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知識講座五: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滅火方法有四種:
滅火的基本原理由燃燒所必須具備的幾個基本條件可以得知,滅火就是破壞燃燒條件使燃燒反應終止的過程。其基本原理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冷卻、窒息、隔離和化學抑制。
1.冷卻滅火:對一般可燃物來說,能夠持續燃燒的條件之一就是它們在火焰或熱的作用下達到了各自的著火溫度。因此,對一般可燃物火災,將可燃物冷卻到其燃點或閃點以下,燃燒反應就會中止。水的滅火機理主要是冷卻作用。
2.窒息滅火:各種可燃物的燃燒都必須在其最低氧氣濃度以上進行,否則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因此,通過降低燃燒物周圍的氧氣濃度可以起到滅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的滅火機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離滅火:把可燃物與引火源或氧氣隔離開來,燃燒反應就會自動中止。火災中,關閉有關閥門,切斷流向著火區的可燃氣體和液體的通道;打開有關閥門,使已經發生燃燒的容器或受到火勢威脅的容器中的液體可燃物通過管道導至安全區域,都是隔離滅火的措施。
4.化學抑制滅火:就是使用滅火劑與鏈式反應的中間體自由基反應,從而使燃燒的鏈式反應中斷使燃燒不能持續進行。常用的乾粉滅火劑、鹵代烷滅火劑的主要滅火機理就是化學抑製作用。
2. 如何防火,滅火 人人都需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教
(一)發生火災怎麼辦
救火必須分秒必爭。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及時撲救,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同時應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早,損失少」就是這個道理。報警時一定要講清楚發生火災的單位和詳細地址和門牌號,高層建築應講清第幾層著火,還應講清楚著火的對象、類型和范圍及報警本人的姓名。做到及時、准確報警。消防部門在接到報告後,就能迅速調派消防車趕到著火點,並針對燃燒物的性質「對症下葯」,及時將火撲滅。
(二)滅火的基本方法
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滅火就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只要能破壞一個燃燒條件,燃燒就不能發生,火即可熄滅。根據這個基本原理,從滅火實踐中,人們總結出了以下幾種基本方法。我們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觀的實際情況,創造出多種多樣有效的滅火方法來。
1.隔離法:將可燃物從燃燒區中移開或隔離,燃燒就會因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實際運用時,如將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著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關閉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管道閥門,中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域;拆除與燃燒著火物毗鄰的易燃建築物等。
2.窒息法:阻止或隔絕空氣進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的氣體沖淡空氣中的含氧量,使燃燒區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實際運用時,如用濕棉毯、濕麻袋、濕棉被、濕毛巾被、黃沙、泡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在燃燒物上;用水蒸氣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封閉起火的建築和設備門窗、孔洞等。
3.冷卻法: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把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而終止燃燒。冷卻法是滅火的常用方法。 4.抑製法:這種方法是用乾粉滅火器噴向火焰,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中去,使燃燒的鏈鎖〔俗稱「燃燒鏈」〕反應中斷,達到滅火的目的。
(三)怎樣參加滅火
「火光就是命令,火場就是戰場」。我們的學生是有高度文化和高度覺悟的青年,在同火災斗爭中,涌現出大量動人事跡。然而,火場常常是人面眾多,情況十分復雜的場所,要迅速地撲滅火災,必須統一指揮,協調一致,才能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成效地進行滅火戰斗。我們的同學應該怎樣做呢?
1.「一切行動聽指揮」。為了有效地進行滅火,火場一般都要成立指揮機構。學校發生火災,同學們常常是滅火戰斗的積極參加者。在火場上同學們自覺地聽從指揮機構的指揮,是有秩序地進行滅火的關鍵。參加滅火戰斗的師生員工和各專業隊伍,在火場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一般要組成四支隊伍協同戰斗:一支是滅火戰斗隊伍,協同公安消防隊伍撲滅火災;一支是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戰斗隊,主要協助公安消防隊搶救人員和疏散主要物資;一支是警戒火場,維持秩序的戰斗隊;一支是後勤隊,負責救護傷員,供應戰斗用的物資、器材和茶水。在火場上戰斗異常緊張,分配什麼工作就要干什麼工作,而且要主動積極,認真干好。
2.提高警惕,維持秩序,防止壞人乘火場混亂之機,竊取財物,進行破壞活動。
3.在滅火戰斗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傷亡。火場一般都比較復雜,越是復雜的火場,越要有條不紊。要攻得上,撤得出,切忌盲目行動。火場人數多,流動頻繁,人們思想處於緊張狀態;器械多,經常挪動;雜物多,通道不暢;人、物相互撞擊情況經常發生。有的火場帶電,甚至有危險物品。許多安全問題,領導和他人難於關照,主要靠自己勇敢機智,謹慎行事,保障自身安全。
(四)人身著火怎麼辦
第一、不能奔跑,要就地打滾。某大學有一位女同學在進行實驗時,不慎將正在燃燒的酒精燈打翻,酒精濺滿了衣服,頓時全身起火。由於事發突然,她和一些在場在同學都驚惶失措,異口同聲地叫:「快跑!快跑!」結果火越燒越旺。後來還是一位老師有經驗,命令身上著火的同學「打滾」。那位女同學就地打滾後,在同學的幫助下,很快把火熄滅。可是,由於前面來了個「快跑」,所以燒傷仍然不輕。
第二、如果條件允許,可迅速將著火的衣服撕裂脫下,浸入水中,或踩,或用水撲滅。
第三、倘若附近有河流、水池之類,可迅速跳入淺水中,但是,如果人體燒傷面積太大或燒傷程度較深,則不能跳水,防止細菌感染或其他不測。
第四、如果有兩個以上的人在場,未著火的人需要鎮定、沉著,立即用隨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掃帚等朝著火人身上的火點覆蓋、撲、摜,或幫他撕下衣服,或將濕麻袋、毛毯把著火人包裹起來。
第五、用水燒滅。但應注意,不宜用滅火機直接往人體上噴射。
(五)樓梯著火時樓上的人如何脫險
學校內的教學樓、實驗樓、學生住宅,大多是多層建築。同學們生活、學習在這些場所一旦突然出現火災,如果沒有思想准備可能會驚惶失措。當發現樓梯口通道煙霧彌漫或熊熊烈火燒著樓梯時,更是急得團團轉,不知如何是好。在這種火災面前,我們要有壓倒它的的勇氣,要有臨危不懼的精神,要有敢於戰勝它的膽識。當然,首先是要鎮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頭腦,想辦法就地滅火,能撲滅的要盡量設法撲滅。樓房著火,濃煙往往朝樓梯口通道蔓延,可以設法掩護面部奪路而出。如果被煙嗆得透不過氣來,可用濕毛巾捂住嘴鼻,貼近樓板或者乾脆蹲下來走。即使樓梯被火焰封住了,也可以用濕棉被等物作掩護及早迅速地沖出去。如果樓梯確已被火封了,也應冷靜想一想是否還有別的樓梯可走;可以藉助外窗;利用竹竿滑下來;可利用繩子、皮帶等物爬下來。
(六)撲滅精密儀器設備火災用哪些滅火機
同學們生活在學校,經常進出設備精良的實驗室、計算機中心、圖書館,這些地方發生火災我們應該怎樣去撲滅?首先明確不能用水去對付,水雖然可以用來撲滅這類火災,但是,火災撲滅了,儀器、圖書、文物、檔案同時也損壞了,達不到我們既要滅火又要保護國家集體財產的根本目的。這類火災,我們常用氣體滅火機來撲滅。
(七)為什麼不能亂拉電線
亂拉電線,就是不按照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隨便拉設電線,任意增加用電設備,這樣做是很危險的。如南京某大學學生宿舍一位同學,為了聽錄音機,在宿舍一個損壞的插座裸露出的兩個線頭上接線,導線很不規則,又從褥子底下穿過,當日下午接線處打火,燒壞褥子,引起火災。就是一個典型事例。
以上事例,不過是個小小的教訓,實際生活中,引起的後果比這嚴重得多。例如,電線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東西壓破或砸傷、損壞絕緣體;在易燃、易爆場所亂拉電線,缺乏防火、防爆措施;亂拉電線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條件差,裝線往往不用可靠的線夾,而用鐵釘釘或鐵絲綁,結果磨破絕緣,損壞電線;任意增加用電設備形成超負荷,使電線發熱等等。這些情況多數都能造成短路、產生火花或發熱起火,有的還會導致燃燒爆炸,甚至引起觸電傷亡事故。為了保證用電安全防止亂拉電線,有關管理部門一般都有如下規定:
1.用電要申請報裝,線路設備裝好後要經過檢驗合格,方可通電,臨時線路要嚴格控制,專人負責管理,用後拆除;
2.採用合格的線路器材和用電設備;
3.線路和設備要由專業電工安裝,一定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為了安全同學們應自學遵守這些規定。
(八)為什麼挪用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
第一、消防器材是專用器材,不能用在其他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除搶險救災外,不行挪作它用。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擅自將公用消防設備、消防工具挪作他用的,要受到拘留、罰款或者警告處罰。」挪用消防器材,就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九)如何防止火災在學生宿舍發生
預防學生宿舍火災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不亂接電源;
2.不亂扔煙頭;
3.不躺在床上吸煙;
4.不在蚊帳內點蠟燭看書;
5.不焚燒雜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電爐等電熱設備;
8.不擅自使用煤爐、煤油爐、液化器灶具等可能引發火災的器具;
9.要人走燈關。嗅到電線膠皮糊味,要及時報告,採取措施;
10.台燈不要靠近紙張、衣物、枕頭、被褥和蚊帳。
3.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版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權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