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11年第140號總局令《關於修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二十二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屆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對持證人員在4年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違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的,發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準予復審合格,並在證書正本上加蓋發證部門復審合格章。
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復審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所以每年不需要進行培訓
2. 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一般來說,凡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業規定都是有嚴格的崗位操作資格證要求的,所以中人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