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培訓協議簽訂後如何離職
可以正常提出離職,但是需要賠償違約責任;如果不想賠償30萬,除非能提供證明培訓的花費沒有那麼多,法律要求提供培訓約定服務期的情況,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1)教育培訓機構離職協議擴展閱讀
其他勞動和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⑵ 在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報名簽的退款協議,誰懂幫我看看,裡面有沒有那些是不平等的規定!
一般來說是沒有漏洞的,沒有不公平這一說,我這里也是做積分落戶的,
⑶ 辭職 培訓協議
建議你把情況反映至當地勞動仲裁。
因為就算告訴該單位其許多地方不符合勞動法,我猜它也不會改正,因此,若你想辭職要回所有的工資的話,我只想到這一條途徑,理論上講,你應該還能獲得賠償。
注意:搜集證據是唯一的保證!
⑷ 培訓機構如何辭職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並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辭職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⑸ 公司培訓了簽訂了培訓教育協議,離職了要賠付培訓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出資給你提供了專項技術培訓的,你違反服務協議,是應該支付未履行的服務期分攤的費用。不過你現在的培訓,根本就不是第三方的培訓,公司內部的培訓是不能收取培訓費用的。所以公司要你支付培訓費用,完全不合理,如果公司非要扣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如果強行扣你錢的放,可以申請仲裁的。(法律條款請見:《勞動合同法》第22條)
⑹ 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中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在本區域內從事教育行業工作或創業。法律上合法嗎
合同雖然這樣寫,但是真正去實施的少之又少,去告一個普通員工違約劃不來,高管違約告不動,所以沒有實際意義,求心理安慰而已
⑺ 培訓學校教師簽訂了合同,想辭職,要付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有提前辭職要付違約金這一條,那隻能扣了再走。勞動合同只要雙方簽字是付法律回責任的。但如果合同答中如果關於工資這一塊,只要你能有證據證明亂扣工資或不按合同條款來發工資。你可以拒付違約金。打官司也不怕,因為學校違約在先嘛。所以,一切違繞合同來,找到對你有利的證據,就可以拒付違約金
⑻ 從某大型教育培訓機構離職,HR問接不接受走法律途徑
合同和協議日期是2017年12月04日,但是當事人有事情請假,所以簽署到那裡的實際日期是2017年12月23日。當事人有聊天記錄可以證明。12月25日簽署協議時,對方人力要求日期填寫為12月04日。目前證據是12月04日,當事人所說的實際日期是2017年12月23日,要看證據是否充分。
勞務派遣公司並沒有在當事人的合同上蓋章,這樣對當事人很不利,相反,由於當事人已經簽協議和合同給對方,如果通過法律手段處理,對方可以提供一份雙方都有簽名蓋章的,內容如果與當事人手頭不一樣,那麼對方持有的協議和合同會被採納。
目前這種勞動糾紛,走法律途徑是去勞動行政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但是無論如何,要返還他們工資的要求很過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所以建議當事人可以收集手頭證據,去勞動局申訴。
⑼ 我是一家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師,在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後的工作交接期間
在你提出離職以後你的一切跟學校有關的言論和離職的信息都需要在校領導的引導下進行,如果擅自做主跟家長私下溝通不當,導致退費損失,是需要承擔責任的,而且我相信合同上都有。
⑽ 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但是離職後需要賠償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如果一定要離職,把損失做到最小,建議還是找專業律師具體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