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警察上崗培訓都培訓什麼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大綱
(適用於錄用及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制定本大綱。
【說明】
一、訓練對象
經考試錄用或者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的人員。
二、訓練目標
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旨在訓練和培養人民警察基本素質和從警能力。通過教育和訓練,使參訓人員樹立忠誠於祖國,忠誠於人民,忠誠於法律,忠誠於中國共產黨的堅定信念;深刻理解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公僕意識、法治意識和職業道德觀念;全面了解並重點掌握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有關法律及規章制度;學會並掌握基本警務技能與戰術要領,養成良好的作風和組織紀律觀念,達到初任人民警察資格標准,初步具備從事警察職業的基本素養和能力。
三、訓練方式和時間
經考試錄用以及從非公安機關調入公安機關任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實行集中食宿,封閉訓練。訓練時間22周,110個訓練日。每天訓練7學時,總計770學時,其中,理論業務課350學時,隊列、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訓練350學時(均含復習和考核)。開學、結業、個人總結鑒定及有關活動70學時。日常體能訓練時間不在正式訓練的學時之內。
四、訓練方法
初任訓練強調基礎性、實戰性、針對性,突出重點,根據學員特點和基層警務工作要求,妥善處理知識系統性與公安實戰需要的關系,突出養成教育和警察職業能力的訓練。在訓練中,應實行精講多練、練講結合,啟發式與互動研討,現場情景模擬訓練,案例評析與論辯式,反復練習、及時講評等訓練方法。
五、訓練考核
堅持「訓考分離」原則,實行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兩級統考制度。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法律法規部分的考試由公安部統一命題。公安業務的考試,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的考核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命題(考試考核的具體科目見附件1)。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筆試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體能和警務技能戰術考核,實行「優良、及格、不及格」等級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頒發《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和《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合格證書》,具有人民警察資格,授予警銜。考核中有兩項(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補考;有三項(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確定為初任訓練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訓。經過補考或補訓仍有兩項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結業,不得授予警銜,不允許上崗。
六、訓練教材
《國家公務員初任培訓讀本》(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法律法規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初任訓練公安業務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實戰基礎訓練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編)
七、訓練評估
評估的目的是檢查初任訓練的實際效果,督導訓練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評估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價標准》(見附件2)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評估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3)執行。未達到評價標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訓練學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訓練任務。
八、大綱的使用
本大綱具有指令性和指導性雙重功能。訓練大綱規定為「選擇開設」的科目可以調整,此外為必須開設的訓練科目。
本大綱規定的訓練科目具體學時分配上可以由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進行適當調整,但警務技能戰術訓練的學時不得低於規定要求。體能訓練時間原則上不包括在規定的學時之內。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可根據本訓練大綱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省級以下公安機關和各級訓練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省級公安機關下達的訓練計劃和實施方案,如有調整,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教育訓練主管部門批准。
九、大綱的解釋與執行
本大綱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文】
一、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56學時)
(一)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國政治體制與政府機構運作
(三)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
(四)電子政務
(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六)國家公務員制度與公務員紀律及行為規范
(七)機關公文寫作與處理
(八)保密與國家安全
二、黨的公安工作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21學時)
(一)黨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歷史簡介
⒉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任務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與職業道德
⒈基本素質
⒉職業道德
⒊職業紀律
三、法律基礎知識(140學時)
(一)法學原理
⒈法律的本質
⒉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憲法
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⒊憲法的實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務和職權
⒉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
⒊人民警察的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犯罪及其構成要件
⑶犯罪形態
⑷正當行為
⑸刑罰的目的和種類
⒉刑事訴訟法
⑴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偵查與起訴
⑷審判與執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為
⑴行政行為的特徵、內容與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⑶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⒉行政處罰
⑴行政處罰的特徵
⑵行政處罰的種類
⑶行政處罰的程序
⒊行政復議
⑴行政復議的原則
⑵行政復議的范圍
⑶行政復議的程序
⒋行政訴訟
⑴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⑵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⑶行政訴訟的參加人
⑷行政訴訟的程序
⒌國家賠償
⑴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⑵行政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程序
⑷賠償方式
⑸國家追償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法律關系
⑶民事主體
⑷物權與所有權
⑸債與合同
⑹知識產權
⑺財產繼承權
⑻人身權
⑼民事責任
⒉民事訴訟法
⑴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和基本原則
⑵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轄
⑷當事人與共同訴訟人
⑸訴訟代表人、訴訟中的第三人與訴訟代理人
⑹法院調解
⑺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
四、公安業務(133學時)
(一)公安業務基礎
1.公文寫作
2.科技知識、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運用
3.計算機基礎
4.警務英語(選擇開設)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處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區警務
5.戶口管理
6.治安巡邏
7.交通管理(選擇開設)
8.安全防範技術(選擇開設)
(三)刑事偵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偵查工作的任務和原則
⒉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⒊刑事案件辦案的一般程序
⒋國保工作的形勢與任務(選擇開設)
⒌經濟犯罪問題(選擇開設)
⒍禁毒斗爭(選擇開設)
⒎反恐怖斗爭(選擇開設)
四、隊列與體能訓練(84學時)
(一)隊列訓練
⒈單警隊列動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
⑵行進、立定、齊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變換(齊步、正步、跑步互換)
⑷行進間轉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禮禮畢
⑺脫帽、戴帽、夾帽
⒉集體隊列動作
⑴集合、離散
⑵整齊、報數
⑶出列、入列
⑷行進、停止
(二)體能訓練
1.體能訓練常識
⑴基本素質訓練法(柔韌、協調、速度、力量、耐力)
⑵傷害事故的預防
2.體能測試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俯卧撐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撐
3.專項體能訓練
⑴男子:200米障礙跑(護欄、天梯、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高牆、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8項)
⑵女子:200米障礙跑(護欄、獨木橋、凹凸路面、模擬人群、低矮空間、模擬門窗等6項)
五、警務實戰基礎知識(21學時)
(一)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⒈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是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
⒉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的問題不容忽視
⒊端正執法觀念,提高執法水平
(二)增強執法安全和警務規范意識
⒈安全是警務活動的重要前提
⒉嚴格按照警務執法程序辦事
(三)嚴格執行關於實施強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規定
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關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許可權的規定
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關於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規定
⒊《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關於戒嚴執勤人員的職責的規定
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關於佩帶使用槍支的人民警察的條件與職責、公務用槍的使用、公務用槍的保管等規定
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關於使用槍械的規定
六、警務基本技能訓練(共140學時)
(一)徒手防衛與控制技術
1.基本練習
⑴基本姿勢;⑵步法移動;⑶倒地自護
2.基本防衛技術
⑴格擋;⑵躲閃;⑶摟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擊技術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擊肘;⑹頂膝;⑺橫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術
⑴一對一控制;⑵二對一控制;⑶三對一控制
5、解脫技術
⑴抓臂解脫;⑵抓胸解脫;⑶抱腰解脫;⑷鎖喉解脫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與防護裝具
⑴警械;⑵防護裝具
2.手銬的使用
⑴背手上銬;⑵舉手上銬;⑶倒地上銬
3.警繩的使用
⑴手腕捆綁;⑵手臂捆綁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勢;⑵擋;⑶劈;⑷戳;⑸別
(三)搜身帶離
1.搜身的動作要領
2.徒手帶離技術
⑴抓臂帶離;⑵折腕帶離;⑶別臂帶離
3.帶離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殺傷性武器:手槍;微型沖鋒槍;狙擊步槍
⑵警用非殺傷性武器:18.4mm防暴槍;38mm防暴槍
2.手槍常識
⑴手槍各大部件名稱及用途;⑵驗槍;⑶分解與結合;⑷裝退子彈;⑸故障排除;⑹手槍的攜帶;⑺常見的違規操作;⑻槍支使用規則
3.手槍基礎射擊
⑴持握手槍;⑵射擊姿勢;⑶據槍、瞄準、擊發;⑷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4.手槍初級實用射擊
⑴快速掏槍技術;⑵快速射擊技術;⑶易犯錯誤及糾正方法
(五)通信聯絡
1.警用無線通信勤務操作規范
⑴正確使用對講機;⑵警用無線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無線通信勤務規范
2.現場手勢聯絡方法
⑴數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現場急救
1.徒手心肺復甦
2.止血
3.固定
4.包紮
5.搬運
七、警務基本戰術訓練(共84學時)
(一)警務戰術原則和基本動作
1.警務戰術原則
⑴依法處置、遵守程序;⑵防控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勢、隨機處變
2.單警基本動作
⑴觀察;⑵運動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對嫌疑人的盤查
1.盤查的特點
2.盤查的基本程序
3.盤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4.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⑴對語言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⑵對行為不配合情況的處置;⑶對發生襲警情況的處置
(三)對嫌疑車輛的查控
1.查控嫌疑車輛行動的特點
2.查控嫌疑車輛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車輛
(四)對建築物的搜索
1.建築物搜索行動的特點
2.建築物搜索行動的基本程序
3.對一般建築物的搜索
⑴對房間的搜索;⑵對樓梯、樓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特點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動的基本程序
3.特定環境下的抓捕
⑴室內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戰例評析(21學時)
具體戰例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收集整理,下發使用。
Ⅱ 淺析如何加強新時期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
一、明確導向鮮明的培訓目標。
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是培養公安隊伍人才的重要途徑,也是發展隊伍的可靠保證。只有將在崗民警的政治、道德、法制、紀律等教育都切實落到實處,使全體民警的整體素質得到提高,使每個民警成為政治合格、紀律嚴明、執法公正、道德高尚的人,自然「響鼓不可重捶,明人不可重說」的古諺就會得到驗證。
構築目標是加強培訓教育的前提條件,否則就成為空談。目標的制訂應以提高全體民警的整體素質為總方向來進行,在這一過程中,不論文化程度高低、職務大小、工齡長短,都應安排培訓教育;其次就是依據警種的不同,培訓教育適時定向進行,分別突出明確的目標和方向,或普及或提高,有針對性地安排學習。對構築教育學習的目標,要有短期的、長期的目標和方向。比如五年內達到何種水平,十年內全體民警數量和質量達到什麼樣的目標,只有這樣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安排,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工作的需要與發展的需要。
二、充實豐富多彩的培訓內容。
一要認真學習各種先進的政治理論。
公安民警是作為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捍衛者,學習政治無疑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全體民警在政治上過硬,才不會出現有損於黨的威信和有害於人民利益的事情;也不會出現完不成黨交辦的政治工作任務;更不會出現因政治方向不明而出現戰鬥力削弱的局面。新時期,政治理論的學習就是要抓好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內容的學習。學習這些先進的理論,不僅要認真地、系統地通讀相關著作、文獻,更要在把握這些先進理論的科學體系和領會它的精神實質上下功夫。
二要全面普及社會主義法制知識。
公安民警既是一名公民,但又不同社會一般成員。因此,公安民警自身首先要自己學法、懂法,才能執好法,才能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無私拼搏,切實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政治責任和使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全面學習社會主義法制,實質上就是對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法律體系進行全面系統地了解學習。
三要進行必要的紀律作風、道德教育。
加強新時期的公安工作,推動公安隊伍的思想和作風建設,就必須把「嚴格執法、執情服務」作為人民警察道德的基本准則,那麼如何使這一準則得到落實?就是要靠紀律。自覺的紀律能產生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嚴格的紀律有利於提高公安隊伍的戰鬥力,對全體民警進行必要的紀律作風教育,才會使少數人不出現違法違紀現象,人民警察隊伍成為「文明之師、威武之師」才會付諸現實,在人們群眾中才會樹立起更加良好的形象。
四要針對性地學習公安業務專業知識。
公安工作是一項法律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也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現影響黨的形象問題。因此,要想提高公安隊伍的戰鬥力,只有提高業務水平,才能使公安隊伍如虎添冀,戰無不勝。公安工作的業務知識應著重學習刑法、刑訴法等相關法律,還應學習犯罪心理學、信息學等邊緣學科。有了扎實的理論基礎,才能進一步指導實踐,才能在實際公安工作中得心應手,才能進一步使黨和政府滿意、人民群眾滿意。
五要適時地加強科技文化教育。
公安民警由於在其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衛和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付出了較大的精力,學習新型科技文化知識的機會較少,長此以往,必然與日新月異的社會「落伍」。要想「兵不在多在於精」,就應極力加大對公安民警的科技文化教育的投入,比如計算機專業、無線專業、法醫痕跡專業等。
三、採取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
在現實工作中,有的總借口時間緊、工作忙而忽視了自己的學習,甚至放棄了很多教育機會;有的總以為對公安民警抓教育是一種「投入大產出少」的作為,這些想法都是用一種比較短淺的眼光來看待問題。抓教育學習,要根據工作實際,量力而行,可以採取多式多樣的形式來進行。
一是鼓勵民警進行高等自學式學習。
自學考試是高等教育的一種自學形式,全國有幾所公安院校都開設有公安專業方面的課程,同時也公布了考試時間和科目。只要各位民警抓緊時間、合理地安排工作,同樣可以自學成才,對於這種做法公安機關應當鼓勵和支持。
二是短期單項科目培訓。
由於法律更新快,自然科學發展迅猛,相應各警種的執法對象、研究課題也會快速變化。許多新的法律隨著社會的發展、形勢的變化應用而生,許多新的技術手段相繼研發,不注重學習我們的工作勢必落後。短期學科的優點在於容易籌辦,能夠利用較短的時間集中學習某一科目專業,針對性強、收效較快、規模可大可小、時間可長可短,比較靈活。
三是選拔骨幹送出去進修。
當今社會是知識「爆炸時代」。如果總抱老書本、老思想、老觀念來討論問題,那麼我們的工作不可能有大的起色。要讓公安工作有全面進步,除吸收新的警員外,公安機關要把那些肯鑽研、有特長的「骨幹」送出去進修,以提高這些人的業務能力。
四要邀請專家請進來授課。
根據工作實際,可以從外面請一批專家教授、行家裡手到單位來,利用一定的時間進行講座,一般是在單位就地學習,通過系統教授,使民警迅速掌握某項業務的基礎知識。
五是採取「結對子」方式學習。
公安隊伍中總有新老、生熟之別,工作中也有優劣、好壞之分,因此在表彰優秀、先進的同時,綜合比較分析採取「結對子」的方式,以老帶新、以熟帶生,「一幫一、一對紅」,加強相互交流合作,從而推動一些民警的學習積極性。
客觀形勢要求公安工作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精心育警」自然就成了非常緊迫的任務。在實際操作中,應當是長期和短期相結合,以短期為主;業余學習與脫產學習相結合,以單科學習為主;提高與普及相結合,以普及為主。
Ⅲ 公安業務業務培訓自我鑒定怎麼寫
公安業務業務培訓自我鑒定(要點)
1、培訓概述、培訓目標的完成情況和培訓成績
2、培訓態度、培訓紀律
3、不足,努力方向
Ⅳ 公安基礎知識里公安機關法制部門監督的許可權是什麼
1、 公安法制機構是法制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是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還承擔著辦理勞動教養審批案件、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等繁重執法辦案任務,在本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安法制工作組織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2、主要職責是:研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總體規劃;組織、協調起草公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負責公安機關應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咨詢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法律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考核評議、專項調查、專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辦理行政復議、聽證、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指導、承辦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培訓工作;參與刑事司法協助、引渡條約、國際警務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處置等法律事務;研究執法中的問題和對策;
3、各級公安機關決定由法制部門承擔的其他工作。
Ⅳ 警察業務能力如何培養派出所警察業務能力如何學習提高
業務能力要通過自身主觀能動性的提高。首先是要培養我要學的氛圍。工作要有責任感、淘汰感。其次就是警隊的培訓,再結合實際操作、積累經驗,相信能力他日可成
Ⅵ 公安民警業務知識的重要性是什麼
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務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務是:1、維護國家安全;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3、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4、保護公共財產;5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五、 人民警察法確定的原則
(一) 警務活動的原則
《人民警察法》第3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原則是公安機關宗旨的體現,是公安工作基本方針和路線的法制化,也是社區警務戰略思想的法律依據。
(二) 行為規范的原則
《人民警察法》第4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准則,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法。」這一原則包含了法律規范、道德規范、紀律規范三個方面的內容。它是依法治警方針和一德治警方針的體現,也是從嚴治方針的法制化。
(三) 法律保護的原則
《人民警察法》第5條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這一原則是在1957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條例》基礎上新增加的內容,其含義是:第一、法律保護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第二、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不受非法干涉;第三,人民警察合法的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一規定是對人民警察執行警務的最根據保障。警察法第19條、32條、33條、34條、35條等條款都體現了對人民警察執法行為的法律保護。
第二節 人民警察的職權
一、 人民警察職權的概念
(一) 人民警察職權的概念
《人民警察法》第二章規定了人民警察的職權,其內容包括人民警察的職責和人民警察的許可權。所謂人民警察的職責,是指法律確定的人民警察的職務責任。所謂人民警察的許可權,是指法律規定的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所享有的權力。人民警察的職責和許可權合稱人民警察的職權,人民警察的職權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的人民警察的職務責任和為履行職務責任所享有相關權力。
(二) 人民警察的職權的特徵
人民警察的職權,又稱警察權,它具有以下特徵:
1、 警察權是一種國家權力,是國家通統治權和管理權的組成部分,是國家的基本權力
警察權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
2、 警察權的主體是人民警察
警察權力的主體包括人民警察機關和人民警察人員。人民警察機關是國家為實現警察職能而設立的行使警察權的專門組織。警察人員基於任職而與國家警察機關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關系的實質,是通過國家法律確定下來的國家委託關系。警察人員實施警察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歸於所在警察機關,並最終歸屬國家。
3、 警察權的內容是由法律確定的
警察權具有法的規定性,或稱內容法定性。表現在:
a、 人民警察的任何職權都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和授予的;
b、 未經法律許可,人民警察無權擅自變更、轉讓或者放棄權力;
c、 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職權的行為,一經作出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改變和撤銷。
4、 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職責與許可權的統一
人民警察的職責與人民警察的許可權密不可分。職責是全力的前提和基礎,權力是履行職責的保證,二者在實施的過程中達到統一,人民警察的職責伴隨著人民警察權力德的行使而履行,權力的行使過程就是職責的履行過程。如果放棄權力,也就意味著放棄職責,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二、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職責
《人民警察法》第6條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的職責,其他機關的人民警察,依《人民警察法》第18條的規定,分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職權。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 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 慣例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6)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7)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 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9) 管理戶政、國籍、入鏡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有關事務;
(10)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11) 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2) 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3)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知道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此外,《人民警察法》第19條作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的規定,增強了人民警察履行職責的責任感。同時也對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履行職責提供了法律保護。
Ⅶ 安徽公安業務知識真題
06安徽招警公安業務知識真題
一.單選 40題40分
1、《民法》中規定不可以代理的是(D)
A、代理買衣服 B、代理民事訴訟 C、代理民事法律行為 D、代理繼承權
2、不屬於人格權屬於身份權的是(A)
A、榮譽權 B、姓名權 C、名譽權 D、肖像權
3、交通事故的調解日期期限為(B)天
A、5 B、10 C、15 D、20
4、機動車裝載管理中規定兒童超員(B)以內視為合理載客人數范圍內,不是超載。
A、5% B、10% C、15% D、20%
5、道路交通系統中關於道路的范圍指的是(D)
A、城市道路 B、公路 C、城市道路、公路 D、城市道路、公路以及屬於單位管轄范圍內允許機動車通行的廣場、公共停車場和允許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多選 5題10分
6、債的發生依據包括(ABCD)
A、無因管理所生之債 B、侵權所生之債 C、合同所生之債 D、不當得利所生之債
三.判斷. 15題15分
四.案例分析
1. 兩名歹徒持械搶劫 警察進行追捕 二人在逃跑過程中打傷一路人並迅速鑽向人堆
問人民警察在這時是否可以對犯罪分子使用武器 使用後如何處理 考察警察在何時使用武器?
2.被告人用硫酸潑受害人致使其受傷 請問用硫酸潑人犯什麼罪 屬於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
五.問答題.
1、人民警察警務保障規定中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的含義?
2、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的任務?
3、刑罰的種類?
4、偵查訊問人員對證據負責的要求?
5、人民警察許可權中關於當場檢查、當場盤問的構成要件?
2007安徽招警公安業務知識真題
一、選擇:
1、經警告後不改正予以辭退的是(C)
A、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 B、礦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 C、警容不嚴整 D、不服從或不執行上級命令
2、身份證應當補領的是(A)
A、丟失 B、超過有效期 C、變更信息 D、嚴重損壞不能辨認
3、人名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嚴禁刑訊逼供以及(B)
A、毆打、辱罵 B、體罰、虐待 C、記不清 D、記不清
4、嚴厲打擊重大刑事犯罪的指導思想(未知)
A、強化監管、積極偵查、及時破案 B、主動出擊 C、打防結合 D、記不清
5、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監督(CDE)
A、守法監督 B、立法監督 C、法紀監督 D、偵查監督 E、監所監督
二判斷:
1、偵查協作的定義
2、督察制度的監督范圍
三、案例分析:
1、一成年甲與15歲少年乙共同入室盜竊,將戶主捆綁限制其人身自由。其中甲在被抓獲後主動提供線索,揭發了另一人的犯罪行為,經查屬實。乙是偵查員丙的外甥。
問:(1)、甲乙兩人是否構成犯罪,何種犯罪?
(2)、甲的行為屬於,在定罪量刑上的情節?
(3)、丙是否可以繼續偵查,原因?
2、王甲是某縣派出所所長,王乙是王甲親弟。縣公安局治安執法隊員執勤時發現王乙等人在其開辦的娛樂中心聚眾賭博,將一幹人等帶上警車,正在這時王甲及手下李某先行感到,強行喊下王乙等7人,後又導致其他6人脫逃。
問:1、王乙有無資格開辦娛樂場所,原因?
2、王甲違反的紀律和還可以受到什麼警紀處分?
3、你對李某的評價?
四、問答:
1、公安機關的刑事訴訟方面的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2、公安機關的總政策是?執行總政策需要注意的事項是?
3、公安機關的專門工作和群眾工作的區別在於?(答出3項即可)
4、簡述偵查破案責任制的內容?
題目分析:
與去年相比,今年的選擇+判斷有的簡單,有的難。怎麼說呢:去年的選擇涉及面較廣,各章知識都有,所以有哪章沒看到,自然也不會選。去年的《民法》、《交通管理安全法》等知識我就沒看,所以錯誤集中在這兩章。今年選擇題有幾題出的比較「怪」,「怪」在什麼地方:都是些小字部分的內容,光看大標題是無法知道答案的!這個特點與去年公安業務考試的問答題很相似。其中除了2、3兩題是大標題內容,其他全是小字部分內容!
去年的案例分析算是很簡單的了,只要你熟悉第11章《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中關於武器使用的注意事項和善後措施,基本上可以拿下!
今年公安的案例分析比以前難,第一個案例分析考察了「共同犯罪」、「盜竊性質轉為搶劫的情形」、「14~16歲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八大犯罪」、「立功的表現和量刑」、「迴避的情形」等知識!
第二個案例!王乙是否有資格開娛樂場所!我到現在還不能確定.我的回答是王乙無資格開娛樂場所!後面的問答:「王甲違反的紀律和應受的警紀處分。」也是比較難回答的!因為人民警察的紀律是最讓人忽視的內容,你可能背了職責和許可權,但你不一定把每條紀律都背下來!至於對李某的評價嘛,應該比較簡單,只要你熟悉《人民警察法》中警務保障的內容——人民警察必須執行警令,對於上級的命令和安排可以提出意見,但必須執行,後果由作出決定的上級承擔;對於明顯超出人民警察職責范圍之外的指令,人民警察可以拒絕執行,並立即向上級機關報告。李某已經明知王甲的行為違法,應當提出建議和意見或拒絕執行,而他沒有做任何的措施,仍然唯命是從,也可認為是一種消極的不作為。
今年問答題出的不是很合理!集中在公安工作概論這一章!只要認真看過公安工作概論這一章的,問答肯定都不差!今年去去年少了1題簡答,多了5道判斷!這個設置是什麼意思?我沒弄明白!難道判斷比簡答容易?
去年的問答題出的比較合理,前面已經說過了,有第2章的,第7章的,第13章的以及第15章的!所以去年只有復習全面的考生才可以在簡答題上取得高分,而今年更側重於對選擇題的全面復習,小字部分內容全在選擇題里!
06安徽招警面試真題
1,用春夏秋冬來形容你心目中人民警察的形象
2,結合你所報考的職位和自己的特點,談談你在以後的工作中如何盡快的融入?
3,車上有乘客掉錢包了,你在執行任務,這時候又出現了一位孕婦要生產了,還有很多乘客抱怨耽誤了自己的時間,要趕快開車。你做為一名警察,你該怎麼辦?
4,領導警察把最復雜最棘手的任務分配給你,而把輕松的容易做的事情交給其他同事,對於這個,你如何看待?
Ⅷ 人民警察教育培訓的內容
民警教育培訓工作是提高民警政治業務素質的有效途徑,近年來,基層公安機關在民警教育培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層公安機關民警的素質有所提高,但從學習培訓整體情況看,仍存在力度不夠,方法單一,缺乏活力,成效不明顯等狀況,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對民警教育培訓機制上缺乏活力。民警教育培訓工作機制缺少嚴格的考核與激勵手段。一方面,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執行不嚴,另一方面,培訓與使用掛鉤不緊。 教育培訓的實效性不強。培訓大同小異,培訓形式單一,只限於一個人講,多個人聽,沒有形成互動式教學,參訓人員不靜心,坐不住,影響了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教師隊伍能力達不到培訓要求。擔任培訓的教師大都出自本單位業務素質較好的民警,雖然理論和實踐都高於民警,但都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在講課方式方法上、理論與實踐結合上、認識問題理解問題的高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 對民警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明確定位,樹立教育培訓工作的正確方向。在教育培訓中要注重知識的更新和實踐應用,要針對不同警種、不同年齡、不同文化水平的民警設立培訓內容,要有特色,有創新,要注重實效。要徹底杜絕每年培訓內容一個樣重復現象,培訓重點應向「政治理論引導和法律基礎知識」、「實戰需求」、「戰略發展」等方面內容傾斜,實現培訓與社會發展的同步進行。 豐富內容,不斷滿足現實公安工作的需要。民警對理論培訓「冷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不能得到滿足,滿足學習需要最好的途徑就是研究與回答民警關心的發展與現實問題。用通俗的語言闡述深刻的道理,用簡潔的修辭表達復雜的關系,用人們熟悉的事例論證不熟悉的法律,使學習者在輕松愉快中得到理論的熏陶、智慧的啟迪、知識的積累,讓民警不同程度地體會到學習的魅力,使民警學有所獲,學有所用。 注重實效,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目前,單一的課本理論或法律知識已遠遠不能滿足民警實際工作的需要,對民警的培訓課程要重在分析、研究和解決改革發展中公安工作所遇到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這就要求教師必須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民警在工作中真正需要的和不足的,然後選取那些與實際聯系緊密實用的知識作為培訓內容。培訓中要貼近實際、貼近對象,教師講課要通俗化。 形式多樣,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和學習熱情。在教育培訓中要大力推廣研究式教學、互動式教學、參觀調查、案例分析、情景模擬、電化教學、學員論壇等方法。 提高水平,注重加強教師隊伍的能力培養。要經常安排他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全面掌握本地的社會治安情況,了解本地區在社會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急需解決的問題,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或不足以及民警對培訓的要求和期望,要根據本地和民警的需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研究和討論,明確學習的內容和方式,選擇最需要的和民警樂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教學。 完善機制,實現教育培訓工作的良性運轉。民警教育工作機制最重要的是要有嚴格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徹底杜絕只要參訓都能及格,訓與不訓沒有區別,培訓流於形式等現象,要嚴肅紀律,嚴格要求,嚴格考試。培訓要與民警使用掛鉤,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中規定幹部參訓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內容的要求,進行嚴格執行。 (作者單位:開魯縣公安局)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