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培訓勞動保障知識心得怎麼寫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本著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高度重視民生問題。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措施紛紛出台,人民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得到了更多的實惠,令無數人感到了黨的溫暖。「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通用語。十七大報告再次更加系統完善地從多方面闡述民生話題,處處體現著中國共產黨對人民幸福安康的深切關懷,大政方針中折射出民生亮點,報告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對涉及民生問題進行了全面布置,描繪出一幅百姓生活的新景象,也為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就業、社會保障、和諧勞動關系事關人民群眾的「三最」問題。報告明確提出要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等目標。在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中,勞動保障系統作為政府民生工作的職能部門,任務更加艱巨,責任也更為重大。
通過系統地學習十七大報告,我認為勞動保障工作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快發展:
一是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在進一步完善就業扶持政策、繼續做好就業援助和公共就業服務的同時,重點在促進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靈活就業和加快培養技能型勞動者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實現社會比較充分就業。
二是堅持「保基本、廣覆蓋」,完善與我縣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居民、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擴大基本社會保障覆蓋面,進一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建立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的機制,加快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三是加強和完善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依託社區廣泛宣傳和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真正由社區落實的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包括崗位性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靈活就業人員中「4050」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的社保補貼、小額貸款的信用擔保等。同時結合社區服務需求開發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社區勞務派遣組織、服務實體和就業基地,為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開通更多渠道。
四是實施 「發展和諧勞動關系行動計劃」,認真解決廣大職工反應強烈、最為關心的問題,重點要在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完善企業普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勞動力資源市場監管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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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勞動法培訓費
勞動合同復法規定的培制訓費必須是專項培訓費,且必須訂立協議,並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沒有簽協議的話一般不用支付違約金的。
不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什麼的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或咨詢下律師,比對下自己的狀況
『叄』 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的有用建議有木有
最好是正規有用和實際的培訓機構,注意最好是 報名之前搞清他的底細啊,不然就上當了,因為現在騙子很多啊,一定要慎重選擇啊,謝謝
『肆』 勞動法中關於培訓期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職前培訓專是勞動者的權屬利,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培訓是用工的一種形式,是企業用工的組成部分。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故自參加培訓的第一天起即與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本人註:不包括一般的入職培訓),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伍』 關於勞動法培訓的一些問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就是說,第一,企業給員工設違約金,員工在服務期間提前離開企業,那麼員工就要支付給企業違約金。對於違約金的數目,企業和勞動者可以約定。但是違約金的約定數額,最高上限不能超過企業實際付出的培訓費用。
『陸』 從勞動中學習知識,作文,
今天是祖國母親大壽!我們的母親從五千年歷史,歷盡了千辛萬苦,克服了無數艱難險阻,才走到今天,這是一個多麼激動人心的時刻。當鮮艷的五星紅旗伴著雄渾的國歌冉冉升起,我內心有許多說不清的激動……
這五千年,給我們中國人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映象:1842年8月29日,《南京條約》簽訂 ;1856年9月2日,天京變亂,韋昌輝突襲東王府 ;1926年9月6日,英國製造「萬縣慘案」 ;1901年9月日,《辛丑條約》簽訂 ;1894年9月15日,平壤戰役,左寶貴犧牲 ;1894年9月17日,黃海戰役,鄧世昌、林永升殉國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變」……我看到的祖國是一灘血,被無數禽獸包圍著!!但是,中國人的脊樑是永遠壓不彎的!許多革命先烈為我們開創了一條光明的路:刑場上視死如歸的李大釗;戰場上沖鋒陷陣的黃繼光;面對敵人寧死不屈的劉胡蘭……隨後,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主席在天安門上庄嚴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那洪亮的聲音響徹全世界!!
歷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浦東崛起,港澳回歸;北京申奧成功;「神舟」遨遊太空;上海舉行APEP會議,中國經濟順利入世;北京奧運會順利召開……這一切無不昭示著:中國巨龍的飛速發展和不斷強大!!今天,閱兵式又給了那些瞧不起我們的人當頭一棒!!東方睡獅以變成東方雄師,永遠屹立在東方咆哮著!!中國強大起來了!!作為21世紀的青年,我們要讓祖國永遠進步!永遠強大!!
母親!祝您生日快樂!!
『柒』 新勞動法中的「專項培訓」指什麼樣的培訓阿
作者| 常法中心
單位| 廣東摩金律師事務所
全文共846字,閱讀大約需要2分鍾。
Q : 企業所有的培訓,是否都可以設定服務期?
法律顧問回復:
實務中,我們企業培訓分為兩種,一是崗位培訓,二是專項培訓;依據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只可針對專項培訓進行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那麼在實踐中,如何劃分該兩種培訓,一般基於以幾點:
其一,就是從培訓的內容和目的而言,崗位培訓的內容一般以員工從事日常工作上崗所需要的知識、技能為主,有時也涉及一些輔助性知識的學習;
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勞動者的日常勞動效率和勞動質量。專項技術培訓的內容則較為專項,一般都有很強的針對性技術性內容。
其二,就是從培訓的對象而言,崗位培訓是普及型的培訓;專項技術培訓的對象,則通常都是企業經過嚴格挑選後確定的人員,是專項型和個體型的培訓。
其三,就是從培訓的性質來看,崗位培訓是為了使員工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而進行的培訓,一般具有強制性;
而專項技術培訓並不是員工為了完成本職工作而必須進行的培訓,是否參加培訓,需要企業與員工均同意才能進行。
其實,從規范管理角度而言,我們企業可以事先對相關的培訓按前述內容進行先前的定位與劃分,之後再與員工在相關培訓文件上予以共同確認和說明,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相關依據及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