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訓機構承諾保就業,但課程結束並不履行承諾怎麼辦
從法律的角度作如下解答:與培訓機構之間是否簽訂合同?如果簽訂,合同裡面是否提到機構有義務幫忙解決就業?如果有,可以要求機構履行合同,協商不成,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幫忙解決就業,如果沒有其他證據支持,這個主張從法律層面比較難以得到支持。
㈡ 在一個培訓機構花了不少錢培訓。承諾包分配。等我要找工作的時候人家就拖著,等了好久也不給分配。這回我
朋友,你還是太年輕,安心工作吧,你想太多了。
就算你一個月賺一萬,你告訴培訓的老師,他也不會生氣的,外面的培訓機構人家就是忽悠你交錢培訓然後結業走人,繼續培訓下一批。你們又不是仇人,你好不好關他什麼事情。
㈢ 培訓機構承諾退費一直不兌現,是否只能起訴,金額較小,必須請律師嗎,涉及2000的金額,是否不夠律師費
對方一直拖延,看來協商並不能解決,建議你還是起訴,金額較小,無需委託律師。
㈣ 培訓機構未完成其承諾,事後不退費問題。
協商不成,通過訴訟的方式。
㈤ 培訓機構承諾考不過就退款卻違約結果如何
今年24歲的楊女士,一直想考一個特崗教師資格證,可她還沒有完全做好考試的准備,從朋友那裡獲悉,昆明有一家培 訓 機 構,專門針對學員考前培訓的。
去年6月,楊女士在東風西路找到了這家培訓機構,工作人員稱只要6880元,並承諾「不 過 退費」。楊女士沒有猶豫,覺得這個培訓機構靠譜,於是現場就報名繳費。

法院按照照規定向培訓機構發傳票,可培訓機構沒有出庭應訴作任何答辯,法院按規定缺席審理。法院審理認為:培訓機構與楊女士簽訂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主體適格。協議內容合法,屬於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於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培訓機構退還楊女士5500元的培訓費。
希望楊女士能夠早日拿回培訓費用。
㈥ 民辦培訓學校舉辦者承諾書怎麼寫
這個可以根據自己所在學校的教學情況來進行承諾,沒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