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誰給一份 KTV場所消防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全)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檢查要點 一、設置要求1、設有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或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的建築物應設置消防控制室。2、附設在建築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且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小時的隔牆和1.5小時的樓板與其它部位隔開,並應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隔牆上的門多層建築應採用乙級防火門,高層建築應採用甲級防火門。3、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風管在其穿牆處應設防火閥。5、消防控制室內嚴禁與其無關的電氣線路及管路穿過。6、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具,並滿足正常照明的照度。二、檢查要點1、消防控制室設置符合消防技術標准要求,有明顯標志。2、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實行專人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且持證上崗。3、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等制度張貼上牆,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完整准確。4、控制設備檢查有記錄,記錄完整准確。5、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能熟練掌握應急滅火、疏散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6、消防控制設備處於正常運行狀態,能正確顯示火災報警信號和消防設施的動作、狀態信號。7、自動消防設施實行委託維保服務,簽訂維保協議,定期維護保養。
附件2:消防六種記錄台帳樣式
檢查要求
一、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二、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8、易然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10、防火巡查情況;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三、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巡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性質和火災危險性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二、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五、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六、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活動制度
一、單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並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常用消防管理制度範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Ⅱ 我到北京KTV面試,交了200元,但是說要到保安公司培訓,領一個什麼消防證,需要7~15天,現在壓
首先,要交錢的騙子來的可能自性還是很大的,比較正規的單位是不會要先交費再入職的。
其次,身份證不要隨意給別人,有心人能拿你的身份證做什麼事情,甚至能貸款。
不過你現在都已經這樣了,就只能等下去,到時間了還是先把身份證拿回來吧。
Ⅲ KTV裝修不報消防會怎樣
根據建築面積等對照法律法規。
《消防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
(二)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
(三)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四)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准,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
(五)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
臨時查封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臨時查封期限屆滿後,當事人仍未消除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再次依法予以臨時查封。
第三十三條公安派出所發現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未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未依法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擅自使用、營業的,應當在檢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書面移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五日內備案,並確定為檢查對象;對逾期不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期限屆滿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第四十一條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別處罰,合並執行。
Ⅳ 今天去北京銀都酒店裡的ktv面試經理助理,交了200塊ic卡錢,然後讓我去消防局培訓7飯10天的消
這個是不一定的,但是大多數是不需要的,也有個別的KTV需要,既然錢都交了,你就去吧,如果再讓你交錢,那就肯定是假的了。
Ⅳ 我想要ktv服務員消防知識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防火常識及高層建築火災特點
自古以來,火與人類的關系非常密切,它是大自然中的一種自然反映,是人類走向文明的向征。火給我們帶來的好處與作用數不勝數,但是如果獲得適用於管理不當而造成疏忽,同樣也會給人類帶來無盡的災難。
那麼,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有關火的常識:
什麼是燃燒?燃燒是一種放熱、發光的化學反應。它又分為四種類型:即閃燃、著火、自烯、爆炸。
閃燃:是指可燃液體揮發的蒸汽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遇明火發生一閃即逝的叫閃烯。支持閃燃的條件是必須要有閃點和燃點:閃點是發生閃燃時的最低溫度叫閃點。燃點是可燃物開始持續燃燒所需的最低溫度。按易燃可燃液體閃點的劃分,起火災危險性可分為三類:28度以下為甲類,28—60度為乙類,60度以上為丙類;閃點越低,火在危險性越大。常見的易燃液體有汽油、苯、乙醚、甲醇、乙醇等。常見的可燃物的燃點有:紙張130度,麥草200度,橡膠120度,木材295度。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物質燃燒所要具備的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然物、著火源。
常用的來火方法有以下四種:
1.冷卻法:主要是用水來火
2.窒息法:主要是隔絕空氣來進行來火,滅火器由二氧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器具滅火毯等
3.隔離法:主要是從可燃物著手,使可燃物消失,無法達到其所需的三個必要條件,從而達到滅火的目的。
4.化學抑製法:主要是器具有鹵素滅火器,但由於對大氣污染較大,即破壞臭氧層較嚴重,故近幾年已停止生產,比類來滅火器也就只是做一了解
爆炸是指瞬間的燃燒叫爆炸。
火災的燃燒分為五個階段
初級階段 容易控制
發展階段 控制蔓延
猛烈階段 較難撲救
下隆階段 已經不再可能有更大的燃燒和蔓延
熄滅階段 撲救人員謹防死灰復燃
以上我們已經了解了一些關於火和燃燒物的常識,現在我們來一起學習一下關於高層建築的指示:一般高層建築指建築高度超過24米—80米的為高層建築,80米以上為超高層建築。高層建設是上海鑫茂大廈,高度達到455米。建築形式多樣,高層建築的形式有:四方形、塔 形、階梯形、人字形等。豎井、管道多;高層建築因其功能需要,高有多種豎井和管道。常見的交通部進中有電梯井管道井等。這些交通部井使樓層上下相通。水平位的管道有排風管,水管等。
高層建築火災的特點:
1火災隱患多 2蔓延速度快 3逃生距離遠 4撲救難度 大熱氣流升騰快,因起火房間可燃物多,在密閉型的建築內溫度升高很快,煙氣、高溫熱氣流通過各種途徑向室外擴散,首先是向上升騰。內外蔓延,容易形成立體火災,房間起火後,煙火首先先沖向房頂然後向水平方向擴散,當煙霧越來越多時,開始下沉向起火樓層的四周蔓延。容易造成人員傷亡:一旦房間起火 ,有毒煙氧迅速充滿走廊。人們很快受到煙氣的襲擊,加之高層建築疏散的距離遠,疏散所需要的時間長,人員疏散時容易出現擁護甚至出現陰塞,造成人員疏散速度減慢。因此,高層建築起火 時,人員中毒或被火燒死的事件屢屢發生。高層建築的防火原則是自防自救。
第二部分:本店消防設施介紹
容易發生火災部位發生火災時各部門的任務(重點部位的防火和人員疏散。)
我們的營業場所無論從檔次還是規模都是一流的,我們的投資也是巨大的,尤其在消防方面,我們在裝修後又增加了很多設施,現在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的硬體消防設施有壁式消防栓:手動報警裝置::(略)
現在給大家講一下一旦發生火災時各部門的任務:
1、當值班經理負責火場總指揮;保衛部值班經理為總指揮提供相應的滅火方案及疏散方案:
2、保衛部除規定死崗工工作人員外,其他巡視人員立即組織滅火 及警戒組,負責火災的撲救 及現場警戒工作,需要時有一個負責在路口接消防車;
3、營運部區域主管帶領當班人員負責本區域的客人疏散,撤離工作,要將客人有秩序的從本區域最近的消防通道(按門後疏散圖 指示)撤離到樓下門廳50米外位置。同時指定專人負責臨時傷者救護工作;
4、財務部門負責將保險櫃內所有營業款及時轉移到安全辦公室,由保衛部配合護送。
5、後勤部門負責場外臨時人員調配,協助救護及車輛使用工作。
6、在火災撲救後,各部門人員不得進入現場由保衛部負責保護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來人調查火災事故原因。
第三部分:
報警、撲救 初起火災、滅火器材的使用及娛樂場所的消防法律法規。
1、報警:從古到今,火 災都是危害人們生命和公私財產的主要災害之一。特別是一些高層的多功能建築發生火災後,燃燒蔓延速度非常快。據測定,一般煙氣垂直上升速度為每分種240米,水平擴散速度為每分鍾48米。此外,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氣體擴散在空間、對人體容易造成嚴重的危害,對生命構成威脅。另據測定,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達到1。3%時,人吸入幾口立即失去知覺,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達到10%時,接角幾分種即可能致死。
2、滅火器的使用:
乾粉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帶電設備的初期火災;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操縱者應一手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當乾粉噴出後,迅速對准火焰的根部掃射。(註:乾粉滅火器分ABC和BC兩種A:可燃固體 B:可燃液體 C:可燃氣體)
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可燃液體、氣體等物品的初期火災,具體操作同上。其間需注意 的是需上下晃動,目的是防止葯物粉結束。
鹵素滅火器:主要有1211、1301、1302等。由於該類滅火器對大氣中臭氧層破壞很大,且毒性很大,幫現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及使用此滅火器,現只作以了解。該類滅火器適用於各類物質的初級火災,且污染小,以前使用較多。
Ⅵ ktv如何辦理消防手續
這個要去當地消防機關報備,具體要求需要當地機關確認。不要先裝修,很容易被卡。不合格還要從新裝。
Ⅶ 在北京應聘KTV服務員,還需要去保安公司培訓消防證嗎是不是被騙了
我和你的故事是一樣的,請問你是在那個ktv,我現在正在保安隊呢
Ⅷ KTV 消防安全提示標語 急用
可以自己製作PPT後播放.
3. 疏散事項:
1. 不能用電梯疏散人員;
2. 要明確疏內散的方向,並要專人帶領,有容秩序地進行疏散;
3. 先疏散著火房間,後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
4. 疏散過程中要阻止客人因忘記攜帶貴重物品而中途返回延誤逃生時機。
5. 注意受傷和行動不便的人員,做好護送下樓的工作。
6. 對被煙火圍困的人員應通過緊急廣播、電話等工具,鼓勵引導他們就地取材設法脫險,同時向指揮員匯報並想辦法進行營救。
7. 疏散到樓外的人員和物資要指定具體位置並由專人負責看管和登記。
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a)逃生路線的選擇;b)逃生防護的方法(濕巾捂鼻、貓腰等);c)逃生技巧的運用;d)自
Ⅸ 求KTV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特徵
是一個劇烈的氧化還原反應;
放出大量的熱;
發出光。
二、燃燒的條件
燃燒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
但燃燒也不是隨便就發生的,
它必須具備一定
的條件,這就是:
要有可燃物質;
要有助燃物質;
要有著火源。
不論是固體、液體、氣體,凡是在空氣中能燃燒的物質就叫做可燃物質。
凡是能幫助和支持燃燒的物質,就叫做助燃物質,如空氣、氧化劑等。著火源
就是凡是能夠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只有在可燃物和助燃物充足,著火源
有足夠的溫度和熱量,而且三者同時具備互相作用時,才能發生燃燒。
三、不同物質的燃燒
1
、固體的燃燒
固體物質的燃燒速度與其體積和顆粒大小有關。
物質的顆粒小,
燃燒
就比較容易,
燃燒速度就比較快。
原因是較小顆粒的物質與氧氣的接觸面
積較大,燃燒比較充分。
2
、液體物質的燃燒
液體是一種流動性物質,沒有一定的形狀。液體與固體不同,液體揮
發性強,
不少液體在平常情況下,
表面上就漂浮著一定濃度的蒸汽,
遇火
即著。
原油燃燒時,
首先是蒸發出沸點較低的組分燃燒,
而後才是沸點較
高的組分。
隨著燃燒時間的延長,
在剩下的液體中,
高沸點組分的含量相
對增加,
液體的相對密度、
粘度和閃點也相應增高。
液體的這種燃燒特性,
會使含有水份、
粘度大的原油和重質石油產品在燃燒過程中產生沸溢和噴
濺現象,從而造成火災面積蔓延。
3
、氣體的燃燒
氣體燃燒有兩種形式,一是擴散燃燒,二是預混燃燒。擴散燃燒就是
可燃氣體與空氣邊混合,
邊燃燒,
燃燒比較穩定。
如果可燃氣體與空氣在
燃燒之前就已經混合,遇到火源立即爆炸,形成燃燒,就叫預混燃燒。
四、火災的分類
A
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中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
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
B
類火災:
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
如汽油、
煤油、
原油、
甲醇、乙醇、瀝青等。
C
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乙烷、甲烷、氫氣等。
D
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鋁等。
燃燒類型
一、閃燃
在一定溫度下,
易燃和可燃液體產生的蒸汽與空氣混合後,
達到一定
濃度時遇火源產生一閃就滅的現象就叫閃燃。液體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
就叫閃點。根據液體的閃點,可將能燃燒的液體火災危險分為三類:
甲類:
指閃點在
28
℃以下的液體,如汽油、苯、酒精等。
乙類:
指閃點在
28-60
℃之間的液體,如煤油等。
丙類:
閃點在
60
℃以上的液體,如柴油、潤滑油等。
閃點低於或等於
45
℃的液體叫易燃液體。大於
45
℃的叫可燃液體。
二、著火
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受著火源的作用而發生持續燃燒的現象叫著火。
可
燃物質開始持續燃燒所需要的最低溫度叫燃點,又叫著火點。
三、爆炸
常見的保證有兩種:
物理爆炸和化學爆炸。
物理爆炸主要是由於氣體
或蒸汽迅速膨脹,壓力急劇增加,並大大超過容器所能承受的極限壓力,
而造成容器爆裂。
化學爆炸就是爆炸性質本身發生了化學變化,
產生出大
量的氣體和很高的溫度而形成的爆炸。
可燃氣體、蒸汽或粉塵必須與空氣混合後,成為具有一定的濃度和爆
炸性混合物,並遇到火源,才能發生爆炸。這種能夠發生爆炸的濃度范圍,叫
爆炸極限。如天然氣的爆炸極限為
5-15%
。可燃氣體、蒸汽或粉塵與空氣組成
的混合物遇到火源能爆炸的最高濃度叫爆炸上限,最低濃度叫爆炸下限。不在
爆炸極限內,即不爆炸也不燃燒。
物質分類及火災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