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連有哪些國家政府和事業單位設在大連的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
這個就太多了,沿海的基本都是,比如民航療養院。
⑵ 山東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是怎樣的
中青在線濟南5月24日消息, 作為全國老年人口第一大省,目前山東老年人收入低於全省平均水平,這是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24日召開的山東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介紹,截至2016年底,山東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2057萬人,占總人口的20.68%,65歲以上老年人口1307.98萬人,占總人口的13.15%。如此龐大的老年人群呈現出怎樣的特點?此次發布會上,山東省老齡辦黨組書記、主任丁希濱詳細介紹了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山東調查工作情況。

據了解,為應對形勢嚴峻的人口老齡化,近兩年,山東10餘部門先後出台涉老政策50餘項,涉及養老、醫療、文化、維權、教育、優待等多方面,在助推養老服務業發展、推進「醫養結合」、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破。
例如,《山東省「十三五」服務業發展規劃》將養老服務業列為重點發展領域,並設定目標到2020年,全省養老產業市場規模達到6000億以上。《關於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20年底,全省80%以上的公辦養老機構實現公建民營或轉制為企業、社會服務機構,初步形成功能完善、運行高效、權責明晰、監管有力的公辦養老機構管理服務體系。
截至2016年底,山東省養老服務機構達到3300餘家,各類養老床位67萬張,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近34張。同時,「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達到1200餘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達到100處,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分別達到4179個和9880個。省級財政出資培訓高級養老護理員和管理人員1.5萬人次,19家院校設立了養老服務相關專業。
據介紹,下一步,山東將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破解醫養結合難題,助推老齡產業升級發展。同時,全力做好老年扶貧工作,探索建立更加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更加符合老年人期待的優待制度,完善相關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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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
2016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放寬准入條件:降低准入門檻,放寬外資准入,精簡行政審批環節,優化市場環境;進一步改進政府服務,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加強行業信用建設。在提升居家社區養老生活品質方面,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全覆蓋,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在建設優質養老服務供給體系方面,推進「互聯網+」養老服務創新,建立醫養結合綠色通道,促進老年產品用品升級,發展適老金融服務。
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為積極應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
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大力發展居家養老
10月11日,記者在北京市海淀區北下關街道雙榆樹南里二區養老助殘服務管理中心看到,這里具備康復護理、日間照料護理、慢病管理、家庭病床、助浴等
多項服務功能,同時還能為老人提供上門護理服務。在健體康復室,82歲的王金玲老人說,「我的肩膀有毛病,以前都是去醫院按摩,路遠費用也高。現在好了,
中心提供免費按摩,離家又近,我感到難受了就可以過來按按」。
海淀區民政局副局長李傑告訴記者,這個服務中心是通過政企合作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北下關街道提供場地,區殘聯提供康復器材,區民政局負責政策指導,同
時為部分失能困難老人出資購買服務,區衛生局提供社區醫院、家庭醫生服務,雙榆樹南里二區居委會負責社區監督,北京慈愛嘉養老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和服務
供應。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增長,如何養老已經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75歲以上的老人,12%有意願進養老院養老,但有一個前提,就是要在生活不能自理以後。絕大多數的老人還是選擇居家養老。」
李傑說,「國際經驗證明,居家養老是一種投入少、效率高、覆蓋廣的經濟型養老模式。其優勢是利用家庭資源、社區資源,解決政府、家庭、老人低成本、高效率
的養老問題。在我國『未富先老』的條件下,更是解決未來養老壓力的一種有效模式。」
按照《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到2020年,我國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將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
對此,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表示,目前我國城鄉社區居家養老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覆蓋率還偏低,原因在於政策引導和支持力度不夠,
例如在很多地方,城市建設配套公共設施規劃中,多年來都沒有考慮到養老需求。「下一步將加大力度,今年開始,在農村,每年投入10億元建幸福院;在城市,
進一步加大與社區建設相結合,布局養老設施,出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培養專業的為老服務團隊。」
靈活支持機構養老
「大力發展居家養老,並不是忽略機構養老。」詹成付說,《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
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機構為支撐,是說機構除了照顧管理不具備居家養老條件的失能、獨居等老人外,很重要
的一項職責是提供技術支撐,把機構具有的技術優勢輻射到社區、家庭中去。」
詹成付說,我國現有的4萬多家社會養老機構中,公辦養老機構佔了大多數,不少公辦養老機構效率低下,管理不善,亟待改革。對此,《意見》明確指出,有
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穩妥地把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製成為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政策投資興辦的養老床位應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的方式管理
運營,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可以說,這為搞活公辦養老機構並充分發揮其作用指明了方向。」據了解,公辦養
老機構改制試點即將展開。
此外,對於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根據城鄉規劃布局要求,統籌考慮建設各類養老機構;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
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簡化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行政許可和登記機關要核定其經營和活動范圍,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鼓勵境
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個人舉辦家庭化、小型化的養老機構,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
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對於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其托底作用,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要實用適用,避免鋪張豪華,重點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
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詹成付說。
按照已確定的發展目標,2020年,我國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至40張,服務能力將大幅增強。
打造養老產業集群
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的《2013年中國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我國老年消費市場潛力巨大,老年消費需求正向高層次、高質量、個性化、
多元化的方向發展。一方面,老年人在醫療保健、食品、養老等各方面具有大量需求;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老年人的價值觀、消費觀與生活
方式也在不斷更新,花錢買健康、買舒適、買方便正成為老年人的生活追求。
「我國養老產業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產業規模偏小、總體結構失衡、整體水平較低、市場秩序失范,明顯滯後於老年人口消費需求的增長,滯後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全國老齡辦副主任閻青春說。
對此,《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國養老產業規模要顯著擴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產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務、老年體
育健身、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金融服務、老年旅遊等為主的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養老服務業增加值在服務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涌現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大
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社會養老需求巨大、潛力巨大,但要把巨大的潛力轉化為現實的需要,就必須繁榮養老服務消費市場。」詹成付說,要拓展養老服務內容,鼓勵和引導相關行
業積極拓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旅遊等服務;大力開發老年產品用品,圍繞老年人的需要,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具、食品葯品等老年
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開發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設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引導和規范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
財、保險等產品。「同時還要鼓勵發展養老服務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提高創新能力,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的產業集群。」
「到2015年,老人護理、居家照料行業的需求可能達到4500億元;到2020年,養老服務業可能提供約1000萬個就業崗位。可以說,加快養老產業發展,也是當前擴內需、增就業的巨大潛力所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郝福慶說。
⑷ 政府機構改革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如下:
問題:
1、幹部人事制度不合理。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機構事實上存在著「能進、能上、能高」而「難出、難下、難低」的幹部用人度,缺乏競爭的動力與壓力,也沒有嚴格的獎懲考核制度。
2、政府職能不明確。
我國黨政職能交叉、政企不分,許多本應由黨或企業管理的職能被政府所取代,導致政府職能過多,管理過寬,勢必相應增沒一些機構,從而使機構進一步膨脹。
3、制約和監督機制的缺失。
我國政府系統的行為常採取行政命令方式,以撤換領導來制約和保證政府系統有序運行。這種方式常伴有主觀的隨意和感情的沖動。
4、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
大量的社會群體特別是下崗人員得不到保障,便湧向公務員隊伍,因為公務員在培訓、醫療、退休養老方面還是有保障的。由此造成政府機構不斷膨脹。
對策:
1、精簡機構,轉變政府職能。
2、政企分開,實行宏觀調控。
3、進一步安置分流人員。
4、構建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5、加強法治建設,依法規范行政。

(4)2016培訓療養機構改革擴展閱讀:
政府機構改革取得了以下這些成果:
1、政府機構數量得到精簡、優化,政府機構「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現象得到遏制。
2、政府機構改革圍繞政府職能轉變而深入推進,行政效能有效提升。
3、經過改革開放以來的探索和實踐,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基本職能定位得以明確,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
⑸ 國發2015年 60號文件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建設、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為此,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切實降低准入門檻,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調結構、補短板,服務國家生產力布局,促進重點領域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二)基本原則。實行統一市場准入,創造平等投資機會;創新投資運營機制,擴大社會資本投資途徑;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和方式,發揮引導帶動作用;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杠桿作用。
二、創新生態環保投資運營機制
(三)深化林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森林經營和採伐管理制度,開展森林科學經營。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定林權承包關系,放活林地經營權,鼓勵林權依法規范流轉。鼓勵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還林林地林權依法流轉。減免林權流轉稅費,有效降低流轉成本。
(四)推進生態建設主體多元化。在嚴格保護森林資源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林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生態建設項目。對社會資本利用荒山荒地進行植樹造林的,在保障生態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生態產業。
(五)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在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過委託治理服務、託管運營服務等方式,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穩妥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環境監測服務。建立重點行業第三方治污企業推薦制度。
(六)積極開展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規范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加快調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准,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加快在國內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匯交易,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者參與碳配額交易,通過金融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調整不同經濟主體利益,有效促進環保和節能減排。
三、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農業、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資主體。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產由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鼓勵社會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社會資本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八)保障農業、水利工程投資合理收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設施和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獲取供水水費等經營收益;承擔公益性任務的,政府可對工程建設投資、維修養護和管護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並落實優惠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設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徵收、徵用或佔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者賠償。
(九)通過水權制度改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加快建立水權制度,培育和規范水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流轉方式,允許各地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建設等方式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深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促進農業節水。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推行兩部制水利工程水價和豐枯季節水價。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
四、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實行規模化經營,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十二)積極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政府可採用委託經營或轉讓—經營—轉讓(TOT)等方式,將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十三)加強縣城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為中小城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選擇若干具有產業基礎、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的縣城和重點鎮推行試點,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引入市場機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價格機制。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使經營者能夠獲得合理收益。實行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資機制
(十五)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用好鐵路發展基金平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擴大基金規模。充分利用鐵路土地綜合開發政策,以開發收益支持鐵路發展。按照市場化方向,不斷完善鐵路運價形成機制。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放開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和支線鐵路的所有權、經營權。按照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推進蒙西至華中、長春至西巴彥花鐵路等引進民間資本的示範項目實施。鼓勵按照「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原則,對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車輛段上蓋進行土地綜合開發,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資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多元籌資的公路投融資模式,完善收費公路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多渠道籌措建設和維護資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統籌發展機制,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
(十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運、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探索發展「航電結合」等投融資模式,按相關政策給予投資補助,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航電樞紐。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港口、內河航運設施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盈利狀況較好的樞紐機場、干線機場以及機場配套服務設施等投資建設,拓寬機場建設資金來源。
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
(十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業主招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常規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具備核電控股資質主體承擔核安全責任的前提下,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核電設備研製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風光電、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和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建設、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領域。
(十九)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區域主幹電網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電網工程。將海南聯網Ⅱ回線路和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項目作為試點,引入社會資本。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分布式電源並網工程、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二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支持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鐵路運煤干線和煤炭儲配體系建設。國家規劃確定的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
(二十一)理順能源價格機制。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2015年實現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並軌,逐步放開非居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落實頁岩氣、煤層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政策。盡快出台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調整煤層氣發電、余熱余壓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冷、熱、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適時調整完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
七、推進信息和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多元化
(二十二)鼓勵電信業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盡快修訂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研究出台具體試點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寬頻接入網路建設和業務運營,大力發展寬頻用戶。推進民營企業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促進業務創新發展。
(二十三)吸引民間資本加大信息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引入民間戰略投資者。推動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間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制發展。
(二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民用遙感衛星數據政策,加強政府采購服務,鼓勵民間資本研製、發射和運營商業遙感衛星,提供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衛星導航地面應用系統建設。
八、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會事業公立機構分類改革。積極推進養老、文化、旅遊、體育等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立醫院資源豐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事業單位改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
(二十六)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盡快出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各地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時,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各級政府逐步擴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將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二十七)完善落實社會事業建設運營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落實非營利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機構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十八)改進社會事業價格管理政策。民辦教育、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教育、醫療機構相同的價格政策。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除公立醫療、養老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政策執行外,其他醫療、養老服務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場化方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
(二十九)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認真總結經驗,加強政策引導,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夥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切實控制和防範財政風險。健全PPP模式的法規體系,保障項目順利運行。鼓勵通過PPP方式盤活存量資源,變現資金要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三十)規范合作關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管理辦法,盡快發布標准合同範本,對PPP項目的業主選擇、價格管理、回報方式、服務標准、信息披露、違約處罰、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進行詳細規定,規范合作關系。平衡好社會公眾與投資者利益關系,既要保障社會公眾利益不受損害,又要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十一)健全風險防範和監督機制。政府和投資者應對PPP項目可能產生的政策風險、商業風險、環境風險、法律風險等進行充分論證,完善合同設計,健全糾紛解決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獨立、透明、可問責、專業化的PPP項目監管體系,形成由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社會公眾、專家、媒體等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機制。政府要與投資者明確PPP項目的退出路徑,保障項目持續穩定運行。項目合作結束後,政府應組織做好接管工作,妥善處理投資回收、資產處理等事宜。
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三)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礎性建設。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農林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政府投資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
(三十四)改進政府投資使用方式。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投資優先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根據不同項目情況,通過投資補助、基金注資、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抓緊制定政府投資支持社會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規范政府投資安排行為。
十一、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
(三十五)探索創新信貸服務。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熱、發電、污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允許利用相關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鼓勵金融機構對民間資本舉辦的社會事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十六)推進農業金融改革。探索採取信用擔保和貼息、業務獎勵、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投資基金,以及互助信用、農業保險等方式,增強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大戶、農林業企業的貸款融資能力和風險抵禦能力。
(三十七)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積極作用。在國家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加大對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努力為生態環保、農林水利、中西部鐵路和公路、城市基礎設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
(三十八)鼓勵發展支持重點領域建設的投資基金。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民間資本採取私募等方式發起設立主要投資於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區域開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等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在內的財政性資金,通過認購基金份額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大力發展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等融資工具,延長投資期限,引導社保資金、保險資金等用於收益穩定、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支持重點領域建設項目採用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通過債券市場籌措投資資金。推動鐵路、公路、機場等交通項目建設企業應收賬款證券化。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發行債券,用於重點領域建設。
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創新。各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加快重點領域建設,同時要加強宣傳解讀,讓社會資本了解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政策,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充分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切實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指導意見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重點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詳解國發60號文全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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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60號文附件
國務院
201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