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所所長學習公務員職業道德心得體會
司法所所長學習公務員職業道德心得體會
今年我參加了 全縣公務員職業道德和依法行政培訓 領導幹部培訓班。幾天的學習,使我受益非淺。在加強理論知識學習的同時,提高了自身的業務能力,進一步樹立了自己勤勤懇懇為民服務的工作觀。也堅定了自己『甘為孺子牛』的決心。以下就將幾天來的學習情況特別是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學習心得體會:
「依法行政、加強監管、提供服務」,是我們司法行政領導幹部、也是各級司法行政幹警積極適應新世紀開拓創新的要求,改進領導方式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準則。依法行政對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具有決定性意義,是現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徵。要做到這一點,各級政府領導都要明確,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決不能再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方法來管理社會經濟活動,而必須更新觀念,自覺地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辦事,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依法執政,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總結。中國共產黨在執政以來的半個多世紀中,取得了偉大成就,也有過失誤,其原因之一即在於執政方式。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在一系列重大決策上避免了失誤並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改革開放之初,我們面臨的情況是很復雜、很繁重的。之所以在如此復雜、困難的情況下沒有發生決策上的大失誤,就是因為我們開始自覺並且高度重視黨的執政方式和領導方式。
2. 天津市司法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研究擬定市司法局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司法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廳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
(二)法制宣傳處
擬定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市各地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宣傳報道工作。
(三)律師管理處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律師資格統一考試工作;負責審核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負責對律師、律師事務所違法執業行為的查處工作;審核、頒發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並對執業證書年檢注冊。
(四)公證管理處
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工作;承辦公證機構的審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證員考試、公證員的資格審查、考核、任命及注冊工作。
(五)基層工作指導處
指導全市各級司法局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法規處
組織擬定市司法局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規的草擬、修改並提供咨詢服務;負責指導全市司法局政系統法制建設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負責設立仲裁委員會的登記工作;指導法學專業社團和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組織司法局政機關行政處罰的聽證活動。
(七)計財裝備處
研究擬定全市司法局政系統的財務、物資裝備、基本建設的規章制度,監督司法局政系統業務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管理全市司法局政系統的槍支、彈葯、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政治部
負責全市司法局政系統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隊伍建設。
(八)人事教育處
負責市司法局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幹部教育、組織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擬定在職司法局政系統幹警、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全市法學教育、科研和理論研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司法局政系統的機構編制;負責廳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司法局政機關的幹部管理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市司法局政系統的警務、警銜評授工作;負責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隊伍的內務管理工作。
市司法局勞動教養管理局
負責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和教育工作。擬定勞動教養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勞動教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強制治療等工作;規劃勞教場所的設置和布局;指導勞教場所的生產、基建、財務、裝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設置紀檢組、監察處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3. 司法局的職能都有什麼職位
中國司法局主要工作職責
北京司法局主要工作職責
4. 司法局是干什麼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是什麼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一般職能由區縣級司法局實現,各級司法局隸屬於上級司法行政機構,各區縣司法局由設有區縣的市級司法局垂直管轄,受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各級司法局負責本轄區內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律師辯護、公證仲裁等業務辦理。
司法局是由黨委與政府領導的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屬於國家公務員,與公、檢、法屬於同一系統。這就是司法局的工作性質。
總之,司法局是屬於體制系統內事業單位,主要是為了在社會管理上進一步更好為人民服務,推動法治社會建設。
(圖片來自網路。)
5. 司法局的職責是什麼。
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二、主要職務就是各內設科室的職位: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網路、督辦、外事、信訪、政務公開、安保、應急管理、計劃生育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規范性文件;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制宣傳科(掛縣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指導各鄉鎮、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縣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科
管理、指導全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管理、指導全縣法律服務所的業務工作;管理、指導司法所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工作者資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指導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服務者協會、人民調解協會的工作。
(五)財務科
擬訂全局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和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六)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縣公證、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執業資格、公證員執業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監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律師機構在國(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初審上報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律師機構及在我縣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和律師的執業活動。
(七)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關於社區矯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實施;管理、指導各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培植、發現和推廣典型;負責擬定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處理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咨詢來信來訪和請示等;完成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法律援助的咨詢接待;負責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查、審核,確認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見;負責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負責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歸檔、管理工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業務進行指導和培訓工作;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統計工作;負責法律援助案件補助的統一領取、發放工作;負責法律援助的宣傳、總結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要求。
6. 天津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天津市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市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市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二)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立法協調。
(三)承辦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各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五)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統籌協調監督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監督全市監獄管理、刑罰執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6)司法局幹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治部黨建工作處
(三)政治部幹部管理和監督處
(四)政治部人事警務處
(五)政治部宣傳教育處
(六)綜合處
(七)法律法規研究處
(八)立法一處
(九)立法二處
(十)立法三處
7. 婁底市司法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調研;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局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審核;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承辦簡報、司法行政紀實、新聞報道、文書、檔案、信訪、統計、機要、保密、報刊雜志和來往信件的收發、文印等具體事務;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二)財務裝備科
負責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策、使用和管理;管理本系統的槍支、彈葯、服裝、車輛、通訊工具等物資裝備;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進行指導、監督和審計;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後勤保障、基本建設、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
(三)政策法規科
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委託參與有關規章的草擬工作和擬定本系統地方性司法行政規章,參與本系統執法督查、檢查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組織法律、政策理論調研;負責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司法鑒定執業人員資格審查及相關工作;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四)法制宣傳科
負責擬定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和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婁底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
制訂全市律師、公證工作規劃、計劃和管理工作規范;負責律師、公證員資格的審查和申報授予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律師、公證員系列技術職稱的評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設立或注銷的審查工作;負責對律師機構及其人員、公證機構及其人員的執業證進行管理和承辦年檢注冊有關事務;監督檢查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並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協助律師協會、公證員協會加強對律師、公證員隊伍的規范管理。
(六)基層工作科(安置幫教辦公室)
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司法助理員、法律工作者隊伍管理;負責法律工作者的任職資格考試、審查、年檢注冊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指導管理「148」專用電話的服務工作;承擔全市刑滿釋放、解教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勞動教養工作管理科
負責檢查、監督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對收容在所的勞動教養人員的教育、改造和管理;指導勞教場所的警戒、生產、基礎建設、裝備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勞動教養管理所幹警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按規定承辦、審查勞動教養人員的請假、所外就醫、獎懲等工作。
(八)法學教育培訓科
負責制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和法律電(函)大普通成人高、中等學歷教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司法考試的考前培訓;負責全市司法考試的組織、協調及相關工作。
(九)政治部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銜評定授予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司法行政系統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
政治部的日常工作分別由組干科、警務科承擔。
(十)紀檢組、監察室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派出機構,在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8. 司法局主要是干什麼的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8)司法局幹部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機構特點:
1、中立
中立性是司法權的第一特性,這在中美兩國的司法理念中沒有差別。
2、獨立
司法權的獨立性是確保司法公正的必要。馬克思早就指出:「法官除了法律,沒有別的上司。」「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法官以服從法律為天職。」但是,兩國在政治體制和司法體制上的差異使司法權的這一特性在兩國有不同程度的理解。
3、統一
統一性有兩個方面的內涵,其一是司法權由法定機關統一行使,其他機關不能分享;其二是用司法解釋或指導性判例統一全國各級審判機關的裁判尺度。
4、專業
專業性作為司法權和司法機關的特點在全世界所有國家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在美國這樣的普通法系國家尤其如此。美國法院的法官不僅都受過嚴格的法學教育和訓練,而且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
5、公開
司法權的公開性也可以稱為民主性,在這一點上中美兩國也沒有司法理念上的不同,但做法上有區別。
6、權威
權威性作為兩國司法權的最後的,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其前面幾個特點所決定的。
9. 司法局的組織結構
歙縣司法局組織結構:
(一) 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機關行政管理制度;負責綜合性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審核;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管理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司法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裝備,監督律師、公正和基層法律服務經費管理使用情況;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財務、保密、檔案、接待、信訪等工作。
(二) 政工科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工作;組織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公正員的職稱評審審查工作;協助鄉鎮管理鄉鎮司法所領導幹部;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傳教育股(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專業函授、法律專業自考的有關組織工作;承擔依法治縣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股
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承辦司法助理員、鄉鎮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中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公證律師法律援管理股(對外稱歙縣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全縣公證機關、律師機構和社會法律援助咨詢服務機構設立、登記、年檢注冊的審查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全縣公證機關業務活動和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區的有關公證事務的審報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員、律師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司法行政各協會等 社團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法律援助的工作規定、辦法,辦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