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傷常識學習(一):如何有效預防工傷事故發生
一、盡可能的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工傷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才能在發生事故後將單位的損失降到最低。具本律師了解,在許多職工流動性較大的工廠、企業還沒有達到為每一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果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事故發生後的醫療費、賠償費用全部由單位自行承擔。故此,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最好的預防處理工傷的方法。
二、職工應嚴格遵守工廠車間的操作規范,有安全意識。
單位應經常對職工進行工作培訓,進行安全性教育。使職工在工作時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范。本律師曾處理了一起典型的該案例:一名工地值班保安在路過渣土堆時,被坍塌的渣土掩埋而亡。可見,在工作時必須具有安全意識,這是預防工傷事故的關鍵。
三、工廠車間的安全防護措施到位。
全面到位的安全防護措施能有效的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如果沒有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是降低了安全防護措施的標准而發生工傷事故,會使得單位得不償失。本律師曾處理了一起典型的該案例:一名工人去作業區工作時需走下一個梯子,(自己焊接的沒有扶手的鐵質梯子)該工人一腳踩空從梯子上摔下受傷,經診斷為:脊柱神經損傷。後被定為二級傷殘,永遠癱瘓在床。如果當時梯子上焊接了一個扶手,也許工人就不會從上摔下,就避免了一場重大的工傷事故。
四、發生工傷後及時、積極的為受傷職工治療。
發生工傷後,如果用人單位選擇了一家大型的、專科醫院為職工進行了治療,可能職工的傷情恢復的較好,在評殘時對單位也是有利的。
五、傷殘級別較低的工傷糾紛,可以調解解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1級—4級的傷殘職工是不能解除勞動關系的。5級—10級的傷殘,經職工提出後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故此,對於5級—10級內級別較低的工傷可以通過調解解決。
六、傷殘級別較高的工傷糾紛,應通過仲裁、訴訟解決。
對於傷殘級別較高的工傷,特別是1級—4級的傷殘應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因為1級—4級傷殘的工傷不能解決勞動關系,但實踐中很多單位、受傷職工確願意解除勞動關系,並一次性解決工傷糾紛。所以,必須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才是合法的途徑。
㈡ 如何預防工傷事故
構建和諧社會,為勞動者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是每一個用人單位必備的條件。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發展。要做好工傷事故的預防工作,必須抓住突發事故的源頭,並對整個勞動過程中加強生產、方面的監督管理。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教育培訓
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通過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勞動者遵守法規,學會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和操作方法,增強事故的預防和處理能力。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保證安全生產。
二、管理監督
由政府機關、企業單位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制定有關安全規程,規范安全標准,求其共同遵守,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監管力度,常檢查、早發現、早治理。
三、安全操作規程
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對不同的崗位應專人專崗。
四、工程技術措施
對設備、設施、工藝、操作等,從職業安全衛生角度進行計劃、設計、檢查和定期保養的措施。
五、嚴格執行作息制度,避免疲勞過度地工作。
六、環境保護
生產場所的環境,往往被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物質所污染,如粉塵、毒物、噪音、輻射等。勞動者在此環境下工作 ,其健康就有可能受到損害,所以,必須採取措施,治理上述危害,以保證勞動者的健康。
七、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
工傷事故的發生除了有許多「不可抗拒的」「難以預測的」情形外,還有大量的工傷事故是屬於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工作條件對人的影響造成的。為了避免或減少工傷事故發生,我們要高度重視預防工作,早期介入管理和採取有效預防措施,將事故消滅的萌芽狀態,切實做好預防工作事故的發生。
八、經濟措施,通過實行工傷保險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辦法,建立一種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內部控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