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訓班申請書材料
申請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許可辦學資質,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本人自己開辦有關於教育培訓機構,經營項目包括教育...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
『貳』 如何寫申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範文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報告
(格 式)
河省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人或申請組織名稱)擬申請設立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辦學宗旨:
二、培養目標:
三、辦學規模:
四、舉辦者概況:
1、擬辦學校名稱:北京市***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2、擬定辦學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3、擬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4、擬聘任校長: 身份證號碼:
5、舉辦者: ******人或******單位名稱
6、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不填)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半日制、業余
六、擬辦職業(工種)及培訓層次:職業(工種)按照國家職業標准名稱填寫,層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五、四、三、二、一填寫
七、招生對象:
八、現有辦學條件:針對擬開設的職業(工種)、培訓層次、辦學規模等情況,就已具備的辦學軟、硬體條件進行總體描述
九、內部管理體制:主要指學校成立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組織構架,職權分配
十、辦學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突出學校實行獨立財務會計制度,開設銀行帳戶並實行獨立核算
申請單位(人):
年 月 日
『叄』 求一篇《關於成立就業再就業定點培訓機構申請報告》,萬分感激~~~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2、《深圳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肆』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報告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2、《深圳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這是深圳的,以供參考
『伍』 申辦民辦職業教育機構申請書怎麼寫
需要辦手續的.你可以參照下湖北省的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其他省份的都差不多. 關於印發《湖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中央在鄂及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湖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培訓處。 附:《湖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切實維護舉辦者和受培訓者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秩序,提高培訓質量,促進民辦職業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能等級培訓和勞動就業培訓及其他適應性培訓的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條 民辦職業培訓屬於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應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辦法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一)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負責管理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工作,制定全省民辦職業培訓發展規劃、政策及管理規定,對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審批以培訓高級技能水平勞動者為主要任務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並頒發辦學許可證;負責對本級批准成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和簡章等有關備案事項的管理,進行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學業務指導;負責統一印製全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有關證書。 (二)市、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職責:管理本地民辦職業培訓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製定本地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審批本區域內以培訓中級職業技能為主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頒發辦學許可證,並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對所批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進行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學業務指導;負責對本級批准成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和簡章等有關備案事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