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安培訓學校的證怎麼辦
第六章保安培訓單位
第三十二條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依法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二)有保安培訓所需的師資力量,其中保安專業師資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衛管理工作經歷; (三)有保安培訓所需的場所、設施等教學條件。 第三十三條申請從事保安培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應當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負責。承擔培訓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十五條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制訂教學計劃,對接受培訓的人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審定。
Ⅱ 校園保安如何開展工作
一、認真組織精心准備。此次培訓,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市公安局《關於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專職保安2010年暑期培訓工作的通知》的規定開展。培訓前,教育和公安部門聯合進行了專題研究,制定了培訓計劃。培訓的教員均為政治過硬、素質優秀、實踐經驗豐富的選派出所、消防和交巡警業務骨幹。結合學校安保實際,此次培訓分兩批進行,未向參訓保安收取任何費用,還免費為他們提供了礦泉水、准備了防暑葯品,並提供了午休場所。二、課程設置針對性強。此次培訓,結合訓前調研了解的情況,主要設置了四個方面的課程:一是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主要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二是保安崗位基礎知識技能培訓,主要有保安員國家職業標准、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保安服務操作規程和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還有校園出入口守衛常識、人(物)進出操場規程要求、校門人員和車輛進出的指揮與疏導方法;三是保安體能和隊列訓練,通訊和保安器材使用;四是應對緊急事件時的防暴穩控演練,包含緊急事件時人員聚集特點、人群控制常識、人群疏導方法和要求;五是災害事故中的先期救治基礎培訓,主要是對受傷害人員的止血、包紮、骨折固定、徒手徒手擔架搬運傷員、心肺復甦,還包括對消防應急設施的啟動、刑事治安案件報警、現場保護等。三、方法創新效果好。此次培訓,培訓教官充分考慮保安學員的年齡、文化水平和法律法規的抽象性,培訓中堅持了案例與理論結合、講解與討論結合、室內知識學習與室外實際操作結合、訓練與演練結合的方法,使學員對學習保持了興趣。同時,教官們在培訓中能以身作則,頂烈日冒酷暑,他們積極的態度和飽滿的精神極大的帶動和感染了參訓學員,他們學習和操練都非常認真投入。通過培訓,參訓保安的敬業精神、法律意識、職業素養、防暴能力和應急應變能力都得到了提高,達到了此次培訓的目的。四、培訓與考核並重。在培訓中,北部新區做到了培訓一項考核一項。在培訓結束時,校警支隊對每位訓保安都進行了保安業務能力評定,並將考核結果通報教育局和各校(園)。各校(園)根據保安業務能力考核結果,再結合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年齡、身體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在確保保安人員數量配備符合上級文件(渝委辦發〔2010〕32號)規定、確保素質優先、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將有理有據地對不合格保安進行辭退,以建設一支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的北部新區校園保安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