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監督教師計劃生育
本人意見,僅供參考:可以搞一次計劃生育進校園活動這樣同時可以對教師的計劃生育進行一次普查。
2.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講座
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實行計劃生育政策30年來取得的重大成就。 二、當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形勢。 三、國家、省、市、當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總體思路的要求,以及當前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安排。 四、做好人口計生工作對基層幹部自身的要求。
3. 計劃生育培訓有哪些
一是縣人口局、縣計生協、縣計生服務站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惠政策、辦事上報審批程序、業務知識、有獎舉報、打擊「兩非」、協會知識、優質服務等相關內容系統整理,先後編印發放了《永登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精細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實施細則》、《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服務手冊》 (一) (二) (三) (四)、《「313」計生利益導向惠民工程宣傳手冊》、《計生協會基礎知識宣傳手冊》等資料供計生幹部宣傳學慣用。 二是縣人口局抽調統計、宣傳、流動人口、協會、技術服務等各股室業務骨幹組成業務培訓團,巡迴到各鄉鎮對鄉、村計生專干、自管小組長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並組織考試,將考試成績在各鄉鎮計生工作會上進行通報,以激勵、督促基層計生工作人員學習、鑽研業務。 三是縣人口局針對階段性工作、重點工作,有側重點地舉辦各類業務培訓班。先後舉辦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培訓班;簽訂了人口計生目標責任書的72個部門、單位計生幹部業務培訓班;人口和計劃生育基礎信息核查工作培訓班;計生協會知識培訓班;信息化建設、P&WIS系統培訓班4期。通過培訓,使計生專干及時掌握了新的政策、信息和業務知識,鞏固熟悉經常性業務知識,為計生工作全面、高效運轉打好了基礎。 四是縣人口局借督查、半年、年終考核的機會,組織鄉、村計生專干、自管小組長進行業務考試,將考試成績作為一個考核項目。一是檢驗計生工作人員對計生政策、業務的掌握程度,二是通過考試給大家一個再學習、再提高的機會,三是督促大家重視對計生政策、業務知識的學習,重視自己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五是在農閑季節,採用分片、分鄉鎮、分批的方式,對全縣 225名鎮計生專干,64名服務所技術服務人員, 240 名村專干、15名社區專干、925名自管小組長進行集中培訓。縣人口局加強師資力量,邀請省、市人口委相關領導、專家來為大家講課。培訓之餘,大家在一起交流工作經驗、討論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互相學習、互相促進,有效提高了全縣計生工作人員人口計生工作精細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水平。
4. 衛生計生監督技術指標解釋包括哪些內容
一、綜合監督局的成立及其機構、隊伍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相對集中衛生計生監督職能,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國家衛生計生委組建了綜合監督局。衛生計生監督是衛生計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正常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衛生計生事業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衛生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承擔,計劃生育監督職責主要由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的法制機構承擔。全國已建立2900餘個衛生監督機構,有人口計生法制機構3200餘個。一個從中央到省、市、縣(區)各自相對獨立的衛生、計生監督網路已經形成,並基本實現了城鄉全覆蓋,為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創造了基礎條件。全國共有衛生監督員6萬餘人,衛生監督協管人員17萬餘人。我們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組織保障,強化教育培訓,嚴格管理,發揮專業優勢,執法能力和監督水平明顯提升。二、綜合監督體系建設及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機制建設情況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計生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要求,整合衛生計生系統的監督執法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提高綜合監督效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整合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力量,力求做到監督執法機構名稱統一、明確職責任務,重心下沉、隊伍壯大。為進一步加大對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綜合監督職責,規范綜合監督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內相關業務司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我委制定了《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工作協調制度》,確保綜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有序推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發了《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根據規劃要求,2014至2017年期間,全國衛生計生系統要完成7部衛生計生法律、17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三、綜合監督工作開展情況(一)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醫療保健需求不斷增加,一些地方醫療服務市場混亂、個別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的問題屢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根據當前各地醫療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聯合公安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等6部門開展了為期一年的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診所、游醫、醫托行騙,嚴肅查處「兩非」行為,規范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重拳整治醫療服務市場秩序。重點督了遼寧、山東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案件,北京特大醫托詐騙團伙,浙江王華璞、王二敏非法胎兒性別鑒定案件。據統計,專項行動期間,全國共查處各類案件9.3萬件,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2億元,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326戶,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團伙32個,形成了打擊非法行醫的高壓態勢,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同時,加強了部門協作與聯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鞏固,強化了群眾安全就醫意識,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覺性得到提升。(二)完成首次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我委印發的《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規劃(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了《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共確定了217項具體檢查內容,檢查對象涵蓋省、市、縣三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督機構、醫學考試機構以及部分行業組織、醫療機構、學校等單位。通過監督檢查,提升了衛生計生系統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水平,推動了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和學校落實法律責任,營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確保法律法規落實到位。2014年下半年,我委繼續開展對《母嬰保健法》、《母嬰保健法實施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中醫葯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在今後三年中,我委還將開展對《獻血法》等5部衛生計生法律、9部行政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步驟地將衛生計生重要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檢查一遍。通過開展監督檢查,全面了解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對完善衛生計生法律法規、促進衛生計生行業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業,提高衛生計生系統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建設人民滿意的衛生計生事業起到推動作用。(三)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等各項監督工作統籌推進。——公共衛生監督工作持續加強。公共衛生監督覆蓋率明顯提升,2013年共監督檢查公共場所、飲用水供水單位和學校255萬戶次,監督覆蓋率達到80%,查處違法案件2.4萬件,罰款近3000萬元,均較2012年有所增加。對日供水千噸以上水廠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共檢查單位5萬家,責令整改9000家,為實現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目標打下基礎。組織開展了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了2378家生產企業和1442家經營單位,抽檢產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產品。加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力度,開展城市和農村學校自建設施集中供水監督檢查,共檢查學校3.2萬所,責令整改4800所。聯合教育部門開展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工作,對514所學校的教學環境、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綜合評價,為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做好准備。進一步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照行為,共監督檢查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近8000家,抽檢了9萬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門通報1100餘家無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保障了餐飲具衛生安全。——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加強《傳染病防治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應詢全國人大關於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執法工作。主動應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檢查疫情發生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7.5萬余戶次。在2千餘家醫療機構開展以醫療廢物管理為重點的分級監督試點工作。組織開展以醫療廢物、放射診療和醫療廣告為主要內容的醫療衛生專項監督檢查,檢查各級醫療衛生機構56萬余戶次,立案查處2萬余家,罰款2600餘萬元,促進了醫療服務規范管理。全國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強,2013年檢查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57萬余戶次,警告1.1萬余家,罰款1500餘萬元;檢查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49萬余戶次,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措施規范化水平較2012年有所提升。——計劃生育監督工作逐步深入。計劃生育監督工作思路進一步明確,監督工作規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層監督執法資源得到積極整合。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實施情況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的專項督查。對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常規監督進行了規范。加強計生監督培訓,計生監督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組織參與了打擊「兩非」等多起計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推進了計生工作有關法規的落實和依法行政。,——許可取消下放後的監管工作平穩有序。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要求,推進委本級消毒產品、涉水產品審批制度改革,對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業的850餘個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分類提出處理原則,指導地方有序做好銜接工作。印發消毒產品、涉水產品「三新」判定依據,完善審批管理法。各地及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實現了行政許可和職能轉變的有效平穩銜接。組織開展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國家監督抽檢,2013年共抽檢1348個消毒產品、1254個涉水產品,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了查處。(四)規范執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為規范衛生計生監督執法行為,進一步提高監督隊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選擇不同重點開展監督執法專項稽查工作。2014年,我們以行政處罰案卷為重點,稽查衛生計生行政處罰案卷中違法事實認定、法律法規適用、執法程序實施、自由裁量權使用及文書製作等方面內容,督促各級監督機構重視行政執法工作,切實採取措施提高監督員執法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工作,對照法律規定全面監督衛生計生系統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工作情況,為衛生計生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保駕護航。相關鏈接
5. 如何做好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工作方案
1.依法治抄國,認真學習襲最近的國策和方案
2.領導重視,協調好各區域內部門的關系
3.抓好重點,重點區域的違法亂紀現象要重點防治
4.建立好良好的信息反饋渠道,對於不合法合理現象要舉報,並且要盡快核實,給予回應。
5.做好群眾路線工作,工作人員深入群眾,了解他們的所思所需,工作開展才能有針對性
6.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
到相關的政府網站上面去下載比較正規
7. 關於計劃生育方面的職工培訓
以下是浙江的計劃生育條例:
第九條 國家幹部、職工、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人要求生育的,可有計劃地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1、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2、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3、婚後五年不孕,收養一個孩子後懷孕的;
4、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為初婚或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的;
6、夫妻一方為初婚或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生育過兩個子女已喪偶的;
7、夫妻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滿五年以上,只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第十條 農民除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人有生育要求的,也可有計劃地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一方兩代均為獨生子女的;
2、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贍養女方老人的;
3、兄弟兩人以上,其中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
4、夫妻一方為非遺傳性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一條 人口稀少山區的農民和從事海洋作業的漁民,只生育一個女孩,確有實際困難,本人要求再生育一個的,在省下達的人口發展規劃指標內,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具體安排。
你說的好象是第11條,不知道你是不是符合上述標准之一。
如果不符合上述認識條件而生育二胎,罰錢是肯定的,視地區情況而定。如下:
第二十二條 對計劃外生育子女的夫妻,要徵收超生子女費。
1、幹部、職工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工資,連扣五年;生育第三個子女的,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的工資,連扣五年。
城鎮個體勞動者的超生子女費應按上述比例,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負責徵收,工商管理、稅務、勞動服務等部門予以協助。
2、農民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超生子女費,一般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年總收入,一般徵收五年;生育第三個子女的,一般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的年總收入,一般徵收五年。具體徵收的數額、年限和辦法,可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決定。
第二十三條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但未到生育間隔期而提前生育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的工資(農民則徵收夫妻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的年總收入),至間隔期滿止。
第二十四條 未到法定婚齡非法同居生育的,由所在單位每月扣除男女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工資(農民則徵收男女雙方不低於百分之十五的年總收入),從懷孕之月起,至結婚登記後一周年止。
第二十五條 徵收的超生子女費,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用於計劃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條 幹部、職工計劃外生育二胎和多胎的,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取消有關生育福利待遇,妊娠、分娩、產褥期的一切費用自理,雙方停發獎金一年,三年內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情節惡劣,影響很壞的,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 已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又計劃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收回《一孩父母光榮證》和已發放的獎勵費用(包括保健費),並按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後,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本人要求生育的,從批准之日起交回《一孩父母光榮證》和已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第二十八條 幹部及有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本單位或本地區出現計劃外生育的,視具體情節,給予責任者以行政處分或罰款。
第二胎可以上戶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就可以。
該回答在2006年7月27日由回答者修改過
8. 《計劃生育監督工作規范》所稱的重大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情形
第十七條 本規范所稱的重大案件是指因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行為引發的具有重要影響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案件;
(二)導致人員重傷殘,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件;
(三)造成國家、集體或者公民個人財產嚴重損失的案件;
(四)危及社會穩定的群體性案件;
(五)造成其他社會影響和國際影響較大,可能危及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形象的案件。 第十八條 計劃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主要採取以下方法:
(一)下達督辦通知書,規定辦理時限,提出工作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重大案件網路督查督辦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跟蹤督辦重大案件;
(二)現場督辦等其他必要的監督方法。
第十九條 建立重大案件預防和責任追究制度,將重大案件納入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嚴格實行因違法行政引發的重大案件「一票否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