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辦培訓機構教育許可證申請條件,到哪裡辦理
民辦培訓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申請辦學許可證應根據辦學種類到教育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
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教育部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② 想請問民辦培訓學校有哪些流程呢這個好像分教育部申請的培訓和勞動口的職業技能培訓兩種
民辦培訓學校按主管部門不一樣,要教育局主管和勞動局主管兩種,當然,還可通過某些協會的途徑獲得培訓資格證,比如電影協會、體育協會等,這些的主管部門分別是廣電和體育局。
如果是中、小學、大學等非職業培訓性質的文化類型培訓的主管部門是教育局(區教育局或縣教育局),這個申請流程在每個教育局的網站上均有詳細說明,這不再闡述。首先要有場地,各個地主不一樣,我們這是300平米以上,兩年以上的使用權。然後是消防符合要求,這要有專門的消防批准,當然有些商用樓就有這份批准文件。然後是區教育局接受申請送市教育局備案後發給一個培訓許可證,接著您可以拿著去民政局辦一個非盈利組織的許可證,接著再拿著這二證去工商、稅務進行非盈利性法人執照登記。
如果是勞動局審核的,比如職業技能培訓類的,也是差不多,只是資料的送遞和審核是勞動局。其它的差不多。
補充:教育局主管科室是民管辦。現在一般而方,大市級的城市要辦許可證不太容易,可能去過戶比自己辦要容易的節省。
③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怎麼選擇民辦院校哪個好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鄭州市民辦教育的發展,有效地緩解了入學高峰給教育帶來的壓力,擴大了教育資源,增加了教育的容納量,使更多學生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有效地緩解了教育供給不足與需求的矛盾。 在新學年招生和暑假到來之即,鄭州市教育局從辦好人滿意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教育的角度,抱著對社會、對學生、對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根據有關規定,就規范民辦教育辦學行為做如下提醒:一、選擇民辦學校看資質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一條規定: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目前鄭州市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有三類:1、省教育廳委託鄭州市教育局管理的民辦高校;2、鄭州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3、鄭州市所轄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管理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 選擇民辦學校(教育機構)首先要看學校(教育機構)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沒有辦學許可證者視為無證辦學。 二、交納學費要明白 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摘選):1、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並統一收取。2、實施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其收費標准必須報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其收費標准須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3、民辦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相關內容。4、民辦學校招生簡章應寫明學校性質、辦學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民辦學校對貧困生有學費減免規定和其他救助辦法的應在招生簡章中明示。 學生在交費前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看學校有沒有收費許可證或者收費是否經過備案,不要含糊不清的交費。 三、民辦學校信息可查詢 2010年鄭州市教育局本著服務社會,便於社會了解民辦教育;服務學校,便於學校展示辦學特色;服務家庭,便於家庭為孩子選擇滿意學校;服務學生,便於學生選擇優質教育的目的建立了鄭州市民辦教育查詢系統。 在選擇民辦學校(教育機構)時,可以登錄鄭州教育信息網民辦教育查詢系統,查詢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管理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基本信息,其他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可以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咨詢。 為了鄭州市民辦教育又好又快的發展,為了您選擇到理想滿意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請您按照我們的提醒進行選擇。
④ 民辦教育機構如何取得辦學許可證
教育機構應該到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去申請辦理許可證,當地教育部門有一個專門的一個民辦教育股
⑤ 民間培訓機構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有啥區別
民間培訓機構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區別在於:
1、民間培訓機構可能是合法的,也回可能是不合法的。
民辦教育答機構,因為是」民辦「,必須是經過教育局許可,擁有辦學許可證才辦的學校。
2、民間培訓機構的培訓范圍要遠遠大於民辦教育機構。
比如武術,美容美發,挖掘機,服裝面點等,民辦教育機構很少涉及,大多是民間機構在做。
民辦教育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各民辦培訓學校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辦學許可證》中所註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託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變更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⑥ 教育部有哪些機構
教育部設18個職能司(廳、室)。
(一)辦公廳
綜合協調部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部長辦公會、部級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保衛等工作。
(二)研究室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井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
(三)發展規劃司
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國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擬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研究提出各類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負責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的有關工作;管理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
(四)人事司
負責直屬高等學校、部機關與直屬單位、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規劃並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調並指導直屬高等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五)財務司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方針、政策;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人情況和執行情況;編制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同有資產管理井監督資本運育;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六)基礎教育司
宏觀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及評估標准,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審定統編教材,規劃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統籌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編制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制定教學評估標准並指導實施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工作以及職業證書考試。
(八)高等教育司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規劃並指導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制定學科專業設置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性教材建設規劃、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基本配備標准;指導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的工作。
(九)民族教育司
指導並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井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和教材建設;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師范教育司
指導普通師范教育和在職教師的培訓工作;制定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承辦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組織國家督學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宏觀指導各地的督導工作。
(十二)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
規劃高等學校杜會科學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建設工作井指導實施;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監督管理。
(十三)高校學生司
負責各類高等學校的招生及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負責各類高等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計劃井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少量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劃。
(十四)科學技術司
擬定高等學校自然科學技術的發展規劃;組織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並指導實施;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和本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協調教育系統有關版權和專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上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大中學學校及學生參加國際體育竟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十六)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六)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井審定語言文字標准和規范,制定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准;指導地方文字規范化建設;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應用。
(十八)國際合作與交流司
負責教育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規劃並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業務工作。開展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仍設在教育部,其行政編制包括在教育部行政編制總數內。
⑦ 民辦教育機構與民辦教育學校有什麼區別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就是通常所說的職業學校(技校)他們生源通常為初中專或高中生。屬
民間職業培訓機構 則是一些職業培訓機構生源沒有限制而且是非政府機關或下屬機關開設的培訓組織(例如各地總共會組織的培訓機構則是政府組織的)
民辦學校 則是相對公立學校而言的就不多解釋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是一個泛稱即對除民辦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也即民辦學校)以外的其它民辦教育機構的統提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