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培訓機構提前一個月辭職算違約嗎
培訓機構老師也是勞動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勞動合同法處理!
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30天提出,提交書面辭職信。並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勞動合同上面僅僅約定違約金是違法的(如果有其他約定,比如保密、競業限制等則看規定)!違約金只能在兩種情況下約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所以對照你的情況,看看你是否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涉及培訓和競業禁止約定的,則合法,你應該按照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不是這兩種條件,則該約定無效,你不必擔心!
⑵ 可以不給培訓機構違約金嗎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你上當了,現在有的公司利用培訓協議可以約定違約金,與員工約定培訓協議,你的這個應當是單位需要提供培訓協議,根本不是什麼增長技能的培新,金阿姨你不要支付,你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個機構採用的方式是違法的
⑶ 教育機構違約退費難,求處理方法。謝謝您
第一,你和他有沒有簽訂學習培訓等方面合同或者協議?(有的話,去當地消費者辦投訴或教育部門投訴) 第二,對方有沒有開具正規發票?(可以去當地的稅務部門投訴) 第三,他有沒有辦學資質?(去當地的教育部門投訴) 當然,你也是需要付出一些工本費,資料費和違約金。但是學費還是會退一部分的。
⑷ 教育機構違約在先,但不退款
從維護你的權利講起訴可能最後實現目標。但是沒有效率。訴訟費不超過200元。問題是你起訴需要耗費時間和精力。建議你接受調解方案,以後接受類似服務選擇有實力的單位。
⑸ 參加了某培訓機構,但不想去了,算違約嗎
正確的合同應該是培訓機構違約需要賠償費用,你作為消費方違約只會不退學費。這合同要搞清楚,否則有合同詐騙成份。如果真的只寫違約方賠償一萬,這句很不合理。
⑹ 關於培訓違約
我認為沒有必要繳納省下的錢。
這個約定違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顯失公平,明顯使簽訂者處於不利地位。
另外依據合同對等原則,你沒有接受對應的培訓,就沒有義務繳納費用。
所以不用交剩下的錢。
⑺ 學費全交了,培訓機構不能開課,算合同違約嗎,賠償怎麼計算
標準的違約行為,首先看合同,有無違約賠償的約定,沒有,以補償原則為准,例如,學費的利息,你買培訓用書了,但現在用不上了,可以要求退還書費,你為了解決爭議向單位請假了,可以要求補償誤工費等等
⑻ 教育機構退費是否需付違約金
要看退費是哪方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因教育機構的原因遲遲不能開課,違反合約定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你要求解除合同退費無需支付違約金。
⑼ 關於培訓機構違約的問題
當然違約,但是你們這是口頭的,最好能取得相關證據,然後提 起違約責任。
⑽ 在教育培訓機構簽了合同可以違約么
一般情況下,合同只要具備了生效要件,即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版、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權社會公共利益的,就能生效。具體來說,你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不受欺詐、脅迫等情況下自願與對方訂立合同,那麼該合同就自雙方簽章後開始生效並約束雙方。如果你現在要違約,那麼將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看你們該份合同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