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辦的教育培訓機構是到教育局備案還是到勞動局備案
如果是技術、技能培訓,要到勞動局備案,文化方面要到教育局備案。
Ⅱ 教育培訓機構在哪裡備案
1.教育局
2.到教育局咨詢
Ⅲ 現在教育局對私立的教育培訓機構是啥態度
教育局對私立的教育培訓機構是管理與被管理關系,要有關系就可以辦培訓機構。
Ⅳ 辦培訓班用上教育局備案嗎
辦培訓班來不一定是在教育局備案自。
部分地區是完全由教育局負責,部分地區可以直接在工商局注冊。教育局手續非常多,佔地面積500平米以上,自有專職教師、數字化硬體、學費上交40%左右給教育局等。
辦培訓學校的法律手續是先由你自己確定學校的性質是社團法人還是企業法人,其次是到當地教育局申請辦學許可證,取得辦學許可證以後按照選擇的學校性質,社團法人到民政局登記取得社團法人資格證,企業法人到工商局注冊,辦理營業執照。

教育局辦理《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民政局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Ⅳ 你好,培訓機構需要到教育局備案嗎
需要的,教育機構的開辦都需要到教育局進行備案
Ⅵ 如果自己開辦小學生培訓機構,教育局的批文會很難批嗎
1.小學教育是義務教育,根據義務教育法,教育部門是不會批准非義務教育的培訓機構的。
2.如果搞課外輔導班,國家一直在禁止類似「奧數」這樣的課外培訓班,也不可能批准類似的培訓機構的。
Ⅶ 教育機構公司需要在教育局注冊備案嗎
需要,國家規定設立培訓機構、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類的必須要去教育局辦理許可證書。
Ⅷ 想辦一個輔導班,需要辦理什麼證件。和要求
一、申辦輔導班,應符合下列條件:
園舍場地和設施符合建設部門、教育部門所規定的標准;
有獨立的財務機構,獨立的銀行帳戶;
有足夠的辦園資金和維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資金嚴來源;
有正常師資來
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規定要求的師資隊伍;
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幼教專業管理人員並主持輔導班日常管理工作;
有明確的辦園方案,辦園方案包括辦園
目標、原則和輔導班類型,招收對象和范圍,師資隊伍和符合國家規定的教育課程和教材等;
有輔導班名稱,輔導班名稱應體現民族化、兒童化的特點,名稱中不得
帶有與辦園實際不符的或易產生誤導作用的詞語。
二、輔導班申辦者
輔導班申辦者可以貨幣形式出賀,也可以實物、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凡以實物、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的,必須由有關部門進行資產的評估和核實,不得高估作價,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輔導班申辦者,應將辦園資金足額存入准備開辦的幼兒園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並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證明。
三、申請資格
申請舉辦輔導班,應向所在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提供辦園申請書、舉辦者的身份證明、辦園的可行性匠告、辦園資金的驗資證明、場地使用證明、辦園方案、幼
兒園章程等書面材料。
輔導班章程應當表明舉辦者的姓名或名稱、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舉辦者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金額、輔導班的機構設置及其產生辦法、許可權、議事規則、輔導班法定代
表人、輔導班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等事項。
四、批准條件
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予辦園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申辦者書面闡明。
登記內容應包括輔導班名稱、輔導班法人代表、輔導班地址、輔導班投資資金數額、招生對象和范圍、辦園規模、教職工人數。經登記的,應按登記部門所確定的籌
建期限進行輔導班的籌備工作,籌建期限根據籌建的實際需要確定。逾期不建成人為拖建的,則由原登記部門撤銷登記。
五、輔導班籌備結束,須經區、縣教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由原登記部門簽發辦園許可證。
輔導班主辦者憑辦園許可證向區、縣物價局申請收費許可證,並由物價局確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才可公開向社會招生。
六、區、縣教育主管部門自幼兒園登記之日起30日內,將幼兒園申辦及登記材料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部門備案。如有關事項與法律、法規、規定相抵觸的,或輔導班的名稱與其他托幼機構發生重復的,市教委主管部門責成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對相應事項予以糾正或更改。
七、輔導班變更時,申辦者應向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輔導班因故決定終止舉辦輔導班時,應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停辦申請,並同時提交資產清理方案。經核准後,由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監督實施並由登記管理機關收回辦園許可證及其副本、收費許可正、幼兒園公章,注銷登記並通知其開戶銀行。
八、輔導班經批准使用的屬公建配套或其他政府所規定的托幼專用的園會場地,如需進行較大規模拆建的,應徵得原托幼用房管理部門的同意。
九、輔導班通過本市新聞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應經區、縣教育部門審核。在全國性新聞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應經市教育部門的審核。
Ⅸ 我要查詢一家外語培訓機構是否在教育局登記備案,應該如何查詢
辦學許可證,或者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確認
Ⅹ 教育培訓機構資質如何辦理
向當地教育局審批機關提交材料申請即可辦理。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培訓公司(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拿到有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辦理教育機構需注意:
教育機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教育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