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訓機構教師上課規范
1、有課時(包括考前強化等任何課),上課前教師應提前15分鍾到達教室,打開教室門鎖,檢查學生出勤、教室衛生及安全隱患,維持教室秩序,進行課前准備。要求進入教室的學生進入學習狀態,由小班長領讀復習已學內容,鈴響後3分鍾齊誦《弟子規》,點名未到班學生名單10分鍾內通報前台,由前台聯系家長確認未到校原因。以上環節一樣做不到-1分(其中遲到名單未遞-2分)。
2、不經教學部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課、請人代課,違者除不發課時費外,一次扣3分(私自調課雙方扣分)。
3、教師講課要注意儀表儀態,精神飽滿,言行文明。著工裝進入校區,講普通話;不化濃妝,不穿拖鞋、不戴誇張首飾進教室;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和要求講課;不準課前飲酒;上課期間不準做私活、吸煙、會客、接打手機;不準不帶教案或教材進入教室;不準講或看與教學內容無關的報刊或視頻等;不準坐著講課。如發現上述情況一次做不到扣量化分2分。老師上課必須佩戴胸牌,發現一次不戴者扣1分。
4、任課教師要熱愛學生,堅持正面教育,不當眾訓斥,更不可停課訓斥個別不守紀律的學生而影響全體學生,任課教師應嚴格執行課堂紀律,在課堂上應關閉所有通訊工具。任課教師有責任教育和督促學生自覺遵守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要求學生上課應坐姿規范,認真聽講;不準隨意下座位或進出教室;不準在教學區內喧嘩或做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課堂上不得說笑打鬧;嚴禁學生在課堂上吃零食、說笑打鬧、睡覺、玩手機等。對不遵守課堂紀律的學生,應採用適當的方式進行批評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少數學生干擾教師上課,教師批評教育無效,應立即報告教學部,並告知家長協同教育,且做好教育記錄。在教學檢查中發現學生故意違反課堂紀律,教師不聞不問,除按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處理外,每發現一次扣教師量化分2分。
『貳』 培訓機構教師工作內容
1、作為個輔老師,一對一教學。
2、研發講義、與團隊合作研發公共資源。
3、作為校區管理層,負責校區管理崗的工作。
『叄』 培訓機構老師日常工作職責
培訓機構老師的所有工作都是圍繞著上課進行的:
招生;
備課;
考勤
上課;
作業
批改作業;
與家長溝通
總結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