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訓內容
一、全體人員職業健康基本知識培訓的主要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
4.本公司和本車間(裝置)生產特點、無聊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6.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二、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准;
2.本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專業技術知識及本車間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本車間生產概況,本崗位(裝置)生產流程及職業健康注意事項,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職業健康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三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核。
三、各級管理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專業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內容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該統一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職業健康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取得相應的資質。
各級管理人員培訓的內容包括:
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2.職業衛生管理知識;
3.職業危害防護基本知識;
4.職業危害事故等。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培訓內容
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五、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2.本公司和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單位(裝置、部位)的生產特徵、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易發生泄漏、跑冒、著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範措施;生產裝置消防報警設施和防護、救護設施的擺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針對施工區域特性和施工特點提出的施工安全衛生要求;
4.施工中必須遵守的職業健康規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六、違章違紀人員、嚴重違章人員
應培訓的內容應重新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教育,並加強職業危害事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重新取得上崗資質。

拓展資料: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於2010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鏈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⑵ 職業病防治措施、講義
—組織執行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的方針政策;
—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計劃,確定明確的目標及量化指標,並組織實施;
—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以及勞動者之間 (包括勞動者及其代表)的合作與交流,以全面實施其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要素;
—負責確定職業危害識別、評價及其控制人員的職責、義務和權利,並告知勞動者;
—制定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方案,以識別、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及工作有關疾病;
—監督管理和評估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負責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測和職工職業健康監護。
4.4 工作場所風險控制措施
4.4.1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應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
職業接觸限值是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限制量值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長期反復接觸,對絕大多數接觸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許接觸水平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應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產布局合理
生產布局應按照 GBZ1 的規定,盡量考慮機械化、自動化和遠端操作,加強密閉,避免直接操作。並應結合生產工藝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生產布局應包括總體布局和車間內生產工藝設備的布局。
總體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豎向布置。平面布置廠房或車間時,應重點考慮在滿足主體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將污染危害嚴重的設施遠離非污染設施.雜訊聲級高的車間與低的車間分開,熱加工車間與冷加工車間分開,產生粉塵的車間與產生毒物的車間分開,並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車間與其他車間及生活區之間設置一定的衛生防護綠化帶廠房為多層建築物豎向布置時,放散熱和有害氣體的生產作業應布置在建築物的高層;雜訊與和振動較強的設備應放置在底層;含有揮發性氣體、蒸氣的廢水排放管道不能通過儀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車間內生產工藝設備布局應重點考慮達到防塵、防毒、防暑、防寒、防雜訊與振動、防電離輻射、防非電離輻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無害作業分開
產生粉塵、毒物的工作場所,其發生源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質的生產過程布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時,毒性大的作業與毒性小的作業應隔開,無毒的作業和有毒的作業應隔開;粉塵、毒物的發生源應布置在工作地點的自然通風的下風側;如布置在多層建築物內時,逸散有害氣體的生產過程應布置在建築物的上層。如必須布置在下層時.應來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層的空氣。
無毒和有毒作業的分開方式可以採取有毒作業密閉化、管道化,或者將有毒作業局限在某個獨立的操作間,並採取通風凈化的方式將有毒氣體排出。
4.4.4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是指可能發生毒物、強腐蝕物質、刺激性物質泄漏等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場所。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物質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強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時間接觸可能產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組織損傷、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傷害影響目救能力並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質。具體有毒有害物質的確定參考《高毒物品目錄》及 GBZ2.1。
上述報警裝置必須經相關部門檢定通過,並應建立相應的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班前及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證報警裝置能夠正常運轉。
4.4.5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配置現場急救用品
現場急救用品包括發生事故時急救人員所用的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如攜氣式呼吸器、全封閉式化學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鞋靴等:以及對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單向閥防護口罩、現場止血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給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備急救車、防護小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應根據現場防護的需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考慮生產條件、化學物質的理化性質和用量。急救用品應存放在車間內或臨近車間的地方,一旦發生事故.應保證在10 秒內能夠獲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應有警示標識,確保勞動者知曉。應使勞動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現場急救用品應安全有效,並應建立相應管理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每日巡檢,及時維修或更新,保證現場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配置沖洗設備
沖洗設備主要指沖眼器、流動水龍頭以及沖淋設備在可能發生皮膚粘膜或眼睛燒灼錢、有腐蝕性、刺激性化學物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上述沖洗設備,特別強調沖洗設備應用取方便,且不妨礙工作,保證在發生事故時.勞動者能在 10 秒內得到沖洗。沖洗用水應安全並保證是流動水。設置沖洗設備的地方應有明顯的標識,醒目易找。
上述沖洗設備應保證能正常使用,並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每日巡檢,及時維修。
4.4.7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配置應急撤離通道
應急通道須保持通暢,設置應急照明設施,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撤離通道的寬窄應根據需要設置,如需用車輛、擔架的,寬度應能保證車輛、擔架順利通過。
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應急通道暢通。
4.4.8 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配置必要的泄險區
根據生產條件、所使用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慮泄險區設置的位置、大小和選材。
泄險區周圍不能存在可能與排放到泄險區的有毒有害物質發生易燃、易爆等化學反應的物質泄險區四周的選材不應與泄險物發生反應,泄露物質和沖洗水應納入工業廢水處理系統。
應在泄險區周圍的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以及中文警示說明. 定期泄險要在中文警示說明中說明定期泄險的時間、泄險的物質和注意事項;事故性泄險應制定泄險預案,明確泄險的條件、泄險命令的發布人、泄險時如何進行人群疏散、泄險物質的無害化處理、消除發生次生事故的危險、泄險後的善後處理工作還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負責泄險的日常管理,並保證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泄險區。
⑶ 如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
關於如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的問題,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李增亮律師回復如下:
職業病一般泛指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與特定職業有關的疾病就是職業病。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職業病防止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基本方針。
2、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成立職業健康衛生管理領導小組,提供職業病防止所需的經費和設備。
3、加強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是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 法規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的基礎,建立職工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檔案。
4、從事或接觸有職業危害(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因素或對健康有特殊要求 作業時,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經過檢查合格後方可安排從事上述有關作業,並應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和建立健康檔案。
5、有害作業場所應當與其他作業場所分開,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衛生防護設施。
6、易發生急性職業性中毒事故的作業場所,應當配備緊急防範設備和醫療急救用品,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急救人員。
7、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程項目,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
8、有放射源或者生產放射線的作業場所,應當設置放射性警示標志,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 施,加強防範管理。
9、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程項目或作業場所,應組織有關單位定期進行檢測、評 價。
10、單位必須對從事或接觸有職業病危害和從事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定期進 行職業性健康檢查。
11、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病的人員從事所禁忌的作業,對已發現受到職業性損害的人員, 應及時安排治療或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
12、對被確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應當及時安排治療或者療傷,並定期復查。
祝好!
⑷ 為什麼要學習職業安全健康ppt
維護自身的職業健康權利而體面地工作。
4.2.2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的權力,並有權了解本人健康檢查結果。
(2)勞動者有權了解所從事的工作對他們的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危害。勞動者或其代表有權參與用人單位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和制訂健康監護實施細則的決策過程。勞動者代表和工會組織也應與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合作,為預防職業病、促進勞動者健康發揮應有的作用。
(3)勞動者應學習和了解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應掌握作業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
(4)勞動者應參加遵照本規范指導原則、由用人單位安排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其實施過程中與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和用人單位合作。如果該健康檢查項目不是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強制性進行的項目,勞動者參加應本著自願的原則。
(5)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健康監護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投訴。
(6)勞動者若不同意職業健康檢查的結論,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投訴。
⑸ 企業應如何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要點.ppt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的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⑹ 職業病防治知識有哪些
http://ye.riskmw.com/2011/07-28/mw66249.html風險管理世界網,做為一名勞動者,在參加生產勞動的同時,應注重自己的職業健康保護及安全。了解掌握生產勞動中的一些職業衛生知識,無疑會對健康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