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傳染病的管理制度呢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製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二、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誌,要求登記項目准確、完整、字體清楚。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2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疫情網路直報,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和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通過疫情網路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四、責任報告人發觀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鉤體、瘧疾、出血熱等我市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配合檢診。
五、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准確、完整、字體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六、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誌、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並存檔。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