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臨時用電應由項目工程師單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電工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操作。
2、施工現場配電應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布置,本供電系統採用TN—S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分離接地系統,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必須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
3、每個電氣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線路標志要分明,線頭引出要整潔,各電箱要有門有鎖,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採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配電室必須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確保防火、防潮濕、防水、防動物和保持通風良好,室內應備有絕緣設備,還應備有匹配的電氣滅火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6、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和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
8、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指揮,並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辦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10、建立巡迴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11、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配、分塊、分機落實到人,並輔以必要的獎懲。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❷ 臨時用電最主要掌握規范是
臨時用電規范
1總則
1.0.1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促進建設事業發展,特製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中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的低壓電力系統的設計、安裝、維修和拆除
1.0.3 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採用三級配電系統;
2 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3 採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1.0.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應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標準的規定。
2 術語、代號
2.1術語
2.1.1 低壓 low voltage
交流額定電壓在1KV及以下的電壓。
2.1.2 高壓 high voltage
交流額定電壓在1KV以上的電壓。
2.1.3 外電線路 external circuit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2.1.4 有靜電的施工現場 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擠壓、感應和接地不良等而產生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2.1.5 強電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
輻射波能夠在施工現場機械設備上感應產生有害對地電壓的電磁輻射體。
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的一部分為形成導電通路與大地的連接。
2.1.7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為了電路或設備達到運行要求的接地,如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和發電機中性點的接地。
2.1.8 重復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設備接地線上一處或多處通過接地裝置與大地再次連接的接地。
2.1.9 接地體 earth lead
埋入地中並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導體。
2.1.10 人工接地體 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2.1.11 自然接地體 natu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體用的各種構件,如鋼筋混凝土基礎的鋼筋結構、金屬井管、金屬管道(非燃氣)等。
2.1.12 接地線 ground line
連接設備金屬結構和接地體的金屬導體(包括連接螺栓)。
2.1.13 接地裝置 grounding device
接地體和接地線的總和。
2.1.14 接地電阻 ground resistance
接地裝置的對地電阻。它是接地線電阻、接地體電阻、接地體與土壤之間的接觸電阻和土壤中的散流電阻之和。
接地電阻可以通過計算或測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於接地裝置對地電壓與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電流之比。
2.1.15 工頻接地電阻 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工頻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2.1.16 沖擊接地電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過接地裝置流入地中沖擊電流(模擬雷電流)求得的接地電阻。
2.1.17 電氣連接 electric connect
導體與導體之間直接提供電氣通路的連接(接觸電阻近於零)。
2.1.18 帶電部分 live-part
正常使用時要被通點的導體或可導電部分,它包括中性導體(中性線),不包括保護導體(保護零線或保護線),按慣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導線(導體)。
2.1.19 外露可導電部分 exposed conctive part
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2.1.20 觸電(電擊) electric shock
電流流經人體或動物體,使其產生病理生理效應。
2.1.21 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體、牲畜與帶電部分的接觸。
2.1.22 間接接觸 indirect contact
人體、牲畜與故障情況下變為帶電體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觸。
2.1.23 配電箱 distribution box
一種專門用作分配電力的配電裝置,包括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如無特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合稱配電箱。
2.1.24 開關箱 switch box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2.1.25 隔離變壓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指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彼此隔離的變壓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時觸及帶電體(或因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金屬部件)和大地所帶來的危險。
2.1.26 安全隔離變壓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相當與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2.2 代號
2.2.1 DK——電源隔離開關
2.2.2 H——照明器
2.2.3 L1、L2、L3——三相電路的三相相線;
2.2.4 M——電動機;
2.2.5 N——中性點,中性線,工作零線;
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護線兩種功能的接地線,又稱保護中性線;
2.2.7 PE——保護零線,保護線;
2.2.8 RCD——漏電保護器,漏電斷路器;
2.2.9 T——變壓器;
2.2.10 TN——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零線接地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1 TN—C——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2 TN—C—S——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前一部分合一,後一部分分開設置的接零保護系統;
2.2.13 TT——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護系統,其中電氣設備的接地點獨立於電源中性點接地點;
2.2.14 W——電焊機。
3 臨時用電管理
3.1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現場勘探;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
1) 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2) 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 設計接地裝置;
4) 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3.1.4、3.1.5條規定。
3.2 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准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國家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可上崗工作。
3.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3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 保管和維修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並應關門上鎖;
4 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3.3 安全技術檔案
3.3.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
7、定期檢(復)查表;
8、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3.3.2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並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3.3.3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
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❸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點
臨時用電:
1.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臨時用電在5台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編制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總監批准後才能實施。
1.3、施工現場從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有關規定參加安全技術繼續教育培訓。
1.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資料;臨時用電檢查驗收表;電氣設備的檢驗調試記錄;接地電阻測試記錄;定期檢查復查記錄;電工維修記錄等。
2、外電防護
2.1、變壓器在塔吊回轉半徑范圍內或腳手架、井字架等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距離小於最小安全距離〔6米〕時,必須制定外電防護措施,設置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在現場懸掛警示標志牌。
2.2、搭設遮欄、圍欄或保護網等防護措施工作,應在工地高壓線路架設、變壓器安裝後,送電前進行,嚴禁帶電作業。外電防護必須選用絕緣材料,嚴禁使用導電材料。
3、臨時用電線路敷設
3.1、供電線路宜採用砼桿,安裝五位街碼架設〔砼桿埋深宜為桿長1/10+0.6米〕或穿管埋地。架空線路要按照黃、綠、紅(相線),藍色(工作零線),黃/綠線(保護零線)的順序由上至下依次排列。為了滿足機械強度要求,架空線路的絕緣銅線截面不能小於10mm2,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
3.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工作零線(N線)要與保護零線(PE線)分開,不能混接,「PE」線應由變壓器工作接地線引出或總配電室的工作零線引出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工作零線處引。
3.3、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保護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0Ω。
4、供配電裝置
4.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總配電室,總配電室應用磚砌牆體、頂部澆築鋼筋砼或其它防火絕緣材料,室內要乾燥、通風及常溫,耐火等級不少於3級,總配電箱隔離開關內的熔體額定電流必須小於供電部門安裝的RT0熔體額定電流。總配電箱面板應裝設電壓表並帶有監視三相電壓的切換開關及各相電流表,上端距天棚不小於0.5米,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不小於1.5米,後面、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於1米。配電室的門向外開、並配鎖,設置砂箱及絕緣滅火器。
4.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電源線接入電箱後首先經過隔離開關再進入漏電開關,第一級、第三級配電必須設置漏電保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