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客運汽車各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2008-3-10 11:29:26 | 來 源:中國交通部 | 作 者:中國交通部 | 點 擊:11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彈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吝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 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❷ 求詳細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實施細則內容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評指標
考評內容
考 評 要 點
分值
考評評價
得分
一、安全目標
35分
1.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
①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不低於上級下達的安全控制指標;
5★★★
②制定實現安全工作方針與目標的措施。
5
2.中長期規劃
①制訂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跨年度專項工作方案。
5★★
3.年度計劃
①根據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和年度專項活動方案,並嚴格執行。
5
4.目標考核
①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5
②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辦法;
5
③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並獎懲兌現。
5
二、管理機構和人員
40分
1.安全管理機構
①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下屬各分支機構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安委會職責明確,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
10★★
②按規定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且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5★★★
③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下屬各分支機構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
5
2.管理人員配備
①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人員。
10★★★
三、安全責任體系
45分
1.健全責任制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全體員工安全職責明確,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落實到位;
10★★★
②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和法律責任,並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
5★★
③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管理責任;
5
④其他負責人和全體員工實行「一崗雙責」,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5
⑤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生產基層單位的安全職責明確並落實到位。
10
2.責任制考評
①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定期考核和獎懲,公告考評和獎懲情況。
10★★
四、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
70分
1.資質
①《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法有效,經營范圍符合要求。
5★★★
2.法規
①及時識別、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5
②將法規標准和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5
③執行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5
④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及時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
5
3.安全管理制度
①制定並及時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1)安全生產責任制;2)安全例會制度;3)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4)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設施、設備、貨物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7)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8)事故統計報告制度;9)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0
②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學習和培訓。
5
4.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①制定並及時修訂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發放到崗位(職工);
10★★★
②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和培訓;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5
5.制度執行及檔案管理
①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依據行業特點,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5
②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5
③建立和完善各類台帳和檔案,並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和信息。
5★★★
五、安全投入
50分
1.資金投入
①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10★★★
②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15★★
③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
10
④為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並在有效期內。
5★★★
2.費用管理
①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5
②建立安全費用使用台賬。
5
六、裝備設施
85分
1.停車場
①制定並落實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5
②有符合安全規定並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
10★★★
③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配備與其他設備、車輛、人員隔離的專用停車區域,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10★★★
④停車場地設有專人值守,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符合有關規定,齊全、完好。
10
2.設施設備
①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准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10★★★
②專用車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有效的通訊工具,並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懸掛標志,標志燈(牌)、標識齊全有效;
10★★★
③車輛的經常性裝備符合有關規定,並保證齊全、完好;
5
④車輛在特殊運行條件下使用時,應根據需要,配備保溫、預熱、防滑、牽引等臨時性裝備;
5
⑤配備有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隨車攜帶遮蓋、捆紮、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10★★★
⑥運營車輛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使用年限或運營公里數;
5★★★
⑦嚴格執行車輛的強制報廢制度,加強臨近報廢車輛的技術監管,及時處理臨近報廢車的安全隱患。
5
七、科技創新與信息化
70分
1.科技應用
①制定並落實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規定;
5
②按規定為所屬車輛安裝符合行業標準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並正常使用;
10★★★
③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接入符合行業標準的監控平台和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5★★
④定期檢查車載終端使用情況,確保車輛在線時間;車載終端工作正常、監控數據准確、實時、完整傳輸;
5
⑤建立符合行業標準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企業監控平台,及時向上級監管平台傳輸定位數據,並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准確性、實效性;
10★
⑥企業衛星定位平台准確、完整錄入車輛和駕駛員的基礎資料、車輛技術檔案和車輛行駛情況等信息;
5
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
5
⑧建立監控值班制度,對營運車輛24小時不間斷的實時動態監控;對上級監管平台發出的指令進行應答,並執行有關要求;
5
⑨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疲勞駕駛、故意破壞衛星定位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駕駛員信息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時間;
5
⑩建立動態監控工作台帳。
5
2.科技創新
①設有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信息系統;
5
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技攻關或課題研究。
5
八、隊伍建設
90分
1.培訓計劃
①制定並實施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
10
2.宣傳教育
①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
10
3.管理人員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具備相應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並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培訓合格證;
10★★★
②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具備專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運用專業知識和規章制度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
15
4.從業人員培訓
①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有關規定學時。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0★★
②轉崗人員及時進行崗前培訓;
10
③新技術、新設備投入使用前,對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10
5.規范檔案
①建立健全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考評檔案,詳細、准確記錄培訓考評情況;
5
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審,改進提高培訓質量。
10
九、作業管理
170分
1.現場作業管理
①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作業規定的,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10
2.安全值班
①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值班計劃和值班制度,重要時期實行領導到崗帶班,有值班記錄。
5
3.相關方現場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①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用同一設施設備進行生產經營的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明確,並落實到位。
5
4.從業人員管理
①從業人員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沒有擅自離崗、脫崗;
10★★★
②制定並落實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檔案一人一檔;
10
③嚴格審查駕駛人員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審查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從業資格,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10★★★
④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24小時內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
10★★★
⑤及時掌握極端天氣及路況信息,提示作業中的駕駛員謹慎駕駛;
10
⑥駕駛員按照規定填寫《行車日誌》。
5★★★
5.營 運車輛管理
①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並在有效期內;
5★★★
②制定並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並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與檢測,保持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10★★★
③建立並落實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行車中及收車後的車輛檢查工作,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排除;
10★★
④維護、維修作業須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認定的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汽車維修企業進行;
5
⑤有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對相關內容的記載及時、完整和准確,不得隨意更改。
5★★★
6.運輸管理
①制定並落實危險貨物運輸登記制度,做好相關記錄;
5
②駕駛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危險貨物;
5
③運輸貨物符合車輛核定范圍和要求,無違反規定超限、超載運輸;
10★★★
④配備押運人員,並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5★★★
⑤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進行全程監管。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採取措施妥善處理;
10★★★
⑥裝卸管理人員按照安全作業規程對道路危險貨物裝卸作業進行現場監督,確保裝卸安全;
10★★★
⑦建立車輛清洗消毒制度,車輛及工具按有關要求方法到具備條件的地點進行車輛清洗消毒處理。
5
7.警示標志
①存在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設置設置警戒區域和明顯安全警示標志,警示、告知危險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
10
十、危險源辯識與風險控制
45分
1.危險源辨識
①開展本單位危險設施或場所危險源的辨識和確定工作;
10
②辯識重大危險源,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15★★
2.風險控制
①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10
②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
③對危險源進行建檔,重大危險源單獨建檔管理。
5
十一、隱患排查與治理
70分
1.隱患排查
①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
10
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發現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隱患。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15★★★
③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針對性控制對策。
10
2.隱患治理
①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5
②對上級檢查指出或自我檢查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並組織整改到位;
5
③重大安全隱患報相關部門備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10★★
④建立隱患治理台帳和檔案,有相關的記錄;
5
⑤按規定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向有關部門報送。
10
十二、職業健康
25分
1.健康管理
①設置或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
5
②按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5
2.工傷保險
①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
5
3.危害告知
①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宣傳培訓。使其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後果的事項。
5
4.環境與條件
①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5
十三、安全文化
35分
1.安全環境
①設立安全文化廊、安全形、黑板報、宣傳欄等員工安全文化陣地,每月至少更換一次內容;
5
②公開安全生產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5
2.安全行為
①開展安全承諾活動;
5★
②編制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知識手冊,並發放到職工;
5
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有方案、有總結;
5
④對在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並與其經濟利益掛鉤;
5
⑤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評,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
5
十四、應急救援
85分
1.預案制定
①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10★★★
②結合實際將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5★★
③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預案保持銜接,報當地有關部門備案,通報有關協作單位;
5
④定期評審應急預案,並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10
2.預案實施
①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
5
②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
5★★★
③發生事故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10
3.應急隊伍
①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
5
②組織應急救援人員日常訓練。
5
4.應急裝備
①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
5
②建立應急裝備使用狀況檔案,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5
5.應急演練
①按照有關規定製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並按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10★★★
②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審,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審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5★
十五、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50分
1.事故報告
①發生事故及時進行事故現場處置,按相關規定及時、准確、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沒有瞞報、謊報、遲報情況;
10★★★
②跟蹤事故發展情況,及時續報事故信息,建立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台帳。
5
2.事故處理
①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0
②發生事故後,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積極配合各級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5
③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5
④發生事故後,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評、上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責任倒查;
5
十六、績效考評與持續改進
35分
1.績效評定
①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對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5
2.持續改進
①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准化的計劃和措施,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
10
3.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①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20★
考評員(簽名): 年 月 日
❸ 汽車客運站站務員
兄弟,你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
❹ 2018年度幼兒教師繼續教育學習計劃
親,您可以參考一下15年的工作計劃喲~
2015年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八大」
精神為指導,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宗旨,以師德教育、學科培訓、崗位培訓、名師研修、國際交流及提升師能為重點,以校本培訓為基礎,面向全體教師,整合利用教師教育培訓資源,在改革創新自主發展的基礎上,創新教師繼續教育模式,全面實施新一輪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
進一步提高我縣教師的師德水平和綜合素質,進一步健全和拓寬教師培養機制,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堅實業務基礎的高素質、專業化、研究型、具有創新意識的新型教師隊伍,為更好地推動推動xx教育實現更加優質、更具內涵、更為協調、更有品位、更大影響,辦人民滿意的「更好教育」提供師資保障.
二、培訓形式
1.全面完成國、省、市關於教師繼續教育的各項規定指標,積極做好省、市培訓的送培和派送中小學教師和管理者出國培訓工作,落實各項培訓任務.在此基礎上,大力開展縣級培訓活動,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全員培訓(考核)工作,同時指導基層學校開展好校本培訓,組織安排好「外教進校園」活動.
2.縣級培訓由局組織人事科組織協調,中等專業學校繼教處、實驗幼兒園具體承辦,行政業務科室、教研室靠前指揮並參與實施,將採取以全員培訓為基礎,以網路培訓為支撐,以集中面授培訓為重點,以骨乾和專項培訓為抓手,以專題講座、學科專業知識輔導、教學案例分析、實踐操作、互動、研討、觀摩、網上交流、考核等為主要形式,以解決教學實際問題、教師需求為切入點,開展教師培訓活動.
三、培訓內容
1.強化師德師風教育.深入開展師德師風主題教育月活動,把師德師風教育納入各類教師培訓活動之中,堅持教育先行.通過讀書學習、群眾路線教育、宣講形勢政策、通報典型案例、重溫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專題討論、感言交流、徵文評比、點述點評、公開承諾、自查自糾、專項整治等活動,引導教師定期進行師德總結、撰寫自育筆記,建立教師師德電子檔案,實施考評監督機制,切實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系統性、連貫性和針對性,培養造就適應教育發展需求的教師人格魅力和專業素養.
2.有效開展教師學科培訓.圍繞我縣教育抓內涵反展,抓質量的目標要求,進一步研究各學科教師培訓系統化、系列化實施的方案,重點加強農村教師培訓,在培訓項目設立、培訓人員安排等問題上向農村教師傾斜,利用暑期繼續教育集中培訓和國、省網路學科培訓來加強各學科技能的培訓,確保全縣教師全員參與其中.每月花一至兩天時間對所教學科教材進行階段性梳理,通過名師對教材的分析輔導、課堂教學研討,進一步理解新課改的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和實施策略,准確把握新課程標准和教材的重、難點,幫助教師更新教育理念,鑽研教材,優化教法,提升教師學科教學和指導學生學習的技能,進而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現減負增效的目標;根據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等學科培訓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對不同層次人員進行分類培訓的辦法,放大培訓效應,聘請高校教師開展業務輔導,提高培訓層次,並以此培訓班為陣地,更大力度的推進學校特色建設.同時結合課堂教學達標、「荷韻杯」賽課、省「藍天杯」會課、省微課大賽等活動,實現以賽促訓、以賽促學的目標.組織安排好「外教進校園」活動,指導、促進中小學的外語教學,為師生更深切感受國際文化創造條件、搭建平台;加大引資培訓力度,英語教師通過觀摩外教的課堂教學、參加與外教的沙龍研討,每月一次外教集中培訓等形式,豐富英語文化知識,增強口語、會話、交流能力,提高全縣外語教師的口語水平.
3.持續做好崗位技能培訓.順應我縣教育發展需求,持續推進非教學崗位專項技能培訓.辦好與高校聯辦的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財務人員專業人才培訓班;做好網路管理、網上結對平台、錄播教室、視頻會議系統、電視節目製作等現代化多媒體和軟體應用的培訓;組織開展數字化校園建設、基建(維修)審計、責任督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社區教育、職成教新聞報道、實驗技能、科技創新、七巧科技、航模製作等培訓,提升信息技術員、保育員、通訊員、實驗員、科技輔導員等特殊崗位專業人員素質,為學校各項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人力支持.組織實施心理咨詢師、新教師、班主任、教科研人員專項培訓,通過理論學習與崗位實踐鍛煉,建設一支適應時代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
4.大力提升教師學歷水平.圍繞「十二五」規劃中教師的學歷目標任務和2017年江蘇省教育現代化縣級監測評估要求,重點加大研究生學歷的提升幅度,繼續通過年度目標責任分解推進研究生學歷提升,各單位要將參加研究生學歷進修的任務分解到人,加強宣傳動員,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激勵機制,並跟蹤督查到位;縣中等專業學校在辦好原有函授班基礎上,與高校聯合舉辦碩士研究生班,盡力為教師學歷提升提供便利和有效服務,保證教師參加學歷進修既方便、又真正有所收獲;現局對全縣教師學歷提高培訓工作進行檢查管理和督促指導,嚴格執行好學歷提升獎勵制度.
5.抓實抓好學校校本培訓.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教師業務狀況,和當前規范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訓與校本教研一體化機制,制定校本培訓計劃,確定內容、形式、人員和時間安排,組織教師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學習、輔導活動.要圍繞縣、校師能建設「三項展示活動」方案和教師專業成長的年度目標計劃,為教師專業成長搭建活動平台,有側重的加強師德培訓、教學基本功的訓練和競賽;要以骨幹教師培訓、參加省市培訓的教師學習心得交流、結對單位和骨幹教師的人才支援、城鄉學校網上結對一體化集體備課研究與實踐、名師工作室優秀論文匯編,豐富校本培訓的內容,提升校本培訓的質量.努力發揮「xx學習在線」(yxx.js―stxxx.cn)已有網路資源在教師繼續教育,尤其是在校本培訓中的作用.各校要精心挑選適合本校的網路教育課(見《「xx學習在線」教師繼續教育備選視頻課程清單》,將其納入自己的校本培訓計劃,一並上報.確保每名教師在「xx學習在線」實名注冊學習,每學年完成3個以上、不低於8個學分的網路視頻課程學習,並按8個課時計入校本培訓總學時.負責「xx學習在線」後台管理的中等專業學校繼教處要積極主動與基層學校聯系,做好教師注冊入學的指導、管理、考核工作.各職能科室要發揮好學科基地的作用,加強對校本培訓的指導,對校本培訓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6.全力拓展骨幹教師培訓.持恆辦好名師工作室,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組織化程度,提高學術研討和課題研究的效益,舉辦教學展示、讀書交流,組織骨幹教師送教到鎮,承擔培訓任務,幫帶青年教師,發揮他們的引領作用,更好的引導、促進骨幹教師自我提升,推動骨幹隊伍、教師隊伍建設.
7.全面落實幼師培訓考核.為深入貫徹【國發〔2010〕41號】《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諾干意見》及【蘇政辦發〔2010〕136號】《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精神,提升學前教育發展水平,針對我縣目前幼兒園師資多為臨時聘用人員、公辦教師數量不足、幼教師資隊伍的專業化起點很低的現狀,繼續加大對幼教師資培訓力度.以縣實驗幼兒園為培訓基地,以集中培訓、分散指導、園本培訓、教學觀摩、教育論壇為主要形式,組織開展幼兒教師的師德培訓、普通話達標培訓、《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培訓、教師資格兩學輔導、專項技能培訓等,提升幼兒教育師資隊伍素質.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工作的意見》,嚴格執行幼兒園保教人員資格准入制度,強化幼兒園教職工全員培訓(考核)工作,今年對全縣幼兒教師進行鍵盤彈唱的培訓考核.
8.高度重視網路培訓.網路培訓是新時期教師培訓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全員培訓的保障,是為教師提供終身學習資源和空間的主要途徑.本年度培訓工作安排中,認真落實好國家級、省市級教師網路培訓,遴選有能力、有熱情、計算機操作水平較好的人員擔任網路培訓班班主任、輔導教師和管理員,重點指導網路學習的方法,幫助教師學會對專題式、單元式培訓資源進行積累和梳理,多掌握綜合性和通識類知識,促進教師自主學習和全面發展.
四、培訓要求
1.根據有關安排,做好培訓前准備工作,帶好自備材料;
2.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因故不能參加培訓的,需提前提交書面請假手續(加蓋單位公章);
3.及時復習消化所學知識,並加強自學;
4.積極參與實踐操作,努力提高專業技能水平.
五、培訓考核
縣級各類培訓結束後,將進行考核.
1.考核形式:書面知識閉卷考試,過程檢查記載.
2.考核內容:①學科知識(70分),包括教材理解與把握、教材處理、教學設計和相關學科應知應會的知識技能;②出勤率(15分);③遵章守紀情況(15分).
3.考核辦法:學科知識以書面考試卷面成績為准;過程考核由班主任在日常管理中實施,最後綜合統計,得出考核結果.
4.考核結果的運用:縣局每月5日前向單位通報上月對參培人員的考核情況,學校將考核結果直接與績效考核掛鉤,作為月度和年終獎勵性績效考核發放的依據之一.各學校參培人員考核結果納入學校考核;每個培訓班根據考核結果,評選三分之一左右的優秀學員,進行表彰獎勵;考核不合格的學員(缺課1/3、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視為不合格)一律不予認定繼續教育學時,不發放其他相關證書;考核結果位於後十分之一及不合格的,當年不得晉升職稱,崗位目標考核不得評為一等,不得評先評優,個人承擔全部學習費用.
❺ 汽車站站務員的服務規范和崗位職責。急!!!
看你在什麼部門,要是檢票員就在門口准備檢票什麼的,要是清潔員就要到處打掃衛生,要是安全檢查員就要注意有沒有危險品什麼的,主要看你是什麼部門的了 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 你真的要做這個嗎?我覺得不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