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礦井下安全知識
1、要保護好各種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安全標志牌和測量標志。嚴禁擅自動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設備,無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2、不得單獨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更不準單獨一人進入偏僻地帶和危險區。
3、入井作業人員應掌握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之前必須撤離危險區。
4、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崗位安全管理規定,聽從監督指導,不違章操作,不冒險作業,發生事故應立即上報。
5、遇到突然停電,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方。
6、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要隨時檢查支護情況,發現頂、幫松動或脫落,應立即躲開或站到安全地點進行清理。作業地點出現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徵兆時,必須迅速撤出危險區,並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或信號標志。
7、嚴格勞動紀律,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不準在井下吸煙。
8、在井下需要休息時,應選擇頂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妨礙工作、不妨礙行車、通風良好的安全地點。不要在密閉牆跟前或盲巷內休息。這些地點通風不良,容易積聚有害氣體。
『貳』 礦井安全知識
1安全檢查的內容:《煤礦安全規程》和《河南省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標准》。
2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1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2井上、下對照圖3巷道面置圖4採掘工程平面圖5通風系統圖6井下運輸系統圖7安全監測裝備平面布置圖8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入瓦斯等管道系統圖。9井下通信系統圖10井上、下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器平面布置圖11井下避災路線圖
3入井要求: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嚴禁精神病人入井。煤礦企業必須建立驗身和出入井清點制度。
4五大自然災害:瓦斯、煤塵、水災、火災、頂板。
5一通三防:一通指通風,防火、防瓦斯、防煤塵。
6何為礦進瓦斯,主要成份有那些:礦井瓦斯是煤礦在生產過程中從煤層、岩層和采空區中釋放出來的各種有害氣體的總稱。主要有沼氣(SH4)二氧化碳(CO2)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硫化氫(H2S)。
7一氧化碳的性質: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比空氣輕比重為0.97,一般在於巷道上、中部、系可燃燒和可爆炸性,《規程》規定:井下一氧化碳濃度不能超過0.0024%
8瓦斯爆炸的三要素:瓦斯含量為5%------16%,有650--------750度的引爆火源。不低於12%的氧氣含量。沼氣濃度達到9.5%時爆炸威力最強。
9三違指: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11瓦期爆炸的危害性:1瓦斯爆炸後,不僅使大量人員傷亡,而且可以產生高溫,高壓氣體,破環井下設施。2瓦斯爆炸後,爆炸點溫度訊速下降,空氣稀薄,形成反向沖擊力,增加了它的爆炸性。3瓦斯爆炸後,大量氧氣參加燃燒,造成含氧量低,同時由於一氧化碳增加,導致人員大量傷亡。4瓦斯爆炸後產生高溫(1850度)引起火災。5瓦斯爆炸後,通迅設施及通風系統被破壞,給礦山救護造成困難。
10一炮三檢:裝葯前、放炮前、放炮後。
11測風站要求標准:要設在直巷內,其本身長度不得小於4米,且前後10米范圍沒有拐彎抹和其它障礙物,測風站應有記錄牌並注有編號。在木支架巷道內設測風站風頂幫嚴密接觸,使巷道內的風量全部通過。
12三專兩閉鎖:三專指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二閉鎖:指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13瓦斯檢查的「三對口」指:瓦斯檢查地點的記錄牌,瓦斯檢查工攜帶的檢查手冊和地面的的瓦斯台賬。主要內容:檢查地點和檢查人姓名檢查日期班次和每次檢查的具體時間,檢查結果。
14什麼叫獨立的通風系統?
采區或採掘工作面回風流直接進入回風巷,不再進入其它採掘面工作面或其它用風地點的通風系統。
15串聯通風:采、掘工作面或硐室回風再進入其它采、掘工作面或硐室的通風方式。危害是:被串聯的采、掘工作面或硐室中的空氣無法保證。2前面的採掘工作面或硐室一旦發生災變,將影響到被串聯的工作面,將擴大災區范圍。規程規定:串聯通風在經礦長,技術總工批准情況下不能多於2次,且串聯風中瓦斯濃度不能超過0.5%
16循環風:循環風一般發生在局部通風系統中,即部分或全部風流中再進入同一進風流中。
危害:掘進工作面的風反復返回掘進工作面,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濃度會越來越大,不僅是作業環境惡化,更重要的是由於風流中瓦斯濃度不斷增加,極易引起瓦斯事故。《規程》規定:局扇和局扇的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內,,且距風口不的小於10米。
17上行通風、下行通風:對井巷或斜巷來說風流向上流動的通風方式叫上行通風,反之,風流向下流動的通風方式叫下行通風。
18井下供電「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二堅持」的具體內容是:
三無:無機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的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瓦斯電和風電閉鎖。
19對礦燈管理使用的要求:
1每一礦完好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人數多10%2每盞燈都應有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有專人專燈。3礦燈應完好,如果有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礦損,燈鎖不良,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嚴禁發放,發出的礦燈最低能連續使用11小時。4燈房人員在每次換班2小時後必須把沒還燈人員名單報礦調度室。
20礦井透水前有那些預兆?掛汗、掛紅、水叫、空氣變冷、出現霧氣
另外發生透水前,還可能出現壓力明顯增加,底板鼓起,頂板淋水,岩逢中有淤泥、片幫冒頂等各種徵兆。
21探放水原則:國有:有疑必探,先探後采;鄉鎮;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22木場要求:木料場距離風井不能小於80米。
23地面消防不池規定:地面的消防池必須保持不少於200立方米的水量。
24井中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能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25處理瞎炮是應遵守下列規定?
處理瞎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閉。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放炮工必須同一班放炮工在現場交接清楚。處理瞎炮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26對爆破工的有什麼具休規定和要求?《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爆破工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有2年以上採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持培訓單位發放的放炮合格證。持證上崗並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
27採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28每個生產的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木材場離井口必須大於30米。木料場離風井必須大於80米。三不生產原則「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處理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凡是工作面,必須吊掛攜帶型瓦斯報警儀。
『叄』 礦石安全培訓內容有哪些
題主應該是礦山的安全培訓,一般包括有:
安全知識培訓
礦山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注意事項的安全講解,員工生產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知識講解;
安全技能培訓
員工技能的規范化,員工安全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員工正確的生產操作以及生產加工期間的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項。
安全應急培訓
員工安全應急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實現突發事件中員工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安全意識提高
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樹立正確的安全態度,轉變員工思維;
安全職責認識
促使員工認識到自我的安全職責,嚴格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優化安全制度。
『肆』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的主要內容有:
1、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地方相應版的規定要求權等,單位的規章制度,規程措施等;
2、煤礦五大自然災害識別、預防、處理等方面的知識;
3、煤礦在採掘生產中遇到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各應急處理預案
4、各種災害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伍』 為什麼要進行煤礦職工安全培訓
煤礦職工安全培訓,是貫徹落實煤礦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通過煤礦職工安全培訓,提高煤礦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實現「管理、裝備、培訓並重」和「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一標准、考核發證」的原則,為煤礦安全生產奠定基礎。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並納入安全辦公會議的議事內容;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安全培訓教育的主管部門,對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和安全教育室進行業務領導,並對所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行監督、檢查。
通過安全技術培訓,各類人員應達到以下要求:
(1)正副局、礦長、總工程師、安監局(處)長(包括生產處室的處長)了解國際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發展趨向,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理論和有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制訂、審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實施措施,正確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具備檢查處理重大事故隱患,分析安全情況和提出採取改善安全工作具體措施的能力。
(2)正副區(科)隊長、現場工程技術人員及安監人員應會依據《煤礦安全規程》指揮生產;會編制審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掌握質量標准;會檢查判斷事故的預兆,會排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後會採取應急措施,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避災脫險;熟悉職責范圍內各種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術。
(3)特殊工種及班組長要熟悉本工種的《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熟悉本崗位的質量標准,操作、檢測、安全技術;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練地使用和操作、會排除故障。
(4)一般工種和新工人要了解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了解《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及防治瓦斯、煤塵、頂板、水、火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熟悉職責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計劃、措施,能自救和互救。
『陸』 如何開展煤礦2016年度安全教育培訓
各煤礦企業:
xx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定於2016年1月4日至1月15日舉辦2016年度第一期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擬任各類煤礦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及其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或者技術負責人。
二、培訓主要內容
(一)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煤礦安全生產管理;
(三)煤礦地質與安全;
(四)煤礦開采安全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五)煤礦爆破安全;
(六)煤礦機電運輸提升安全;
(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
(八)煤礦職業衛生;
(九)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三、培訓時間及培訓地點
(一)培訓時間
2016年1月4日至1月15日(1月4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
四、收費標准
(一)培訓費、資料費共計1400元/人;
(二)培訓期間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五、考核發證
培訓結束後,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合格證書。
六、培訓須知
參訓人員報到時務請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縣級或以上公立醫院出具的體檢健康證明;
(四)縣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企業集團公司)出具的從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和從事煤礦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和年限證明;
(五)縣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企業集團公司)出具的所屬企業近五年事故死亡人數記錄證明(指該礦長任期內),寫清楚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發生兩起一次死亡3-9人或一年發生兩起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時間和死亡人數。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聯系人:
xx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
2015年12月17日
l來源:博安網-安全生產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