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辦理培訓機構許可證
辦理方來法:
正規教育部門注冊自備案的教育機構
1.預算資金根據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不同,10萬~200萬注冊資金都有
2.向所在的教育部門申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手續和軟硬體條件都符合後頒發此證,然後向當地的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接著去當地的國稅,地稅辦理納稅登記。
3.師資力量水平要求具備教師資格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中心校長須具備教師資格證及從業5年以上經歷。一些地區要求具備高級職稱。
4.軟硬體設備要求:教學面積依各地教育部門要求不同從100~1000平方不等。並且須通過消防驗收合格。軟體方面須提供在職教師和管理人員的資料和教學體系等綜合內容
⑵ 教育培訓方面營業執照應該如何辦理
教育機構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應該到教育部門辦理許可。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
2、審批機關驗證。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
納稅比率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稅: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6、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7、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收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基本條件
1、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違法犯罪記錄;學校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國辦學校在職在編人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2、要有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專職和兼職教師,教師總數不少於6人,其中專職教師不少於2人。所聘教師具備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和學歷要求,其中開展高中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安全標准和周邊環境符合辦學要求的校舍。教學及辦公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租賃校舍辦學的,租期不少於3年。
4、注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評估。
申請籌設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1)申辦報告。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
(3)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籌設培訓機構在籌設期間不準招生。
⑶ 教育機構的營業執照怎麼辦
一、教育機構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但是需要辦理辦學許可證。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條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
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3)培訓機構執照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關於辦學許可證的處罰規定
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初次違法的,予以責令限期整改並警告,再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經整改後仍不達要求的,予以責令停止招生,繼續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絕整改,或繼續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⑷ 教育培訓如何辦理營業執照
教育機構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應該到教育部門辦理許可。
1、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籌辦的報告。
2、審批機關驗證。
3、申請正式設立的報告。
4、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審批完畢,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辦學許可證。遞交申請籌辦的辦結時限為30日,申請正式的辦結時限為20個工作日。

(4)培訓機構執照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九條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條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四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⑸ 教育培訓資質如何辦理
舉辦者應當向審批來機關提交材料申請源即可辦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三條規定: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培訓機構執照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民辦教育促進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2、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3、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⑹ 教育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向當地教育局審批機關提交材料申請即可辦理。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⑺ 教育機構資質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教育機構資質辦理流程如下:
一:營利性或非營利性。
由於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教育機構性質不同,短書建議先判斷和分析教育機構發展方向,准確定位之後再去申請。
營利性和非營利性辦證件有不一點同,雖然說營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訓機構都需要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但是後面去辦理的證就不一樣了,前者需要去辦理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
後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審批《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兩證辦理成功之後,才算是真正擁有辦學資質。
二:確認辦學指標。
辦理許可證需要檢查該機構是否達到辦學指標有標准,如果沒有就不會受理,短書建議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報備,查看是否還有指標需要完成,如果還有指標可以辦理,就壓更變房屋的使用性質,變更為教育培訓。
把所有的指標確認無誤之後再去街道蓋章,最後和教育局相關人員溝通現場進行場地考察。特別注意,這個很關鍵,如果初審不通過,後續的工作無法進行。
三:檢查場地 。
場地在教育培訓機構場地使用上有明確的有法律法規,例如在規格、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如果達不到標準的話就就不能通過審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審場地再簽租賃合同,否則會虧損。
面積需要根據當地的場地規格要求定義,租賃期:3年以上,層高:早款、幼款在3層及層以下,場地租賃時請注意土地使用性質,一般辦公,綜合,民居,工業。辦公和綜合可以申請改變性為教育培訓;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國土資源部補交變土地使用性費,按每平方按收。
但是居民和工業原則不可以變更,具體資料可以翻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公示。確認場地可以之後去辦理名稱預核申請。
需要遞交相關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籌備備案。獲得教育局簽發的《籌辦申請息書》,但請記住《籌申請同意書》不是《辦學許證》,兩個性質是不一樣的,要特別注意。
同時「籌辦申請同意書」並不是辦學的律依據,這個時候開課運營還是不行的,需謹慎。
四:辦學消防許可證。
籌辦申請同意場地初審過後同時進行的是辦學消許可證的辦理事項。辦理許可證會有當地的消防員去場地進行檢查,檢查指標有:有無雙出口、應急通道,煙感噴淋能不能做 ,這個樓本身是否合格,層高,消防栓里有沒有水。

(7)培訓機構執照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