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外培訓機構整治有哪些規定
8月23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部署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在已經有四部門部署專項治理的情況下,現在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台《意見》,其重要意義在於切實構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落實專項治理的成果,避免專項治理變成「一陣風」。

這次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意見》,力圖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問題。比如,明確由省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准,省域內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權地市級教育部門制定,並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這對規范培訓市場的供給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標准設置過高,很多機構難以達到設置標准,培訓供給就有限,這就可能推高正規培訓機構的價格,而價格低的非正規培訓機構也會借機滋長,且游離在監管之外。
規范教育培訓機構,只是從供給端進行治理,這對緩解培訓熱會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訓機構開展提前教學、超綱教學,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長的焦慮。針對禁止提前教學、超綱教學,《意見》明確提出建立教育培訓機構備案制,有助於教育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培訓內容,糾正提前教學、超前教學等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家庭的校外培訓需求,主要源於升學競爭之下家長對提高孩子競爭能力的渴求,而且這種需求普遍存在。成績好的學生在校內可能吃不飽,並想保持競爭優勢,因此要選擇校外培訓;成績差的學生在校內可能跟不上,也要選擇校外培訓。比如,每個假期都被學生作為「趕超」「逆襲」的機會,名義上是假期,但有的學生比上學時還累,很多學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訓班度過。
2.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
8月22日,國抄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襲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第一個國家層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系統性文件,對於構建長效機制、規范培訓秩序、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具有重要意義。8月22日上午,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文件有關情況。

對此,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今年2月,教育部已會同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印發了通知,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重點和治理步驟。上半年各省均已出台了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按照邊摸排邊治理的原則已經整改4.5萬家。
3.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的師資力量,你知道多少
其實我覺得校外培訓機構的師資力量有的是非常強大的,有的是非常弱的,是魚龍混雜的
4.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對此反映強烈,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工作被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進入了標本兼治的新階段。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外負擔,尤其需要從國家層面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傳遞素質教育導向。要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杜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中小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自律;要深入推進中、高考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從考試內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減少對單純記憶、重復訓練內容的考查,更加註重和強化能力考查;從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看,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逐步引入招生錄取環節,破除招生錄取「唯分數論」。
5. 校外培訓班內容
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中小學校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就當前校外培訓發展中面臨的難點、痛點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明確設置標准,規定場所、師資、管理條件
一間小小的半地下室擠著20來個學生——這樣的培訓環境將無法獲得辦學資質。
為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和學習質量,意見規定,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必須達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等。
意見還明確提出,未經教育部門批准,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規范培訓行為,遏制升學焦慮蔓延
近年來,升學焦慮向低齡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在其中推波助瀾。
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予以嚴格規范,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根據意見精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把遵循教育規律擺在首位,這應當成為培訓機構今後辦學的『紅線』。」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吳遵民表示,對培訓行為的一系列細致約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沉重的超綱教、超前學、應試搶跑等亂象,有助於校外培訓回歸學校教育「有益補充者」的定位。
意見還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等。
推行黑白名單制度,公布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
意見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對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楊東平介紹,這一規定借鑒了各地監管校外培訓市場的經驗。「通過信息公開加強行業監管,懲戒一些不誠信機構,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楊東平說。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張華認為,「黑白名單」相當於誠信名單,客觀上提高了培訓准入標准,也加強了市場秩序的規范。
破解「三點半難題」,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點半放學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訓機構,那麼誰去接?誰來管?
意見提出,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上海市長寧區天山第一小學校長呂華瓊表示,通過整合校內外資源,開展書法、美術、閱讀、體育鍛煉等活動,孩子們在放學後不僅能得到有安全保障的看護,更能發展興趣愛好。長寧區有學校調研發現,原來30%的孩子放學後直奔社會機構,開設晚托服務後已有一半「迴流」。
6. 校外培訓機構不屬於學校,有什麼法律法規嗎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專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屬,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7. 教育部為什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中小學生對學習的補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訓現狀卻不容樂觀,一些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推動解決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六類不規范行為,辦學隱患和辦學內涵兼治,校外培訓和校內教育教學行為兼治,通過打「組合拳」系統解決問題。可以概括為3個方面:
一是治理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把確保學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二是治理數學語文等學科類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行為,把減輕學生校外負擔放在最突出位置。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治理學校和教師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學行為,把強化學校和教師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校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8. 有關校外培訓機構亂象的面試題怎麼回答
1、【熱點背景】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決定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冬去春來,中小學陸續開學,相關部門的措施能否給過熱的校外培訓有效降溫,還孩子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成為線上線下熱議的話題。
2、【題目預測】
面對校外培訓機構亂象,你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3、【中公解析】
這個通知的出台其目的就是為了切實解決當前學生課業負擔重,學習壓力大的問題。這無疑是一針強心劑,至於是否能落實還需要我們進一步的努力。
層出不窮的補習班,假期比平時忙,許多孩子早已習以為常;而動輒數千甚至上萬的培訓費用,更令不少家庭難堪重負。現在這樣的現象還造成了諸多不規范現象:一方面有的培訓機構場所過於簡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培訓班水平的層次不齊,實際教學和宣傳內容相去甚遠。種種表現,令家長擔憂不已,治理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這些問題亟待解決,產生這樣現象的原因繁多。由於我國適齡兒童數量大,優質教育資源稀缺,不可避免導致好學校門前只能擺「獨木橋」,並採取相對單一、教條化的評價體系。為了給孩子更好教育,家庭之間搞培訓競賽。而由此形成的「影子教育」,不僅反過來沖擊常規義務教育體系,也打破了孩子在成長階段的身心發育規律。超前學習打造的神童,能為家長在曬娃時帶來一絲欣慰,卻也可能為孩子的長遠發展埋下隱患。
教育的本質是培育健全人格。在義務教育階段,孩子的性格、修養、情操以及身心健康,遠比瑣碎的知識重要的多。回歸教育本質,需要家長、學校、企業乃至國家在教育的最根本理念上達成共識,共同努力。最近,教育部明確將在2020年前逐漸取消特長招生,這既是在制度上糾偏,也是讓特長教育回歸純粹。
真正要落實解決好這個問題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和過程,更要看得見改革。一方面,我們要大力發展經濟,加大教育的投入,平衡教育資源,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動起來,家長要修正教育觀念,國家要加強對培訓班的監管。我們才能真正為孩子減負,實現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