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全生產知識考試用書(法律法規)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重點:
第一章 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 :
1、廣義的法是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狹義的法是指具體的法律規范,包括憲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國際條約也屬於成文法,我國社會主義法的形式以成文法為主。
2、我國社會主義法對人的效力,採用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3、按照法的創立和表現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權制定法律規范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不成文法是指未經國家制定,但經國家認可的和賦予法律效力的行為規則,如習慣法、判例、法理等。
4、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層級劃分,法應當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
5、狹義的行政法規專指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規的名稱通常為條例、規定、辦法、決定等。
6、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7、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治基本內容的精闢概括,其核心是依法辦事;有法必依是中心環節。
8、安全生產立法專指國家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
9、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是: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安全生產標准。
10、不同的安全生產立法對同一類或者同一安全生產行為做出不同法律規定的,以上位法的規定為准,適用上位法的規定。上位法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數量一般多於上位法。
11、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具有同樣的約束力,法定安全生產標准主要是指強制性安全生產標准。
12、行業安全生產標准對同一安全生產事項的技術要求,可以高於國家安全生產標准但不得與其相抵觸。
13、同一層級的安全生產立法對同一類型問題的法律適用上,應當適用特殊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
第二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安全投入的決策主體: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產經營單位,由其決策機構董事會決定安全投入的資金;非公司制生產經營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決定安全投入的資金;個人投資並由他人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由其投資人即股東決央定安全投入的資金。
2、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人員資格的規定:一是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三是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並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4、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
5、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6、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7、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8、從業人員的權利:一是獲得安全保障、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的權利;二是得知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的權利;三是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批評、檢舉和控告權利;四是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五是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的權利。
9、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義務:一是遵章守規、服務管理的義務;二是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
品的義務;三是接受安全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四是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的義務。
10、安監部門監督檢查時行使的職權:現場檢查權、當場處理權(對一般違法行為)、緊急處置權(重大隱患)、查封扣押權(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1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經不設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商店等也必須由專人負責應急救援工作並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12、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的責任主體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
13、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1)有關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領導人、負責人(2)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有關主管人員(3)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4)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人員。
14、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特性:獨立性、服務性、客觀性、有償性、專業性。
15、生產經營單位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16、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指安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17、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18、事故損害賠償與連帶賠償的區別在於,事故損害賠償只有一個主體,單獨實施了一個或者多個民事違法行為,其損害後果只能是一個,即導致生產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產單行法律
1、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堆積和行業技術規范。
2、礦山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
3、礦山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4、礦山企業必須對作業志氣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符合安全要求。 5、《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6、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要求,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
8、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9、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
10、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11、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舉辦大型群眾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12、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13、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職責: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14、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輛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行人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責任不超過10%。
15、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6、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7、突發事件應對法,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可控性、行業特點等因素,將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8、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
19、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家級應急預案,包括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二是地方級應急預案。
20、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2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應急資源,建立綜合性或者專業性的應急救援隊伍。
22、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 23、國家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故預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24、適當了解三、四級警報後的措施和一級、二級警報後的措施(課本91頁)
25、了解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的應急處置措施(課本91頁)
第四章安全生產相關法律
1、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重大責任事故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3、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是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主觀方面為過失。
5、重大勞動安全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
6、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的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不報、謊報事故罪客觀表現為安全事故發生之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的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主觀方面體現為故意。
8、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指:(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情形。
9、幫助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的,對組織者或者積極參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的規定,以共犯論處。
10、情節特別惡劣指:(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的(3)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
11、處罰公正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與相對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處罰公開原則就是指行政處罰的依據、過程及結果必須公開。
1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13、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和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國務院規定部門規章設定罰款的行政處罰的數量為3萬元以下,超過限額的,應當報國務院批准。
14、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決定;予以關閉的行政處罰由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給予拘留的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依照冶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決定。
15、行政處罰的管轄:職能管轄、地域管轄、級別管轄、指定管轄(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16、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況:(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 為的(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3)受他人脅迫的違法行為的(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5)其他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的。
17、不予處罰的情況:(1)不滿14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3)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18、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19、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20、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
21、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22、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除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23、強制執行的三種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4、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5、行政許可分為五類:一般許可(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准和登記。
26、行政機關地其法定職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
27、行政許可聽證包括依職權聽證和依申請聽證兩種形式。
28、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章安全生產行政法規
1、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程序:(1)公開申請事項和要求(2)企業應當依法提出申請(3)受理申請及審查(形式審查和實質性審查)(4)決定(5)期限與延期(6)補辦與變更(7)檔案管理與公告。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確定國務院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人民政府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證機關。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關於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
5、《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設定的行政處罰有責令停止生產、沒暫收違法所得、罰款、暫扣和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5種。
6、煤礦安全監察機關的職責包括四個方面:行政處罰權、安全檢查權、建議報告權、事故調查處理權。
7、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實施安全監察過程中發現煤礦存在的安全問題涉及有關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的,應當向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提出建議,並向上級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報告。
8、15種必須排除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應當及時改正的嚴重違法行為。
9、三證一照指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並取得企業法人執照。未依法申請領取三證一照擅自從事生產的,屬於無證(照)非法煤礦。
10、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11、經驗收不合格的煤礦,由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12、應予關閉的非法煤礦:(1)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擅自生產的(2)在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3)停產整頓期間擅自從事生產的(4)經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13、關閉煤礦應當達到5項要求:(1)吊銷相應證照(2)停止供應並處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
產設備、供電、通信線路(4)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場地,恢復地貌(5)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14、除了非法煤礦必須予以關閉之外,還有一類因非人為原因而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也需要予以關閉的煤礦,即無安全保障的煤礦(存在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威脅:瓦斯突出、自然發火、沖擊地壓、水害威脅;現有科學技術難以有效防治;對安全生產無保障的煤礦應當先予停止生產)
15、建設單位不得壓縮合同工期,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器材和用具。
16、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17、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與安全生產法規定不一致)。
18、根據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的要求,一是對化學品按其健康、環境和物理危險對物質和混合物進行統一分類;二是對每種化學品進行統一危險公示要素。
19、危險化學品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20、監控化學品、屬於危險化學品的葯品和農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執行;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於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六章安全生產部門規章
1、了解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報考條件(見課本第284頁) 2、國家實行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登記制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3、了解注冊安全工程的權利和義務(見課本第287頁)
4、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除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託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5、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不少於是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人員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6、注冊安全工程師實行分類注冊,共有煤礦安全、非煤礦礦山安全、建築施工安全、危險物品安全和其他安全等五類。
7、初始注冊的有效期3年,自准予注冊之日起計算。
8、注冊安全工程師可以從事下列范圍執業:(1)安全生產管理(2)安全生產檢查(3)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4)安全檢測檢驗(5)安全生產技術咨詢、服務(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
9、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內容:(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安全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0、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的內容:(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安全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1、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安全培訓。
12、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核和審核兩部分。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
13、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
14、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15、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重新回到原工作過的崗位上崗前,必須到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委託的單位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16、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
20、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1、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檢查驗收。
2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
2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職業危害的申報工作。 24、職業危害申報的內容:(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
的人數及分布情況(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2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採取電子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生產經營單位通過「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並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上報所在地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
26、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工程由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特殊工程是指(1)本規定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等(3)本條第1項、第2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築(4)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用識記的方法,把下列各題,瀏覽幾遍。最好能用筆寫一寫,這樣可以幫助長時記憶。到考試時就能應付自如了。
❷ 作為葯品生產人員,簡述自己應如何在崗位上加強安全生產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關生產要求的規章制度。2.嚴格按照生產流程。3.積極配合質檢人員工作。4.嚴格管控產品的原料進入和成品輸出流程。
❸ XX醫葯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
據國家五部委、局《關於開展2004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及集團企劃部有關文件的要求,我總隊通過大力開展「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並以此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現將總隊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及早動手安排
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總隊領導非常重視,五月中旬在接到通知後就立即開會,成立了安全生產月領導小組,本著早組織、早准備、早動手、抓落實的總體安排,五月十八日下發了《湖北總隊關於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通知中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具體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六月四日召開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會上總隊長嚴少堂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各項工作進行目標落實,部署工作重點,進行協調指揮,黨委書記劉鴻恩對安全生產月活動提出具體要求,尤其對野外施工安全和總隊辦公用電和經營用電安全等方面的防範和整改工作進行明確安排。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從六月初開始,在總隊上下掀起了安全生產月活動學習、宣傳和教育的熱潮,總隊大力營造「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輿論氛圍。總隊安委會向各有關部門發送安全生產宣傳招貼畫數十份,在辦公樓一樓大廳,總隊大院內、車間、測試所、變電房及居民區內懸掛了大型宣傳橫幅與豎標、宣傳畫和安全警示牌等;在總隊辦公樓宣傳廚窗辦了一期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專欄,使得本單位職工及周圍居民都知曉「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六月上旬黨委書記劉鴻恩帶領有關人員開展「安全到工地,溫暖到人心」活動,到總隊正在施工的野外工地進行慰問及安全生產月活動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使得所有遠在野外各工地的員工都能了解總隊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開展情況,提高全體人員安全責任意識,同時對各工地安全生產提出指導意見,確保了施工生產安全。
三、仔細檢查,注重實效
六月上旬,按集團企劃部補充通知的要求展開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部門先進行了自查,並填寫安全檢查報告報總隊安委會,總隊安委會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下達到「安全整改通知單」,六月中旬各有關部門根據「安全整改通知單」的要求進行整改,六月二十五日由總隊長嚴少堂和黨委書記劉鴻恩帶隊,全體安委會成員參加進行了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對前面的整改進行驗收,有各部門自檢報告作參考,使得本次安全大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並且由本次大檢查有總隊主要領導親自參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理,所以,本次大檢查是最有實效的大檢查。
四、認真總結,以月促年
七月初,我總隊將進行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總結和評比表彰工作,認真總結了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經驗與不足,對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同志進行表彰。將有些行之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確保總隊的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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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進入六月份以來公司根據上級號召,積極開展「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本次活動我們周密布署制定活動方案, 以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增強全體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為重點。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有效的控制了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了安全生產,取得了 顯著成效,現將公司二00四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管理。 首先成立了「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分管場長靠上抓,主管部門嚴格抓。建立了監督、監管體系,制定了相應的職 責制度,明確責任、層層分解、逐級管理。讓廣大幹部職工從思想上徹底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認識轉變為高度警惕融匯 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安全生產無小事,人人關心安全,安全關系人人的良好氛圍。 二、採取多形式、多樣化、全方位宣傳教育。 活動期間,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全方位的人員培訓教育活動,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大力宣傳各種安全知識、預防事 故的方法和自我保護的相關知識。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素質,保證安全生產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項 培訓管理,提高專業技能,將各類隱患事故降為零。 三、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防患於未然。 各單位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針對各自的工作實際,補充完善了各種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對重點部位的薄弱環節進行投資整治,重 新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及用電安全制度》,將制度張貼到各泵房及車間各崗,讓職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絕了違章作業所造成的 各種不良後果。 四、根據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組織公司全面大檢查。 根據方案要求各單位進行自查、自糾的同時,公司組織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檢查,檢查組織有分管理領導帶隊,組織主管部門及相關人員進行了 橫到邊,縱到底,細致入微的檢查,上自各車間的刀閘線路,下自各泵房設備及高低壓線路,特別對收鹽、洗鹽管道設備進行了日常跟蹤和針 對性檢查。對職工宿舍用電進行了全面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靈敏,線路是否整齊。本次大檢查,隨查隨糾,立即整改,不流於形式。有這 次活動的督促給安全生產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五、積極落實上級安全整改意見,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上級安監部門在六月上旬對公司進行了抽查,由消防、電力、安全各部門組成的技術人員對公司精細化工廠進行了全方位檢查,並指出了存在 的事故隱患,提出了合理的整改意見。對於這次檢查公司領導高度重視,責承主管部門及精細化拿出意見及時整改,並投入5萬元資金,對上級 安全主管部門提出的問題不折不扣的組織落實,徹底消除了事故隱患。 總之,通過本次活動的開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了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 實施,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我們將以這次活動為契機,努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達到以月促年,全年無事故的目的,使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二00五年七月五日
❹ 葯廠安全生產的注意事項
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電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每月設備檢修,新員工上崗前做好SOP的培訓,每月進行培訓。工藝員每天檢查生產的工藝衛生和工藝紀律。
❺ 我想知道GMP的培訓內容
一、GMP知識問答(112條)
(一)基礎知識
1、GMP的名詞來源和中文含意是什麼?
2、GMP的中心指導思想是什麼?
3、GMP和TQC有什麼不同?
4、QA和QC有什麼區別?
5、GMP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6、GMP共分幾章幾條?
7、開辦葯品生產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8、為什麼講GMP文件是對員工培訓的教材?
9、為什麼GMP文件需規定批准日期和執行日期?
10、發放GMP文件和回收過時文件應注意什麼?
11、GMP三大目標要素是什麼?
12、什麼叫SMP,它包括哪些內容?
13、什麼叫SOP,它包括哪些內容?
14、什麼叫SOR,它包括哪些內容?
15、如何進行GMP自查?
16、現行GMP文件如何分類?
(二)潔凈知識
17、GMP對葯品生產環境、區域有何要求?
18、潔凈區表面應符合哪些要求?
19、潔凈區的光照度應為多少?
20、潔凈區分幾個級別?
21、不同潔凈區之間的壓差應為多少?
22、進入潔凈區的空氣如何凈化?
23、潔凈室的溫度、濕度有哪些要求?
24、潔凈區的管理有何要求?
(三)物料管理
25、輔料及包裝材料取樣時對環境有何要求?
26、物料在貯存過程中有何要求?
27、葯品標簽、使用說明書的保管、領用的要求是什麼?
28、標簽、使用說明書必須註明哪些內容?印製、發放、使用時有何規定?
29、倉庫里物料管理有幾種狀態標志?
30、不合格包裝材料如何處理?
31、為什麼講供應商的管理是GMP的重要內容之一?
32、按GMP要求,庫房應採取哪五防設施?
33、什麼是葯品內包裝?
34、葯品包裝材料分幾類?
(四)生產管理
35、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標准操作規程(SOP)主要內容是什麼?
36、批生產記錄的內容是什麼?
37、制定生產管理文件和質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是什麼?
38、填寫批生產記錄時的要求是什麼?保存多長時間?
39、生產操作過程中怎樣防止葯品被污染和混淆?
40、批包裝記錄的內容是什麼?
41、如何填寫清場記錄?清場記錄內容是什麼?
42、批的劃分原則是什麼?
43、中葯材炮製加工的方法有哪些?
44、中葯炮製的目的是什麼?
45、哪些文件作為批生產記錄的附件審核,歸檔?
46、批生產記錄是否包括原輔材料與包裝材料檢驗記錄?
47、生產中物料平衡超過限度如何處理?
48、制葯工藝用水有什麼要求?
49、純化水和注射用水日常部分檢測項目是什麼?
50、注射用水儲存時注意什麼?
(五)衛生管理
51、廠區環境的衛生要求是什麼?
52、一般生產區衛生要求是什麼?
53、一般生產區的工藝衛生要求是什麼?
54、生產人員衛生要求是什麼?
55、對生產區工作服衛生要求是什麼?
56、廠房、設備、容器應按什麼要求制訂清潔規程?
57、選擇消毒劑時注意什麼?
(六)驗證
58、葯品生產驗證包括哪些內容?
59、驗證文件內容有哪些?
60、制葯設備驗證確認包含哪些內容?
61、空氣凈化系統驗證方案內容有哪些?
62、什麼叫再驗證?
(七)設備維護
63、安全生產八字方針是什麼?
64、設備潤滑的「五定」是什麼?
65、設備維護的四項要求是什麼?
66、設備操作的「五項紀律」是什麼?
67、設備使用維護工作的「三好」、「四會」指的是什麼?
68、疏水閥的作用是什麼?安裝疏水閥為什麼要裝旁通閥?什麼時候用它?
69、影響企業的能源利用率的因素是哪些?
70、制葯設備應符合什麼要求?
71、制葯設備所用不銹鋼的材質有哪些?
72、為什麼說計量工作是企業的一項重要工作?
73、什麼叫在線清洗?
74、什麼叫在線滅菌?
75、設備管道如何塗色?
(八)質量管理
76、質量管理部門的歸屬,其負責人有何要求?
77、質量檢驗與質量監督有何區別?
78、質量保證部的職責范圍是什麼?
79、質監員與化驗員有何區別?
80、進廠中葯材如何取樣?
81、原料與輔料如何取樣?
82、生產質量事故分哪兩類?
83、事故的「三不放過」指的是什麼?
84、企業的內控標准為什麼高於法定標准?
85、用戶投訴分幾類?
(九)銷售管理
86、成品銷售記錄包含什麼項目?
87、銷售記錄保存期多長時間?
88、葯品退貨回收記錄包含什麼內容?
89、因質量原因退貨怎樣處理?
90、銷售人員能代銷別的企業產品嗎?
(十)與GMP相關的葯品知識和葯品管理知識
91、什麼叫GSP、GLP、GCP、GAP?
92、什麼叫OTC?
93、葯品有哪些特殊性?
94、葯品管理法共幾章幾條,何時施行?
95、什麼是國家葯品標准?
96、我國新中葯分幾類?如何劃分?
97、我國新葯(西葯)分幾類?如何劃分?
98、生產新葯的批准程序是什麼?
99、未經過GMP認證能仿製葯品嗎?
100、仿製葯品有什麼要求?
101、新葯保護期怎樣規定?
102、中葯保護品種和新葯保護是否一樣?
103、葯粉細度的分級標准
104、葯典所用葯篩與制粉細度換算
105、法定計量單位名稱和英文縮寫
106、不同水溫的攝氏度表示(℃)
107、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
108、假葯
109、劣葯
110、非處方葯
111、處方葯
112、中成葯
二、一般常識
1、潔凈廠房與設施
2、工藝用水
3、中葯材的炮製加工與貯存
4、GMP實施與質量管理
三、GMP術語名詞解釋
1、葯品 2、GMP 3、物料 4、批號 5、特驗 6、批生產記錄 7、物料平衡 8、標准操作規程 9、生產工藝規程 10、工藝用水 11、純化水 12、注射用水 13、飲用水 14、潔凈室(區) 15、驗證 16、批 17、潔凈廠房 18、污染 19、氣閘室(緩沖區) 20、技術夾層 21、層流 22、亂流 23、無菌室 24、空氣凈化 25、凈化 26、非無菌制劑 27、無菌制劑 28、無菌 29、滅菌 30、控制點 31、有效期 32、質量 33、質量保證 34、質量控制 35、質量管理 36、質保體系 37、FO值 38、潔凈工作服 39、靜態測試 40、動態測試 41、文件 42、狀態標志
以上由東莞凌展凈化為您解答
❻ 葯品安全生產文章,自己寫的誰有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安全生產的「三小」教育作用大 一些企業在開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安全活動中,發動職工講述自己在安全生產上親身經歷的小故事和安全生產的小經驗、小創新。這種通過講「三小」進行的安全生產「自我教育」做法,值得借鑒,也值得大力推廣。 目前,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安全活動中,不少企業都是講「大」的東西多,事故通報、事故教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項舉措等等,這些固然需要講、需要學,但對基層一線的工人來說,難免有一種「高射炮打蚊子」的距離感。因此,筆者以為配合「大」的教育,在職工中開展「三小」活動,無疑是一種有效的補充。 「小」不安,則「大」不穩。事實上,任何大事故,無不都是先從「小」萌芽,最終才釀成大禍。職工在安全生產上整天要與「小」打交道。「三小」既來自於本企業職工的自身生產實踐,也是他們與「小」打交道的經驗總結。「三小」匯集起來,也是一部本企業安全生產經驗的大全。因此,在職工中開展「三小」自我教育,由職工自己來講,容易做到形式活潑,生動具體,人人參與;做到易學,易記,讓職工在教學過程中,做到舉一反三,變個人的經驗為大家的財富,變個人的教訓為大家的鑒戒。 為確保安全生產,目前很多企業都提出並制定了安全生產「個人保班組、班組保車間、車間保全廠」群防群治的責任制。但是,真要做到這一點,就得從職工做起,從「小」做起。從這個意義上說,在職工中開展「三小」活動,也是實
記得採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