,一起做好防潮。堆垛不宜過大,應加強通風,並設專人檢測溫度和濕度,避免垛內自燃或致使飛火延伸。

17、公司職工要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風險性、懂得根本消防知識、懂得避免火災的辦法;會報火災、會補救初起火災、會安排分散人員。

18、火災發作後,要及時報警,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災,或許隱秘火災狀況。撥打火災電話「119」時,要講清起火單位、地址區域、大街、房子門牌號碼、起火部位、焚燒物質、火勢巨細、報警人名字以及所運用電話的號碼。報警後,應派人在路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19、電器或電線著火,要先堵截電源,再施行救活,不然很能夠發作觸電傷人事故。

20、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靠近地上,並用濕毛巾、手絹等捂住口鼻低姿行進,避免有毒煙氣的損害。

⑤ 商場具體的消防要求

一、總則:

為使業主住戶有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的權益,加強對裝修工程隊的管理,保證小區內不出現安全事故,根據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外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深圳市家庭居家裝修管理規定]。

凡住戶申請裝修經管理公司審批同意後,裝修施工隊進入小區/大廈前功盡棄必須簽訂責任書,簽訂後嚴格遵循此地責任書之規定。

二、責任范圍

如實申報進入小區的裝修施工人員名單,每人需用交驗有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暫住證),填寫[裝修人員登記錄表]並辦理[臨時出入證]。施工三個工作日以上者,需用交納身份證復印件一從份,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5)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擴展閱讀:

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規;

(二)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三)組織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工作,並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五)對職工群眾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六)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七)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器材;

(八)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九)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十)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⑥ 商場人員學習消防規劃書

第一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應用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商場、市場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的部門、班組每周應當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天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兩個小時一次。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在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商場、市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常閉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市場區域與區域之間是否保持相應的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設置攤位或堆放貨物;室外市場是否在高壓線兩側5米內擺設攤點;是否存在其它影響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使用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2、商場、市場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完整好用;
3、商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員工進行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和疏散逃生知識;
4、商場、市場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是否正常,連接消防控制室的各類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真實;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充足並且完整好用;各類滅火葯劑、材料、油料等是否齊備充足;
7、市場內是否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8、市場是否按規定建立健全志願消防隊並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攤位經營人員是否接受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各種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無違章使用情況;是否將營業照明用電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是否由正式電工安裝、檢查和維護;是否未經市場主管部門批准,擅自進行電焊或切割;是否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10、水泵房、配電室、風機房、電梯機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11、是否在市場內攤位、堆場吸煙和使用明火;是否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未切實採取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擅自在市場內使用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爐火;
12、商場的周轉倉等倉儲區內的倉儲物是否放置在高於室內地面10cm以上的地腳板或貨架上;所有燈管是否加裝防爆燈罩;倉儲物與房頂消防設備設施距離是否不少於0.5米,與燈距是否不少於1米,是否設置禁止吸煙等防火警示標識。
13、商場賣場內有無吸煙或遺留火種的現象;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4、商場餐廚區和熟食加工區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漏;灶台、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營業結束後,火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的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主管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經費。
二、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商場、市場易燃可燃物多,發生火災後蔓延速度快。因此,單位場所員工必須掌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基本技能:
1、要根據單位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名員工都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成,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等分組,一旦發生火災,各分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各就各位。不足50人的商場、市場可成立一個梯隊;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當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報警後,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並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到場,並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5、要維持好火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人員採取斷電、斷氣等措施,以防止火勢的擴大蔓延。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商場、市場人員聚集且流動性強,場所人員對環境比較陌生,若對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不熟悉,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單位員工必須具備火場逃生自救、互救特別是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區域切合實際的火場疏散逃生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熟悉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體員工熟練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對周圍環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線,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裝備、器材的放置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發生火災後,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或其它警示信號;在現場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通知到每一位顧客,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4、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5、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6、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採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並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員工疏散人員時,要最大限度地保證場所內無人後再撤離。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並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並在第一時間告知消防隊被困人員所在方位;
8、負責疏散引導的人員,要始終保持與指揮中心或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的聯絡,隨時根據火場變化調整疏散路線;
9、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單位領導及每一名員工都必須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同時還要採取有效措施,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因此,單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商場、市場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並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據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等;
3、要加強對員工上崗或轉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可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火災方法,懂得逃生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4、要充分運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展板、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有線廣播、有線電視等宣傳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利用每日點名、例會、交接班、總結大會、店慶等活動,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商場、市場要設立專兼職消防宣傳員,經過專業培訓後,專門從事(負責)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單位還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向外來人員進行消防宣傳;
6、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在重點部位、人員聚集區等場所粘貼「嚴禁煙火」、「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第二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
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情況;
(三)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 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 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f)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盡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
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
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
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
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
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
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
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
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
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 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
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商場、市場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檢查制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制度
施工動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專賣店、銷售櫃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篇:

商場、市場的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危險性:
一、中庭等共享空間容易造成火災蔓延,形成大面積立體火災。
二、容易出現佔用疏散通道,「蠶食」防火間距現象。
三、可燃物貨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四、營業期間人員高度密集,疏散難度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五、用火用電設備多,致災風險大。
六、撲救難度極大。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發電機房、倉庫、高、低壓配電房、用電設備、水泵房、疏散通道、賣場、餐廚區所及廚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應設置為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第五篇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知識明白卡

正面: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查用火用電 禁違章操作 查通道出口 禁堵塞封閉 查設施器材 禁損壞擁用
查重點部位 禁失控漏管
2、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員工一分鍾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火災確認後,單位三分鍾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3、組織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 熟悉安全出口 掌握疏散程序 掌握逃生技能
4、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有消防宣傳人員 有消防宣傳標志 有全員培訓機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背面(四類)
1.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明白卡:
1. 全面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逐級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4. 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6. 組織實施對本場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7.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8. 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9、 落實專人負責部門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
10、確定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的防火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11、負責落實本辦公區域內的專人值日制度,做好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及時核實各部門反饋的消防不安全因素問題並確定處理辦法。
13、檢查部門員工是否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暢兩會」內容、「四個能力」建設內容、對燃氣用具、電器產品的應採取的防火措施和火災基本處置方法等必要消防安全常識內容。

2.安保人員明白卡:
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同時登記巡查員姓名、檢查部位和頻次、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及時消除包括其他部門反饋的消除不安全因素。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常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 營業期間有無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8、營業期間有無超過額定人數,並巡查顧客是否存在違反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

3.消防控制室人員明白卡: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處置程序。
(1)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
(2)查看人員確認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並同時組織本樓層第一梯隊疏散引導組及時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滅火行動組實施滅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員確認的火情報告後要同時做到:立即啟動事故廣播,發出火警處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並告知顧客不要驚慌,在單位員工的引導下迅速安全疏散、撤離;設有正壓送風、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設施的,要立即啟動,確保人員安全疏散和有效撲救初起火災;撥打「119」電話報警。
(4)第二梯隊人員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迅速按照職責分工,同時做到:滅火行動組的人員立即跑向火災現場實施增援滅火;疏散引導組引導各樓層人員緊急疏散;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4.普通員工明白卡:
1、警告和制止以任何形式佔用、堵塞、封閉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為,確保營業時間內所在場所區域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暢通。
2、嚴禁顧客在賣場以及其他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
3、檢查並確保所在場所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宣傳內容以及突發火情時需使用的各項應急設備完好有效。
4、警告和制止任何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事件,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
5、營業結束後關閉場所區域內非必要的用電設備。

四懂 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懂預防火災的措施 懂撲救火災的方法 懂逃生的方法
四會 會使用消防器材 會報火警 會撲救初起火災 會組織疏散逃生

第六篇
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宣傳

1.單位在電梯口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每個樓層設置提示「火災危險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設施、器材所在位置需設置使用方法的標識類宣傳提示;
2.員工經常活動區域應張貼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相關的圖畫,以增強員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等常識性認識;通過消防刊物、視頻、網路以及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3. 通過製作、購置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資料,採用張貼消防宣傳園地展板、消防安全三提示,錄制消防安全廣播、以標語、專欄等形式開展日常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4.商場、市場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和圖示:1)滅火器箱內應貼一張火災疏散路線圖;
2)滅火器箱上應張貼使用方法標識;
3)每樓層應張貼「消防安全三提示」圖示;
4)每個安全出口應設一個安全出口標志;
5)疏散走道每20 m應設一個疏散指示標志;
6)室內消火栓箱應設操作使用方法的標識;
7)常閉式防火門應設「常閉式防火門請保持常閉」等標識。
5.火災疏散路線圖標識要求:
要清晰標註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電梯所在位置(明確哪台為消防電梯),同時,疏散路線要按不同位置發生火災情況考慮,用不同顏色的標線表示疏散路線方向及當前區域在圖中所在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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