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構築物消防員五級要培訓幾天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構)築物消防員_國家職業標准》20080101執行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
晉級培訓期限:
初級不少於240標准學時;
中級不少於200標准學時;
高級不少於160標准學時;
技師不少於120標准學時;
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准學時。」
根據教學安排,你自己算算唄。
⑵ 建築消防員資格證

1.職業名稱:建(構)築物消防員
2.職業定義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主要工作包括。
3.職業等級
4.職業環境
室內,外,常溫。
5.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
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7.培訓要求
8.培訓期限
9.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
晉級培訓期限。
初級不少於240標准學時。
中級不少於200標准學時。高級不少於160標准學時。技師不少於120標准學時。
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准學時。
10.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培訓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1.培訓場地設備
理論培訓場地為標准教室,配備必要的掛圖,教具,多媒體演示及播放設備等。技能培訓場所
應配備典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等建築消防設施,具有必要的室外訓練場地和器
材設施。
⑶ 學校消防員一般培訓幾天
1、培訓時間:來1月30日——自2月9日,報到時間1月29日。
2、學員要求:參加培訓的學員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報名需攜帶正規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檢查;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故障排除;
(3)建築防火設施與滅火系統的檢查;
(4)建築防火設施與滅火系統的故障排除;
(5)消防檢查儀器的使用;
(6)安全疏散與滅火預案的制定。
建構築物消防員管理員(五級):消防工作概述、消防法規、燃燒學基礎、有機化學基礎、電工學基礎、建築學基礎、消防控制室管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力學基礎、建築防火、消防給水系統、自動噴水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防安全檢查、火災事故處置。
建構築物消防員管理員(四級):消防法規、燃燒學基礎、有機化學基礎、電工學基礎、建築學基礎、消防控制室管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水力學基礎、建築防火、消防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防安全檢查、火災事故處置。
⑷ 如何辦理消防員證
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州都會有一個職業技能鑒定站(消防培訓學校):
一、職業定義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二、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三、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240標准學時;中級不少於200標准學時;高級不少於160標准學時;技師不少於120標准學時;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准學時。
四、鑒定方式
經培訓結業人員參加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鑒定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建築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功能測試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鑒定考試合格人員將取得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的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⑸ 宿州有培訓消防員的機構嗎
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州都會有一個職業技能鑒定站(消防培訓學校):
一、職業定義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二、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三、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240標准學時;中級不少於200標准學時;高級不少於160標准學時;技師不少於120標准學時;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准學時。
四、鑒定方式
經培訓結業人員參加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鑒定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建築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功能測試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鑒定考試合格人員將取得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的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