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審計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高低,對審計執法質量、審計服務水平都有重大影響。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要求我們基層審計幹部不斷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也對新形勢下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研究和解決的一項課題。
一、准確把握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現狀
就基層審計機關而言主要是重視程度不夠,對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的內在規律把握不夠,認為培訓工作難見實效,存在表面應付,形式主義的情況;一些審計幹部對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依法治審等工作除了被動應付外,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巨大變化沒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銳的洞察、主動的認識和積極的互動。工作進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過且過」思想、「自滿」思想、「畏過」思想和「推諉」思想,囿於經驗,滿足現狀,主動精神、主人翁意識缺乏。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培訓工作缺乏創新意識。雖然每年都要制定相應的培訓工作計劃,但培訓內容多側重於理論性和知識性,加強專業知識、更新知識培訓和幹部繼續教育的工作做得還不夠,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沒有結合工作實際為審計幹部「充電」,教育培訓在一定層面上流於形式,效果欠佳。
(二)基礎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師資隊伍力量薄弱,與培訓工作的發展需要不完全適應。如何培訓屬於自己的兼職師資力量,提高兼職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研究。其次是專業培訓陣地缺乏,沒有將現有的教育培訓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發揮最佳效益,實現資源共享。第三是培訓工作的方法也有待進一步改進,現在網路、信息等技術已經普及,應擺脫以往面對面授課的培訓方式。
(三)教學形式較單一。教學形式仍停留在「你講我聽」、「滿堂灌」、「填鴨式」單一的教學模式上,缺乏學教雙方的互動,學員在教育培訓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不突出。這種教學形式較陳舊,只起到一般的傳輸知識、信息的作用,對於調動學員們的積極性,提升學員的創新能力,作用並不明顯。
(四)管理機制不夠健全。一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實際,流於行式,沒有發揮作用,注重培訓數量、不注重培訓質量,對參加培訓幹部的紀律性要求不夠,對幹部缺乏約束力和促進力。同時也缺少相應的保障機制,激勵獎勵機制不健全,執行不力,形成「學與不學、做與不做」區別不大,無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參與學習的積極性。
(五)工學矛盾突出。有不少幹部反映,影響教育培訓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開。實際中也發現,在培訓過程中,幹部因工作請假的比較多,有時導致受訓幹部無法做到全脫產進行培訓,沒有做到「教育培訓與工作」相結合。
二、全面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針對當前幹部教育培訓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下一步要從以下五方面著手:
(一)要在培訓內容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參訓幹部的年齡層次、知識結構、工作要求等情況,按照「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合理設置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一是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廣大一線幹部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合理謹慎、職業勝任、保守秘密、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為基本內容的審計幹部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幹部干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績。二是要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培訓。繼續深入開展審計法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培訓,不斷提高依法治審的本領。凡新出台財經法律法規政策都要及時組織幹部學習,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層審計幹部嚴格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審計。三是要加強財務會計知識的培訓。使基層審計幹部熟悉會計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掌握會計核算方法,較好地掌握各種行業主要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處理會計實務的能力,熟悉會計軟體的操作和運用,提升幹部會計業務素質,為做好審計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四是要加強計算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審計水平。特別是要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對審計管理系統工作流程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操作的培訓,從而不斷提高各崗位人員對審計應用軟體的熟練程度,提高審計效率。
(二)要在培訓模式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成人教育培訓的特點和規律,在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過程中轉變過去那種「滿堂灌、填鴨式」的陳舊教學方法,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內容,努力在培訓載體、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不斷提高培訓模式的針對性,確保培訓效果。一是在培訓載體上進行創新。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拓展培訓的空間和載體。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遠程教育培訓平台的建設,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建立審計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信息採集和電子化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全體審計幹部能夠在線學習、視頻培訓、網上練兵,拓寬培訓渠道,提高培訓效率。二是在培訓方式上進行創新。大力推廣研究式、參與式、互動式教學。廣泛運用案例式教學,把審計實際工作中的真實事例加以典型化,通過相互討論,提高審計幹部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基層單位需要培訓的人員多的特點,上級審計機關可採取巡迴培訓的辦法,組織師資到基層,針對一些業務重點工作,進行現場教學培訓,同時解決基層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要在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由於院校教師在政策理論方面更具優勢,而系統內兼職教師則更了解審計工作實際,因此,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主要是要做到「內、外」結合。一是「內」的方面:就是要加強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審計系統內資源,選聘一批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形成由領導幹部以及審計業務骨幹組成的兼職教師隊伍,建立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要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和考核,調動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二是「外」的方面:一方面就是把知名的專家教授請上門來,為基層審計幹部講授前沿的審計政策理論知識。另一方面,就是走出去,依託財經、審計院校等專門施教機構的師資力量辦班培訓。
(四)要在時間安排上提高針對性。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必須遵循成人教育的內在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工作。一是堅持「三為主」。根據幹部零碎時間多整塊時間少的特點,把學習要點整理成自學提綱,以崗位自學為主;根據幹部晚上時間多白天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晚上自學為主;根據幹部假日時間多平時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星期天和節假日學習為主。二是合理確定培訓時間。按照培訓對象的不同,合理確定培訓時間的長短,以確保不影響本職工作。三是實行彈性學習制度。為解決工作與學習的矛盾,可探索採用學時學分制度。推出一定數量的「自選式菜單」課程,由幹部根據自身需求挑選,實行個性化培訓,滿足幹部的不同層次需求,採取分段、分散學習的方法,通過累計學時學分的辦法抓學習效果的落實,達到規定學分即算完成學習任務。
(五)要在管理機制上提高針對性。在今後的教育培訓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學習的積極性,強化培訓管理,促使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真正取得實效。一是完善教育培訓激勵和約束機制。在績效評定、崗位安排、工作獎懲等方面,把學習培訓情況作為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尤其是在選拔基層審計領導幹部時,將培訓情況或獲得的審計相關資格、職稱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增強廣大審計幹部學習的動力。堅持述學、評學、考學相結合,對學習優秀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教育培訓任務或學習效果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真正落實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解決幹部學習不積極、不主動、不扎實,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的問題。二是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實行培訓班跟班制度,由組織培訓的單位派出聯絡員跟蹤了解培訓進展情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完善班委會制度,每個培訓班都要建立班委會,加強自我管理,組織開展實踐活動。建立培訓情況通報制度,凡是培訓時間在十天以上的培訓班,學習結束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並以培訓情況通報的形式,將考試考核結果向參訓人員所在單位通報。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訓工作考評制度。基層審計幹部培訓重心在基層,培訓任務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層,因此,上級審計機關要完善對基層審計機關培訓工作考評的指標體系,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考評。要重點考核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制度的落實,培訓組織實施及效果情況等。對於培訓效果可採取每一至兩年進行一次基層崗位人員全員考試的辦法,將各單位平均成績進行排名並計入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基層審計機關予以表彰,對成績差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資格並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從而促使各基層審計機關對幹部培訓引起高度重視
B.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C. 教育經費的審計屬於教育財政的職能嗎
教育經費的審計屬於教育財政的職能。
教育財政是國家對教育經費及其他相關教育資源的管理,包括國家對教育經費及其他教育資源的籌措、分配及使用的監督等。國家通過立法、行政、司法等機關行使教育財政的職能。
教育財政的功能
一般來講,教育財政主要有三大基本功能:
第一,籌措教育經費及其他教育資源,以保證國家教育發展的需要。
籌措的手段主要有:一是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教育經費的籌集渠道及相應的比例,保障教育經費籌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在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中保證教育支出的逐步增長;三是通過各種行政或經濟手段吸納各種民間資金或資源投資教育事業。
第二,分配教育經費,配置教育資源。
分配教育經費,配置教育資源的基本依據是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與政策、社會對各級各類教育的需求以及各級各類教育自身的經費需求。教育事業的發展,一方面取決於教育經費及其他教育資源的多寡,另一方面取決於教育經費的分配是否合理,教育資源的配置是否科學。
第三,監控教育經費的合法使用及其他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
在這方面,教育財政的作用是:對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財務活動進行合法的監控,防止違法違紀使用教育經費,杜絕鋪張浪費,保障教育經費用得其所,教育資源發揮應有的效益。
D. 學會計的在哪個單位干最好。審計、財政、教育,排排序吧
這個要看從哪方面衡量好壞了。
如果求能學到更多東西的話,從好到壞是審計、教育、財 政
如果求穩定的話,從好到壞是財 政、教育、審計
如果求收入的話,從好到壞是審計、財 政、教育
E.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財政審計工作
一、定位置,樹信念
審計人就要干審計事,這也就是常說的一句俗語「到什麼山上唱什麼歌」。但是,只是上山唱歌還不行,還要把歌唱好。這里的「山」就是自己要找準的工作位置,有了這個位置才能豎立堅定的信念。
(一)定位置是提高審計技能的基礎和前提。
只有找准了自己幹事業的位置,才能成為事業的駕馭者,才能在推進事業的同時,一次又一次地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才能在理想和遠大抱負的感召下,把從事的工作逐步推向高峰。如果沒有找准自己幹事業的位置,那他就會被事業駕馭,就像泥兜里的爛泥巴一樣被提拉著走,最終成為了事業的累贅。因此,每一個人都能通過努力找准自己幹事業的位置。只有找准了位置,才會有想干好事業的信心,才能在勤奮的工作中不斷的發現、積累、探索出高超的工作技能。我們干審計事業也是如此。審計人只有找准了自己想干好審計事業的這個位置,才能有想干好審計事業的信心,才能激發起探索高超審計技能的願望。這是提高審計技能的基礎和前提。
(二)堅定的信念是提高審計技能的內在動力。
堅定審計信念,是驅使人們努力探索審計技能的動力。堅定審計信念,主要體現在一個人對審計事業的追求和為之奮斗過程中。在對審計事業的追求和奮斗的過程中,通過克服重重困難,不斷總結、學習、借鑒、探索出新的經驗和方法,使自己的審計技能不斷地得到充實和提高。一個審計工作者有所追求,是和堅定審計事業信念相鋪相成的。如果一個人沒有想在審計事業上有所建樹,理想渺茫,缺少奮斗目標,他就不會有堅定的審計事業信念。如果一個人沒有堅定的審計事業信念,他也不會在審計事業中有所追求。只有堅定的審計事業信念和有所追求的人,為了達到自己的奮斗目標,在日常的審計工作中始終想創造出一流的工作業績,想干出自己的特色來,才能在工作中不會就學,不懂就問,才能在不辭勞苦的探索、學習中逐漸提高審計技能,最終成為審計事業戰線上的佼佼者。
二、磨銅成鏡,鍥而不舍
一個人的審計技能,包括財會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社會科學知識、審計工作經驗等的統一體,一個審計人,單獨具備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不懂財會知識,他就不會有完整、高超的審計技能。再者,如果一個人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審計技能,甚至他的審計技能在一定時期還是高超的。但是,隨著審計事業的發展,他那一時的高超的審計技能,也會逐漸不適應新時期的審計要求。所以,要想不斷提高審計技能,適應各個時期的審計要求,還要從以下兩個方面提高認識。
(一) 磨銅成鏡是提高審計技能的精神食糧。
要想掌握一門高超的技能,就要付出相當的甚至成倍的努力。同樣,要想時刻把握高超的審計技能,也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情。我們從事審計工作,對財會知識、相關法律知識等,沒有勤學苦練的精神和意志,在今後的工作中是不會有明顯起色的。就拿財會知識來說,原來是財會學校畢業的和原來沒有財會技術的各類人員,一旦從事了審計工作都需要不斷學習財會知識。有財會基礎的,要在實踐中熟練、完善自己所掌握的財會知識。財會技術欠缺的,更要從頭學起。但是,成年人的學習,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家庭負擔、社會應酬、本職工作、記憶力倒退等,諸多學習障礙,有一個處理不好,都會受到影響。所以,要想不斷提升財會、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技能和素養,沒有磨銅成鏡的意志是不行的。
(二)鍥而不舍是提高審計技能的精神支撐。
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審計事業也是如此。審計事業發展了,你所掌握的審計技能也要隨之更新。審計事業的不斷發展,就決定了審計人也要鍥而不舍的不斷探索審計技能。在審計事業的推進過程中,一定會不斷出現財會技術、法律法規、社會勾稽關系的利用、工作經驗有待豐富等方面的問題。
1.財會技術方面。在當今年代,財會的發展,可以說是日新月異。特別是計算機在財會領域的應用,給當今審計人提出了新的審計要求。如果不會操作AO系統,就會面對被審計單位的電子賬「望電興嘆」。並且,AO技術也在不斷更新、發展。
2.相關法律法規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更是日新月異。建築行業的迅猛發展,民生工程的推進,各項政府投資的擴展,「小金庫」存在方式的不斷翻新等,逼迫著相關老法律法規條文的更新和新條文的催生。所以,在審計中的法律法規條文的運用,無時不存在著審計風險。這種現實,逼迫著審計人要對更新的和新生的法律法規要及時掌握,熟練應用。
3.在社會科學方面。主要體現在審計調查、現場審計等所看到的審計內容與周邊的關聯人,以及與客觀環境的內在聯系的合理利用方面。它的最大的特點就是,變化頻繁。也就是說,每一個審計項目,其周圍關聯人、客觀環境與其他審計項目幾乎都不相同。如果對某一個審計項目的周圍關聯人、客觀環境探討、把握不到位,利用不充分,這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就有可能失真。這就要求,審計人在開展審計的一生中,都要及時的、不斷的探討社會科學知識。
4.在工作經驗方面。主要是要不斷提高審計業務敏感性的熟練程度,不斷加強審計業務技巧的靈活應用,不斷推進審計資料成果的提升和運用。這些工作經驗是提高審計技能最主要的內在要求。只有不斷積累、豐富這些工作經驗,才能逐漸提高審計技能。
如果審計人員在審計發展過程中,沒有堅持鍥而不舍的精神,而放棄了對新的財會知識、新的法律法規等必要知識的探究,半途而廢或停滯不前了,那他就很難適應審計事業不斷發展的需求,對審計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等,就只能望「新」而嘆。那麼他的審計前途也就隨之半途而廢或停滯不前了。
三、勤奮鑽研,多思善動
提高審計技能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勤奮鑽研,多思善動。在審計事業這片田地里,只有這樣才能結出豐碩成果。
(一) 勤奮鑽研是提高審計技能的必經途徑。
審計人員只有在實際工作中勤奮鑽研,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審計技能。審計人如果不親自去干審計工作,那麼他的審計技能會無中生有嗎?所以,審計人只有「勤奮鑽研」才能不斷提高審計技能,這是審計人不可跨越的必經途徑。
(二)多思善動是提高審計技能的最佳捷徑。
在工作中有成果就必須多思考善動腦,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快速獲得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術,反之,則不能。所以說多思善動是多學知識、快學知識的捷徑。
F. 哪邊能找到有自考的06073財政審計的復習整理資料
自考是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可以去當地的自考辦、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全日制大學繼續教育中心都可以報名。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通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全部科目並成績合格,即可申請畢業
G. 審計師培訓課程有哪些
審計師培訓課程有以下幾種:
1.初、中級。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專礎、企業屬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2.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