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飲傳菜電梯安全培訓計劃書
1、 儀容儀表及禮貌禮節
2、 托盤服務規范
3、 傳菜員崗位職責
4、 傳菜員工作規范及標准
5、 傳菜部員工注意事項
第一課
一、 培訓課題:傳菜員儀容儀表及禮貌用語
二、 課時安排:2012年3-4月份
三、 培訓內容:儀容儀表及禮貌用語
四、 培訓目標:讓每一位來餐廳工作的員工有更好的職業妝容及職業素質
五、 培訓方式:講解及演示
培訓內容
一、1. 員工儀容儀表總體要求:
容貌端正,舉止大方;端莊穩重;整潔挺括;
態度和藹,待人誠懇;服飾莊重;言行恰當。
2、容貌:表情明朗、面帶微笑,親切和善、端莊大方。
2.1 頭發梳理整潔,前不遮眉,後不過領。傳菜員不得留鬢角、胡須;
2.2 按酒店要求,上班不佩帶項鏈、手鐲、戒指、耳環等貴重飾物;
2.3 不留長指甲
2.4 傳菜員堅持每天刮鬍子。
3、著裝:
3.1著規定工裝,洗滌干凈,熨燙平整,紐扣要齊全扣好,不得捲起袖子;
3.2 領帶、領花系戴端正;佩戴工號牌(戴在左胸前);
3.3 鞋襪整齊,穿酒店指定鞋,襪口不宜短於褲腳
4、個人衛生:
4.1 做到「四勤」,即勤洗手、洗澡;勤理發、修面;勤還洗衣服;勤修剪指甲;
4.2 班前不吃生蔥、生蒜等有濃烈異味的食品。
5、 傳菜員每日上班前做到,要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不要在餐廳有客人的地方
照鏡子、化妝和梳頭,整理儀表要到指定的工作間。
6、站立服務: 站立要自然大方,位置適當,姿勢端正,雙目平視,面帶笑容,傳菜員站立時,雙腳與肩同寬,左手握右手背在腰部以下。不準雙手叉在腰間、抱在胸前,站立時不背靠旁倚或前扶他物。
7、行走:步子要輕而穩,步幅不能過大,要瀟灑自然、舒展大方,眼睛要平視前方或賓客。不能與客人搶道穿行,因工作需要必須超越客人時,要禮貌致歉,遇到賓客要點頭致意,並說「您早」、「您好」等禮貌用語。在酒店內行走,一般靠右側(不走中間),行走時盡可能保持直線前進。遇有急事,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張奔跑。
8、傳菜員應做到「三輕: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上飯時要輕拿輕放,動作要有條不紊;開、關門不要用力過猛,要始終保持餐廳安靜。
9、傳菜員的舉止應做到:在賓客面前不可交頭接耳、指手畫腳,也不可有抓頭、搔癢、挖耳朵等一些小動作,要舉止得體。
二.餐廳服務中的禮貌用語
1、問候聲:
「先生(小姐)您好!歡迎光臨。」/「中午(晚上)好,歡迎光臨!」/「歡迎您來這里進餐」
2、感謝聲
2.2 「謝謝您的幫助」
2.3 「謝謝您的光臨」
2.4 「謝謝您的提醒」
4道歉聲
4.1 「對不起,請稍等,馬上就好!」
4.2 「對不起,打擾一下」
4.3 「實在對不起,弄臟您的衣服了,讓我拿去洗好嗎?」
5應答聲
5.1 「好的,我會通知廚房,按您的要求去做。」
5.2 「好的,我馬上就去」
5.3 「好的,我馬上安排。」
5.4 「沒關系,這是我應該做的。」
5.5 「我明白了。」
6祝福聲
6.1 「祝您用餐愉快。」
6.2 「新年好」/「新年快樂」/「聖誕快樂」/「節日快樂」
7送別聲
7.1 「先生(小姐)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7.2 「先生(小姐)再見。」
7.3 「請慢走」/「請走好
9.禮貌用語注意事項
9.1 注意麵向賓客,笑容可掬,眼光停留在賓客眼鼻三角區不得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9.2 要垂手恭立,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叉握於腹部;距離
當(一般以一米左右為宜),不要倚靠它物;
9.3 要舉止溫文,態度和藹,能用語言講清的盡量不加手勢 9.4 要進退有序,事畢要先後退一步,然後再轉身離開,以示對賓客的尊重,不要扭頭就走;
9.5 講話要講普通話,外語以英語為主,不用污言穢語,語調親切、熱情誠懇,不要粗聲粗氣或矯揉造作,說話要清楚流利,意思表達要准確,以對方聽得到為准,講話速度要低於客人,不可因個人心情不佳,影響語言效果。客人之間說話不要打擾,如需要打擾時可在說話間隙說「對不起,打擾一下」經客人同意後再講,說話結束後應說謝謝。
第二課
一、培訓課題:托盤服務規范及程序
二、課時安排:2012年5-6月份
三、培訓內容:托盤服務規范及程序
四、培訓目標:讓每一位來餐廳工作的員工了解托盤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更好的工作
⑵ 物業保安培訓計劃,高手請進!!
第一節 崗 位 職 責
一、物業處職責
一、根據所簽物業管理合同,對所負責的物業項目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定期向公司匯報管理情況。
二、制定所屬物業處的年度計劃、經費預算上報公司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監督、管理和指導下屬維修隊、護管隊、保潔隊等隊室開展工作。
四、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物業處具體情況,制定本物業處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細則。
五、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物業處主任崗位職責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帶領物業處全體人員對轄區的物業進行全面管理。
二、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當地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規定以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三、通曉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全處人員進行政策、時事、業務學習,搞好安全文明小區(大廈)建設。
四、根據統一管理與專業分工的原則,領導全處人員對轄區內物業的驗收交接、環境衛生、庭園綠化、安全防範、公共設施、供水供電、治安保衛、交通管理、費用收支及行政事務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
五、針對區內的物業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費用,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方案、質量保證體系、管理措施,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管理情況。
六、完成公司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三、物業處副主任崗位職責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協助物業處主任對轄區的物業進行全面管理。
二、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當地有關物業管理的政策規定以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三、通曉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協助組織全處人員進行政策、時事、業務學習,搞好安全文明小區(大廈)建設。
四、根據統一管理與專業分工的原則,協助對轄區內物業的驗收交接、環境衛生、庭園綠化、安全防範、公共設施、供水供電、治安保衛、交通管理、費用收支及行政事務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
五、針對區內的物業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費用,參與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方案、質量保證體系、管理措施。
六、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二節 制度規定
一、社區文化制度
一、各物業處主任全面負責所管物業項目社區活動工作,做好小區(大廈)精神文明建設的宣傳工作。
二、擬訂小區(大廈)社區活動的月工作計劃和年工作計劃,並上報公司審核。
三、策劃社區活動,並填寫「社區活動計劃申報表」,根據審批要求,組織實施,並做好「社區活動記錄」。
四、組織開展聯誼活動和體育競賽,豐富社區活動。
五、每季度進行一次業主座談會或走訪業主活動,廣泛收集信息,做好有關記錄。
六、對外聯系和協調,對社區重大活動及小區的新事和新氣象,通過新聞媒介及時宣傳報道,塑造良好的社區形象。
八、對文體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進行管理,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和員工崗位職責,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二、房屋管理制度
一、各物業處對所管物業項目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二 、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三 、每日巡查 1 次小區(大廈)房屋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並及時維修養護。
四 、各物業處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所管物業項目的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巡查 1 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五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三、公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搞好小區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管理,更好地方便業主(住戶)的工作與生活,特製訂本制度:
一、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為全體住戶共同使用和維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佔有或佔用。
二、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分有償和無償兩類,使用有償設施時,應按價交費,並自覺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三、要自覺維護公共配套設施內的各種設施,遵循各種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或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破壞,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四、公共場所內只能進行健康、合法的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違法、違紀行為。
五、在使用有關公共配套設施時,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搶爭,不得高聲喧嘩。
六、公共配套設施內要講究衛生,不得亂丟、亂吐、亂塗、亂劃,違者除負責清理、恢復原貌外,還處以一定的罰款。
七、由專人對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公用設施設備能正常的使用。
四、車輛管理制度
一、各物業處對所管物業項目區內車輛依法循章開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車輛保管費的,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三、各物業處應熟悉掌握小區(大廈)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四、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大廈)交通、停車秩序。
五、負責對小區(大廈)內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六、2.5噸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大型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七、機動車輛在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禁止鳴號、試車、修車、練車。
八、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九、對小區(大廈)車輛管理情況定期向公司匯報。
五、大廈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二、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三、大廈內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四、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五、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六、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七、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八、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志,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 指揮進入車輛慢行,按規定行駛方向行駛,停放車輛位置適當,使車場車輛停放整齊。
二、指揮開出車輛按規定方向行駛,慢行開出停車場。
三、 隨時巡檢地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現象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四、夜間應對停放在大廈停車場內的車輛進行登記,以保證車輛的安全狀況。
五、 留意進入車場的車輛情況,對帶有危險品車輛,禁止進入車場。
六、如有特殊情況及時上報。
七、小區裝修管理制度
一、各小區管理處負責本小區內具體裝修管理事宜。
二、各管理處應履行職責,認真審核裝修項目、范圍和施工隊伍,加強督促檢查,同時將裝修申請表、施工圖等資料歸樓保存。
三、各管理處應當經常巡視本小區內有無違規、自行裝修現象,如有應立即制止。
四、在業主裝修期間,各管理處應注意公用設施、設備不被裝修損壞,如果發現有損壞部位,應立即責令恢復並按照《裝修管理辦法》處理。
五、各管理處應注意在業主裝修期間,其裝修行為應盡量不能影響其它業主的生活、工作活動。
六、各管理處應制定有效措施對裝修施工隊進行管理。
八、 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的緊急處理
一、報警程序
1.報警:一旦發現打架斗毆、流氓滋擾、聚眾鬧事等治安事件,要及時向領導匯報、通知所有護管員集合並報警。
2.報案人要講明發案地點、人數、鬧事人員是否攜帶凶器,並報告自己的姓名。
二、處理程序
1.護管員接到命令後立即趕到出事現場,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把肇事者帶到保安部辦公室處理;
2.保安人員檢查現場是否有遺留物,公共設施是否遭受損壞、損壞程度、數量;
3.如事態嚴重,有傷害事故發生,保安部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安機關聯系;
4.在將斗毆人員帶往保安部途中,要提高警惕,以免其逃跑;
5.夜間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後,立即到達出事現場,發出控制事態發展的指令,負責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居住地點,並進行必要的處理;
九、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一、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時發現電梯困人,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維修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部。
二、當發生停電時要首先檢查電梯內是否困人,若困人按照第一條處理。
三、解救時應先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四、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五、組長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十、大廈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大廈將要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大廈首層;管理處應派管理員提前10分鍾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大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檢查停電原因並通知相應部門。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大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應加強巡邏密切注視大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製造治安問題。
⑶ 電梯維保的內容
1、維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定維保方案,確保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
(二)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類型)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三)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後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後,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h;
(四)對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
(五)建立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並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協助使用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對承擔維保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要求,組織取得具有電梯維修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和考核記錄存檔備查;
(八)每年度至少進行1次自行檢查,自行檢查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之前進行,自行檢查項目根據使用狀況情況決定,但是不少於本規則年度維保和電梯定期檢驗規定的項目及其內容,並且向使用單位出具有自行檢查和審核人員的簽字、加蓋維保單位公章或者其它專用章的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
(九)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電梯的定期檢驗;
(十)在維保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2、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維保單位應當按照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並且根據所保養電梯使用的特點,制訂合理的維保計劃與方案,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安全要求,保證電梯能夠正常運行。
現場維保時,如果發現電梯存在的問題需要通過增加維保項目(內容)予以解決的,應當相應增加並且及時調整維保計劃與方案。如果通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電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已經不能保證安全運行,需要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應當向使用單位書面提出。
3、維保單位進行電梯維保,應當進行記錄。記錄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電梯的基本情況和技術參數,包括整機製造、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單位的名稱,電梯品種(型式),產品編號,設備代碼,電梯原型號或者改造後的型號,電梯基本技術參數(內容見第十八條);
(二)使用單位、使用地點、使用單位的編號;
(三)維保單位、維保日期、維保人員(簽字);
(四)電梯維保的項目(內容),進行的維保工作,達到的要求,發生調整、更換易損件等工作時的詳細記載。
維保記錄應當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4、維保記錄中的電梯基本技術參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曳引或者強制式驅動乘客電梯、載貨電梯(以下分別簡稱乘客電梯、載貨電梯),為驅動方式、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層站數;
(二)液壓電梯,為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層站數、油缸數量、頂升型式;
(三)雜物電梯,為驅動方式、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層站數;
(四)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為傾斜角度、額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級寬度、主機功率、使用區段長度(自動人行道)。
5、維保單位的質量檢驗(查)人員或者管理人員應當對電梯的維保質量進行不定期檢查,並且進行記錄。
這樣可以么?
⑷ 電梯安全管理證與電梯操作員證有什麼區別
電梯司機操作證和電梯安全管理員證之間的區別:
1、電梯司機操作證是指信號控制的電梯必須配備專職的電梯司機進行操作,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電梯安全管理員是指對電梯的安全運行全面負責的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電梯知識,懂得緊急救援操作,能夠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人員進行緊急救援,保證非正常的情況下電梯的安全。
3、電梯安全管理員也是必須經過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的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對電梯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保證電梯安全運行,減少事故的發生。

(4)電梯救援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根據TSGT5001-2009的規定:
第六條 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也就是說只要有電梯的單位必須有至少一位取得電梯安全管理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該人員的職責:
第十條 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六)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七)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以下情況必須有電梯操作員證(也就是電梯司機證):
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於旅遊觀光的速度大於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採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⑸ 電梯急救演習方案
電梯緊急救援預案 一、電梯停電關人放人預案1、在突然停電或電梯因意外故障不能運行時,應確認電梯里有無乘客;2、在確認電梯轎廂里有乘客之後,值班人員應及時與電梯中的乘客保持聯系,使乘客務必保持鎮靜;同時,至少3人,其中至少有1名持證人員盡可能迅速趕到機房。3、在機房內,首先應關閉電梯總電源,然後根據平層標識判斷電梯轎廂所處的位置;4、在機房內手動盤車放人前,應確認電梯的主電源開關已關閉,參照緊急救援裝置操作說明在電機尾端裝上盤車輪,至少一人用手扶住盤車輪,然後再用松閘扳手鬆開抱閘,手動緩慢盤車,根據平層標識使電梯轎廂緩慢升(降)到就近的平層位置後,松開松閘扳手。5、在電梯轎廂平層的樓層,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拉開轎門,放出轎廂里的乘客。6、若是因故障停機,保持電梯主電源關閉,待電梯維保公司的維修作業人員到現場後在處理。二、機房失火救援方案1、在發現電梯機房失火後,救援人員應迅速趕到機房,關閉機房內所有電氣開關;2、用乾粉滅火器或電氣專用滅火器,禁止使用其它類型的滅火設施,以免損害電氣元件;3、在滅火之後,應調查起火原因;4、電梯公司持證維修人員對控制屏內進行清理,檢查電氣元件,確認所有元件正常後,再啟動電梯進行調試運行。三、井道底坑進水1、在發現井道(底坑)進水後,應及時關閉電梯主電源開關,使電梯停止運行,待持證維修人員到現場後處理。2、若可能,電梯使用單位應及時排除底坑積水,打開最底層的廳門並做好危險防護措施,使井道能及時得到通風。3、維修人員到現場後,首先到轎頂,清理轎頂積水,吹乾轎頂控制櫃及其它電氣元個,檢查轎頂線路,若有損壞,應修復。4、再到底坑,檢查底坑中各種電氣開關及操作盒的完好性,若有進水或打濕,應吹乾之後再檢查,如有損壞應修復。5、電梯使用單位應調查出事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以防止發生類似的事件。四、電梯機房鑰匙(三角鑰匙)保管制度1、電梯機房鑰匙及三角鑰匙應由持證人員專人負責保管。2、進入機房及電梯井道,底坑的人員應持證,嚴禁無證人員進入電梯機房、井道或底坑。五、緊急情況時,援救乘客的方法及安全措施1、對廳、轎門不能自動打開,將乘客和司機關在轎廂內時,援救人員(一般為電梯維修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援救。其方法及安全措施:(1)就地開啟:當援救人員得知電梯不開門,把乘客困在轎廂里時,應立即到現場與轎廂里的人員聯系。安慰轎廂里人員要冷靜。然後再到機房,通過檢查,判斷故障發生在哪一層(有的在選層器上設有指示各樓層位置的指針或標志,有的在曳引鋼絲繩或限速繩上設有指示各樓層位置的塗漆標志等),是否在開鎖區域內。開鎖區的定義是指當轎門與層樓層門已掛結一體,門刀已插入層門門鎖兩個滾輪之間,同時受門機驅動的區域。按規定自動門開鎖區最大范圍是轎廂地板不得超過樓層平面的上下各35cm。確定無誤,層站及在開鎖區內時,援救人員可在該轎廂停靠層層門處將門扒開,把人救出;若轎廂未停在開鎖區或用手根本不能從層門處將門扒開,則援救人員應從轎廂停靠層的上一層層門進入轎頂(必須看準,轎頂確實停於該層)。從轎頂操縱盒上開檢修速度運行,將電梯平層,並恢復到正常運行標志,此時門應自動打開。若仍打不開門(門電動機不轉或皮帶已斷、打滑),援救人員應手動操作開門機,將門打開,但在操作前應通知機房人員將動力電源切斷或將門電機電路切斷,以保證自身安全,並同時向轎廂里的人員說明情況,宜在層門處有人接應。(2)機房開啟:若電梯停在最高層,援救人員無法進入轎頂,可在機房電氣控制屏(櫃)處操作開門。但應注意:轎廂停靠位置應在轎廂地板不高於樓層地平面60cm或低於樓層地平面不大於40cm處,若轎廂地坎未裝有護腳板時,轎廂地板應不高於樓層地面40cm。操作時需要有專人監護,並在操作前向轎廂里人員說明解援方法,以便有所准備。(3)移動轎廂:當轎廂停在兩層樓之間,沒在開鎖區域時,就必須先移動轎廂到達平層區後,才能使轎、層門打開,放出乘客。若司機能在轎內操作檢修開關(慢上或慢下)移動轎廂,或援救人員在轎廂頂操作檢修開關來完成轎廂移動,達到平層區、再根據具體情況,按前述方法中的一種打開層門放入。如果此方法行不通,就得採用在機房手搖(必須切斷電梯動力電源下進行)曳引機來移動轎廂。在手搖曳引機移動轎廂時(現以曳引機有減速箱為例)應注意:先切斷電梯動力電源;使用專用工具(如手輪);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過的熟練人員執行;轎層門確實完全關閉;並:向轎內人員通知;操作時不少於3人,其中1個人兼任指揮;掌握好使用專用松制動器閘的工具和操作方法,慢慢松閘、搖車,幾個人一定要配合得當;應在要平層的層門口外設一監視,當搖車使轎廂快乎層時,應用對講機向機房向兼指揮人通話,以便停止搖車,使制動器立即抱閘。2、電梯沖頂,且安全鉗動作,使轎廂被卡在導軌上的援救方法及安全措施:電梯失控(當電梯上行到端站、仍不換,而保持快速運行時),使電梯轎廂沖頂,由於轎廂慣性沖力很大,當對重被對重緩沖器承住,轎廂會產生急促抖動下降,而使安全鉗鉗口將轎廂卡在其導軌上。發生此故障時,對重已經蹲在其緩沖器上。所以,無論採用人力或電力提升轎廂,均不能提升轎廂,使安全鉗復位,解脫卡導軌的問題。這時應採用在井道底坑將對重緩沖器拆下來的方法解決,其步驟如下:(1)斷開電梯總電源,並有人在電源開關處監視。(2)從一層(指沒有地下層)層門外,用專用鑰匙將層門打開,放入緊固可靠的梯子至井道底坑。(3)底坑內應有足夠亮的安全照明設施。在底坑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如果拆卸中,發現因對重壓的太緊無法拆下時,可使用千斤頂將對重頂起,再拆下緩沖器。如果發現在對重下端面,附裝人型鋼塊者(俗稱板凳),也可將其拆下一塊,而不拆緩沖器。(4)當緩沖器拆下後,為防止提升轎廂時,發生撞頂,必須在底坑原對重緩沖器處,墊上高度適當、質地良好,並有定長度和寬度的方木。(5)提升轎廂,解脫安全鉗卡住導軌後,全體人員應返回一層層門外,在撤離底坑前,要反復檢查工作有無問題,有無不安全現象。(6)在機房採用手搖曳引機,使轎廂向上升,直至安全鉗復位。其方法與要鉗復位問題。另外,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3T手動葫蘆吊升轎廂的方法,來解決安全鉗復位問題。(7)當安全鉗復位,轎廂已能自如運行時,再到井道底坑,將木方拆去,按原來位置和要求把被拆下的對重緩沖器或型鋼塊裝上,並把井道底坑清理干凈,檢查無問題後,按程序恢復電梯正常運行。六、電梯司機要嚴格做到「十不開」1、超載荷不開。2、安全裝置失效不開。3、物件裝得太大,不好關門不開。4、物件堆入不牢固不穩妥不開。5、物體超長,伸出安全窗等緊急出口不開。6、層(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7、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或伸入井道不開。8、轎廂行駛速度比平時超快或減慢不開。9、電梯不正常(聲響不對,有異樣感覺,有地方碰撞等)不開。10、有易燃、易爆、易破碎等危險品不開。
⑹ 急求三星級酒店電梯管理制度
電梯管理制度
一、 電梯作業人員的職責
電梯作業人員必需按「電梯常規(日常)檢查制度」做好電梯的日常檢查工作。
1、 在開啟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井道內,然後進入轎廂;
2、 開啟轎廂內照明;
3、 每日開始工作前,先將電梯上、下行駛數次,檢查有無故障和運行不正常情況;
4、 司機在使用電梯前,應檢查內外門鎖是否失效,及廳外召喚的信號燈或命令載記的執行是否正確,轎內的主要安全裝置如:安全觸板開關、急停開關、警鈴開關等是否正常。
5、 每天下班時,電梯作業人員應關閉照明和風扇。
6、 當電梯出現故障、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相應記錄。嚴禁電梯帶病運行。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7、 質量第一要保證,安全生產要確保,違章作業堅決不能搞。
二、 電梯作業人員的守則
1、 遵紀守法,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責任心強。
2、 熟悉並遵守廠內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電梯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3、 掌握並熟悉電梯的性能、結構並能按職責做好電梯的日常檢查工作。
4、 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三、 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梯作業人員在電梯正常行駛時應遵守:
1、 嚴禁電梯超載運行;
2、 需要電梯作業人員操作的電梯,司機應站在操縱盤前用手指操作電梯,禁止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操作,更不可用竹竿木條來代替操作:
3、 禁止用牙簽之類的東西塞住控制按紐來操作電梯:
a) 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b) 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c) 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d) 不允許撳按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e) 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超長物件;
f) 當物件裝進轎廂內後,應先查看所載的物件有否伸出轎廂外,尤其是轎廂內有兩個以上門的更應注意;
4、 門區是電梯轎廂內危險的地方,勸告乘客勿依靠轎門;
5、 等候裝載物或人員時,駕駛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6、 轎頂上部,不得放置它物,轎廂內不得懸吊物品;
7、 嚴禁以手動轎門、廳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8、 載荷重心應盡可能穩妥的放置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倒;
9、 廳外按鈕操縱的電梯(包括什物電梯)操縱禁止事項:
i. 嚴禁載入;
ii. 嚴禁把頭伸入井道內呼叫;
iii. 嚴禁用廳門急停開關或開啟廳門來爭搶電梯使用。
(二)電梯司機在協助維修保養時應:
1、維修人員在轎頂進行維修時,司機應將轎內檢修運行開關轉換至檢修狀態;
2、司機要服從維修人員的指揮,並按照維修人員的指令進行操作;
3、對門刀時,應該站在操縱盤前,用雙手操作。
(三)電梯作業人員在電梯停駛後的工作:
1、當電梯每日工作完畢後停駛時,駕駛人員應將轎廂返回至底層基站;
2、在離開轎廂前,應檢查轎廂內外情況,做好清潔工作後,將轎廂內照明燈關閉,並切斷電源;
3、離開轎廂後,應將轎門和廳門關閉,並關閉電鎖;
4、運轉班駕駛人員要建立交接班制度,當班要做好電梯運行交班記錄及接班注意事項。
(四)電梯三角鎖匙存放、管理、運用事項:
1、電梯鎖匙要由專人保管使用,正確使用電梯鎖匙,若電梯鑰匙使用不當,將有可能造成電梯門開啟人墮落的嚴重事故;扶梯鑰匙使用不當,將有可能造成扶梯啟動時傷人的事故。
2、使用三角匙的人員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操作上崗證,使用時請注意,轎廂有可能不在本層,有墮落危險,故開啟廳門後應確認轎廂在本層後方可進入
四、 電梯常規(日常)檢查制度
電梯的維護保養,是電梯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電梯的完好率、使用率、故障率及使用壽命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日常的維護保養。所以,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電梯常規(日常)檢查制度」對本單位電梯進行日常檢查:
1、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准備試車外,並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設備作巡視性檢查。
2、 每天上班用電梯前,電梯作業人員應對電梯進行逐層停靠運行,在運行中觀察電梯是否有異常現象如:
a. 聽有無異聲和異常震動。
b. 聞有無異常氣味出現。
c. 電梯的啟動、停車和平層情況。
d. 電梯的照明及風扇工作是否正常。
3、 檢查制動器、繼電器、接觸器等動作是否正常工作;各級電壓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圍內。
4、 機房的溫度、濕度是否正常;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溫升是否正常。
5、 操縱箱的按紐、開關工作是否正常;指層及方向指示是否正常。
6、 電梯作業人員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作好記錄。
7、 機房內應有足夠通風排氣設備以保持機房通風良好。
8、 注意機房溫度保持在20℃~30℃之間。
9、 做好防風、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時清理機房雜物。
10、不要讓水流入電梯井道,不要讓水淋濕電梯部件。
11、機件應定期加油維護。
附表一 年 月 日
電梯常規(日常)檢查
電梯名稱 設備編號
電梯型號 年審日期
序
號 日期
檢查項目 1 2 3 29 30 31
1 試車
2 制動器
3 接觸器
4 機房溫度、濕度
5 電動機
6 減速器
7 異聲
8 異常震動
9 異味
10 平層
11 風扇
12 照時
13 門的開啟、關閉
14 操縱箱按鈕開關
15 檢查人員簽名: 主管人員簽名:
16 備注
五、 電梯的維修保養制度
(一)電梯的維修保養為每月定期檢修一次,按以下記錄表項目完成,完成後用戶認可簽名。(見以下A表)
(二)當電梯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時,維修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查出故障原因,及時排除、維修,同時按保養項目整梯驗查一次。填寫好「維修記錄表」,用戶認可簽名後,電梯才能使用。(見以下B表)
六、 定期報檢制度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我廠的 、 、 設備均屬特種設備,該設備由設備科進行統一管理,並按「特種設備定期報檢計劃表」按期向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申請定期檢驗。
特種設備定期報檢計劃表
年
設備型號 2009 20010 20011 備注
註:電梯、廠內機動車、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
起重機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二年。
七、 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令,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從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復審制度:
1、 對新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維修保養的人員,必須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進行相應的培訓,並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能對本廠內的特種設備進行獨立操作及維修保養。
2、 對已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書」的人員,對其操作證書的有效性定期送交中山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進行定期復審。
復審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工作。
3、 各種特種設備的作業證書的有效期自發證日期及年審日期計,每二年復審一次。
4、 本單位從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名單:
本廠從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
姓名 操作證類別 證書編號 發證日期 證書復審日期 備注
八、意外事件、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特種設備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並且
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因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首先要持證上崗,其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這仍然難以防止一些意外事件、事故的發生。當意外事件發生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取決於我們是否熟練掌握緊急救援的方法,如果驚慌失措、動作遲援、拖延時間或救援方法不當,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國家財產的更大損失。因此,必須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必要時可增加救援演習次數)救援演習。只有平時刻苦訓練、熟練掌握緊急救援的方法,在實際救援中才能不慌不亂,以科學的態度、正確的方法迅速進行搶救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救援演習內容包括:
1、觸電急救
⑴ 了解觸電解救的基本常識
⑵ 低壓觸電解脫方法
⑶ 高壓觸電解救方法
⑷ 人工呼吸的基本方法
2、電器滅火方法
⑴ 了解電氣著火後的滅火常識
⑵ 要會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四氯化碳滅火器及其它滅火器材
3、了解掌握一般的包紮方法
4、當人員被困在電梯轎箱內的救援方法
A表:
電梯定期檢驗及定期檢查記錄表
製造單位:
電梯型號: 設備位置:
定期檢修項目: 完成情況
1、主機運行情況檢查(包括剎車、油位、電機溫度及噪音)
2、操縱箱、各層外呼箱的按鈕及指示檢查
3、轎內照明、風扇檢查
4、清理地坎及門軌雜物
5、開關門運行以及安全觸板檢查
6、主、副導軌油盅檢查
7、各安全開關有效確認
8、鋼絲繩張緊力檢查
9、張緊輪距離檢查
10、各層廳門閘鎖檢查
備註:
檢修人員簽名:
日期:
B表:
電梯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表
製造單位: 型 號:
位 置:
維修內容 維修結果
零件更換情況:
維修人員簽名:
日 期:
⑺ 哪裡有電梯運行管理制度
電梯使用管理制度
1: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有哪些應急管理責任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台電梯的責任人,配置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設備。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定維修保養合同,明確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的責任。
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向電梯救援中心報告(已設立的),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
2: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有哪些應急管理責任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作為救助工作的責任單位之一,應當建立嚴格的救助規程,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救援人員和相應的專業工具等,確保接到電梯發生緊急情況報告後,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3: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下應採取哪些措施
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採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護措施:
(一)通過警鈴、對講系統、行動電話或電梯轎廂內的提示方式進行求援,如電梯轎廂內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況,應當告知救援人員。
(二)與電梯轎廂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保持一定距離,聽從管理人員指揮。
(三)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不得撬砸電梯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電梯轎廂外。
(四)保持鎮靜,可做屈膝動作,以減輕對電梯急停的不適應。
4: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接報電梯緊急情況應採取哪些措施處理程序
(一)值班人員發現所管理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或接到求助信號後,應當立即通知本單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二)值班人員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
(三)值班人員應當了解電梯轎廂所停樓層的位置、被困人數、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險因素等情況,如有緊急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後可先行實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難,應當配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實施救援。
5:當電梯突然停電或出現故障而停止運行,被困在轎廂的乘客應怎麼辦?
轎廂內的乘客應通知電梯維修人員,並耐心等待救援專業人員來開門放人;由於是非正常停梯,轎廂可能不是停在平層位置,所以不要自行扒開電梯門出去,以免造成乘客墜落事故。(如電梯不在平層位置,救援專業人員會首先將轎廂移動至平層位置後,然後才開門放人)。
6:乘客在電梯轎廂被困時宜應怎樣解救
(一)到達現場的救援專業人員應當先判別電梯轎廂所處的位置再實施救援。
(二)電梯轎廂不在平層區域內時,按照下列程序實施救援:
1.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
2.關閉電梯總電源;
3.通過盤車將轎廂移動到平層位置;
4.用緊急開鎖鑰匙打開電梯層門、轎廂門;
5.疏導乘客離開轎廂,防止乘客跌傷;
6.重新將電梯層門、轎廂門關好;
7.在電梯出入口處設置禁用電梯的指示牌。
7:發生火災時,應當採取哪些應急措施
(一)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
(二)按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消防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當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在乘客離開電梯轎廂後,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電梯轎廂廳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三)井道內或電梯轎廂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四)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將其餘尚未發生火災的電梯停於遠離火災蔓延區,或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五)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避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應當採取哪些應急措施
(一)已發布地震預報的,應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發布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二)震前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震級和強度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當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離開電梯轎廂。
(三)震後應當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9:發生濕水時,應當採取哪些應急措施
(一)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當將電梯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電梯轎廂進水。
(二)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應當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三)對濕水電梯應當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濕水消除,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四)電梯恢復使用後,要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等記錄清楚並存檔。
10: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如何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一)如有乘客重傷,應當按事故報告程序進行緊急事故報告。
(二)向乘客了解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電梯故障原因,協助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三)如屬電梯故障所致,應當督促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盡快檢查並修復。
(四)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故障及事故情況匯報資料
⑻ 電梯使用管理者有哪些職責
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為使全國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形成一個統一的、能滿足電梯安全保障和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以達到規范電梯使用管理與維修保養工作的目的,國家質檢總局於2009年5月8日批准頒布了《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現將新規則的部分內容刊登如下,供讀者學習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適用范圍內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本規則不適用於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的電梯。
第三條 本規則是對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以下簡稱維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關單位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實際情況,可以制定高於本規則的工作要求,以保證所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使用單位應當購置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電梯,保證電梯安全運行所必需的投入,嚴禁購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保。
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並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維保的內容和要求;(二)維保的時間頻次與期限;(三)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六條 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並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二)安全操作規程;(三)日常檢查制度;(四)維保制度;(五)定期報檢制度;(六)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業人員與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九)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條 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電梯產權所有者(指個人擁有)身份證(復印件1份);(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三)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四)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原件);(五)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司機{適用於按照第九條第(五)款要求配備的電梯司機}等與電梯相關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六)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維保單位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持維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後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電梯報廢,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過1次定期檢驗日期時,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
第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二)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顯著位置;
(四)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五)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於旅遊觀光的速度大於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採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六)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七)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八)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監督並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
(十一)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二)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第十條 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六)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七)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 在用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 電梯乘客應當遵守以下要求,正確使用電梯:
(一)遵守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處於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
(三)不採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
(四)不拆除、破壞電梯的部件及其附屬設施;
(五)不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
(六)不做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